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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S 新政公示中:学生签证逗留期限从 D/S 改为最多四年、不允许再读同等或更低的学位等

内容摘要

DHS 学生签证新政推进至OMB审查阶段,拟议规则细节公布,固定停留期、学位限制等引发广泛担忧。

1. 关键信息

  • (之前已归纳) DHS(国土安全部)发布拟议新规,计划取消F1、J1、I类签证的D/S(Duration of Status)身份,改为固定停留期限,最长四年。
  • (之前已归纳) 新规要求留学生在固定停留期到期前提交EOS(Extension of Stay)申请,否则将面临非法居留风险。
  • (之前已归纳) 此举将影响所有留学生、OPT、CPT用户,增加身份不确定性。
  • (之前已归纳) 新规拟限制研究生转学、转项目,禁止同等或更低学位再读,对Day 1 CPT和PhD学生Master out等操作构成严重打击。
  • (之前已归纳) F1签证的Grace Period(宽限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
  • (之前已归纳) OPT/STEM OPT申请可能需要同时提交EOS,并可能因USCIS审批积压而导致EAD卡延误。
  • (之前已归纳) 新规预计将显著增加USCIS的申请量和积压,并可能对美国高校的国际生招生及经济贡献产生负面影响。
  • (之前已归纳) 公众评论期已于2025年9月29日截止,收到超过3万条评论,但政府采纳意见的可能性存疑。
  • (之前已归纳) Final Rule预计在2026年初出台,生效日期可能在2026年上半年。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提到,目前正在使用CPT,并认为CPT学校(通常是专门为CPT设计的学校)仅负责执行层面。在政策Final Rule正式公布前,这些学校不太可能主动向学生发送邮件提醒,因为一旦出现偏差需要承担责任。但该用户推测,学校内部可能已开始讨论相关事宜。
  • (之前已归纳) 用户“lighteningslayer”提及,在之前的Travel Ban出台前,康奈尔和宾夕法尼亚大学的ISSS曾提前发布了针对特定国家的旅行提醒,尽管事后证明该名单并不完全准确。这表明ISSS在政策变动前可能具备预警能力。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推测,Final Rule相较于Proposed Rule改动不大,政府可能故意拖延至春季学期结束,以在学生忙于毕业升学时生效,从而“卡住一批人”。
  • (之前已归纳) 用户“Changz”认为,DHS停摆可能影响Final Rule的提交,并认为该政策的推进更像是公务员的日常任务,停摆会暂停或降低其优先级。
  • (之前已归纳) 用户“lighteningslayer”观察到,相比之下,印度留学生社群对此政策的关注度似乎不如华人群体,但他提到Reddit的f1visa版上也有讨论。
  • (之前已归纳) 耶鲁大学国际学生学者办公室(OISS)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推测DHS的Final Rule可能在未来几个月内出台,并可能与春假时间重叠。
  • (之前已归纳) 耶鲁大学OISS的通知中提到,该拟议规则尚未最终确定(not yet finalized)。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认为,即使Final Rule出台,也不会立即生效,并表示对当初过早转Day 1 CPT感到后悔。
  • (之前已归纳) 用户“白洲梓的星怒”对政策“最终还是落地了”表示担忧,但此说法被“蛤利法二世”纠正为“还没有”。
  • (之前已归纳) 用户“白洲梓的星怒”认为,以耶鲁大学的资源,其推测的落地可能性较高,并认为即使评论很多,政府的德行也不会影响最终落地。
  • (之前已归纳) 用户“TroisRivieres”推测,耶鲁大学的通知可能只是为了强调春假期间非必要不出行,之后会修改为暑假。
  • (之前已归纳) 用户sry提到,邮件发送时间为2月26日,而当前日期可能为2月27日,暗示政策发布或相关信息更新可能临近。
  • (之前已归纳) DHS(国土安全部)秘书Kristi Noem在一封日期为2026年1月9日的回复信中,确认政府正在重新评估OPT和STEM OPT的范围和持续时间,以确定其是否“恰当地服务于美国劳动力市场、税收和国家安全利益”。
  • (之前已归纳) 该信件由参议员Eric Schmitt于本周公开,尽管信件日期较早,但直到参议员公开才被外界知晓。
  • (之前已归纳) 信件明确指出,OPT的存在是基于法规(8 C.F.R. 214.2(f)(10)),而非成文法,这意味着DHS有权通过制定规则来修改OPT。
  • (之前已归纳) 信件引用了Spring Unified Agenda中的一项拟议规则(RIN 1653-AA97),旨在修订实践培训法规,以保护美国工人免受替代、解决欺诈和国家安全问题,并加强SEVP的监督。
  • (之前已归纳) 这意味着OPT,特别是STEM OPT,可能面临更严格的限制或结构性调整。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推测,CPT(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也可能受到此次DHS新政的影响。
  • (之前已归纳) 取消D/S身份对科研和学费的影响可能比H1B政策变动的影响“高了几个数量级”。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认为,即使OPT被取消,Day 1 CPT学校通常也会协助学生办理OPT,因此OPT的取消对这些学校和学生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大家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对比了Gemini和Grok对政府处理争议政策的预测,Gemini认为政府会为了强硬形象而不妥协,Grok则认为政府会灵活让步以避免政策被法院叫停。
  • (之前已归纳) H1B加权抽签的Final Rule出台速度比取消D/S的政策快,尽管两者收到的公众评论数量都不少。
  • (之前已归纳) 用户BMW_M4预测,若STEM OPT被削减,可能涉及取消两年延期,并要求第一年OPT取消自雇,引入雇主和工资要求,以解决欺诈和国安问题。
  • (之前已归纳) BMW_M4引用Project 2025的观点,指出政府可能通过“监管行动”提高雇主门槛或引入H1B最低薪资标准来限制外国人工作许可。
  • (之前已归纳) Project 2025还评估了F和J签证等“国家安全脆弱”项目,暗示未来F1签证可能面临更严格的背景调查(安调),而非简单地给一年签证。
  • (之前已归纳) 蛤利法二世认为,政府可以通过AI快速处理大量评论,并生成回复模板,然后人工审核,来加快Final Rule的发布。
  • (之前已归纳) 有用户提到,新政的实施可能面临法律挑战,最终结果取决于法官的裁决。
  • (之前已归纳) 有用户询问近期Day 1 CPT入职情况,并提到大厂可能通过“奇技淫巧”解决签字问题,而小厂/startup则普遍没问题。
  • (之前已归纳) Kristi Noem已不再担任DHS秘书,但其在任期间的政策动向(如2026年1月9日回复信件)已对OPT和STEM OPT政策评估产生了影响,后续政策走向可能存在变数,但具体影响尚不明朗。
  • (之前已归纳) 用户“tomandjerry”在2026年3月16日询问法案进展,表明在政策公示后,讨论仍在继续,但具体进展信息尚未明确。
  • (之前已归纳) DHS(国土安全部)作为一个机构,其职能广泛,近期因预算冻结导致TSA效率降低,机场排队时间延长,这可能间接反映了政府部门整体运作的压力和效率问题,可能也会影响到新政的推进速度和执行力度。
  • (之前已归纳) NAFSA网站显示,DHS已向OMB提交了Final Rule,表明政策推进至关键阶段,但具体内容和生效日期仍待公布。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和“tomandjerry”对NAFSA的更新表示关注,并将其与H1B抽签等其他重要政策更新联系起来,显示出留学生群体对DHS新政的高度敏感性。
  • (新增) NAFSA网站更新显示,DHS已将Final Rule提交至OMB(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进行审查,这是政策最终发布前的重要步骤。
  • (新增) 此次更新表明政策推进仍在进行中,但具体生效日期和内容仍需等待OMB的审查结果。
  • (新增) NAFSA网站公布了拟议规则的详细摘要,包括固定入境期限取代D/S、缩短宽限期、限制ESL学生入学时长、限制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特别是研究生)、禁止同等或更低学位再读、以及对延期居留(EOS)申请的新要求和标准。
  • (新增) 拟议规则对F-1和J-1签证持有者的停留期限设定了最长4年的限制,并要求在I-20或DS-2019表格项目结束日期后,最长不超过4年加30天。任何延期都需要向USCIS提交I-539表格申请。
  • (新增) ESL学生入学期限被限制在24个月,外加30天宽限期。
  • (新增) 研究生学习期间禁止转学和更改专业,研究生以下学生在第一学年内禁止转学和更改教育目标,除非SEVP批准例外。
  • (新增) 完成某一教育水平后,禁止再攻读相同或更低教育水平的课程(横向或反向入学)。
  • (新增) 延期居留(EOS)申请流程将变为两步:DSO/RO在SEVIS中推荐,然后学生向USCIS提交I-539表格,USCIS根据新的严格标准(包括令人信服的学术理由、医疗记录或不可抗力)进行裁决。
  • (新增) USCIS拒绝延期申请后,学生将立即失去合法身份。
  • (新增) 过渡条款规定,在规则生效前以D/S身份入境的学生,将转为固定日期入境,最长不超过4年加宽限期。OPT申请者在规则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I-765,可免交I-539。
  • (新增) 延期申请待审期间,校内工作、CPT和经济困难就业可自动延长至多240天。
  • (新增) 拟议规则还包含其他杂项规定,如正式化放弃待决身份转换申请的政策,以及修改关于“尊重”先前I-129表格决定的措辞。
  • (新增) DHS承认新规将增加院校的合规成本、培训需求和咨询负担,第一年估计达9330万美元,并可能导致招生人数下降。
  • (新增) 用户“tomandjerry”对DHS更新与H1B抽签更新同时发布表示不满,认为是在关键时刻发布可能影响留学生身份和就业的政策。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 (之前已归纳) DHS拟议新规已于2025年8月27日公示,公众评论期于2025年9月29日截止。
  • (之前已归纳) NAFSA网站显示,Final Rule的提交状态仍为“awaiting DHS submission of a final rule to OMB”。
  • (之前已归纳) 有用户提到,2020年类似政策因收到大量反对意见而撤回,但本届政府行政效率高,修改可能性不大。
  • (之前已归纳) 部分用户尝试通过AI生成评论,但需注意政府可能不采纳。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的发言表明,虽然政策尚未最终落地,但相关学校内部可能已在关注和准备。
  • (之前已归纳) 用户“lighteningslayer”的例子表明,ISSS在政策变动前可能采取行动,即使其预警信息不尽完美,也为学生提供了参考。
  • (之前已归纳) DHS停摆的现状可能推迟Final Rule的发布。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认为,Final Rule的发布时间可能被战略性地选择在春季学期结束后生效,以“卡住一批人”。
  • (之前已归纳) 耶鲁大学OISS推测Final Rule可能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并可能与春假重叠。
  • (之前已归纳) 耶鲁大学OISS明确指出,该规则“尚未最终确定”(not yet finalized)。
  • (之前已归纳) 用户sry的发言暗示,政策发布或相关信息更新可能非常临近。
  • (之前已归纳) DHS秘书Kristi Noem的回复信件(2026年1月9日)已公开,确认DHS正在重新评估OPT和STEM OPT的政策。
  • (之前已归纳) DHS有权通过制定规则来修改OPT,这意味着政策调整的可能性很大。
  • (之前已归纳) Spring Unified Agenda中的拟议规则(RIN 1653-AA97)预示着OPT和STEM OPT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和潜在的结构性调整。
  • (之前已归纳) 所有目光都将集中在Spring Agenda和Federal Register的后续通知。
  • (之前已归纳) DHS新政草案的潜在影响已延伸至CPT(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用户“蛤利法二世”推测CPT也可能受到影响。
  • (之前已归纳) 对于Final Rule的发布时间,用户“蛤利法二世”认为,政府可能会选择在春季学期结束后生效,以“卡住一批人”。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对比不同AI对政府处理争议政策的预测,提示了在分析政策走向时,可以参考不同信息源的观点,并认识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能存在的策略性考量。
  • (之前已归纳) H1B加权抽签的Final Rule出台速度比取消D/S的政策快,尽管两者收到的公众评论数量都不少,这引发了对D/S政策迟迟未公布原因的讨论(评论过多或政策不落地)。
  • (之前已归纳) BMW_M4预测,若STEM OPT被削减,可能涉及取消两年延期,并要求第一年OPT取消自雇,引入雇主和工资要求,以解决欺诈和国安问题。
  • (之前已归纳) BMW_M4引用Project 2025的观点,指出政府可能通过“监管行动”提高雇主门槛或引入H1B最低薪资标准来限制外国人工作许可。
  • (之前已归纳) Project 2025还评估了F和J签证等“国家安全脆弱”项目,暗示未来F1签证可能面临更严格的背景调查(安调),而非简单地给一年签证。
  • (之前已归纳) 蛤利法二世认为,政府可以通过AI技术快速处理大量评论,并生成回复模板,然后人工审核,来加快Final Rule的发布。
  • (之前已归纳) 新政的最终实施效果和合法性将受到法院判决的影响,建议关注相关法律动态。
  • (之前已归纳) 关于Day 1 CPT入职,虽然大厂可能存在“奇技淫巧”解决签字问题,但用户并未详细说明具体方法,仅为一种可能性推测。小厂/startup目前普遍无碍,但仍需警惕政策变动。
  • (之前已归纳) Kristi Noem的离任可能为DHS政策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但鉴于其任内已启动的评估流程和已公开的信件内容,政策调整的趋势可能不会因此完全逆转,但具体执行力度和方向可能受新任领导影响。
  • (之前已归纳) 用户“tomandjerry”的提问表明,尽管政策公示已有一段时间,但关于其具体进展和最终落地情况,外界仍缺乏明确信息,讨论仍在观望阶段。因此,持续关注官方渠道(如NAFSA、Federal Register)以及与学校ISSS的沟通至关重要。
  • (之前已归纳) 鉴于DHS整体运作可能受预算冻结等因素影响效率,建议密切关注其官方公告,并对政策推进速度和执行力度保持合理预期。
  • (新增) NAFSA网站已更新,显示DHS已将Final Rule提交至OMB进行审查,这是政策最终发布前的关键一步。
  • (新增) 拟议规则的详细摘要已公布,明确了对F-1和J-1签证持有者的固定停留期(最长4年)、宽限期缩短至30天、ESL学生入学限制(24个月)、转学和学位变更限制(研究生禁止转专业,第一年禁止转学)、禁止同等或更低学位再读、以及新的延期居留(EOS)申请流程和标准。
  • (新增) 拟议规则生效后,F-1和J-1签证持有者将不再享有D/S身份,而是以I-94表格上的固定日期为准,任何延期都需要向USCIS提交I-539表格申请。
  • (新增) 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禁止转学和转专业。
  • (新增) 新规对院校的合规成本、培训需求和咨询负担将显著增加,预计第一年成本达9330万美元。
  • (新增) 过渡条款规定,在规则生效前已在美国的学生将转为固定日期入境,OPT申请者在规则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I-765可免交I-539。
  • (新增) 延期申请待审期间,校内工作、CPT和经济困难就业可自动延长至多240天。
  • (新增) 用户“tomandjerry”对DHS更新与H1B抽签更新同时发布表示不满,认为是在关键时刻发布可能影响留学生身份和就业的政策。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之前已归纳) 部分用户对新规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其对留学生不公平,可能赶走人才,影响美国经济和科研。
  • (之前已归纳) 部分用户(包括部分美国本地人)支持新规,认为其能限制对现有制度的滥用(如Day 1 CPT),保护本国劳动力市场。
  • (之前已归纳) 关于“人才”的定义以及PhD学生是否算“人才”存在争议,以及对生物、化学等专业PhD毕业年限过长是否应被限制的讨论。
  • (之前已归纳) 对AI生成评论的有效性以及是否会被政府采纳存在疑虑。
  • (之前已归纳) 关于H1B抽签制度、PERM流程、EB1/NIW申请等移民政策的讨论,认为这些政策也存在滥用和不公平现象。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的观点暗示,CPT学校在政策执行层面会非常谨慎,以避免不必要的责任,这反映了对政策不确定性的现实考量。
  • (之前已归纳) 用户“lighteningslayer”提及的ISSS的预警行为,虽然事后被认为“表面并不准确”,但其本身作为一种“行动”是可以被讨论的,这可能引发关于ISSS在政策变动中扮演角色和信息准确性的讨论。
  • (之前已归纳) 关于DHS停摆对新政推进的具体影响,存在“正常任务推进”与“停摆导致延误”的不同看法。
  • (之前已归纳) 关于政府是否会战略性地选择新政生效时间以“卡住一批人”,存在推测和质疑。
  • (之前已归纳) 关于不同族裔社群对政策关注度的差异,用户“lighteningslayer”提出观察,用户“蛤利法二世”则补充了Reddit上的讨论情况。
  • (之前已归纳) 关于耶鲁大学的推测是否意味着政策“已落地”,存在不同解读,有用户认为“尚未最终确定”。
  • (之前已归纳) 关于政策生效时间,存在“立即生效”和“不会立即生效”的争论。
  • (之前已归纳) 用户“TroisRivieres”对耶鲁大学OISS的通知持保留意见,认为其可能仅为春假出行建议,而非政策即将发布的明确信号。
  • (之前已归纳) DHS秘书的回复信件以及Spring Unified Agenda的提及,增加了OPT和STEM OPT政策调整的可能性,但具体调整内容和范围仍有待明确。
  • (之前已归纳) 对于OPT和STEM OPT可能面临的更严格限制,留学生群体(特别是STEM领域的)普遍感到担忧,认为这可能影响其在美国的职业发展和未来规划。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的推测,将CPT纳入了潜在受影响的范围,这增加了新政对留学生实习和实践培训影响的讨论维度。
  • (之前已归纳) 用户“tomandjerry”认为,取消D/S身份对科研和学费的影响“太大了”,远超H1B政策变动。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认为,即使OPT被取消,Day 1 CPT学校也可能提供其他支持,但整体而言,OPT的取消将对所有相关方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最终走向。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对比不同AI对政府处理争议政策的预测,提示了在分析政策走向时,可以参考不同信息源的观点,并认识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能存在的策略性考量。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关于政府可能战略性选择生效时间以“卡住一批人”的推测,提醒已在读学生应尤其注意规划毕业和后续身份事宜。
  • (之前已归纳) 蛤利法二世建议,政府可以通过AI技术加速处理公众评论,从而加快D/S政策的Final Rule发布,这提示了关注政策进展的留学生可以留意政府在处理评论方面的效率和技术应用。
  • (之前已归纳) 针对STEM OPT可能面临的收紧,建议STEM专业的留学生提前了解Project 2025等相关政策动向,并与学校ISSS沟通潜在影响,为可能的政策变化做好准备。
  • (之前已归纳) 鉴于F1签证可能面临更严格的背景调查,建议所有F1签证申请者和持有者,特别是涉及敏感专业或研究领域的,提前了解相关风险,并与学校ISSS咨询应对策略。
  • (之前已归纳) 新政的最终实施效果和合法性将受到法院判决的影响,建议关注相关法律动态。
  • (之前已归纳) 对于Day 1 CPT入职,虽然大厂可能存在“奇技淫巧”解决签字问题,但具体方法未明示,建议关注相关信息来源获取细节。小厂/startup目前普遍无碍,但仍需警惕政策变动。
  • (新增) 用户“tomandjerry”对DHS更新与H1B抽签更新同时出现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在h1b抽签前夜搞这种update”,暗示了对政府在关键时刻发布可能影响留学生身份和就业政策的担忧和不满。
  • (新增) 尽管NAFSA网站显示Final Rule已提交OMB,但具体内容和生效时间仍未知,这种信息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留学生群体产生焦虑和猜测。
  • (新增) 拟议规则中对研究生学习的限制(禁止转学和转专业)被认为异常严苛,且缺乏解释,引发了对政策合理性的质疑。
  • (新增) 对“教育水平”的定义模糊不清,可能导致学生在完成学位后,无法继续攻读与原学位相当或更低级别的课程,引发了对“横向”和“反向入学”限制的担忧。
  • (新增) 拟议规则中关于延期居留(EOS)申请的严格标准和自由裁量权,以及拒绝申请后立即失去合法身份的规定,增加了学生身份中断的风险。
  • (新增) 拟议规则对院校造成的合规成本和咨询负担的估计,引发了对政策可行性和对小型院校影响的讨论。

