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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B review] DHS可能取消非移民签证的失业期Grace Period (E, H, L, O,TN)

内容摘要

DHS拟取消非移民签证60天宽限期,引发自雇避风港及历史变迁讨论。

关键信息

  • 政策动态:延续上一版本,DHS可能提议取消E, H, L, O, TN等非移民签证的60天失业期(Grace Period),目前处于OMB审查阶段 [1]
  • 自雇/Concurrent H-1B讨论
  • 有用户提出“搞H-1B自雇”作为被裁后的生存路径 [66]
  • 另一用户指出,在职期间做好concurrent自雇(给自己发工资、符合prevailing wage、聘请有权解雇自己的董事会)是一条生路,但合规成本极高(每年数万刀税和律师费),精力门槛高 [71]
  • 也有观点认为,若对失业期下手,未来对自雇也会“下重手” [67]

经验与数据点

  • 历史变迁回顾:用户通过AI梳理了H-1B身份管理的演变:
  • 2000年:AC21建立H-1B portability,无正式失业宽限期,就业中断可能有身份风险 [68]
  • 2008–2012年:金融海啸后需求下降,无需抽签 [68]
  • 2013–2016年:需求回升,抽签常态化,无明确宽限期保障 [68]
  • 2017年:新规生效,正式确立最长60天的discretionary grace period [68]
  • 2022–2026年:科技裁员使该政策备受关注,USCIS多次公开说明可利用此期间转雇主或改变身份 [68]
  • 职场现状反馈:有用户提到,过去(如2013年前)被裁后公司常将员工留在payroll几周,这实际上起到了一种非正式的“宽限期”作用;而取消正式宽限期后,求职者需每天花时间在岗位刷题准备面试,反而影响正常工作状态 [63, 65]。

风险/限制/注意事项

  • 身份转换受阻:有用户询问被裁后境内转换为F1或B2身份是否可行,暗示在收紧背景下,传统的身份转换路径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69]
  • 合规成本:通过自雇维持H-1B身份的财务和法律门槛极高,普通工薪阶层难以承担 [71]

闲聊脉络

  • 情绪宣泄与调侃:帖内充满对政策收紧的无奈、愤怒及黑色幽默(如“锛不住了”、“坐好咯”等梗图分享) [58, 60, 74]。
  • 移民政策大环境讨论:部分用户将此视为整体移民政策收紧的一部分,并注意到封闭工签在被裁后仍可待到许可结束的情况 [62]
  • 无关灌水:末尾几层出现关于“避讳”、“赐姓”等与主题无关的闲聊内容 [75-78]。

值得跟进

  • 自雇合规风险:关注未来政策是否会将针对失业期的收紧延伸至对H-1B自雇/Concurrent H-1B的审查。
  • 境内转换政策:关注被裁后境内转F1/B2等身份的具体执行标准是否会因政策风向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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