5. 行动建议

  • (之前已归纳) 积极参与公众评论期,提交反对意见,表达个人担忧和建议。
  • (之前已归纳) 可以利用AI辅助生成评论,但需注意内容质量和逻辑性。
  • (之前已归纳) 关注大学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和政府关系部门的动态,并与其沟通。
  • (之前已归纳) 对于已在读或即将入学的学生,建议与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沟通,了解具体影响和应对策略。
  • (之前已归纳) 考虑提前规划,如在政策生效前完成Master out并申请OPT(如可行),或考虑其他移民途径(如婚绿)。
  • (之前已归纳) 对于PhD学生,尽早与导师沟通,了解项目进度和潜在延毕风险,并考虑是否需要提前出境刷新I-94。
  • (之前已归纳) 注意USCIS的申请处理时间,提前规划EOS申请,避免身份中断。
  • (之前已归纳) 密切关注各大学ISSS的官方通知,作为了解新政动向的重要渠道。用户“蛤利法二世”的发言进一步强调了ISSS作为信息发布者的重要性,尽管他们可能不会在政策最终确定前主动发布消息,但其动态仍是关键风向标。
  • (之前已归纳) 借鉴用户“lighteningslayer”的经验,在政策变动前,密切关注ISSS发布的任何通知或提醒,即使信息不完全准确,也可能提供重要的参考和预警信号。
  • (之前已归纳) 考虑到DHS停摆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应继续关注其官方动态,并评估其对Final Rule发布时间的影响。
  • (之前已归纳) 对于Final Rule可能在春季学期结束后生效的推测,已在读学生应尤其注意规划毕业和后续身份事宜。
  • (之前已归纳) 关注Reddit等国际学生社群的讨论,特别是f1visa等版块,了解不同群体对政策的关注和信息交流。
  • (之前已归纳) 密切关注耶鲁大学OISS等高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发布的官方通知,其推测和信息是重要的参考。
  • (之前已归纳) 对于已在读学生,应认识到政策“尚未最终确定”,但仍需为可能的生效做好准备,并理解即使生效也不会立即执行。
  • (之前已归纳) 用户sry的发言暗示,政策发布或相关信息更新可能非常临近,应保持高度警惕并随时关注官方消息。
  • (之前已归纳) 所有STEM专业的留学生应密切关注Spring Agenda和Federal Register的后续公告,了解OPT和STEM OPT的具体政策变动。
  • (之前已归纳) 建议留学生提前与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沟通,了解潜在的政策调整可能对个人身份和实习就业带来的影响。
  • (之前已归纳) 对于OPT和STEM OPT的申请和使用,应更加谨慎,并为可能出现的更严格审查和限制做好准备。
  • (之前已归纳) 鉴于CPT也可能受到影响,使用CPT的学生应密切关注学校ISSS的通知,并与学校沟通潜在的政策调整。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的观点表明,即使OPT被取消,Day 1 CPT学校也可能提供其他支持,但整体而言,OPT的取消将对所有相关方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最终走向。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对比不同AI对政府处理争议政策的预测,提示了在分析政策走向时,可以参考不同信息源的观点,并认识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能存在的策略性考量。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蛤利法二世”关于政府可能战略性选择生效时间以“卡住一批人”的推测,提醒已在读学生应尤其注意规划毕业和后续身份事宜。
  • (之前已归纳) 蛤利法二世建议,政府可以通过AI技术加速处理公众评论,从而加快D/S政策的Final Rule发布,这提示了关注政策进展的留学生可以留意政府在处理评论方面的效率和技术应用。
  • (之前已归纳) 针对STEM OPT可能面临的收紧,建议STEM专业的留学生提前了解Project 2025等相关政策动向,并与学校ISSS沟通潜在影响,为可能的政策变化做好准备。
  • (之前已归纳) 鉴于F1签证可能面临更严格的背景调查,建议所有F1签证申请者和持有者,特别是涉及敏感专业或研究领域的,提前了解相关风险,并与学校ISSS咨询应对策略。
  • (之前已归纳) 新政的最终实施效果和合法性将受到法院判决的影响,建议关注相关法律动态。
  • (之前已归纳) 对于Day 1 CPT入职,虽然大厂可能存在“奇技淫巧”解决签字问题,但具体方法未明示,建议关注相关信息来源获取细节。小厂/startup目前普遍无碍,但仍需警惕政策变动。
  • (之前已归纳) Kristi Noem的离任可能为DHS政策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但鉴于其任内已启动的评估流程和已公开的信件内容,政策调整的趋势可能不会因此完全逆转,但具体执行力度和方向可能受新任领导影响。
  • (之前已归纳) 用户“tomandjerry”的提问表明,尽管政策公示已有一段时间,但关于其具体进展和最终落地情况,外界仍缺乏明确信息,讨论仍在观望阶段。因此,持续关注官方渠道(如NAFSA、Federal Register)以及与学校ISSS的沟通至关重要。
  • (之前已归纳) 鉴于DHS整体运作可能受预算冻结等因素影响效率,建议密切关注其官方公告,并对政策推进速度和执行力度保持合理预期。
  • (新增) 密切关注NAFSA网站和Federal Register的更新,以获取DHS Final Rule的最新进展和具体内容。
  • (新增) 鉴于政策更新与H1B抽签同时发布,留学生应同时关注这两项政策可能带来的连锁影响,并做好相应的身份和职业规划。
  • (新增) 留学生群体应保持警惕,关注官方信息,避免被不实传言误导,并与学校ISSS保持密切沟通,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 (新增) 鉴于新规对研究生学习的严格限制,PhD学生应尽早与导师沟通,了解潜在影响,并考虑是否需要提前规划。
  • (新增) 针对新规中对延期居留申请的严格要求,学生应仔细研究USCIS的I-539表格填报指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提交申请。
  • (新增) 院校应积极准备,更新内部流程和培训材料,以应对新规带来的合规成本和咨询负担。
  • (新增) 关注法院对相关政策的法律挑战进展,以评估政策的最终有效性。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newacct 的回复 (2025-08-27 09:38:38 PDT) ---

更新:新的proposed rule出来了。

(跟2020年的proposed rule差不多。)

逗留期给到I-20/DS-2019过期日期,但是不能超过4年
逗留期后有grace period
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继续呆就要在grace period结束前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EOS pending期间可以继续读书、和(如果不是在grace period申请的话)在前240天内可以继续在校内或CPT工作。在grace period申请的EOS,pending期间不能工作。
F1 grace period缩短到30天
现在已经是D/S在美国的人的身份将在I-20/DS-2019过期日期(不超过final rule生效后4年)+grace period结束;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继续呆就要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EOS pending期间离开美国不放弃申请,如果入境时按照旧的逗留期入境的话。但是如果用新的更长的I-20/DS-2019入境的话,之前pending的身份延期就放弃了
改行业需要申请EOS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 第 2 楼来自 Naive 的回复 (2025-08-27 09:46:16 PDT) ---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Day1 CPT的末日。

--- 第 3 楼来自 pandaq 的回复 (2025-08-27 09:47:28 PDT) ---

这条规定要堵死很多人

--- 第 4 楼来自 反求诸己 的回复 (2025-08-27 09:55:37 PDT) ---

现在不少day1cpt都有phd

--- 第 5 楼来自 Naive 的回复 (2025-08-27 09:57:55 PDT) ---

Master毕业,在成为绿卡之前只有一次读PhD的机会,拿去读Day1 CPT心太大了吧。

--- 第 6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09:57:56 PDT) ---

【引用自 newacct】: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这直接堵死了想正常读二硕的路啊

--- 第 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09:58:49 PDT) ---

【引用自 Naive】:
只有一次读PhD的机会
这是为啥。

--- 第 8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5-08-27 10:00:22 PDT) ---

因为按照上面的总结读过一次phd就不能再用F1读phd了

--- 第 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0:01:28 PDT) ---

读过但没毕业也行吧。

--- 第 10 楼来自 webmaster 的回复 (2025-08-27 10:01:34 PDT) ---

但是上面说的不是
【引用自 newacct】:
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
嘛,那不毕业不就行了

--- 第 1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0:03:32 PDT) ---

Screenshot 2025-08-27 at 12.02.52 PM1184×1256 129 KB

没人在意这一节吗?直接 Prohibiting F-1 students at the graduate education level from changing programs at any point during a program of study,等于读PhD不能跑路去别的学校了。即使老板出了各种问题(离职,跳槽,没funding),你也不能跟着走或者自寻出路了。

--- 第 1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03:46 PDT) ---

[quote=“newacct, post:89, topic:409001”]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quote]

是不是要现在申请day 1 cpt了,已经在读第二个硕士学位的人,会被强制退学吗

--- 第 13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10:06:13 PDT) ---

【引用自 newacct】: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你这个翻译不清楚,贴个原文

Requiring any nonimmigrant who has completed a program at one educational level to only be allowed to begin another program at a higher educational level while in F-1 status and prohibiting a change to the same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while in F-1 status

Day1 CPT是彻底不行了

--- 第 1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17:01 PDT) ---

【引用自 newacct】:
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继续呆就要在grace period结束前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那之前那些七子来读PhD的,一直不回国的岂不是要出问题了,之后不会给他们EOS通过?

--- 第 1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18:41 PDT) ---

【引用自 CactusGreen】:
prohibiting a change to the same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while in F-1 status
这啥意思,PhD学生想quit换成master的i20,都不让了?

--- 第 16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10:18:45 PDT) ---

目前来读的感觉还可以?不延毕,争取停留期限内读完就没事儿,但看起来就好难

--- 第 17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19:35 PDT) ---

【引用自 CactusGreen】:
不延毕,争取停留期限内读完就没事儿,但看起来就好难
OPT什么的咋办呢,很容易超过四年吧

--- 第 18 楼来自 Yen-Hsiang 的回复 (2025-08-27 10:20:21 PDT) ---

我是學士畢業直博的。我這種還是可以master out吧(?

--- 第 19 楼来自 Yen-Hsiang 的回复 (2025-08-27 10:21:43 PDT) ---

哇操看起來是不行,媽的咧大統領

--- 第 20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10:23:22 PDT) ---

我理解quit是可以的,在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前,学生只有本科学位,拿个master out

tricky case是国内硕士毕业来美国读博然后master out,我感觉也没问题,phd入学签证是领事馆审批的,退不退学谁也不保证
【引用自 xxxyyy】:
PhD学生想quit换成master的i20
这一条可能只钳制在美国已获得学位的情况,专打day1 cpt

--- 第 21 楼来自 Yen-Hsiang 的回复 (2025-08-27 10:24:50 PDT) ---

希望如此。最近老闆跳槽了,實在不喜歡遠端,我感覺老闆遠端都亂給建議而且研究也停滯了,好想quit哈哈哈哈

--- 第 22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10:26:26 PDT) ---

还没实施,一切都还好说

就怕有成例后遵循doctrine of precedents

--- 第 23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0:27:05 PDT) ---

Screenshot 2025-08-27 at 12.26.44 PM1200×286 23.9 KB

这个Graduate转学限制甚至还是冲着老中来的。

--- 第 24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27:18 PDT) ---

明天正式公示,最快明年春天实施吧。

--- 第 2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28:50 PDT) ---

正在读也不行

--- 第 26 楼来自 Yen-Hsiang 的回复 (2025-08-27 10:29:02 PDT) ---

看來我的master out計畫要提早了哈哈哈哈

--- 第 27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29:19 PDT) ---

生效后不行了,因为不能从phd i20降级master i20

--- 第 28 楼来自 CubeOvO 的回复 (2025-08-27 10:29:26 PDT) ---

留学生真的是越来越难…从录取到签证到就业

--- 第 29 楼来自 watermelon_forever 的回复 (2025-08-27 10:30:59 PDT) ---

所以看起来day1 cpt唯一的路(对于有master学位的)就只剩下phd项目了。

--- 第 3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32:44 PDT) ---

哪来的phd day1 cpt啊

--- 第 31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0:33:39 PDT) ---

那申请opt的时候如果765批了EAD卡拿到了,但是539还没批怎么办?要等EOS完了才能开始工作吗?那不是opt直接凉凉了?

--- 第 32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0:33:50 PDT) ---

有的,还不少呢

--- 第 33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0:33:50 PDT) ---

太离谱了,读书签证被卡不一定过,入境美国后D/S只有4年,还得539或者重新入境签证,毕业后OPT被卡,找不到工作,工作了因为新rule抽不到 H1b,还不能Day 1 CPT读同等级学位,就算抽到H1b 140也没有,PERM被右翼冲烂,熬过140和perm还可能会有pip和layoff潮,offshore到印度,人工智能。。。。。

--- 第 34 楼来自 Yen-Hsiang 的回复 (2025-08-27 10:34:05 PDT) ---

真的傻逼,沃草。

然後國際生被老闆壓榨的更慘,老闆就越愛用國際生,然後再來抱怨國際生都搶了他們名額。

--- 第 35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7 10:35:39 PDT) ---

那现在opt和stem opt的d/s是怎么算

--- 第 36 楼来自 星际牛仔 的回复 (2025-08-27 10:36:25 PDT) ---

入学期间不给换项目这种事情感觉没法enforce啊?最后反映在操作上是不是换项目=重新递签。

--- 第 37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0:37:26 PDT) ---

应该是给到OPT工卡的截止日期的+30天,新I-94。

--- 第 38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0:37:27 PDT) ---

这么看来是这样的

--- 第 39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7 10:38:07 PDT) ---

那看来影响不大?对在读生打击很大

--- 第 40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0:38:31 PDT) ---

确实是这样的,如果要enforce,那旧签新i20这种操作也没了。

--- 第 41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39:15 PDT) ---

抽不到h1b不能day 1 cpt了,这影响很大

--- 第 42 楼来自 十柒柒 的回复 (2025-08-27 10:42:13 PDT) ---

那没有F1签证的学生I94到期以后怎么办?必须强制出境?

--- 第 43 楼来自 wjx971112 的回复 (2025-08-27 10:42:31 PDT) ---

【引用自 newacct】:
新的proposed rule
那这已经D1 cpt的岂不是完蛋了

--- 第 4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42:40 PDT) ---

EOS或者出境重新签证,但回不回的来就得看了

--- 第 45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0:42:50 PDT) ---

影响很大啊,以前F-1转学,继续读书,只要学校给iSsue 新的I-20就行。现在就是要么出境签字回来,要么提交USCIS I-539(还要打指纹),那么DUI等类似案件,可以OFFICER“一键否决”。

--- 第 46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42:56 PDT) ---

为什么会影响已经day1 cpt?

--- 第 47 楼来自 wjx971112 的回复 (2025-08-27 10:43:48 PDT) ---

如果不能二硕的要求是从政策生效日开始的话那已经day1的人应该是安全的

--- 第 48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0:44:32 PDT) ---

其实还是看eos批的容易不容易,要是eos开始卡了就是g了

--- 第 49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0:44:39 PDT) ---

不知道master out属于 “change program” 的范畴吗,同想要manba out

--- 第 50 楼来自 十柒柒 的回复 (2025-08-27 10:44:43 PDT) ---

去加拿大墨西哥AVR呢

--- 第 51 楼来自 VioletL 的回复 (2025-08-27 10:45:10 PDT) ---

stemopt最后一年,2月过期准备去day1cpt,彻底完蛋了

--- 第 5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0:45:12 PDT) ---

master out如果不申请OPT的话,那也不需要master I20啊。如果你是out完直接回国那不影响。

--- 第 53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45:18 PDT) ---

对啊,总不能强制二硕的退学吧。

禁止二个同学位太离谱了,限制教育。

--- 第 54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45:54 PDT) ---

最快要明年春天通过,因此你可以1月转

--- 第 55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0:46:51 PDT) ---

谢谢

--- 第 56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50:17 PDT) ---

【引用自 CactusGreen】:
prohibiting a change to the same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while in F-1 status
按照这句话,转学也算change to the same educational level,这都不让呢

--- 第 57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51:32 PDT) ---

【引用自 tomandjerry】:
最快要明年春天通过,因此你可以1月转
这是哪里看到的呀

--- 第 58 楼来自 Jiang1 的回复 (2025-08-27 10:51:56 PDT) ---

看了一下心凉了,请教一下: 本人现在day1 cpt期间2025年底毕业,已失去opt资格(因cpt时长超了), 同时EB3排期中,PD2021年1月(目前2020年12月1日)。

预计能提交485的情况下也会需要时间,届时我已经毕业了,还有什么别的门路能维持身份吗?

--- 第 59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0:52:39 PDT) ---

对啊,所以我回复的是以前只需要新学校issue 新I-20, 把sevis转过去就好。现在境内提交EOS,是需要打指纹的,那么就增加了拒签的风险。然后同等学历是不允许transfer的。

对于那些靠F-1维持境内身份等485的人,这条路直接灭了

--- 第 6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0:52:41 PDT) ---

你现在弄一下day 1 cpt的i20,弄个时间长的比如phd项目就可以了吧

--- 第 61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10:52:43 PDT) ---

enforcement 很简单

直接下发 regulations 要求学校 international office 不允许便行

--- 第 6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52:57 PDT) ---

gpt说的。

你的问题问得很现实 。我们可以从 美国立法/行政规则制定流程 来推算这个 F-1 改革(“取消 D/S、改为固定年限”)的 最快落地时间。

-–

1. 现在处于哪一步?

目前 DHS 已经:

把提案提交给 白宫 OMB(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审查;

并且 2025 年 8 月 27 日,国土安全部(DHS)已经在媒体上放出消息,说明即将发布 《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拟议规则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Reuters 报道】。

这意味着改革已经从“内部起草”走到了“正式对外公告”的阶段。

-–

2. 接下来流程

1. 拟议规则(NPRM)发布:一旦登上《联邦公报》,就正式进入程序。

2. 公众评论期:通常 30–60 天,移民局会收集各方意见(学校、留学生、律师、行业协会)。

3. DHS 审阅与修订:视乎评论反馈,可能需要几个月。

4. 最终规则(Final Rule)发布:再度刊登《联邦公报》,并注明 生效日期(一般是发布后 30–60 天)。

5. 潜在法律挑战:若诉讼出现,可能导致实施推迟或部分冻结。

-–

3. 最快时间表

2025 年 9 月:拟议规则可能正式发布。

2025 年 10 月–11 月:公众评论期结束。

2025 年底–2026 年初:DHS 审阅并发布最终规则。

2026 年上半年:最早可能正式生效。

-–

4. 可能的拖延因素

公众评论反对声浪大:尤其是大学、科技企业、留学生团体,可能要求延长评论期。

政局变化:如果 2026 年国会或司法挑战,可能导致推迟甚至被阻止。

诉讼风险:很多移民律所已经在准备挑战理由,比如“程序不当”“侵犯教育自由”。

-–

结论:

这项煞笔法案最快 2026 年初落地,但也可能因为政治与法律博弈而推迟。短期内(2025 秋季–2026 春季学期),现有 F-1 还会继续按 D/S 制度执行,不会立刻受影响。

--- 第 63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0:54:03 PDT) ---

新政打击的就是类似你这种情况,不过如果假如你能够在CPT结束之前提交485,那么也算是有托底了(只要485不挂)。

--- 第 64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0:56:17 PDT) ---

其实我个人持相对悲观态度,看看最近几个月的懂王政府,那真的是一路“毫无阻拦”,这个新政大概率只会有“微调”,然后核心基本不变来执行

我个人当然是希望能够有力量阻止,或者限制一些细节,但是感觉基本上不太现实。

--- 第 65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0:56:24 PDT) ---

婚绿,或者抓紧读一个10年的day 1 cpt

--- 第 66 楼来自 Jiang1 的回复 (2025-08-27 11:00:32 PDT) ---

哪里有10年的CPT,婚绿目前有点难。我的排期就差一个月,这一波政策真是刚好的不可思议

--- 第 67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11:00:48 PDT) ---

LLM 答案不能作准

理论上只要 30 days public comment,再加上 effective 30 days after publication

--- 第 68 楼来自 Jiang1 的回复 (2025-08-27 11:01:00 PDT) ---

还是要要备用方案的吧

--- 第 69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1:02:52 PDT) ---

这次特朗普政府学聪明了,完全按照APA流程来,法律上基本没漏洞了,再加上最高法院限制了上诉法院发布全国禁令的权力,除非DHS自己撤回,不然没办法拦了

--- 第 70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1:03:01 PDT) ---

现在phd性价比也不高啊

--- 第 71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1:09:33 PDT) ---

exactly, 所以这就是我说的,Miller他们过去几年一直在研究如何“依法治国”,现在就是在法律上不留漏洞,然后现在又不允许全国injunction,其实这个执行基本上是板上钉钉,就看是否会有“微调”了。

--- 第 7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1:10:48 PDT) ---

这个拟议草案的公众评论期是一个月,PRA 评论期是两个月。如果结束评论期立刻出最终rule,那就是三个月后就能生效。但我感觉他回应评论怎么着也得一个月吧。

--- 第 73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5-08-27 11:11:31 PDT) ---

不允许全国injection但是可以走class action,也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

--- 第 74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1:11:53 PDT) ---

image1108×412 24.5 KB

这意思是每次i94 240天?然后好像PRC是90天?

合着比之前的四年还短啊

--- 第 75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1:12:26 PDT) ---

理论上DHS只需要说你们的意见我收到了,也考虑了,但是为了国家安全,移民管理,我们依然决定推行就可以了,特朗普政府基本上不管这些意见的

--- 第 76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1:12:41 PDT) ---

这是I签证,一般是海外媒体的。对于大部分人不适用 。

--- 第 77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1:13:03 PDT) ---

哦哦 I see

傻了我,以为它指拿I20的

--- 第 78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1:13:33 PDT) ---

对的,现在TRUMP政府就是这么流氓,一句话“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 第 79 楼来自 Alienrobot 的回复 (2025-08-27 11:16:00 PDT) ---

最快11月就要生效?我stemopt明年1月到期本来打算day1cpt,现在直接就凉了?

--- 第 80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5-08-27 11:18:28 PDT) ---

好奇,读phd然后master out怎么算

--- 第 81 楼来自 wt441 的回复 (2025-08-27 11:19:41 PDT) ---

现在这样在读生毕业之后opt也需要重新入境?

--- 第 82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1:24:17 PDT) ---

学校可以给你发学位。但是你quit后用master opt就涉及到换i20,肯定给你换的ms program的i20,那就违反了这条规定,所以=只能走人没有opt

Prohibiting F-1 students at the graduate education level from changing programs at any point during a program of study

--- 第 83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1:24:33 PDT) ---

不如早点止损,现在申请哪些国家冬季入学还来得及?

--- 第 84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1:25:34 PDT) ---

两个月前就和老板提了这事,被骂回来了

--- 第 8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1:25:35 PDT) ---

去泥潭国读英语项目

--- 第 86 楼来自 natural_sleeper 的回复 (2025-08-27 11:31:04 PDT) ---

小白真的想问一下,这个会影响现在已经拿到f1五年签的人吗,就是如果上学中间出国再回来会有问题吗。

--- 第 87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1:33:50 PDT) ---

这个政策影响的是I-94有效期,你要先自己去了解一下啥叫I-94.

以前你的F-1入境之后,I-94是duration of status, 现在改成了4年或者是I-20 program结束的日期。

--- 第 88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1:34:35 PDT) ---

我也担心能不能用之前MS的旧签证再入境 。

毕竟新规是不允许Graduate Level转学的,会不会追溯性不允许我入境。

--- 第 89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11:38:35 PDT) ---

那真完了

--- 第 90 楼来自 davidx 的回复 (2025-08-27 11:44:27 PDT) ---

PhD刚开始读的怎么办 确实想找工作 有没有谭友给指指路

--- 第 9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1:45:34 PDT) ---

话说如果按照新规则,旧签新I20入境还可不可行?它这个不允许转学是强迫你重新签证还是只是强迫你重新申请入境?

--- 第 92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1:51:59 PDT) ---

现在是单行道了,你必须得保证你phd成功读完,不然芭比q

--- 第 93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1:52:18 PDT) ---

我觉得是可行的,只是强迫你重新入境,签证还有效应该就没事

--- 第 94 楼来自 z1z2c3 的回复 (2025-08-27 11:57:42 PDT) ---

grace period改成30天了?md年底毕业的话不一定能搞好EAD卡和opt啊…

--- 第 95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1:59:43 PDT) ---

读完肯定可以,问题是opt

--- 第 96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2:01:38 PDT) ---

PP吧,这钱别省了

--- 第 9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2:04:43 PDT) ---

OPT还存在转学这一说的吗?

--- 第 9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2:11:34 PDT) ---

都快生效了也算提前焦虑吗 ,最快60天,最慢也就明年年初,一个学期都不到的时间

--- 第 99 楼来自 z1z2c3 的回复 (2025-08-27 12:15:19 PDT) ---

主要压根不想在美国呆了 等处理完一些事情明年五月就彻底走了…实在不想送钱

--- 第 100 楼来自 davidx 的回复 (2025-08-27 12:22:18 PDT) ---

在新政实施前day 1 cpt出来?是不是也是可行的

--- 第 101 楼来自 Dili 的回复 (2025-08-27 12:23:18 PDT) ---

请教一下,为什么说打指纹会增加拒签风险?

--- 第 102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2:32:00 PDT) ---

按I20时间+30天。 具体看你的I20是啥样的

--- 第 103 楼来自 curtisl 的回复 (2025-08-27 12:38:56 PDT) ---

这样的话stem 三年opt也基本没了啊

--- 第 104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2:39:39 PDT) ---

不知道opt要不要续i94,要的话EOS这么慢肯定不行,那不就得去签证么

--- 第 105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2:42:13 PDT) ---

想起之前有七子学生先假装读文科拿到签证,然后入境后转学读理工科的先例;不知道arrested的是不是这种。当时其他论坛帖子还说闷声发大财请勿讨论免得10043仅剩的这条弯路被封杀,现在直接一刀切禁止所有人转学了。

--- 第 106 楼来自 rongday 的回复 (2025-08-27 12:43:27 PDT) ---

敌意也太大了…. 哎 不过这会不会让eb2/3排期变快?没抽到h1b day1cpt的人呆不了了。。虽然这部分数量应该不多

PS:本人没有pd的 纯受害者

--- 第 107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2:49:47 PDT) ---

增加处理时间,然后有“案底”的,就可以让OFFICER否决。

DUI之类的前段时间闹的很热。

--- 第 108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3:00:09 PDT) ---

就是逼人4年后花钱539,或者重新入境,签证过期就必须重新去签证

最搞那种“拿到绿卡/工签前不敢出境”的心态…以为D/S苟着就没事

--- 第 109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3:07:47 PDT) ---

妈的 ms out的路都堵死了

这下trump和导师混合双打

--- 第 110 楼来自 RyanWu 的回复 (2025-08-27 13:12:02 PDT) ---

【引用自 starlight】:
那种“拿到绿卡/工签前不敢出境”的心态
我朋友在national lab工作。。就是这样 从来美国读书到今年初拿到绿卡整8年没有出境过 拿到绿卡之后马上回国去了

--- 第 111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3:12:46 PDT) ---

gpt说

这份文件的文字看起来是拟议的法规修订(proposed rule / draft),而不是已经生效的最终法案。

有没有大哥能fact check一下

--- 第 112 楼来自 Pantoria 的回复 (2025-08-27 13:13:47 PDT) ---

感觉通过没有阻力啊

--- 第 113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3:15:48 PDT) ---

都已经对F1下手了、对移民釜底抽薪了,还惦记着绿卡排期,上车关门心态要不得,学生少了整个群体都会利益受损

--- 第 11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3:16:43 PDT) ---

到这一步基本没啥悬念了,这玩意也不需要国会通过,唯一的悬念只是到底什么时候会生效

--- 第 115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3:17:03 PDT) ---

那完了

--- 第 116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3:19:52 PDT) ---

而且新闻出来也挺久了,也没多少团体在呼吁抗议什么的。隔壁一亩三分地这种华人论坛都没人讨论,甚至还有觉得是假新闻散播焦虑的 ,目前完没有阻力呀

--- 第 11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3:23:57 PDT) ---

你如果ms out之后直接回国那还是不影响的。

--- 第 118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3:24:52 PDT) ---

那我何必来读这个博士

--- 第 119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3:28:23 PDT) ---

三哥三姐怎么说,烙印有没有专属论坛,这种事情指望闹钟是不可能的,闹钟只会自欺欺人上车关门

--- 第 120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3:31:30 PDT) ---

master out申opt可以吧(前提是之前没有用过master opt)

--- 第 121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3:32:45 PDT) ---

我ms学分明年才能修完 不知道赶得上不

赶不上就 Prohibiting F-1 students at the graduate education level from changing

programs at any point during a program of study

--- 第 122 楼来自 SSCU 的回复 (2025-08-27 13:33:08 PDT) ---

MD/PhD这种dual degree还能念不,似乎很多学校是先发PhD再发MD的

--- 第 123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3:36:06 PDT) ---

reddit上还没人讨论这事。因为ap这类美国媒体好像还没开始报道。

--- 第 124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3:36:11 PDT) ---

地里怎么说是变相取消OPT:

将进入公示阶段:事实上断绝 CPT/OPT,F1 SEVIS 从D/S变为 fixed term 比想象更致命|一亩三分地工作签证版

--- 第 125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3:36:18 PDT) ---

master out不是change program啊,是直接毕业走人啊

应该是顶着phd program的时候完成master out的要求,不是读一个学期要求master out,再慢慢读完吧

--- 第 126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3:37:40 PDT) ---

好像USCIS那边没把PhD和professional degree的放一块,至少chatGPT告诉我PhD转码(MS/PhD)都不行,但是可以再拿MD/JD

--- 第 127 楼来自 rongday 的回复 (2025-08-27 13:38:29 PDT) ---

是的 只是说说而已

而且我没有pd(所以我是受害者

--- 第 128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3:39:55 PDT) ---

虽然这个rule making很不好,但是地里“如果xxx,就完了”夸大其词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539会让境内身份延期变复杂需要更加安排好时间…我估计USCIS会出个539的PP

--- 第 12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3:40:15 PDT) ---

申请OPT就不能用PhD的I20了啊。

--- 第 130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3:40:53 PDT) ---

肯定要赚钱的把,PP收个500刀创收。我觉得不至于用时间卡OPT那也太缺德了

--- 第 131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3:41:33 PDT) ---

其实看怎么理解,目前申请OPT, 只需要提交I-765,还可以PP。 新政之后,大概率是需要同时提交I-539 EOS, I-765. 而I-539不给加急,审理时间4-6个月算是“快”的了,甚至于更久,那么539不批准之前,EAD卡不会批准拿不到卡,你能够让雇主一直等着你入职吗?

其实现在H-4 EAD的情况是个很好的例子,有些H-4 EAD,就是需要539+765,然后因为539拖很长时间,导致EAD也被耽误。

--- 第 132 楼来自 Lysozyme 的回复 (2025-08-27 13:42:13 PDT) ---

我喂给gpt之后的答案是有了PhD也不能申请JD项目了…

--- 第 133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3:42:30 PDT) ---

懂了,实际上还是看539批准率和等待时间

--- 第 134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3:44:05 PDT) ---

要老命了,怎么gpt和gpt还不一样,我直接喂的unpublished PDF

--- 第 135 楼来自 SSCU 的回复 (2025-08-27 13:44:07 PDT) ---

professional degree在I-20上的education level写的确实是other,似乎USCIS在一份文件里写了JD/MD equivalent to master degree

--- 第 136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3:44:09 PDT) ---

master out也是得把program改成ms吧

--- 第 137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3:45:09 PDT) ---

刚刚看了USCIS的processing time, 大概是2.5-4个月左右。问题是现在是很少人在提交这种申请,那么新政执行,想一想会有多少人需要提交539,还要提交指纹,(背景调查)。

可能不少人以为,只是要花钱,等审核批准。可实际情况是, 现在要求USCIS OFFICER个案审理,那么就可以想办法发现申请人的“问题”,然后“不好意思,你提交了I-140, 有arrest记录,有DUI,etc 所以否决,请尽快离境回国。” 想想都是觉得应该说一句“thank you, Mr. President”

--- 第 138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3:47:46 PDT) ---

有道理…那就OPT PP 1000+刀,增加一个539 PP 1000刀,一起file给个200刀折扣

--- 第 139 楼来自 Lysozyme 的回复 (2025-08-27 13:50:38 PDT) ---

我也是直接喂的PDF,给的理由和
【引用自 SSCU】:
似乎USCIS在一份文件里写了JD/MD equivalent to master degree
是一样的,JD,MD 小于等于PhD

--- 第 140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3:51:53 PDT) ---

关于PP, 可能有些人以为,这是给USCIS送钱,哪怕价格高点也没关系。

可USCIS对于PP一直都是不积极,539, 765的加急我记得也是biden政府才给的。 TRUMP 2.0时代还那么乐观,结合过去几个月的各种事情,如果真的觉得懂王“欢迎600K 东大留学生”, 那么我只能说“Wins come all day under President TRUMP”

--- 第 141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3:56:26 PDT) ---

我可没觉得欢迎留学生/移民

现在政府应该会关注创收机会的

--- 第 142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3:56:38 PDT) ---

其实是不是就和 H4 EAD 一样的,

765(工卡)和539 (身份)同时要就交,

如果这样,就得出个 539的pp了,又收割合法的人的钱了。

--- 第 143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3:58:12 PDT) ---

我的理解就是这样的,和H4 EAD一样。估计肯定要加PP割韭菜,唯一问题就是即使加了PP速度也不一定快。

--- 第 14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3:58:58 PDT) ---

你申请opt的时候i20你打算写什么项目?phd都quit了学校不可能给你继续写phd项目,program change变成master是不可能的,DHS新规不允许,这么搞opt根本过不了

--- 第 145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5-08-27 13:58:59 PDT) ---

先收一波PP的钱快到时间了给你个RFE就行了

--- 第 146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3:59:44 PDT) ---

但是可能会影响交了 140的人;

到时候因为(PhD期间)交了 NIW 140,把你的539拒了,你只能干瞪眼;

这帮人真的会有很大风险

--- 第 147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5-08-27 14:00:11 PDT) ---

只能先离境再master out了?

只要你人不在美国就不需要新的i20(

--- 第 14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00:13 PDT) ---

master out要换i20

--- 第 14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00:27 PDT) ---

【引用自 GhostCafe】:
只要你人不在美国就不需要新的i20(
人不在美国不等于program end呀,你得退学

--- 第 150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01:26 PDT) ---

但是140按理应该不算移民倾向?而且F1现在不是说也是dual intent了?

--- 第 151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02:18 PDT) ---

对于正常PhD,在毕业的时候顺便拿一个同专业的master的可以,因为毕业还是PhD i20,专业都是CS之类的,用PhD申请opt。

对于很多学校的joint program,比如JD + ms这种项目,如果是入学的时候就是这个项目那就可以,如果是入学后才申请转换到这个项目(比如JD入学,申请多读一个STEM ms joint degree),那就不允许了,因为现在不允许change program。涉及到这种情况的人得赶紧申请新i20。

--- 第 152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4:02:35 PDT) ---

H1B 一定是,

而F1的话,这说不准哦;好像也有140,回去续签F1通过的dp;但这不是又多加了一层风险,不是吗?之前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一直苟着,但在这个新政下也失效了。

--- 第 153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02:53 PDT) ---

主要以前F1谁没事交539啊

--- 第 154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4:04:02 PDT) ---

移民法上只有H,L 两种签证是明文dual intent.

Again你刚刚说的那些都是BIDEN时期的Policy,但是也不是说F-1有了140就可以无限制申请新VISA. 现在TRUMP 2.0, 539上说有approved 140, 结果应该是比较明确。

--- 第 155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4:06:45 PDT) ---

【引用自 Jimmy91】:
现在TRUMP 2.0, 539上说有approved 140, 结果应该是比较明确
结果是?

--- 第 156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08:01 PDT) ---

F1不让人申niw,完了h1b还抽不到,是不是只能phd毕业O1进牛马公司eb1b了

--- 第 157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4:08:26 PDT) ---

我个人觉得大概率会539否决。哪怕是TRUMP 1.0 这种应该也很难批准。

现在2.0的情况,我不觉得会能够通过

--- 第 158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4:11:13 PDT) ---

那逼着人没办法的话,是不是又可以继续讨论 F1 + 589 拿 C8工卡的 combo
【引用自 未知】:
F1 OPT H1B 等面谈可以使用 C8 卡,不影响 EB 进程,面谈失败不会转庭 签证与身份(美国)
如果维持 F1 身份没有主动放弃身份,例如没有退学或者停工,使用 C8 卡并非违反 F1 身份规则。
SEVIS Termination 的理由里面,和这个情况最近的是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Bot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are true:
The DSO has evidence the student is or was e…
有种一步一步把你逼到悬崖边,然后你觉得跳下去还有一线生机的那种

--- 第 159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4:12:03 PDT) ---

然后589快速面谈,快速移送Immigration court.

--- 第 160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4:12:47 PDT) ---

这样子,周围master out的都是美国人 那的确难办

--- 第 161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4:13:19 PDT) ---

哈哈,我就是突然想到了;身份真的是难,特别如果在美国都是F1的苦命鸳鸯

印象中好像可以一直故意拖着589面谈,比如搬家移庭之类的。

--- 第 162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14:50 PDT) ---

想多了,现在C8也不好拿,尤其如果你已经在境内了很难justify为什么不刚入境就申请。还可能被直接移送移民法庭遣返萨尔瓦多/乌干达一条龙

--- 第 163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4:15:53 PDT) ---

BTW我觉得大家讨论都很好,公示期记得去评论(I will)说个一点两点也行

(别说“评论没有用就不评了” )

--- 第 164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4:16:02 PDT) ---

那也得是公司愿意sponsor O1啊

--- 第 165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4:16:51 PDT) ---

phd毕业原地O1应该没问题吧

--- 第 166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4:16:53 PDT) ---

我自己没考虑过这个选项,只是在这头脑风暴一下;
【引用自 Rosmontis】:
境内了很难justify为什么不刚入境
这个简单,趁着签证有效,再出入境一次,立马着手准备,就说回去之后被吓到了

--- 第 167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4:17:20 PDT) ---

O1没批准之前咋搞呢。。grace period只有30天。

--- 第 168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4:18:03 PDT) ---

我也觉得master out这种不涉及change of program。uscis是打击去新学校或者转专业。退一万步讲,USCIS怎么也阻止不了PhD I20读到一半退学跑路之后学校主动再发个master学位给你的情况,发学位是学校自己的事。

这里新政唯一需要讨论的情况是本科毕业没读过master直博的人半路quit拿master能不能OPT,worst case就是PhD master out没有OPT了。旧政策读过master再读PhD master out也是没有OPT的。

--- 第 16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18:10 PDT) ---

PhD比JD高,JD很多时候是和mastee一个级别的学位,有PhD后确实不能用JD的opt

--- 第 170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4:18:22 PDT) ---

出境等批准然后再面签单次入境的O1

--- 第 171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4:18:47 PDT) ---

。。都考虑出境这个选项了 那方案也太多了

--- 第 172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19:15 PDT) ---

【引用自 Wi-Fi】:
旧政策读过master再读PhD master out也是没有OPT的。
不对吧,之前的政策是第一个master没用opt的话第二个en route master可以用opt,我就是这样过来的。虽然我最后没实际用上opt。

--- 第 173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19:25 PDT) ---

对的,JD比PhD第一级,这个随便找个JD问一句都能确认的

--- 第 174 楼来自 ys566 的回复 (2025-08-27 14:20:06 PDT) ---

这个statement也挺奇怪的..理论上这么操作转专业的只有本科生,本科生转专业到nuclear sci的能spy什么 直接进实验室和教授电脑薅硬盘吗?

--- 第 175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4:20:40 PDT) ---

能提前申请么?

--- 第 176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7 14:20:44 PDT) ---

铁拳怎么又砸到我头上了

--- 第 177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4:20:59 PDT) ---

你说的对,以前第一个master可以不用opt。那按照新政的spirit of law,本来不允许读第二次master,读PhD半路quit相当于强行读了第二个master,这跟之前用文科申请签证转学强行读理工科(漏洞不违反10043 letter of the law)会被同样视为很不好的行为。

--- 第 178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4:21:14 PDT) ---

提前申请没有PHD学位,过得概率也忒低了。

--- 第 17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21:22 PDT) ---

这个法案就是允许本科生转专业,因为本科转专业非常常见,我本科换了三四次i20。

这个政策的意思也很清晰,结合川普刚说的要欢迎60万中国学生,不然美国高校要破产。

意思就是,来读本科,来交钱,很欢迎,你们是金主

来读研,来读PhD,想学高级技术,想抢老美工作,不行,哪远滚哪

--- 第 180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4:21:33 PDT) ---

i see what you mean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是吧

--- 第 181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4:22:03 PDT) ---

是的 所以才说大部分走H1B而不走O1

--- 第 182 楼来自 Dungeness 的回复 (2025-08-27 14:22:30 PDT) ---

539批了才批765真的不合理。应该765批了的797下面自带一个新i94

--- 第 183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4:24:39 PDT) ---

支持这个建议,即使“作用有限”,但是至少应该是去发声反对。

--- 第 184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4:25:36 PDT) ---

你搜一下10043应该能找到一亩三分地还是哪里说先申英语或者商学之类的专业再转专业读理工的“经验帖”,这条路线真是很厉害的钻空子的思路,而且有人说成功了。本论坛应该都有链接过去。是10043高中或本科背景,我记得是来美国读研。可以仔细找找arrest的新闻,肯定发出来了

--- 第 185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8-27 14:26:46 PDT) ---

Day1 CPT是不是也不行了

--- 第 186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4:26:53 PDT) ---

你不了解美国的移民法, I-765就不带STATUS的,所以要现有status,才能批准EAD 卡。

--- 第 187 楼来自 无空格简短 的回复 (2025-08-27 14:27:44 PDT) ---

以后可以这样。先录取的PhD学生给2年的项目,这样拿2年的签证。如果到期了,签证续不下来,就颁发硕士学位。如果续下来了,再给个4年的签证,这样博士读下来也没问题。不必要必须卡个四年的坎儿。

--- 第 188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4:27:51 PDT) ---

第一个确认的就是D1cpt gg

--- 第 189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4:28:23 PDT) ---

这些规定应该没有阻止本科生毕业后在公司搞master 和phd day1 cpt各一次共两次?很多人是连着搞好几次master day1 cpt,以后被禁

--- 第 190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28:44 PDT) ---

太理想化了,我看导师反正本来也没钱估计直接不招了。

--- 第 191 楼来自 无空格简短 的回复 (2025-08-27 14:29:22 PDT) ---

是啊,不是办法的办法。至少给学生一个出路。

--- 第 192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4:29:52 PDT) ---

。。学生没那么单纯,现在谁敢招硕士学制的博士啊。 大部分老师都恨不得不准选修任何其他系的课。

--- 第 193 楼来自 qqwrv 的回复 (2025-08-27 14:30:14 PDT) ---

这些年不少转码的是美国master读完再读个cs master

--- 第 194 楼来自 rongday 的回复 (2025-08-27 14:33:07 PDT) ---

你们学校还能修别的系的课?

我们学校上别的系都不给包学费要自费

--- 第 195 楼来自 menggao239 的回复 (2025-08-27 14:34:03 PDT) ---

之前有一年 6个中国PHD 选修CS拿MS drop了之后就不行了。系不大。。一年才20个PHD

--- 第 196 楼来自 rongday 的回复 (2025-08-27 14:35:20 PDT) ---

草 真会薅

这样有点过分了…能力不够申cs phd或者有funding ms还要去蹭

--- 第 197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4:36:12 PDT) ---

其实这在30年前是标准套路,我老板跟我说当年签证卡的严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干(申个phd然后狂选cs课cs硕毕业或者ms out),结果后面互联网泡沫破裂一群人傻逼了

--- 第 198 楼来自 rongday 的回复 (2025-08-27 14:36:56 PDT) ---

草 不得不说老钟太会玩了

--- 第 199 楼来自 希尔瓦娜斯风行者 的回复 (2025-08-27 14:41:24 PDT) ---

应该是只剩一次master day1 cpt和一次phd的day1 cpt?

--- 第 200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4:44:42 PDT) ---

它这个引用的是Ji Chaoqun的case,案发时还没有10043呢。

--- 第 201 楼来自 paradoxical123 的回复 (2025-08-27 14:45:56 PDT) ---

dba, dit

--- 第 202 楼来自 asica 的回复 (2025-08-27 14:49:00 PDT) ---

已经在境内的 D/S 的 master 要去 phd 也得走一遍 uscis 了吗

--- 第 203 楼来自 JRL 的回复 (2025-08-27 14:49:07 PDT) ---

所以现在持F1签证本科/Master在读的学生在政策生效之后还能像以前一样申到PhD然后PhD学校用旧sevis开新I20然后不用出境吗?还是必须要出境一次刷新legal status

如果当前的D/S改成项目期限是当前的项目(本科/MS)的话,那毕业之后status就结束了不得不离境一次或者境内续status

--- 第 204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4:49:12 PDT) ---

【引用自 ys566】:
这个statement也挺奇怪的..理论上这么操作转专业的只有本科生,本科生转专业到nuclear sci的能spy什么
读文科的签证上有这句notes

在美国的转学也都是转mscs msece

我本来是担心签证上有这个的情况续stem opt有问题,但其实uscis stem opt的时候也不看这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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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硕士进来换专业并不是什么高明的办法

1.文科硕士visa面签幸免或不幸免之前是有很明显的“宽松期”和“严格期”的,所以去文科面签并不是100%包过,在宽松的time window有90%的概率过签,但一旦拒签之后走其他alternatives只会难上加难

2.文科硕士(或不显眼包的equivalent mba llm jd) 签证上有“证据”notes 时时刻刻提醒officer

本科交换 用旧F1新i20会好很多…

但这里面有不少头铁人读了 本硕加速连读、硕士的 回国返美在日韩转机被拦截送中的就很难评的

在这种xxx面前不闷声发大财还有什么其他选择

还有一条更不显眼包的路子,至少目前今天这个也没堵上,只能等下一个有缘人了

--- 第 205 楼来自 DivingPenguin 的回复 (2025-08-27 14:50:02 PDT) ---

还好去年转学了,要不今年又得离境重新办签证。

--- 第 206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4:52:57 PDT) ---

如果就按公示的政策执行,是的

--- 第 207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8-27 14:56:26 PDT) ---

既然都选择了 10043 学校为什么还非要来美国?

--- 第 20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57:16 PDT) ---

我记得之前也有啥政策很糟糕,各大论坛都在呼吁大家都去评论的,忘了最后有没有通过

--- 第 209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4:57:45 PDT) ---

【引用自 李十三】:
既然都选择了 10043 学校为什么还非要来美国?
既然你出生在中国了为什么还要来美国?

时间在你眼里不存在吗?

--- 第 210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8-27 14:58:07 PDT) ---

因为我没有办法选择出生地?

--- 第 211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4:58:09 PDT) ---

很多公司你没有opt人家压根不会给你发offer,谁会给你一个ng折腾O1呀

--- 第 212 楼来自 DivingPenguin 的回复 (2025-08-27 14:58:14 PDT) ---

玛雅大姐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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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13 楼来自 sptcutah 的回复 (2025-08-27 14:59:00 PDT) ---

有五年签的F1 PhD是否需要适时重新入境以维持身份?

--- 第 214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5:00:12 PDT) ---

如果765PP了,539没办法PP,而765批准必须要539批准后才行,那么这还能在规定时间批准吗?岂不是必然退钱

--- 第 215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5:00:49 PDT) ---

【引用自 李十三】:
因为我没有办法选择出生地?
你不能选择出生地

而2017年-2019年入读本科的人却可以预知美国总统未来要颁布的政策

即使是后来入学的人,也应该有后悔药的权利。

--- 第 216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5:01:32 PDT) ---

想搞狸猫换太子是吧

--- 第 217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5:02:47 PDT) ---

就是这个政策,20年当时都去评论了,不过特朗普政府一向是无视的,不过最后没来得及实施就被拜登政府取消了

--- 第 218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8-27 15:03:02 PDT) ---

这批人都毕业好几年了吧,我说的是现在和将来的情况,比如明年要毕业想通过文科曲线赴美的 10043 本科生?

--- 第 219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5:04:32 PDT) ---

印度人是怎么讨论的? 想听听

--- 第 220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5:05:39 PDT) ---

day1cpt除外,这些年来上班时真的为了学知识的转码,有不少人是在职读的吧,甚至读的是online master(本来就不给F1)。转码后辞职脱产重读master的比例很低。

即使就业很差,被裁后去cs master也不合逻辑

--- 第 221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5:11:18 PDT) ---

【引用自 Wi-Fi】:
F1 J1 又一刀?DHS计划取消学生签 duration of status (D/S) 改为最长四年【8.27更新:Public Inspection】
转码后辞职脱产重读master的比例很低。
有没有一种可能对于会去参加GHC找工大会的群体, 一硕在国内/英美澳读其他学科,二硕读neu or similar

这些人在入学neu mscs align(转码授课硕给宽松coop学期内cpt )之前,一部分可能python for循环都不会(但也有一部分至少刷熟了leetcode 只是碍于中国大陆高校的转专业quota之类的壁垒 或者更接近真正意义上的学习coding技能和基础知识)

入学neu align并刷leetcode才是这群人定义的转码
【引用自 qqwrv】:
这些年不少转码的是美国master读完再读个cs master
这个是对的

--- 第 222 楼来自 马保国官方账号 的回复 (2025-08-27 15:16:10 PDT) ---

所以opt期间有i-140但是排期没到的人咋办?直接领1000美刀自愿deport?

--- 第 223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5:18:53 PDT) ---

理论上来说,甚至不能在境内转,因为这是graduate level program。要出境然后入境。

--- 第 22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5:18:59 PDT) ---

必须出境一下或者EOS

--- 第 22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5:20:07 PDT) ---

五年签无所谓吧,身份到期也可以出去刷新一下

--- 第 226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5:21:11 PDT) ---

怎么就都毕业了,身边还有那个时期入学的人在读PhD呢

--- 第 227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5:21:59 PDT) ---

765需要在539批了后才会批,但是opt是有固定选择的开始日期的,也就是539拖了3个月,那么opt就浪费3个月,539拖了半年,opt就浪费半年,关键是stem opt还要再走一遍这个流程,上班上到一半必须停下,等新的EOS批准(不知道那个180天工作保护还有没有用,毕竟之前D/S时期都是有合法身份的,现在EOSpending属于authorized stay)如果stem opt的工作保护没了,那么岂不是stem opt也要浪费3个月-半年时间

--- 第 228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5:26:15 PDT) ---

【引用自 李十三】:
将来的情况
在政策之后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将来, 还想来美国的都是少数

我之前总结了五条够囊括大多数情况了,但其实社会变得很快, 很多已经接近被推翻了

2条比较俗的你肯定能想到

比如工作机会湾区大包

--- 第 229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8-27 15:26:43 PDT) ---

从 10043 学校毕业的

--- 第 230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5:27:56 PDT) ---

哪五条zs

--- 第 231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5:28:41 PDT) ---

这不是我愿意在论坛上说的话题

--- 第 232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7 15:29:08 PDT) ---

我也在想这个事,难道要提前开始转day1 cpt?

--- 第 233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5:30:13 PDT) ---

1. 工作机会 / 高薪待遇

这是最直接也最俗的一条。尤其是湾区互联网/AI/半导体大厂的大包,薪资水平在全球都算顶尖。对很多人来说这是最现实的动力。
2. 教育资源

美国的顶尖大学、科研机构、实验室在很多领域仍然世界领先。无论是为了自己留学,还是为了孩子接受教育,都是一个很常见的理由。
3. 移民身份 / 社会流动机会

拿绿卡、公民身份,对不少人有很强的吸引力——无论是为了长期居住、享受福利,还是给下一代更自由的选择。
4. 自由环境 / 生活方式

包括言论自由、社会多元、生活方式选择广泛(无论是文化氛围、少数群体的包容度、还是个人追求)。这一条经常被人强调成“价值观”层面。
5. 科研/创新氛围 & 国际影响力

美国科研资金充足、创业环境成熟,还有庞大的市场。很多想做科研或创业的人,觉得美国是最能发挥潜力的地方。

--- 第 234 楼来自 cfevhbptwh 的回复 (2025-08-27 15:31:29 PDT) ---

还是有所谓,五年签第四年出去刷新一下,新i94只给到一年后项目结束日期了,一年后顺利毕业又卡在申请opt的时间点了

--- 第 235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5:32:03 PDT) ---

少了三条 这本质上就是我说的比较俗的那两条

--- 第 236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5:32:45 PDT) ---

是的,这就是恶心人的地方。我身边就有H-4 EOS+EAD, 然后EOS Pending超过10个月,找议员之后批准了,才拿到EAD卡。如果是OPT也这么搞,那真的就是惨了。这种哪怕是小概率,可是发生在具体的个人身上就是100%

--- 第 237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7 15:35:00 PDT) ---

而且539包括续签(和随之的check)都需要人来审查批准,如果USCIS不增加人手,所有的petition和续签感觉都会变慢

--- 第 238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5:37:01 PDT) ---

这就是目的,哪怕他们不继续提高审核标准,可是那么多新的申请需要审核,然后OFFICER还人手不足,时间只会更久。 如果看一些报道和reddit上面的帖子,不少之前可以remote的officer都被辞退了。

更何况上面的指示精神是“能否就否”, 好日子在前面呢

--- 第 239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5:38:52 PDT) ---

【引用自 Lunasol】:
少了三条 这本质上就是我说的比较俗的那两条
3) 身份与资产的对冲

拿绿卡/护照,美元资产安全,作为动荡时期的“保险箱”。
4) 司法庇护 & 避风港(黑暗版)

有些人在本国可能触碰过灰色/违法边缘,担心清算,就利用美国复杂的司法体系、庇护制度和政治庇护渠道来“洗白”或拖延追责。美国的法律程序冗长、证据要求高,加上存在各类 NGO/律师团体,所以“避风头”甚至“翻盘”的机会比较大。
5) 利用制度漏洞 & 黑色套利(黑暗版)

美国市场和制度虽然透明,但漏洞和灰区也多:知识产权仲裁、税务结构、基金/壳公司、暗网/洗钱管道。对某些人来说,这些都是“合法外衣+非法套利”的工具,可以把在别处拿到的灰色资金或声誉洗干净,同时还能借助国际舞台扩大影响力。

--- 第 240 楼来自 renardduquebec 的回复 (2025-08-27 15:41:22 PDT) ---

话说,我想问个问题。现在F1签证已经过期,I-94是D/S。如果用visa auto-revalidation去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海岛,那么回来的时候,I-94还是D/S吗?还是说按照这个新规定,重新给一个4年的I-94???

--- 第 241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5:43:37 PDT) ---

你是什么身份?如果是F1的话就是给到i20结束(以及4年,取其中最短的时间)

--- 第 242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5:47:52 PDT) ---

规定生效后已经有D/S的F1学生时间怎么算?

例如某个学生已经在博士项目待了3年,规定生效后从ds变成2年,需要立刻出境再入境还是从生效日起按照2年计算?

--- 第 243 楼来自 alashaLee 的回复 (2025-08-27 15:53:06 PDT) ---

应该是min(current I-20 expiration date, 4年)

--- 第 244 楼来自 Jason要好好踢球 的回复 (2025-08-27 15:55:21 PDT) ---

喜大普奔 没法同一个education level 读两次了 day1cpt要终结了 只有婚绿和589和eb5 三条出路了

--- 第 245 楼来自 Jason要好好踢球 的回复 (2025-08-27 15:56:18 PDT) ---

配合新的h1b抽签办法 看来只有去加拿大蹲着了

--- 第 246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5:57:41 PDT) ---

来源找得到吗?

--- 第 247 楼来自 twelve12 的回复 (2025-08-27 15:59:39 PDT) ---

【引用自 newacct】:
现在已经是D/S在美国的人的身份将在I-20/DS-2019过期日期(不超过final rule生效后4年)
应该这么算吧

--- 第 248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6:11:00 PDT) ---

按照现在 H4 EAD,765和539一起交就没法pp

--- 第 249 楼来自 Matsumura 的回复 (2025-08-27 16:11:36 PDT) ---

那我还在用STEM OPT是不是凉透了

--- 第 250 楼来自 黑卡会员 的回复 (2025-08-27 16:11:36 PDT) ---

33 鹿衔发布了一篇小红书笔记,快来看吧! 36wtI62eQqE http://xhslink.com/n/5eFjGhsnvul 复制本条信息,打开【小红书】App查看精彩内容!

可以在gov网站下载pdf了,大家可以拿去问AI。明天(8月28)正式发布并进入30天公示期。

新规核心变化

固定I-94有效期:不再是D/S,截止日期=min(I20有效期,4年)。要续留必须递交延期申请。

转学更难:本科读满一年才能转学,研究生禁止转学。

学历只能升不能降:本科→硕士→博士 ;硕士→硕士 ;博士→硕士 。彻底堵死PhD学生Mastering out的机会,任何原因quit后没有opt,也不能转cpt项目,只能立刻离境。Day-1 CPT反复读硕也成为历史。

宽限期缩短:毕业/OPT结束后,离境时间从60天缩到30天。

OPT/STEM OPT影响: OPT必须在I-94有效期内,如果到期日不够,需要同时申请延期+OPT。延期审批中可继续工作240天。以移民局效率,要是一两年都不批你也只能干等。

非法居留风险↑:I-94一过期没延期,立刻开始算非法居留,会触发3年/10年禁令。

申请EOS要打指纹:延期需要打指纹,办过加签的就知道,想去移民局打指纹非常难约,以后只会更难

—————— 更新:二硕可能也会成为历史,图二规定已有美国硕士的,不能靠出入境继续保持F1状态读硕,详见pdf第65页

日子真是越来越好了

--- 第 251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6:12:37 PDT) ---

那就是i94算到stem opt结束吧,新规出来前你本来也只能待到那么久

--- 第 252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6:16:32 PDT) ---

跟签证无关吧,只和iseivis有关?如果只拿了一年签看起来也可以待到i20结束或者4年?

--- 第 253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7 16:18:22 PDT) ---

其他国家学位无所谓的

这个只在乎在美国不能再读或者向下兼容

--- 第 254 楼来自 alashaLee 的回复 (2025-08-27 16:20:14 PDT) ---

跟你无关吧。。。可能stem opt用完不能读day1 cpt master了。。。不过没准到时候有day1 cpt PhD额

--- 第 255 楼来自 natural_sleeper 的回复 (2025-08-27 16:22:54 PDT) ---

有人知道最快什么时候正式实施吗,只是想九月份回趟家十月初回来。

--- 第 256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6:22:57 PDT) ---

啥?10个月?按照opt开始时间最晚是i20结束日期+60天,岂不是这直接就浪费了10个月-60天=8个月?然后stem opt再来一次,10个月又没了?我这样理解对吗

--- 第 257 楼来自 Cressifal 的回复 (2025-08-27 16:24:31 PDT) ---

你要出境的话这个新政应该跟你没关系吧

--- 第 258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6:25:11 PDT) ---

我是说539+765一起可能就会耽误时间,我身边朋友的案例是H-4 EAD,因为EOS 的539审理10个月才批准,导致她的EAD也耽误了很久。

至于OPT会不会被耽误,等后面真的实行了,看大家的分享吧

--- 第 259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6:26:29 PDT) ---

主要是H4 EAD耽误就耽误了,opt耽误直接就没了,就算公司愿意等,你自己的opt起码被浪费一半了

--- 第 260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7 16:26:51 PDT) ---

这可以宣布opt已死了嘛

--- 第 261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6:27:35 PDT) ---

所以说这是恶政啊,肯定会有人被折腾的(哪怕自己没啥黑历史)。

--- 第 262 楼来自 baimi 的回复 (2025-08-27 16:31:17 PDT) ---

immigration.com

Proposed Changes to F-1, J-1, (students) and I Nonimmigrant Classifications |...

The Fundamental Shift: End of Duration of Status The proposed regulation represents the most significant change to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mmigration in over 40 years. As stated in the preamble: "DHS proposes to amend its regulations by...

这个blog讲的挺细的

--- 第 263 楼来自 illusionwing 的回复 (2025-08-27 16:32:01 PDT) ---

以前是学校国际办公室审,学校想赚钱自然是放放水,现在是uscis审

--- 第 264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5-08-27 16:33:36 PDT) ---

看来只能婚绿了。。。

--- 第 265 楼来自 illusionwing 的回复 (2025-08-27 16:35:41 PDT) ---

欢迎啊

欢迎来美国送钱

但是想来美国赚钱?滚

--- 第 266 楼来自 Lunasol 的回复 (2025-08-27 16:36:02 PDT) ---

【引用自 Allen_Z】:
这个只在乎在美国不能再读或者向下兼容
美国二硕读neu cs的也很多

--- 第 267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7 16:41:26 PDT) ---

转码神校嘛

但现在不是码农自己也不好过 就。。。

--- 第 268 楼来自 PARK0000 的回复 (2025-08-27 16:41:26 PDT) ---

按工资抽h1b和这个哪个先生效啊?

--- 第 269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7 16:41:49 PDT) ---

H1B 这个还早呢

--- 第 270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7 16:44:46 PDT) ---

【引用自 newacct】:
现在已经是D/S在美国的人的身份将在I-20/DS-2019过期日期(不超过final rule生效后4年)+grace period结束;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继续呆就要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所以已经读了两三年的七年毕业没问题?那感觉还行啊,本来就打算读七年

--- 第 271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7 16:49:10 PDT) ---

【引用自 xxxyyy】:
弄个时间长的比如phd项目就可以了吧
但是四年不可能读完,中间被拒签了前功尽弃?

--- 第 272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7 16:58:01 PDT) ---

现在H1B的I-539处理时间是多久

--- 第 273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5-08-27 16:58:28 PDT) ---

【引用自 RyanWu】:
我朋友在national lab工作
太难了,还好有绿卡了,要不然national lab会裁的

--- 第 274 楼来自 Alienrobot 的回复 (2025-08-27 16:58:53 PDT) ---

那也得学校时间合适才行。不过这样现在公司里正在day1cpt的人一毕业还没h1都得跑路了,新day1cpt直接无了,公司肯定不愿意雇佣opt的人了,感觉凉透了

--- 第 275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6:59:27 PDT) ---

那好像跟589转公民之前不敢回国也差不多了。。。

--- 第 276 楼来自 Matsumura 的回复 (2025-08-27 17:00:52 PDT) ---

干脆直接589是吧

--- 第 277 楼来自 Sundec 的回复 (2025-08-27 17:03:57 PDT) ---

这和出入境无关吧,重新入境还是正常签发i94

--- 第 278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7 17:22:07 PDT) ---

h1b也快了吧 等着公示了

--- 第 279 楼来自 Sundec 的回复 (2025-08-27 17:23:17 PDT) ---

【引用自 黑卡会员】:
固定I-94有效期:不再是D/S,截止日期=min(I20有效期,4年)。
出境再入境会重新签发新的i94给4年吗 还是说按照首次入境/i20开始时间算4年

--- 第 280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7 17:23:50 PDT) ---

新的四年or到i20结束

--- 第 28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7:26:20 PDT) ---

Screenshot 2025-08-27 at 7.25.43 PM1026×268 34.1 KB

这读二硕的甚至不能be admitted。读一半转学的也有风险。出境再入境也是不可以的。

--- 第 282 楼来自 黑卡会员 的回复 (2025-08-27 17:27:10 PDT) ---

今天看xhs才知道这个消息,爬完了这楼,感慨当前f1/ng真是地狱,h1b holder被整还远吗?

--- 第 283 楼来自 Jason要好好踢球 的回复 (2025-08-27 17:27:13 PDT) ---

读书留下的路给你堵的狠狠的

--- 第 284 楼来自 AlveROsT 的回复 (2025-08-27 17:29:15 PDT) ---

那么现有 I-20 给的时间短,明年就过期但是还得读个两年的,是不是应该现在先申请 extension 啊?免得之后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 第 285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7 17:31:35 PDT) ---

不要怕,延期,transfer可以增加RFE和否决率的。参考1.0时代

--- 第 286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35:19 PDT) ---

借楼一问,这玩意儿追溯过往吗?比如之前跟着老板跳到别的学校去走seivis transfer的这种情况,会有影响吗

--- 第 287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7:38:57 PDT) ---

按照经验是不会追溯历史的,但是ymmv

--- 第 288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40:10 PDT) ---

那岂不是从生效之日起这种学生都要被开除了

--- 第 28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7:40:58 PDT) ---

我也是这种情况,现在慌的一笔

--- 第 290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7:41:34 PDT) ---

没这么夸张,一般移民政策相关的都不会追溯历史吧,但是总有特例 ( 比如10043之前拿学签的七子?我不太认识7子的人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

--- 第 29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7:42:08 PDT) ---

【引用自 Jimmy91】:
欢迎600K 东大留学生
欢迎的是给美国交钱的本科生,而且还是学语言文学艺术哲学···这种的。

理工科的绝对不欢迎。

--- 第 292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7:42:24 PDT) ---

那也有新的 valid 的 i20啊;

新政策 i94不过就是 min(i20到期日,4年)

--- 第 293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43:48 PDT) ---

[quote=“CactusGreen, post:101, topic:409001”]

Prohibit … to the same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while in F-1 status

[/quote]

说的是这一条

--- 第 294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7:44:06 PDT) ---

大公牛的意思是这个操作是违反未来的法令的行为,会不会被追诉责任

--- 第 29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7:44:28 PDT) ---

【引用自 Rosmontis】:
是不是只能phd毕业O1进牛马公司eb1b
所以唯一的路是

婚绿655×334 28.5 KB

--- 第 296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44:39 PDT) ---

本小牛子就是这个意思

--- 第 297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7:45:11 PDT) ---

不到啊,我只想早点master out opt

--- 第 298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45:46 PDT) ---

那估计了,老老实实读完吧

--- 第 299 楼来自 bigtiger 的回复 (2025-08-27 17:46:17 PDT) ---

直接manba out跑路了,读phd死路一条

--- 第 300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17:46:31 PDT) ---

60万留学生原来说的是xhs上招60w集美读人文艺术学位然后婚绿/拉皮条啊,川普为了红脖子的性压抑真是操碎了心

--- 第 30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17:46:50 PDT) ---

他那个transition里说只要你目前身份合法就行,但能不能出入境就不好说了。

Screenshot 2025-08-27 at 7.46.26 PM1210×546 56.4 KB

--- 第 302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48:07 PDT) ---

厉害了,看起来是不追溯过往的。别到时候正式版本出来了把这一条拿走就行。

但是美国法嘛,你懂的,里面表述还有一个general

--- 第 303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7:48:58 PDT) ---

确实。我最近约会到了好几个婚绿的女生。都是嫁给了身份,然后一地鸡毛,要么已经离婚,要么正在离婚。基本上这辈子废了(当然本来也挺废的)

--- 第 304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7 17:50:44 PDT) ---

那不会的,

就跟砍出生公民权一样,溯回概率太小了

--- 第 305 楼来自 yrq25 的回复 (2025-08-27 17:51:56 PDT) ---

【引用自 tomandjerry】:
煞笔法案
这也是GPT说的吗

--- 第 306 楼来自 anonuscf 的回复 (2025-08-27 17:53:38 PDT) ---

【引用自 Rosmontis】:
很难justify为什么不刚入境就申请
8 CFR 208.4(a)(5)(iv)

只能说合法身份有辩解余地
【引用自 Rosmontis】:
直接移送移民法庭遣返萨尔瓦多/乌干达一条龙
法理上说pending期间递解令还没下来不能遣返。输了还有2次*上诉,没那么快,多半能熬过川皇。Kilmar Abrego Garcia是递解令+withholding of removal to country A,法理上可以遣返到country B,只是执行细节有争议。

--- 第 30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7:55:21 PDT) ---

【引用自 Americanbigbull】:
都是嫁给了身份,然后一地鸡毛,要么已经离婚,要么正在离婚
为啥会这样呢? 找个脾气好的ABC啊 ABC小中男在美国找老婆不是很容易的,正好双向奔赴了。

认识的ABC小中男找的中国小留老婆,过得都不错的啊。

有这条新规定,感觉我娃以后找老婆不愁了,说不定还能挑挑呢!

婚绿655×334 28.5 KB

--- 第 308 楼来自 Jason要好好踢球 的回复 (2025-08-27 17:57:18 PDT) ---

为什么废了 有了身份干什么不好

--- 第 309 楼来自 heyfriday 的回复 (2025-08-27 17:57:58 PDT) ---

为什么我看见单纯为了婚驴而婚驴的人就会下头,正经结婚后离婚的没事儿

--- 第 310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18:01:29 PDT) ---

人还是向往纯粹的爱情的

--- 第 311 楼来自 merlinyx 的回复 (2025-08-27 18:01:32 PDT) ---

看完心死了 后面不管怎么样都会被搞呗 真的受不了了 还欢迎留学生 只欢迎钱……

--- 第 312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05:33 PDT) ---

我最近就见过嫁给ABC的。。。

ABC基本上都有身份认同危机,这会为婚姻造成巨大的压力。泥潭以后的美国娃80%概率会一个个应验的。。

嫁给白男的基本上就是经济和身体方面纯倒贴。我见过最夸张的例子,嫁给白男律师,很风光吧。离婚时把自己在美国的房产砸进去了不说,离婚后反过来付抚养费的。

嫁给黑哥哥的基本上无法在国人,尤其是国女圈子里混了

--- 第 313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7 18:05:49 PDT) ---

Screenshot_20250827_210512_ChatGPT1080×2214 241 KB

是的,煞笔法案是gpt说的

--- 第 314 楼来自 AWSNiuma 的回复 (2025-08-27 18:05:57 PDT) ---

10年绿卡没那么好拿吧,一般这种婚姻有绿卡的一方都像防贼一样,几年才开始办,办也要几年,办下来还有两年转长期绿卡。

现在人可精明了,都是很多都是怀孕生下来才开始走绿卡流程

很有可能折腾一圈,身子给了,然后身份还没一撇,实在过不下去了才离婚

--- 第 31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08:13 PDT) ---

【引用自 Americanbigbull】:
ABC基本上都有身份认同危机,这会为婚姻造成巨大的压力
要看父母怎么教育的了···· 找个脾气好的哦 不能随便乱找。有一条标准是中文要说的好,中文都说不好的ABC,怕是会理念不同。

--- 第 316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09:02 PDT) ---

ABC就没有几个会中文的。会中文的基本上都是1.5代移民,十来岁过来那种。

--- 第 31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10:13 PDT) ---

【引用自 Americanbigbull】:
ABC就没有几个会中文的。会中文的基本上都是1.5代移民,十来岁过来那种
那我娃的优势很大啊 我娃中文说的听不出来是ABC呢,完全标准普通话,还不带任何英文单词。

老父亲更不担心了。

--- 第 318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11:06 PDT) ---

多关心孩子身心健康

--- 第 319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11:25 PDT) ---

【引用自 Americanbigbull】:
孩子身心健康
挺好的啊 天天高高兴兴的 我家快乐躺平教育,完全不鸡娃

--- 第 320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13:51 PDT) ---

我见过更多的是不让怀孕,贴钱贴身子,最后净身出户

--- 第 321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18:19:30 PDT) ---

不会追溯历史倒算

但按

(C) An alien who has completed a program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n F-1

nonimmigrant at one educational level may not maintain, be admitted, or otherwise be

provided F-1 status through a program at the same educational level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立即退学

--- 第 322 楼来自 twelve12 的回复 (2025-08-27 18:20:02 PDT) ---

这么感觉stem 3年opt也快了呀,这个3年opt 是不是更容易搞定

--- 第 32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20:30 PDT) ---

【引用自 twelve12】:
感觉stem 3年opt也快了呀,这个3年opt 是不是更容易搞定
感觉这个应该也快完蛋了

--- 第 324 楼来自 howiii 的回复 (2025-08-27 18:21:44 PDT) ---

同问这个问题

--- 第 325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8:22:51 PDT) ---

我认识的95%的人文学科女生都是没毕业就找好了看起来像乡下loser的白男对象,剩下的5%单身都是不打算回大陆但也无所谓留不留美的

--- 第 326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23:04 PDT) ---

这里说的是completed

--- 第 32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24:00 PDT) ---

【引用自 shuanQ】:
95%的人文学科女生都是没毕业就找好了看起来像乡下loser的白男对象
这种简直瞎了眼·····

--- 第 328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18:24:35 PDT) ---

看错了,还以为问的是 Day 1 CPT

--- 第 329 楼来自 AlveROsT 的回复 (2025-08-27 18:24:53 PDT) ---

我反正先给 program office 发邮件去问了,感觉有合理理由(指为何不能在 I-20 有效期内毕业) extend 本来就是越早申请越好。

--- 第 330 楼来自 kevinzhang99 的回复 (2025-08-27 18:25:12 PDT) ---

想多了 上次h1b pp暂停就是上一个trump任期

--- 第 331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26:22 PDT) ---

说得我都想找白男了

--- 第 332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8:29:23 PDT) ---

那种白男看着都是性缩力哥啊,长相气质职业富裕程度没一样拿得出手,看那些女生发的ins或者朋友圈都是跟穷白男住在一个脏兮兮乱糟糟的小房子里,本颜狗觉得要找起码也得找一个好看的穷小子吧(参考Titanic的Jack)

--- 第 33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30:35 PDT) ---

【引用自 Americanbigbull】:
说得我都想找白男了
你为啥要找白男?

--- 第 334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30:35 PDT) ---

可能帅的穷小子把人家xxn往死里超市之后不给结婚跑路了。朋友圈 ins 不发不行啊,不然婚率绿不成了。xhs上有专门教程呢

--- 第 335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30:58 PDT) ---

我开玩笑的你看不出来吗

--- 第 336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8:32:19 PDT) ---

那感觉还是帅的穷小子被占便宜了,毕竟美貌是稀缺资源

--- 第 33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32:57 PDT) ---

【引用自 shuanQ】:
帅的穷小子
这种太少见了

--- 第 338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8:34:50 PDT) ---

帅的穷小子也不缺女的吧

美国又不搞婚房彩礼啥的

--- 第 339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18:35:31 PDT) ---

扯远了,我等男们一聊起这个正经事儿都顾不上了。还是太年轻了。再过二十年估计就提不起兴致了

--- 第 340 楼来自 ze3kr 的回复 (2025-08-27 18:37:05 PDT) ---

配合 level based H-1B,F1 就更得想办法按照 level 4 抽加持一下,level 1-3 将直接被卷没不要抱有幻想

如果加权 H-1B 实施,劝各位务必研究清楚怎么能 level 4 抽,身份大于一切,一定会有很多人利用规则

--- 第 341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7 18:37:30 PDT) ---

H1B也有变化吗?学校估计好几个教授在排期呢

--- 第 342 楼来自 veritas 的回复 (2025-08-27 18:40:10 PDT) ---

【引用自 shuanQ】:
好看的穷小子
这种不会找国女的

--- 第 343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8:40:11 PDT) ---

那只能找三哥三姐偷师了,烙印除了reddit有没有专属论坛啊,急死了

--- 第 344 楼来自 ze3kr 的回复 (2025-08-27 18:41:22 PDT) ---

多交点印度朋友,印度人能走的路子老中大概率也能走

--- 第 345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8:41:36 PDT) ---

也不是不找国女,主要是那些需要婚绿的人文社科妹子都emmmmm……好看的妹子好像多半家里都给安排好EB5了

--- 第 346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7 18:42:16 PDT) ---

印度人不会背叛种族的吧

--- 第 347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7 18:42:23 PDT) ---

以前PhD期间的一些印度朋友都由于无法忍耐排期已经溜溜球了

--- 第 348 楼来自 ze3kr 的回复 (2025-08-27 18:43:09 PDT) ---

不是指望他们帮你,而是学着点他们怎么操作的。包括观察他们的 reddit,混入公司内部的印度群等等

--- 第 349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8:44:44 PDT) ---

【引用自 shuanQ】:
主要是那些需要婚绿的人文社科妹子都emmmmm
这····· 那ABC也看不上···

--- 第 350 楼来自 ltxh 的回复 (2025-08-27 19:20:35 PDT) ---

所以是不是以前 F1->OPT->H1B->140->485 的路线基本上遍地是坑,以后都要走这条路了:F1->589

拿到学生签证到了CBP关口,第一件事就说求庇护。

--- 第 351 楼来自 linyueru 的回复 (2025-08-27 19:21:09 PDT) ---

【引用自 newacct】: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二硕都不行了啊这世道 以后还能一时兴起去读MFA吗

--- 第 35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19:25:02 PDT) ---

【引用自 ltxh】:
F1->589
咱正经人,要走正经路:

F1 -》 婚绿

--- 第 354 楼来自 肯滑基 的回复 (2025-08-27 19:28:59 PDT) ---

曾经在2021年file过一次to F1的539,那时候不让pp,耗时8个月

--- 第 355 楼来自 syw 的回复 (2025-08-27 19:34:19 PDT) ---

还有gatech

--- 第 356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9:36:27 PDT) ---

所以说其实EOS根本就不是可行方案,就是逼你出境签证?签证再久也没这么久

--- 第 357 楼来自 肯滑基 的回复 (2025-08-27 19:41:07 PDT) ---

可以开通pp刷金币吧 539也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

--- 第 35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7 19:42:17 PDT) ---

人家为什么要给爆金币的机会呢?Opt pp一样可以涨价爆金币。摆明了想故意增加难度。指不定之后opt的pp也停掉

--- 第 359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7 19:43:54 PDT) ---

堵死day 1 CPT, 值得慶祝

--- 第 360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9:45:55 PDT) ---

【引用自 Lunasol】:
一硕在国内/英美澳读其他学科,二硕读neu or similar
只限制在美国读了硕之后再二硕;一硕在国内/英/澳,在美国二硕转码的情况是不cover的,原文对一硕有定语。

(C) An alien who has completed a program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n F-1

nonimmigrant at one educational level may not maintain, be admitted, or otherwise be

provided F-1 status through a program at the same educational level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其实也挺显然的,这次rulemaking是关于F1 SEVP如何管理transfer status,国外读过什么学历不涉及境内身份转换。

我仍然觉得“在美国境内读两次硕”的人群都是day1cpt为主。可能有少部分是转行读法律(JD视为master)。

--- 第 361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5-08-27 19:47:53 PDT) ---

【引用自 tomandjerry】:
这项煞笔法案

--- 第 362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19:48:10 PDT) ---

【引用自 newacct】: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这精准打击生化环材phd转行

--- 第 363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5-08-27 19:48:41 PDT) ---

我自己项目里就有好几个学生是本校的文科master读完来读cs的

--- 第 364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5-08-27 19:50:16 PDT) ---

【引用自 ltxh】:
589
现在的形势怕不是有罪推定了

只有
【引用自 诸葛亮】:
婚绿
才是正道

--- 第 365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7 19:51:51 PDT) ---

生化环材phd如果规划得当其实可以phd期间多上几门课毕业时顺便拿到cs master,还省学费。以后这也是唯一的路了,既不能quit换学校重开cs master也不能本校change成cs master学位毕业,但phd正常毕业同时多拿一个学位好像还是合法的。

要我看,gt之类的学校是最大受益者,本来就是卖在职online cs degree这个生意的,最大竞争对手就是脱产full time转码cs master;以后都只能这样了,先找到工作(不管cs非cs)然后上他们的课。但是雇主也可能改变思路,只要上过课学到东西就行,不再看重有没有degree。

--- 第 366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19:53:13 PDT) ---

【引用自 Wi-Fi】:
生化环材phd如果规划得当其实可以phd期间多上几门课毕业时顺便拿到cs master,还省学费。以后这也是唯一的路了,既不能quit重修也不能change成cs学位毕业,但phd正常毕业同时多拿一个学位好像还是合法的。
受教育这种天赋人权都要剥夺。只能说MAGA们求锤得锤。每次看到身边的川粉就犯恶心。

--- 第 367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5-08-27 19:56:11 PDT) ---

【引用自 Wi-Fi】:
gt之类的学校是最大受益者,本来就是卖在职online cs degree这个生意的,最大竞争对手就是脱产full time转码cs master;以后都只能这样了,先找到工作(不管cs非cs)然后上他们的课。但是雇主也可能改变思路,只要上过课学到东西就行,不再看重有没有degree
也无所谓了,转码这条路本来就基本死了

--- 第 368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5-08-27 19:58:26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受教育这种天赋人权都要剥夺。只能说MAGA们求锤得锤
受教育的人越少,愚昧神棍越多,更符合MAGA(包括基本盘和上层)的利益,他们开心还来不及

他们可不在乎美国是不是会继续great,神棍们觉得把异端赶走圈地自萌也很好

--- 第 369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7 20:00:15 PDT) ---

【引用自 Wi-Fi】:
先找到工作(不管cs非cs)
这个才是最难的,假设539把opt先卡个半年拿什么找工作

--- 第 370 楼来自 henso 的回复 (2025-08-27 20:00:52 PDT) ---

【引用自 Wi-Fi】:
本科生毕业后在公司搞master 和phd day1 cpt各一次共两次
本科毕业搞完 master day1cpt 还能 master OPT 续三年 (如果 OPT 不是下一个完蛋的话

--- 第 371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7 20:01:59 PDT) ---

文科转理工,或者再读MBA也是有一定数量的吧。还是一样大家多去写反对意见,没用的话后面不知道会不会被class action

--- 第 372 楼来自 Ritz-Carlton 的回复 (2025-08-27 20:02:37 PDT) ---

H4/H4 EAD还算好了,至少有机会蹭H1B的PP。。如果是F1 EOS都没办法蹭PP

--- 第 37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05:37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受教育这种天赋人权都要剥夺
直接申请CS啊····

--- 第 374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06:27 PDT) ---

【引用自 迷之少年E】:
没用的话后面不知道会不会被class action
这是政府规定,有啥可class action的

--- 第 375 楼来自 fredz 的回复 (2025-08-27 20:06:43 PDT) ---

那读了PhD就不能去读MBA or JD吗 妈的

--- 第 376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06:47 PDT) ---

【引用自 迷之少年E】:
文科转理工,或者再读MBA也是有一定数量的吧
转了之后,出美国重新签证就可以了哦 没有不准这个吧?

--- 第 377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7 20:06:55 PDT) ---

【引用自 henso】:
master OPT 续三年
楼上地里的帖子不是说变相堵死了OPT?四年后还能OPT干三年也不亏啊

--- 第 378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0:10:25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直接申请CS啊····
很多来读phd的压根交不起一年五万的学费。

--- 第 379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11:09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很多来读phd的压根交不起一年五万的学费
那可以选CS的课,不拿学位不就可以了?受教育肯定是可以的··· 用教育找工作那是另一个事情。

--- 第 380 楼来自 HomoEconomicus 的回复 (2025-08-27 20:12:07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受教育这种天赋人权都要剥夺
错字侠妈嘎:it’s a privilege not right!!!

--- 第 38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20:12:49 PDT) ---

Screenshot 2025-08-27 at 10.10.44 PM1138×264 17.9 KB

may not maintain, be admitted, or otherwise be provided F-1 status through a program at the same educational level or a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如果是读二硕,连入境都是不可以的,所以签证是不可能下来的。没读完转学不好说,或许还能重新签证或者重新入境。

--- 第 382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0:12:50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那可以选CS的课,
你想什么,中国老板黑砖窑还能让你学cs的课?

--- 第 383 楼来自 Max_CC 的回复 (2025-08-27 20:13:14 PDT) ---

转专业大军太强大了 直接用政策来卡死 不过还要看最终版本 估计会修改

--- 第 384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13:54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如果是读二硕,连入境都是不可以的,
对 所以别读二硕····

或者,还是一计破万法:

婚绿655×334 28.5 KB

山人妙计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 第 38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14:52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你想什么,中国老板黑砖窑还能让你学cs的课
水平还不够,又不想出钱,还想学赚钱的专业···· 人啊,总是贪心不足的。

水平够的,直接CS PHD走起就可以了 也都是有奖学金的

--- 第 386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0:16:02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水平还不够
能读phd的人怎么会水平不够呢?只是不是每个人家里都出的起几万美元的学费罢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 第 38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16:25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能读phd的人怎么会水平不够呢
水平够的,直接CS PHD啊!

--- 第 388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0:19:05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水平够的,直接CS PHD啊!
生化环材bs读cs phd,那得多逆天。

读博的时候见过很多生化环材的phd和我们一起上cs课。甚至有国内读完一个phd继续读的,头发都花白了,看着都难受。

未经他人苦,还是不要说这种风凉话了。

--- 第 389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20:56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生化环材phd读cs phd,那得多逆天
所以还是水平不够的问题呗。

问题就是现在太多人要用美国生物医学的funding转码··· 政府要卡死这个。要么你就水平特别高,直接申CS PHD,要么就自己出钱 CS MS。没钱没水平的,想用美国政府的生物医学funding学CS,以后不可以了。

--- 第 390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0:22:22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所以还是水平不够的问题呗。
好奇你什么水平,但凡能读下来生化环材的phd的,转了cs基本秒杀各路水硕。

因为人家专业没你选的好,家庭没有你优渥。就说这种风凉话有点过分了。

--- 第 391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7 20:22:24 PDT) ---

也是可以被class action的吧,我记得好像上次的哪个就被block来着

--- 第 392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23:17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因为人家专业没你选的好,家庭没有你优渥。就说这种风凉话有点过分了
但是不能用美国政府的生物医学funding干这个事。这个条款确实是符合纳税人利益的。

你可以用自己的钱干这个,这没问题。

美国娃因为家里没钱,上州立不上藤校的,也很多的啊。有时候,钱就是制约。

--- 第 393 楼来自 唧唧哇哇 的回复 (2025-08-27 20:25:09 PDT) ---

读cs phd也不需要什么特别高的水平吧。。生化环材的phd也不是那么好读的。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好多生化环材的phd写的code也不见得比eecs要的少。。

--- 第 394 楼来自 唧唧哇哇 的回复 (2025-08-27 20:26:36 PDT) ---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一个学cs的人要是被裁了去搞别的行业 搞不来。。生化环材的码农,被裁了 回归老本行。。

--- 第 395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5-08-27 20:27:08 PDT) ---

【引用自 唧唧哇哇】:
生化环材的phd写的code
我身边但凡生化phd转行成功的,个人水平绝对超过一般的cs phd。你让cs phd转个生化环材试试。。

--- 第 396 楼来自 Max_CC 的回复 (2025-08-27 20:28:27 PDT) ---

站在美国政府立场 完全有正当理由来限制 专款专用 都读成PhD申请绿卡 却转行赚钱去了 这不利于基础研究的发展 同时你也剥夺了当初竞争者的机会。

--- 第 397 楼来自 唧唧哇哇 的回复 (2025-08-27 20:28:39 PDT) ---

是啊,我们学校隔壁corey soda楼里面的eecs也没有很厉害。大家一起去读stats的课,很多人都还不如生化环材。。。

--- 第 398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29:04 PDT) ---

【引用自 Max_CC】:
站在美国政府立场 完全有正当理由来限制 专款专用 都读成PhD申请绿卡 却转行赚钱去了 这不利于基础研究的发展 同时你也剥夺了当初竞争者的机会
对的啊 对的啊!! 这就是这条合理的地方。

想转行CS的,压根就别来用美国政府生物医学这个钱,这个钱是留给真正要做生物医学的人的。

--- 第 399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7 20:29:34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生化环材phd转行
这些phd转行也不会毕业之后再去读一个cs master吧,要么中间顺手拿了要么直接拿着phd面

--- 第 400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5-08-27 20:30:11 PDT) ---

【引用自 Max_CC】:
专款专用
问题是这钱也不是美国zf的出的啊。。

--- 第 40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30:37 PDT) ---

【引用自 LoRA】:
问题是这钱也不是美国zf的出的
问题这个钱,还真的就是美国政府出的···· 大部分都是 NIH funding

--- 第 402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5-08-27 20:31:10 PDT) ---

【引用自 B1tWiz】:
读一个cs master
两种情况都见过。不得不说,其实phd期间拿是性价比最高的。但是很多老板不让。

--- 第 403 楼来自 唧唧哇哇 的回复 (2025-08-27 20:31:25 PDT) ---

这一条我同意。。。大家都是见钱了。。。所以也不应该学生化环材。。

--- 第 404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20:33:26 PDT) ---

自己掏学费偷偷拿

--- 第 405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0:37:09 PDT) ---

MAGA们真在乎这个就会只限制phd了。人家现在连BS都限制。。

--- 第 406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38:10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人家现在连BS都限制
BS没限制啊 BS 1年之后可以转专业的啊 本来一般本科转专业也是1年后,这个影响很小

--- 第 407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7 20:39:46 PDT) ---

【引用自 LoRA】:
你让cs phd转个生化环材试试
AI4SCI:别骂了别骂了

cs的搞这个实在是性价比低到爆炸

--- 第 408 楼来自 waatm 的回复 (2025-08-27 20:40:27 PDT) ---

uscis再努努力,把perm的审批时间继续拖成2年半-3年,读书-工签-绿卡的路就算彻底死了:(

--- 第 409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42:29 PDT) ---

【引用自 waatm】:
把perm的审批时间继续拖成2年半-3年
现在已经是快2年了吧?

读书-工签-绿卡这个路,现在其实可以认为已经死了····

要想留美国的,来美国第一年就找真爱婚绿,当下最合适的路

婚绿655×334 28.5 KB

--- 第 410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7 20:43:52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问题就是现在太多人要用美国生物医学的funding转码··· 政府要卡死这个
新规定和你说的这个关系好像也不大啊,拿着funding顺路读个cs master也没禁止,毕业之后读cs master转行倒是禁止了,但是毕业之后再读铁定自费了,还能花的到funding?

--- 第 41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44:31 PDT) ---

【引用自 B1tWiz】:
拿着funding顺路读个cs master也没禁止
对 这个顺路的实在不好管 就算了···· 只要你老板同意。但是你中间拿 CS MS 走人,这个没戏了吧?

--- 第 412 楼来自 M1che11eU 的回复 (2025-08-27 20:46:42 PDT) ---

同问,我们学校I20 extension要求在过期前90天之内才能办,好怕正好被新规生效的时候卡住

--- 第 41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47:35 PDT) ---

【引用自 M1che11eU】:
我们学校I20 extension要求在过期前90天之内才能办,好怕正好被新规生效的时候卡住
这很是问题··· 这个建议需要提一下 EOS的539必须能PP才行啊

--- 第 414 楼来自 doudoudou 的回复 (2025-08-27 20:53:17 PDT) ---

丞相不来个二字箴言?

--- 第 41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0:53:59 PDT) ---

【引用自 doudoudou】:
二字箴言
你是说这个?
【引用自 诸葛亮】:
婚绿655×334 28.5 KB

--- 第 416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7 20:54:04 PDT) ---

PERM是勞動部審批吧

--- 第 417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20:57:38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受教育这种天赋人权都要剥夺。只能说MAGA们求锤得锤
有一说一,特别是大学,在美国接受教育从不是天赋人权

别说外国人,美国人也有很多因为巨额学费而不上大学的

--- 第 418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7 20:58:19 PDT) ---

【引用自 浅吟低唱】:
神棍们
未必只有神棍,现在cs毕业生就业率烂成什么样子了,你如果是其中一员还能投票的话你会怎么想?会觉得是因为自己不努力或者眼瞎选错专业了,还是会觉得有人把工作抢走了?

全球年轻人都在右转,认为只是一小部分神棍在作妖实在太乐观了
【引用自 浅吟低唱】:
他们可不在乎美国是不是会继续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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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19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20:59:24 PDT) ---

州立总能上得起,自己打工都能供上学费,更别提还有那么多联邦的补助,只是想不想的问题,还是选择太多,学历变得可有可无

--- 第 420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21:02:17 PDT) ---

太多美国人毕业后背着巨额学债

上大学显然不是天赋人权,要接近免费并且无任何门槛才说得上天赋人权

--- 第 421 楼来自 uplus5f7b 的回复 (2025-08-27 21:04:00 PDT) ---

【引用自 shuanQ】:
看起来像乡下loser的白男对象
我朋友圈有一个,上学的时候是女权主义性解放先锋,各种女权主义历史政治文学信手拈来

现在像怨妇一样发朋友圈就是抱怨自己白男老公,搞得我这种当初不觉得自己是女权主义者的人和她比都女权了起来

--- 第 422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21:06:59 PDT) ---

我要是没记错,州立对本州学生一学期也就5000上下浮动,更别提还有奖助学金补助了,这还上不起还有cc等着呢
【引用自 a66】:
太多美国人毕业后背着巨额学债
毫无疑问是私立,背学债咎由自取

--- 第 423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21:07:26 PDT) ---

我这种见太多了。嫁给白男除了在小红书秀优越以外基本上在家里都是当现金牛和老妈子

--- 第 424 楼来自 octopus278 的回复 (2025-08-27 21:07:39 PDT) ---

非盈利行业的h1b是没有cap的也不用抽,教授应该没所谓

--- 第 425 楼来自 AWSNiuma 的回复 (2025-08-27 21:07:39 PDT) ---

【引用自 uplus5f7b】:
白男老公
能搞到白男的都还可以了,我周围为都老墨老南亚居多

--- 第 426 楼来自 uplus5f7b 的回复 (2025-08-27 21:08:58 PDT) ---

玉米地里上学,当地还是白人居多,墨墨隔壁county不少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南亚人士完全绝迹(现在想来挺不可思议的)

--- 第 427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7 21:09:18 PDT) ---

我见过读好多年博士嫁给老墨水管工的。

讲道理能在美国留下的老墨人品比白男普遍好一些

--- 第 428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7 21:09:32 PDT) ---

【引用自 CactusGreen】:
毫无疑问是私立,背学债咎由自取
这么说…

用同样说法,留学生也不是一定要在美国留学,美国政府政策影响留学生也是留学生咎由自取

--- 第 429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21:11:53 PDT) ---

事实确实如此

--- 第 430 楼来自 heyfriday 的回复 (2025-08-27 21:27:29 PDT) ---

为什么国女反对?国女至少嘴上不是支持身体自由么

--- 第 431 楼来自 lucson 的回复 (2025-08-27 21:27:42 PDT) ---

想问问,如果这个政策实施,已经在美国呆了超过i94入境5年的phd学生,是不是得立马回去重新签证呀

--- 第 432 楼来自 lucson 的回复 (2025-08-27 21:29:31 PDT) ---

说错了 4年

--- 第 433 楼来自 LYFT 的回复 (2025-08-27 21:43:01 PDT) ---

有个小问题,如果phd计划六年毕业就必须要申请EOS延期吧,这个延期好通过吗?还是非常高风险…

--- 第 434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7 21:50:31 PDT) ---

没有吧,有transition period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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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35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7 21:51:08 PDT) ---

虽然但是 你签证面谈的时候可是信誓旦旦保证学成毕业后不会留在美国要回国工作的 现在美国政府给你助力了

--- 第 436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5-08-27 21:53:55 PDT) ---

“送中“确认!

--- 第 437 楼来自 wt441 的回复 (2025-08-27 21:54:58 PDT) ---

就算高通过率这么多人申请处理时间也不会短

非敏感专业的话感觉人肉出境重新签好点

--- 第 438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7 22:02:55 PDT) ---

【引用自 Rosmontis】:
读书签证被卡不一定过,入境美国后D/S只有4年,还得539或者重新入境签证,毕业后OPT被卡,找不到工作,工作了因为新rule抽不到 H1b,还不能Day 1 CPT读同等级学位,就算抽到H1b 140也没有,PERM被右翼冲烂,熬过140和perm还可能会有pip和layoff潮,offshore到印度,人工智能。。。。。
读书签证的时候你可说的是毕业之后要回国效力啊。

只能婚绿还说得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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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39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7 22:03:27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回国工作
偷技术
【引用自 chowchan】:
留在美国
移民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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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40 楼来自 Ryan1984 的回复 (2025-08-27 22:05:27 PDT) ---

【引用自 Startrek】:
受教育这种天赋人权都要剥夺。只能说MAGA们求锤得锤。
MAGA跟左棍都是剥夺受教育权

--- 第 441 楼来自 Ryan1984 的回复 (2025-08-27 22:06:00 PDT) ---

【引用自 B1tW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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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读完书去澳大利亚

--- 第 442 楼来自 名侦探 的回复 (2025-08-27 22:09:30 PDT) ---

有些人真是喜欢说风凉话还自视清高。。

--- 第 443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7 22:15:48 PDT) ---

我投liberal跟反MAGA,但是最近這些USCIS操作我覺得是合理的。

Weighted H1B可以把WITCH那些abuse先堵掉,Day 1 CPT這個漏洞早就該填了。很多人也abuse難民那條路,然後拿到綠卡之後還回之前的國家旅行。

--- 第 444 楼来自 LYFT 的回复 (2025-08-27 22:16:44 PDT) ---

看来不管怎么样都有风险,我还是努努力5年毕业吧…

--- 第 445 楼来自 达里尼之梦 的回复 (2025-08-27 22:17:12 PDT) ---

刚读博就来这套 真是后悔没申请美国以外的地方

--- 第 446 楼来自 jsgao 的回复 (2025-08-27 22:18:45 PDT) ---

本来stem opt明年1月到期,下午看到这个,思考许久,直接申请了10月入学的几个day1cpt学校

Edit:明天准备直接找老板看看合同能不能改成remote,身处santa clara county,工资level1实在难顶

--- 第 447 楼来自 反求诸己 的回复 (2025-08-27 22:25:20 PDT) ---

就怕现在入学新规执行之后这学校全倒闭了

--- 第 448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7 22:26:08 PDT) ---

其实也有好处 把那些CPT学校都端了 还有那些中介

--- 第 44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7 22:26:53 PDT) ---

+1,我甚至还quit重申了一次,当时一没想到Trump真能选上,二没想到他选上之后还变本加厉了。现在都说不出口想再换国家了。

--- 第 450 楼来自 Wilson1 的回复 (2025-08-27 22:32:25 PDT) ---

【引用自 newacct】:
F1 grace period缩短到30天
這個會搞死人吧

30天收東西+賣車 有幾個人搞得完

--- 第 451 楼来自 达里尼之梦 的回复 (2025-08-27 22:33:31 PDT) ---

选前我总有不好的感觉 觉得他要上然后再来波大的 然后身边人没一个相信的 非要我stay in US 死活不同意我去其他地方 and here we are today 真是服了

--- 第 452 楼来自 PARK0000 的回复 (2025-08-27 23:14:51 PDT) ---

俺们老中是这样的

--- 第 453 楼来自 Startrek 的回复 (2025-08-27 23:29:51 PDT) ---

是的。一副既得利益者的嘴脸。

--- 第 454 楼来自 fishfood 的回复 (2025-08-28 04:07:20 PDT) ---

就算是天赋人权,也不是赋给你外国人的啊。

--- 第 455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04:32:16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感觉我娃以后找老婆不愁了
那我小室友找老公也不愁了

说不定还能狠敲好几笔彩礼呢

--- 第 456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04:35:41 PDT) ---

创收项目不会停的

--- 第 457 楼来自 Dio 的回复 (2025-08-28 05:19:38 PDT) ---

请问一下,假设新政实施,如果我已经在美国用I-20待了超过4年了,那么政策实施之后我是必须立刻出境重新入境吗?还是从政策开始实施的时候开始算4年,然后取和I20 expiration date的最小值?

--- 第 458 楼来自 QF30 的回复 (2025-08-28 05:21:15 PDT) ---

能说出自己小孩好找对象的话真的是恶心的不行

--- 第 459 楼来自 每天喝足八杯水吧 的回复 (2025-08-28 05:24:09 PDT) ---

同问,签证已过期,慌得一批

--- 第 460 楼来自 Vincent1 的回复 (2025-08-28 05:28:51 PDT) ---

读两个Phd不太会吧,如果是Phd后,JD或者MD呢

--- 第 461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05:35:35 PDT) ---

MD每年全美非绿卡非公民只有20个名额 你确定你能上?

--- 第 462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05:47:40 PDT) ---

读了PhD后在美国什么都不能上了,堵死了一切,因为PhD之上没有更高的F1学位

--- 第 463 楼来自 Pornhub 的回复 (2025-08-28 06:35:33 PDT) ---

目前没有 等trump university重开了就有了

--- 第 464 楼来自 clinica 的回复 (2025-08-28 07:04:33 PDT) ---

对留学生来说很糟糕,但对maga来说的确看不到什么坏处,甚至有些合理。

--- 第 465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07:10:31 PDT) ---

哦哦我以为h1b也要限制时长了

--- 第 466 楼来自 zero4586 的回复 (2025-08-28 07:38:47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大部分都是 NIH funding
可是他今年也没少砍NIH Funding啊

Nature今年都没少报道砍Funding的事情 我觉得出发点不是这个

--- 第 46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07:40:28 PDT) ---

【引用自 zero4586】:
今年也没少砍NIH Funding啊
砍了浪费的。 还要从用的那端也节省。

没没毛病啊

--- 第 468 楼来自 Liam1 的回复 (2025-08-28 07:43:54 PDT) ---

我看了一下,是不是没有限制F1签证上的时间?比如还是可能拿到五年F1签证的,只不过在美国的停留时间改为了最多四年。

--- 第 469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5-08-28 07:47:36 PDT) ---

Screenshot 2025-08-27 at 7.46.26 PM1210×546 56.4 KB

看看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

--- 第 470 楼来自 shigeyishi 的回复 (2025-08-28 07:50:50 PDT) ---

标准答案:去欧洲

--- 第 471 楼来自 zero4586 的回复 (2025-08-28 07:51:47 PDT) ---

没错,但要说他是为了生物医学专款专用似乎有点把他想的太好了…

2月砍的funding已经影响到大部分高校的现有项目和PhD招生了

和他从用的一端节省的资金相比,砍掉的部分显然是远远超过的

--- 第 472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07:55:03 PDT) ---

签证是进入美国公园的门票 进来以后这玩意儿就没用了

i-20才是你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 第 473 楼来自 JimmyPlus 的回复 (2025-08-28 07:57:23 PDT) ---

tmd,这个b今年1月才上任,熬死

--- 第 47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07:58:15 PDT) ---

好日子还长着呢,万一下一任是万斯,那日子就更有盼头了,现在都是F1们在拿到绿卡前都要在共和党的阴影下度过十几年

--- 第 475 楼来自 IvyBlond 的回复 (2025-08-28 07:58:58 PDT) ---

甚至不是学校 转系都不行

--- 第 476 楼来自 凉了啊 的回复 (2025-08-28 07:59:26 PDT) ---

其实我不信他真的和懂王穿一条裤子

--- 第 477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8 08:00:08 PDT) ---

我觉得他会比懂王更极端

--- 第 478 楼来自 凉了啊 的回复 (2025-08-28 08:03:08 PDT) ---

好吧

我老觉得他是为了接班才这样

--- 第 479 楼来自 nanometer 的回复 (2025-08-28 08:07:49 PDT) ---

还是要评论的。过于离谱的无视,可以构成后面诉讼里头的证据

--- 第 480 楼来自 Liam1 的回复 (2025-08-28 08:08:48 PDT) ---

主要是想在读的时候经常出美国玩,F1签证还有五年的话就没事了

--- 第 481 楼来自 ys566 的回复 (2025-08-28 08:19:01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脾气好的ABC啊
看押注哪边了 等以后越来越多人在美国没有安全感就要反过来变成ABC倒贴小留了

认真说的话就是出了这种B政策只会让留子越来越少,尤其是陆本美硕这种基数更大价格更敏感的一看路子没了肯定就不来了

还是那句话,水晶之夜以后的正确办法是润/留后路而不是到处打听怎么样才能成为德国公民

--- 第 482 楼来自 Dio 的回复 (2025-08-28 08:34:01 PDT) ---

非常清晰!感谢!

--- 第 483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08:36:15 PDT) ---

怎么还不允许提交comment

--- 第 48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09:20:11 PDT) ---

上次这个政策收集意见的时候还没有ChatGPT,这次是不是会让人见识到LLM的威力了

--- 第 486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09:21:34 PDT) ---

不过这次就是有99.99%反对,感觉还是会执行,最后可能还是要走到上法院的路数

--- 第 487 楼来自 dpss919 的回复 (2025-08-28 09:30:36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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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条,意思是比如明年5月毕业i20到期现在是D/S的人,他们新i94就会变成5月到期。但如果中间不出境并且新政6个月内申请opt还是不需要I-539只需要I-765?但I-765又不会给status所以是status自动延期到第一年opt结束?

--- 第 488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09:35:52 PDT) ---

也不一定吧,他三月份提出的那个申请绿卡要交社交媒体的政策,五月份结束意见征集,到现在都还没进一步消息。

--- 第 489 楼来自 JYKsss 的回复 (2025-08-28 09:42:13 PDT) ---

感觉不能读两个硕士最大的影响除了day1 cpt还有就是各大MBA项目, 这绝对是各大学校不想看到的

--- 第 49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09:43:04 PDT) ---

federalregister.gov

Federal Register :: Request Access

你说的是这个吧,这个也就3页pdf,很随便。而现在这个F1的新规不但2020年尝试实施过,这次还准备了160页pdf,绝对是有备而来的

--- 第 491 楼来自 夕阳下的奔跑 的回复 (2025-08-28 09:44:26 PDT) ---

【引用自 xxxyyy】:
你说的是这个吧,这个也就3页pdf,很随便。而现在这个F1的新规不但2020年尝试实施过,这次还准备了160页pdf,绝对是有备而来的
我同意你的想法。

这次绝对是有备而来,而且不管公众提多少上意见,绝对是铁了心要实行下去的。

我们拭目以待吧,希望我是错的。

--- 第 492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09:48:28 PDT) ---

是的,我当时读硕的时候,差不多是三分之一回中国,三分之一就业,三分之一继续二硕,Data Analysis/Data Analysis/Marketing Strategy和MBA都有,这个比例不算小了

--- 第 493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8 09:50:13 PDT) ---

是啊,160页,gpt生成废话都没有这么多。

有备而来,一网打尽。

--- 第 494 楼来自 Mason 的回复 (2025-08-28 10:01:08 PDT) ---

蹲一个老哥的DP,看看学校能不能因为新政策给长一点的I-20

--- 第 495 楼来自 卧室嫩叠 的回复 (2025-08-28 10:01:26 PDT) ---

有些pi们爽了,招个f1 phd student随便怎么压榨。

西大东大科研环境看齐指日可待

--- 第 496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0:01:31 PDT) ---

这种按照APA的流程来走的,没办法拦着的,public comments 也就是做个样子。等真正公布执行之后,哪怕是打官司,我也不乐观。懂王2.0时代明显就是三权归一,SCOTUS 已经好几个案子都是 某种程度支持懂王团队了,以前的全国范围injunction都不可行了, 参考出生公民权的案子。

--- 第 497 楼来自 victor12 的回复 (2025-08-28 10:08:18 PDT) ---

这个还好吧,你要是决定回国很快,难为的是人家需要60天找工作

--- 第 498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8 10:10:49 PDT) ---

regulations.gov

Regulations.gov

好像可以comment了

--- 第 499 楼来自 lzhxwmr 的回复 (2025-08-28 10:14:39 PDT) ---

离个题,我感觉如果是这个干碎 day1cpt 的趋势的话,接下来跟着 weighted H1B 一起收紧 H4 EAD 也不远了

--- 第 500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5-08-28 10:15:09 PDT) ---

H1B本来就是最多6年,用approved i140延期超过六年是AC21法案规定的不能走rule making改得国会动

--- 第 501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0:16:43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没读完转学不好说
读法案要所有条目一起读完了再解读啊。另一条明确禁了硕博境内转学change of program。读到一半不读了换学校重新读,要出境重新申签证。也并不是“禁止转学”。

定语completed

--- 第 502 楼来自 Ogdg 的回复 (2025-08-28 10:17:46 PDT) ---

ms out能有啥影响?

--- 第 503 楼来自 Chopin 的回复 (2025-08-28 10:18:30 PDT) ---

有没有教程怎么评论,一个人能顺便帮父母朋友评论吗

--- 第 504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8 10:18:39 PDT) ---

现在比较担心的是现在opt的学生到时候是不是还要EOS?还是自动给你续到结束为止

Update: GPT 这么说

1. 你的 I-94 “Admit Until Date”(准许入境期限) 目前,F-1 学生(包括在 OPT 期间的学生)都是以 D/S(Duration of Status,身份有效期内) 身份入境,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 I-94 上不会标注具体日期,而是写 “D/S”。 拟议的新规将 取消 D/S,改为 固定的入境期限,通常与学业或 OPT 的时间长度挂钩,但 最长不得超过 4 年 。

对于 F-1 OPT 学生,国土安全部(DHS)拟规定:在从 D/S 过渡到固定期限时,I-94 上会标注一个 具体的截止日期,该日期等于你的 OPT EAD(工卡)授权结束日期 + 30 天宽限期,而不再是“D/S” 。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该规则生效时已经在 OPT 期间,你的 I-94 将不再显示 D/S,而是显示一个 明确的日期,对应你的 OPT 到期日 + 30 天宽限期。

2. 是否需要提交 EOS(Extension of Stay,延期申请) 在现行 D/S 框架下,只要维持学生/OPT 身份,你不需要提交 EOS,除非要转换身份或违反了身份维持规定。 在新规下,如果你的 OPT 或宽限期结束后,你还需要继续留在美国(比如申请 STEM OPT、转换成 H-1B,或继续新的学业),你必须向 USCIS 提交 EOS 申请。

规则明确指出: “若非移民人士希望在其固定的入境期限之后继续留在美国,则必须直接向 DHS 提交延期(EOS)申请。”

所以答案是:在新规实施后,如果你在 OPT 到期后还要留美,就必须提交 EOS。

--- 第 505 楼来自 Sunshine9 的回复 (2025-08-28 10:23:51 PDT) ---

三硕都开始读了….

--- 第 506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8 10:30:17 PDT) ---

【引用自 lzhxwmr】:
H4 EAD
有没有一个H4 EAD的专贴,monitor一下政策的变化

--- 第 507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0:33:02 PDT) ---

走class action依然可以全国性

--- 第 508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8 10:34:10 PDT) ---

不一定能ms out

因为ms out要换i20

就算ms out了也没opt了

--- 第 509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0:35:31 PDT) ---

点开链接comment直接写,可以选择匿名

--- 第 510 楼来自 Chopin 的回复 (2025-08-28 10:36:55 PDT) ---

哦哦感谢。那如果他们收到了几亿条像真人的llm评论会怎么样?

--- 第 51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0:37:30 PDT) ---

en route的MS不需要换I20吧,拿着PhD I20也可以半路拿MS的。

--- 第 512 楼来自 dsadfcdsqefda 的回复 (2025-08-28 10:38:38 PDT) ---

加州大学的dp是要换的

--- 第 513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8 10:39:01 PDT) ---

【引用自 Chopin】:
如果他们收到了几亿条像真人的llm评论会怎么样?
bbc.com

US will review 55 million visa holders for potential violations

A US state department official says US visa holders will face "continuous vetting".

State Department officers have also been instructed to spot individuals “who advocate for, aid, or support designated foreign terrorists and other threats to national security; or who perpetrate unlawful antisemitic harassment or violence”.

--- 第 514 楼来自 jsgao 的回复 (2025-08-28 10:40:45 PDT) ---

IMG_05951320×2868 189 KB

迅速让chat哥帮忙写了一份

--- 第 515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0:41:15 PDT) ---

哦哦。主要是有的大学允许你读PhD过程中加一个2nd curriculum。拿2nd curriculum毕业不需要改I20。

--- 第 516 楼来自 Chopin 的回复 (2025-08-28 10:41:22 PDT) ---

牺牲一个我,如果能哪怕是推迟几个月,也是值得的。

--- 第 517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0:43:30 PDT) ---

不造啊…我的理解是如果想执行是拦不住的,但是如果后面被告了,最后这些comment可能会被要求披露以支持某方

--- 第 518 楼来自 Chopin 的回复 (2025-08-28 10:46:41 PDT) ---

如果收到了太多反对,也要花时间读读吧?

--- 第 519 楼来自 SparklingSapphire 的回复 (2025-08-28 10:48:11 PDT) ---

感觉如果有大学普遍提出反对意见可能更有分量

--- 第 520 楼来自 Pineapple 的回复 (2025-08-28 10:48:23 PDT) ---

如果可以的话,管理员把comment链接置顶或者po到主页上让更多人看到可以参与,尽自己的一份力

--- 第 521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10:52:07 PDT) ---

我在国内有次做无线电测向裁判

有运动员教练投诉

来自北京的总裁判长接到投诉后 不慌不忙的吃完午饭 我忐忑不安地以为他终于要问我怎么回事了

没想到他拿起电话跟教练说 经过我们讨论决定 支持原判

--- 第 52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0:52:32 PDT) ---

regulations.gov

Regulations.gov

尽量按这个effective comments的指导来写吧。

--- 第 523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10:57:42 PDT) ---

然也

瘤子如果只从自身利益受损来提反对意见对dhs来说就是tumor shit 人家本来治的就是你

真要反对需要从如何伤害美国利益角度来写

--- 第 524 楼来自 AlveROsT 的回复 (2025-08-28 10:58:44 PDT) ---

每个学校可能不太一样?比如我看上面有的地方要求到期前 90 天内才可以申请延长,而我这边是要求至少提前 45 天申请延长,而且网上其实就可以随时提交申请,只是要事先和 program office 以及 advisor 讨论并拿到他们的 support. 有合理理由的话现在就向校方咨询一下比较好,没必要等别人 DP 的感觉。

--- 第 525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5-08-28 10:59:26 PDT) ---

image950×1200 83.2 KB

--- 第 526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8 11:00:38 PDT) ---

红脖儿反对教育,推广愚民宗教。

高校应该反对

--- 第 52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1:01:05 PDT) ---

可以给你所在大学的government relations写信说你非常concern这个事情,希望他们帮忙联系。

--- 第 528 楼来自 HaHaWho 的回复 (2025-08-28 11:01:48 PDT) ---

master out 重新申请呢?

--- 第 529 楼来自 sigh.clasps 的回复 (2025-08-28 11:03:42 PDT) ---

那就一直CPT PhD拖着不毕业(paper不达标etc) 然后读个四年(如果假设幸运地)抽到H1B, 拿master out ?

--- 第 530 楼来自 FTC 的回复 (2025-08-28 11:03:46 PDT) ---

还可以给工会写信,工会费不能白交。已经在写了

--- 第 531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1:08:14 PDT) ---

不少美国学校的PhD申请都要求申请人之前没有获得过其他PhD学位,其他任何专业的都算,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都算。所以这一条境内不能重复同级别degree的rule本来也不影响正常的phd招生,对master招生也主要影响professional degree。

e.g., UCSD CSE Graduate Admissions | Computer Science

Holders of a master’s degree in one field may be considered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for admission into a master’s degree program in another field (after the admissions faculty committee reviews all application files in any given admissions cycle). Holders of a PhD, in any field, are advised not to apply for admission to the CSE department’s PhD program.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here.

我还是觉得大部分境内读两次同级别学位的是day1 cpt为主,这一条是板上钉钉要封杀day1 cpt了,写comment不可能改掉non-duplicate本身,还不如集中精力争取一下JD的exception允许master+JD。

--- 第 532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11:10:04 PDT) ---

【引用自 卧室嫩叠】:
西大东大科研环境看齐指日可待
这么搞下去西大比东大更狠,东大至少过年过节随便回家,phd不读了也能找工作上班。西大不读phd了只能本科学历滚回国,这简历HR看了都摇摇头 ,导师彻底拿捏死了,中国PhD = 不能quit的奴隶

--- 第 533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1:12:48 PDT) ---

regulation草案原文禁止”在美国境内完成学位“后修相同学位。master out不算完成PhD,也就是不禁止读到一半quit、出境重新申F1去新学校读PhD。

其实整个草案改D/S规则和禁止Transfer的核心在于每次变动必须经过DHS审核、给拒签/拒绝I539的机会,让他们可以拒签或者拒I539要求立刻离境。PhD如果读书期间入境后一直不出境,4年零240天之内必须触发审核或离境,也就没有了以前那种“一年签入境之后待8-10年不出去,苟到毕业/拿到绿卡”的情况了。

--- 第 53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11:12:59 PDT) ---

这么快就有41条了,神速呀

--- 第 53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1:13:07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非常concern这个事情
得说清楚concern哪点

--- 第 536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1:13:14 PDT) ---

身边统计学,我的同届毕业同学,三分之一选择继续二硕

--- 第 53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1:13:59 PDT) ---

【引用自 迷之少年E】:
三分之一选择继续二硕
一硕啥专业?二硕啥专业?

--- 第 538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1:14:45 PDT) ---

【引用自 Wi-Fi】:
每次变动必须经过DHS审核、给拒签/拒绝I539的机
对。比如你生物转计算机这种,直接卡死不让。

--- 第 53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1:15:17 PDT) ---

读二硕换专业可太正常了,PhD读一半老板跑了or遇到毒导想跑路也很正常。

--- 第 540 楼来自 lzhxwmr 的回复 (2025-08-28 11:15:34 PDT) ---

要动 H4 的时候会像这个帖子一样新开一个 thread 的吧。如果现在另开一贴只怕是进一步引爆大家的焦虑

--- 第 541 楼来自 HaHaWho 的回复 (2025-08-28 11:16:30 PDT) ---

感谢解释

--- 第 54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1:20:28 PDT) ---

【引用自 Wi-Fi】:
禁止Transfer的核心在于每次变动必须经过DHS审核
要真这样,完全可以改成transfer需要向DHS提交petition,而不是一刀切禁止。

--- 第 543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8 11:21:03 PDT) ---

这个是新开的thread,但之前也有个主贴一直在关注变化

--- 第 544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1:21:05 PDT) ---

PhD老板跑了有两种情况:

老板愿意带人走,一般是已经过了qual的高年级的把学籍保留在旧学校(人可能都physically去新学校了,只是工资走老板留在旧学校的经费),最后也在旧学校举行答辩、拿的旧学校phd degree,这种情况不受新规影响;没过qual的低年级学生要带走有的会transfer到新学校I20,变成新学校学生但transfer credit去新学校,可以qual前少上几门课,这种被新规禁止了 新规禁止graduate境内转学,只能“退学重开”出境重新申F1。
老板不愿意带人走,就是在旧学校重找导师或者quit。

重找导师:不影响原来的F1 I20。触发延毕,需要出入境或者延期申请。
quit:如果是重新申请硕士转专业,则需要重新面签申请新的F1,这次规定不禁止重读(因为原来的没读完)只禁止transfer。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transfer需要向DHS提交petition
我觉得很合理,DHS可以宣布何种类型的transfer会被expect被批准,然后要求每个个案都提交petition。有个问题是DHS动作很慢,转学要审半年;可能对老板跳槽情况也不是太大的问题,可以协调好,只会断了各种“被裁紧急上岸”的day1cpt系骚操作。

--- 第 545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1:24:53 PDT) ---

随便举几个。。。

Accounting/Finance > Quantitative Finance

Data Analytics > Business Analytics

Media Management > Marketing Intelligence

之前有工作经验的直接选择二硕MBA的

--- 第 546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1:27:49 PDT) ---

这几个path都符合我之前说的,往往雇主愿意出钱报销员工的二硕degree,各个学校也专门开这种professional master薅这种报销,甚至课大部分都在晚上和周末(方便在职读)。脱产的少。
【引用自 Wi-Fi】:
有不少人是在职读的吧,甚至读的是online master(本来就不给F1)

--- 第 547 楼来自 Pineapple 的回复 (2025-08-28 11:28:43 PDT) ---

为了方便大家表达反对意见,我做了一个Custom GPT来自动生成comments。GPT根据Comment Guidance优化,符合federal regulations的要求,可以直接用于评论提交。

ChatGPT

ChatGPT - Opposing F1 New Rule Comment Generator

对话式 AI 系统:陪您倾听、高效学习以及应对挑战

--- 第 548 楼来自 fredz 的回复 (2025-08-28 11:31:12 PDT) ---

我上个月刚和导师说想毕业去JD 笑死了

--- 第 549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1:33:17 PDT) ---

不好意思不太懂你的意思,我说的这个比例是我身边国际生继续读二硕的比例

--- 第 550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1:39:31 PDT) ---

博士读完读个MS CS转行的也不少啊,再就是那些转码项目,也很多二硕选手。

--- 第 551 楼来自 xhxhxhxh 的回复 (2025-08-28 11:45:21 PDT) ---

他们也丢进LLM读

--- 第 552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1:50:01 PDT) ---

刚刚去看了一些comments,反对的居多。但是也有人支持。又一次见证了分裂的社会,不管是什么因素,我很难理解“上车关门”的心态

--- 第 553 楼来自 bsp 的回复 (2025-08-28 11:50:19 PDT) ---

站在美国政府立场 完全有正当理由来限制 专款专用 都读成PhD申请绿卡 却转行赚钱去了 这不利于基础研究的发展 同时你也剥夺了当初竞争者的机会。

**诸葛亮**白金会员

跳到帖子
【引用自 Max_CC】:
站在美国政府立场 完全有正当理由来限制 专款专用 都读成PhD申请绿卡 却转行赚钱去了 这不利于基础研究的发展 同时你也剥夺了当初竞争者的机会
对的啊 对的啊!! 这就是这条合理的地方。

想转行CS的,压根就别来用美国政府生物医学这个钱,这个钱是留给真正要做生物医学的人的。

**LoRA**银卡会员

跳到帖子
【引用自 Max_CC】:
专款专用
问题是这钱也不是美国zf的出的啊。。

**唧唧哇哇**全年不落金卡会员

LoRA

15 小时

是啊,我们学校隔壁corey soda楼里面的eecs也没有很厉害。大家一起去读stats的课,很多人都还不如生化环材。。。

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理由就别骗人了,数理生化环材整个研究体制这种已经被彻底玩坏了,本质上这些专业都是剥削廉价劳动力,祸害完一批学生还有下一批,至于这些学生毕业是钱老,还是刷盘子根本没人care。这些已经被剥削完的学生想转行找工作根本没有占美国政府funding的便宜。美国每年新增多少phd,又新增多少faculty职位,90%的人注定是要转行进业界的

--- 第 554 楼来自 Money 的回复 (2025-08-28 11:52:54 PDT) ---

这下真是黄疮盛世了,来美国读书的还是三思吧

--- 第 55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1:53:08 PDT) ---

【引用自 bsp】:
这些已经被剥削完的学生想转行找工作根本没有占美国政府funding的便宜
那直接来美国的时候就申请转行的专业,就可以了呗。

--- 第 556 楼来自 重度影迷张同学 的回复 (2025-08-28 11:53:27 PDT) ---

“公示”是啥意思?是已经通过了吗?有没有可能被什么senate啥的否了呀?

如果已经确定要这么搞了,大概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 第 557 楼来自 826aska 的回复 (2025-08-28 11:56:01 PDT) ---

都拿到毕业证了 换不换有啥所谓

--- 第 558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8-28 11:57:57 PDT) ---

这是行政的rule,不是制定新法,国会不参与。公示就是告诉你这是即将发布的rule,收集共同意见,公示期过了最后参考后(当然可以不参考)再正式发布

--- 第 559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8 11:58:54 PDT) ---

你要用opt必须得换master的i20吧,不用我估计是无所谓的。

--- 第 560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1:58:58 PDT) ---

【引用自 826aska】:
都拿到毕业证了 换不换有啥所谓
对。不过没有opt了。

--- 第 561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8 12:00:37 PDT) ---

黄川小孩在学校照样被欺负

排华来了 一个都逃不掉

--- 第 562 楼来自 bsp 的回复 (2025-08-28 12:01:31 PDT) ---

那直接来美国的时候就申请转行的专业,就可以了呗。

首先转专业申请难度大,很多想尝试学术界发现走不通的人phd期间再修课进业界不是占美国政府的便宜

--- 第 56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04:12 PDT) ---

【引用自 bsp】:
phd期间再修课进业界不是占美国政府的便宜
不同专业课程的学费谁付的?

--- 第 564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2:06:48 PDT) ---

四年内能毕业的话还能OPT做博后吗?

--- 第 565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07:12 PDT) ---

【引用自 jnnksn】:
四年内能毕业的话还能OPT做博后吗
感觉应该没问题?

--- 第 566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2:09:33 PDT) ---

四年毕业不了就芭比q了

--- 第 567 楼来自 bsp 的回复 (2025-08-28 12:09:33 PDT) ---

不同专业课程的学费谁付的

RA一周做满20个小时就是免学费,事实上100%的国际生phd都远超40小时,大部分是50-60小时左右,学校并没有多出钱,很多phd到最后都得拿research credit凑数维持身份

--- 第 568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2:10:05 PDT) ---

【引用自 bsp】:
大部分是50-60小时左右,
哪个专业这么轻松?求指路

--- 第 569 楼来自 卧室嫩叠 的回复 (2025-08-28 12:10:50 PDT) ---

受过系统科研训练的24/7 on call的bioinformatician + research coordinator,市场上一年100k起步,这个钱谁付?

--- 第 570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2:11:14 PDT) ---

不需要四年内毕业啊,六年七年毕业也可以OPT,新规定只是不让入学后一直不出境。正常读博五六年中间出境开会一次再回美国就reset四年停留期了。

甚至可以说新规堵住了老板不允许学生暑假回国续签check一个月。现在真的一直不出境在境内延期风险也不低,还不如正常续签(等check)

--- 第 57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11:29 PDT) ---

【引用自 bsp】:
RA一周做满20个小时就是免学费
RA那个钱大概率是NIH funding来的…. 很多时候需要这个funding付(至少一些)学费给学校的。

怎么可能有真的免… 免学费,一定是有别的人帮你出了。

--- 第 57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2:13:30 PDT) ---

问题是读完PhD再读硕,或者说读个二硕,这学费都是你自己出的啊,占了谁的便宜呢?你最多说那些在读PhD过程中读别的专业的硕的人有些占便宜,但政策也不只是打击这些人。

--- 第 573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8 12:13:31 PDT) ---

【引用自 Wi-Fi】:
正常读博五六年中间出境开会一次再回美国就reset四年停留期了。
最多是到 I20 结束,只能说中间出境一次可以规避在PhD期间交EOS,但是你申请OPT的时候还是得交EOS;

--- 第 574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14:24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读完PhD再读硕,或者说读个二硕,这学费都是你自己出的啊,占了谁的便宜呢
很多二硕是为了用day1cpt….. 真正想读二硕的被误伤了

来美国第一年就搞定婚绿,然后一切都没问题了

--- 第 575 楼来自 SSCU 的回复 (2025-08-28 12:16:48 PDT) ---

有的学校有的专业的phd压根不给CPT,要实习只能用pre-completion OPT

--- 第 576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2:19:21 PDT) ---

是的,这个OPT要求不出境的话必须同时申EAD+EOS但分别提交确实麻烦,我去提交一条comment建议改成更streamline的流程。

现在的language其实对OPT更clarify了,之前OPT pending期间入境有点灰色地带,这次明确说了OPT pending期间也可以出入境一次flagpole一下,duration of stay会刷成学校出的新OPT I20上的新截止日期(只需要出示OPT pending receipt)。利好美墨/美加边境旅游业。

F nonimmigrants applying for admission to engage in post-completion OPT or STEM OPT may, generally, be admitted either up to the expiration date noted on their EAD or up to the DSO’s recommended employment end date for post completion or STEM OPT specified on their Form I-20, whichever is later, plus a 30-day period to prepare for departure or to otherwise seek to obtain lawful authorization to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See proposed 8 CFR 214.1(a)(4)(iii); and 8 CFR 214.2(f)(5). When applying for admission at a POE while their 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is pending, they should have a notice issued by USCIS indicating receipt of the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application necessary for post-completion OPT or STEM OPT (currently Form I-797).

--- 第 577 楼来自 hedantou008 的回复 (2025-08-28 12:20:09 PDT) ---

所以有PhD期间续出来的5年签,就是出境刷一下而已i94。
【引用自 Wi-Fi】:
六年七年毕业也可以OPT
【引用自 Wi-Fi】:
学生暑假回国续签check一个月
我在思考Auto Revalidation这种政策怎么执行?还能拿着过期签证回来的话,比EOS还是方便许多

--- 第 578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8-28 12:21:08 PDT) ---

Auto Revalidation 意思应该不会改变你原来的i94;所以用Auto Revalidation 代替EOS我觉得行不通的

--- 第 579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2:25:41 PDT) ---

都忘了还有AVR这个bug。AVR也是rulemaking出来的,之后也有走公示改掉的可能性。

PhD读到第三年第四年/OPT申请完去加墨边境/加勒比海岛flagpole一下,有可能可以/有可能不行。之前论坛上有过一些AVR规定细节的讨论,关于AVR到底是延续之前的i94还是其实算一次新的apply for admission、新的status,我是觉得应该按旧的算,但是实际上也有不少dp是AVR去了一趟加拿大回来发现有了新的I94。因为AVR法条原文是”readmission”
【引用自 Wi-Fi】:
O1 可以用AVR去加拿大再顺利回美吗?
(iv) Is applying for readmission within the authorized period of initial admission or extension of stay;
这个算不算这次新规里的applying for admission就见仁见智了。算applying for admission的话,就算reset成四年/I20截止。

--- 第 580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2:25:50 PDT) ---

但是PhD回国拒签了就芭比q了啊没有退路不能承担拒签风险

--- 第 58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28:18 PDT) ---

【引用自 jnnksn】:
但是PhD回国拒签了就芭比q了啊 没有退路不能承担拒签
不出境,提交EOS行不行?

--- 第 582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2:28:50 PDT) ---

能批下来就好

--- 第 583 楼来自 TroisRivieres 的回复 (2025-08-28 12:29:52 PDT) ---

我倾向于AVR直接沿用之前i94的期限,等于没出过境,这是AVR的法律精神本质。现在实际上都会有一个新的i94记录。

取消AVR那就没啥好说了

--- 第 584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33:59 PDT) ---

AVR真的意义不大… 取消得了

--- 第 585 楼来自 MOMOMOMOMO 的回复 (2025-08-28 12:34:06 PDT) ---

所以请问这对h1b 和h4 forever的change of status期有影响吗

--- 第 586 楼来自 nss123 的回复 (2025-08-28 12:35:02 PDT) ---

天呐一天一个政策

--- 第 587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12:37:15 PDT) ---

最简单的就是花了美国纳税人的钱 人才却不能留下来 是浪费

--- 第 588 楼来自 RussSolo 的回复 (2025-08-28 12:39:08 PDT) ---

加速加速,东大西大一起加速。

--- 第 589 楼来自 CCCKing 的回复 (2025-08-28 12:40:50 PDT) ---

所以有人解读过现在已经day1 CPT的人会怎么处理吗?几个朋友已经入学了也急的不行,应该不会强行终止吧?

--- 第 590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12:42:51 PDT) ---

【引用自 bsp】:
事实上100%的国际生phd都远超40小时
你说得对 但实际上 我们学校的iss告诉我 ra工作超20小时是违法的 这是federal law 美国学生也一样 而且这20小时包括上课

我们系的老师知道后 仓皇跑回lab向学生宣布:你们听好了 我只要求你们每周工作20小时 超过时间跟我无关

--- 第 59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2:46:49 PDT) ---

【引用自 CCCKing】:
现在已经day1 CPT的人会怎么处理吗?几个朋友已经入学了也急的不行,应该不会强行终止吧
这次I20有效期之内应该没事吧?但是大概率以后不给续了。

--- 第 593 楼来自 Yen-Hsiang 的回复 (2025-08-28 12:54:04 PDT) ---

我到現在都還留著我老闆規定大家要每天在lab 9-6的信。哪天不說不定用得上呵呵

--- 第 594 楼来自 xhxhxhxh 的回复 (2025-08-28 12:58:25 PDT) ---

正常,这个世界不可能只有一种声音

--- 第 595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3:04:37 PDT) ---

支持的人真的会单独发一个comment吗? 我以为这种公示只会有反对意见。

--- 第 596 楼来自 PARK0000 的回复 (2025-08-28 13:05:22 PDT) ---

你先别急

--- 第 597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8 13:07:12 PDT) ---

支持就會被說是MAGA,自私自利

--- 第 598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8 13:09:34 PDT) ---

说不定是真MAGA发的

--- 第 599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3:21:17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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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多样性,MAGA真红脖,我可以理解,但是华川,我只能说,大开眼界。

--- 第 600 楼来自 Bill19 的回复 (2025-08-28 13:22:18 PDT) ---

好像是可以的,不换专业啥的就行,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 第 60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3:25:59 PDT) ---

这个专业怎么定义 很多学校的专业名称以及I20上的专业代码都有细微差别,而且导师也可能从Civl系跳去Mechanical,从Bio系跳去Bioeng,从CS系跳去info系,怎么可能完全保证专业一致。

--- 第 60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3:31:44 PDT) ---

这第一位顶着个老中名字说这种comment实在是。。。

--- 第 603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3:44:09 PDT) ---

agent O1

--- 第 604 楼来自 反求诸己 的回复 (2025-08-28 13:50:28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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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05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8 13:52:45 PDT) ---

这种红脖就该畅享10倍价格胰岛素,医疗账单欠一辈子,家庭破裂后代吸毒

--- 第 606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4:01:24 PDT) ---

所以说不知道这群人怎么想的,一股一亩三分地码农思维。现在限制F1最早也是影响几年后递交140的那批人。和现在的排期有半毛钱关系?

川普上台整治非法移民,然后全体合法移民心里暗爽。川普再收紧移民,就轮到华川们开香槟。川普再收紧H1B抽签整治F1 day1cpt,就轮到拿着H1B和排期的开香槟。

等到过几天川普开始瞄准H1B和H4,就有新乐子看了。

--- 第 607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4:04:05 PDT) ---

某些人OS: 大胆,TRUMP只打击非法移民,要推“merit based”移民改革,对abuse system的人重拳出击, 重大利好就在路上,终于可以快速拿绿卡了!!!

--- 第 608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8 14:04:20 PDT) ---

文明世界 要理解有不一样的观点啦 这个都正常 可能在别人眼里 我们才是异类呢

我们公司老中只会说 哎呀 我们那时候好轻松呢 下一句我孩子的工作很难找啊

刚拿到绿卡的 哈哈 谁让你们晚 我要躺平去日本 欧洲玩玩玩了

抽到H1B的 我已经抽到啦 关我什么事

--- 第 609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8 14:06:42 PDT) ---

上车关门首先得上车 绿卡都没拿到都不在车上,顶多算在车底

--- 第 610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4:08:07 PDT) ---

可以系内换老板

只能说以后小学校慎去,那种规模小、每个老板负责一个方向的学校(甚至一些新一点的方向,一个ap就能负责整个学校的这个方向),读不下来就真万劫不复了,无处可转。master out连opt都拿不到

--- 第 611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4:08:11 PDT) ---

是的, 也许在川粉的认知里,可能很多人都是利用系统,“钻漏洞”才留下来的,所以他们才会那么支持懂王的新政。

其实这种心态也能理解,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但是如果不能认识到这种心态的局限性,那真的铁拳砸自己身上,就不要哭着问,为啥别人不为我呐喊了。

--- 第 612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8 14:09:05 PDT) ---

川普:你合了哪条法,我现在就给你改了

--- 第 613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8 14:10:13 PDT) ---

现在全世界右转 希望你能不忘初心吧

所以我很钦佩所谓“白左” 人家真的会为别人发声

--- 第 614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8 14:11:18 PDT) ---

别说 马上带140的H1B就要变成“小绿卡”啦

--- 第 615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4:11:22 PDT) ---

所以说华川还不是最恶心的

最恶心的就是一亩三分地码农为代表的人物画像。一边持有H1B 目前还是没身份的移民,所以反对川普、支持民主党,另一边看到川普整治比他们还要弱小的群体(比如这次的F1),心里都会暗爽。我还见过有排niw的为了排期,举报其他交niw的中国人。心理已经扭曲到一定地步了。

--- 第 616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4:16:35 PDT) ---

是的,我和朋友还在说,现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在走向保守主义和极端主义 。

U1S1,作为从F-1, OPT, H1B, PERM 到绿卡完整走过的普通留学生,自己经历过TRUMP 1.0时代的高压,那时候真的就觉得可能就留不下来。我之前也是对造假BH人群很难以接受,觉得他们是abuser. 但是经历过S386和整个绿卡过程,其实更加明白没有一个“稳定的族群”,哪怕在这里有了所谓的身份 ,那又如何呢, 2.0时代如果大家仍然只关注自己,觉得别人的事情和我无关。那么假如有一天,自己被针对的时候,也就别困惑为啥无人伸出援手了。

只希望越是困难的时候,华人群体能够少一些内耗,多一些团结(虽然这个是挺不现实的奢望)

--- 第 617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4:23:19 PDT) ---

所以说别看烙印在中国人眼里人厌狗嫌,美国就该让印度人壮大。

天天看一亩三分地码农,看不起这看不起那,比大包都没意思了,绿卡/签证类别还要分个三六九等。这群失败者简直不把其他中国同胞踩脚下就找不到人生意义了一样。连个面试都挑这挑那,老印面试小印帮作弊放水,老中遇到小中就立刻发小作文重拳出击(特别是陆本学校不如自己的,hhh)

与此同时,h1b按level抽签,拿到身份的美国老印已经在爱达荷、中部州注册新icc,给没身份的老印学生发level3 4的大包了。老印F1学生毕业轻松抽中高薪资level的h1b,等抽中H1B之后立刻转移到硅谷。

--- 第 618 楼来自 Narcissus_HP 的回复 (2025-08-28 14:25:31 PDT) ---

烙印F1这时候在干啥

--- 第 61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14:27:22 PDT) ---

那这要是遇到雷导了咋办。系里换导比重新申请都难。

--- 第 620 楼来自 Kac 的回复 (2025-08-28 14:27:57 PDT) ---

估计明年年初新政才会实施 在这之前赶紧入学一个cpt的master

--- 第 621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4:28:23 PDT) ---

遇到就没办法了,读博就是这么残酷

要是把关系闹翻,系里其他教授专业又不对口,根本没人收

如果够master out的资格,最好的方法就是拿硕士学位出局,没opt就只能不在美国待了

--- 第 622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8 14:29:24 PDT) ---

其实还有一种 等着别人帮自己的 什么也不会自己争取 就等着别人努力 然后自己有好处就占

--- 第 623 楼来自 Kac 的回复 (2025-08-28 14:29:58 PDT) ---

新规生效前在读的二硕不受影响 就是和所有人一样 i94变成program end date

--- 第 624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8 14:30:11 PDT) ---

F1面签承诺回国,perm打广告耍小聪明,滥用cpt,包装论文。EB也不是白莲花

--- 第 625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5-08-28 14:31:52 PDT) ---

对啊,其实真的抠细节,不少人都有可以被“讨论”的点,还是应该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势,只是真的很难。

--- 第 626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4:37:28 PDT) ---

任何移民渠道都有abuse,先不说一堆花钱买奖买电影节包装EB1A的

NIW基本上绝大多数都是abuser。NIW是国家利益豁免,又有多少人真正达到“国家利益豁免”?引用互刷,文件上疯狂吹自己多么符合自己的国家利益,结果毕业立刻转码当SDE,只偶尔水点自己领域的论文,证明自己“依然在自己的领域为美国发光发热”,只是防止485被卡住

perm就更不用说了,打广告那套,懂得都懂。美国CS毕业生现在这么饱和,要不是配合abuse的那套打法,真以为就缺你一个外国人,你是天选之子,没你不行?

与这些相比,申请庇护的已经算对美国最尊重了。只是那些打心底觉得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算个屁的做题家和五毛不愿意相信
【引用自 白洲梓的星怒】:
weighted H1B又要卷土重来了?
回国基督集会肯定会被逮捕,除非去挂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总书记大头照的教堂
别说宗教集会,现在举报公务员不在岗都会被警察上门了
以这种可信恐惧递交永远不算骗,只是裁决权在美国移民官手上
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再分个三六九等就有点搞笑了。

--- 第 627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8 14:41:36 PDT) ---

你还真别说 我们公司真的有个特别自豪的 首先自己就是个读了8年PhD才毕业的 然后靠online CS degree转码的 最自豪的就是炫耀他有NIW且抽到H1B了

--- 第 628 楼来自 ra1n 的回复 (2025-08-28 14:56:19 PDT) ---

我要是有我也自豪,靠自己挣来的当然自豪

--- 第 629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8 14:59:42 PDT) ---

自豪啥呀 做过科研的知道 读完PhD都不能走EB1的 得靠各种求人引用的 自己啥水平不知道吗?

然后还特别喜欢加各种intern或者有意向来我们公司的 有意无意地说在美国身份最重要

--- 第 630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15:05:12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那这要是遇到雷导了咋办。系里换导比重新申请都难。
【引用自 白洲梓的星怒】:
遇到就没办法了,读博就是这么残酷
要是把关系闹翻,系里其他教授专业又不对口,根本没人收
如果够master out的资格,最好的方法就是拿硕士学位出局,没opt就只能不在美国待了
说起这个我可有经验了 exactly我就是那样

读了6年半master out

你们知道吗 有个东西叫optional package 可以一个学期只修一个学分 剩余的时间自己支配(给你们找工作) phd可以搞5个学期 master最多能搞3个学期

我2019年fall master thesis defense毕 我此时485已经pending 但我还是想保持学生身份用opt ead

走optioanl package可以撑2020 spring,2020 summer,2020 fall,2021 spring,2021 summer,即我的I-20理论上最晚可以在08/31/2021结束 老板就赏了我一个学期的optional package 这个学期没有收入 保险也要自己付 系里的秘书看我太可怜了 保险的钱就“不小心”不知从老板还是系里的funding里走掉了

没收入怎么办 就卖里程呗 除了卖里程还可以去卖血 原来的labmate refer我biolife 一个月卖8次得$600 任务还是挺紧的 就去了 左手臂抽完抽右手臂 护士扎针水平差 一针一个淤青 按规定淤青大于几个cm就不能抽 得歇几天再来 差点没完成任务

2020正值疫情 到处都是hiring freeze 我的学校又是排名160+的公校 好在萌神眷顾 让我顺利找到工作 当年年末绿卡也顺利拿到了

--- 第 631 楼来自 ra1n 的回复 (2025-08-28 15:10:46 PDT) ---

这就刻薄了吧,不偷不抢的自己能做到多少就自豪多少还不行吗。

真这么说引用多的就随便鄙视引用少的了。你做的比他好你在这儿鄙视他,做得比你好的就鄙视你?

不反思不谦虚就不能自豪了

--- 第 632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5-08-28 15:11:29 PDT) ---

苟到特朗普卸任

--- 第 633 楼来自 zpf0117b 的回复 (2025-08-28 15:50:24 PDT) ---

opt的时间算入这4年吗?那岂不是无论如何都躲不掉?

--- 第 634 楼来自 lucy1101 的回复 (2025-08-28 15:51:54 PDT) ---

有些学校en route的MS不需要换i20,但是如果要master out拿opt的话就一定要换i20了

--- 第 635 楼来自 imbagreghygth 的回复 (2025-08-28 15:53:14 PDT) ---

上班抽到h1以后,激活h1,再回学校,就能回学校读同level或更低level的学位吧?

--- 第 636 楼来自 HomoEconomicus 的回复 (2025-08-28 17:35:54 PDT) ---

谁也不知道他后面上来个什么GOP的玩意儿,也不知道哪怕民主党上来之后人家有没有兴趣overturn这些政策。

--- 第 637 楼来自 Dragonite 的回复 (2025-08-28 17:41:04 PDT) ---

現在是day1 cpt的也會被影響

還是只是未來不給申請?

--- 第 63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5-08-28 17:45:38 PDT) ---

但现在没有更好的选择呀

--- 第 639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7:50:51 PDT) ---

【引用自 Dragonite】:
現在是day1 cpt的也會被影響
還是只是未來不給申請
未来不给申请。 已经批了的就批了。

--- 第 64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17:54:16 PDT) ---

正经学校才不会让你这么干。不过抽到H1B确实可以,认识人3月让公司抽签抽中了,拖到10月H1B生效了入职,直接跳过opt阶段

--- 第 641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17:56:33 PDT) ---

美国人肯定支持呀,F1来的少了他们小孩就更容易读PhD了

--- 第 642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8 17:58:22 PDT) ---

对你没用=取消得了?

多少F1就靠AVR出去玩一玩,你说没用就没用啊

--- 第 643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8 18:00:05 PDT) ---

刚没仔细读,其实rulemaking里有这么一段话,avr不刷新

Under this proposed rule, certain aliens applying for admission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relating to automatic extension of visa validity in the case of an absence not exceeding 30 days solely in contiguous territory or adjacent islands could be admitted up to the unexpired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prior to their departure and the visa is considered automatically extended to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for readmission only. See proposed 8 CFR 214.1(b)(1); and 22 CFR 41.112(d).

AVR相关的regulation也已经改了,有新的214.1(b)1

The inspecting immigration officer may admit, up to the unexpired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prior to the alien’s departure, any nonimmigrant alien whose nonimmigrant visa validity is considered automatically extended pursuant to 22 CFR 41.112(d) and who is applying for admission under section 101(a)(15)(F) of the Act, if the alien: …

101(a)(15)(F) 也就是F1

--- 第 644 楼来自 双层吉士汉堡 的回复 (2025-08-28 18:25:58 PDT) ---

这段Transition咋理解呢?假如新规生效且当前i20结束日期在此之后,然后身份有效期就是i20结束日期+grace period了。那在结束之前如果我转Sevis去读Day1CPT,貌似也没问题?就是新规生效了不能读同一Level,但MS接着读DBA什么的应该没问题 也不用file I539?

--- 第 645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8 18:26:32 PDT) ---

你猜猜他什么身份

--- 第 646 楼来自 MeiCard 的回复 (2025-08-28 18:28:18 PDT) ---

转学或者转专业一律需要USCIS批准,上面写了

--- 第 647 楼来自 Chopin 的回复 (2025-08-28 18:33:55 PDT) ---

可以多写,超context length

--- 第 648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8 18:39:08 PDT) ---

这么看,即使AVR不行,签证临过期前总还是可以去刷一下。对PhD来说再刷出4年,即便只有一年签,有些学科老板高抬贵手就过了。

实际上PhD前四年课上完,大部分学校疫情后的制度,都能远程毕业了。最大的雷,就是白干几年没有学位,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小。

很多麻烦是这套签证/身份两套系统给弄的,不太明白这套祖宗之法的意义是啥,最大限度利用Consular nonreviewability?

--- 第 649 楼来自 Lit1 的回复 (2025-08-28 18:48:36 PDT) ---

一直觉得这样上车关门的人脑回路很神奇

--- 第 650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8 18:51:05 PDT) ---

这人还真不是,刚看到他在相关帖子里还在准备去提交反对意见。不过他说的有些观点有点难以理解。

--- 第 651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8:51:08 PDT) ---

【引用自 Lit1】:
一直觉得这样上车关门的人脑回路很神奇
生平最憎恨上车关门的人

所以,我刚才去留了comment

Update:哦 忘了给个截屏:

image1373×569 61.1 KB

image900×450 42.3 KB

还有谁有啥别的建议的,发出来。我家还能再submit一个。

--- 第 652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8:53:31 PDT) ---

【引用自 白洲梓的星怒】:
master out连opt都拿不到
是为啥?phd毕业还能拿opt吗?

--- 第 653 楼来自 Lit1 的回复 (2025-08-28 18:53:37 PDT) ---

对不起没刷那么仔细

--- 第 654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8:54:29 PDT) ---

拿着phd的i20,如果master out的话,能拿master学位,但不能转成master的i20

opt相当于i20的延长,没有对应i20,所以master out之后就只能出美国

当然有能力换其他签证可以先准备一手,比如o1

--- 第 655 楼来自 clinica 的回复 (2025-08-28 18:55:08 PDT) ---

你说的我都同意,但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读数理生化环材的phd呢。不读直接找工作,或者读别的专业的phd,让这行的人数少下来,在这个行业里的人的待遇才有可能改善不是吗?

--- 第 656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8:56:23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2020正值疫情 到处都是hiring freeze 我的学校又是排名160+的公校 好在萌神眷顾 让我顺利找到工作 当年年末绿卡也顺利拿到了
为啥能毕业即拿卡?

--- 第 657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8:56:54 PDT) ---

2020年排期很短

--- 第 658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8 18:57:56 PDT) ---

很多人是读着读着才理解现实而且变得现实的。

我认识的人就有不少,有天分又努力,但是毕竟不是天选之子,几年下来都被锤成奇形怪状了。这还不是上面某些人说的水货,是EB1 140过了的。好工作比EB1还难。

反而那些上来就比较躺的心理还一直比较健康。

--- 第 659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8:59:36 PDT) ---

这样就算phd四年毕业OPT也是第五年了,也要出镜?

--- 第 660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9:00:26 PDT) ---

不想出境就可以永远不出境

境内直接交i539延长身份

phd在读期间风险太大了,一直呆在美国最好

--- 第 661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9:02:05 PDT) ---

【引用自 白洲梓的星怒】:
直接交i539延长身份
要是时限内批不下来是不是就芭比q了

--- 第 662 楼来自 ygsq 的回复 (2025-08-28 19:02:08 PDT) ---

你们读PhD这么用功啊,只有我认识很多水博吗……这个分专业的吧不至于100%这么绝对

--- 第 663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9:02:32 PDT) ---

我同学一天一顿饭,睡5个小时 两年撸了九篇不水的paper,感觉四年就要当AP了

--- 第 664 楼来自 clinica 的回复 (2025-08-28 19:03:08 PDT) ---

以前信息流通少可能是这样,比如很多人被施一公一句话骗了。但至少现在短视频的时代,全网群嘲生化环材,一个22岁左右的成年人如果一点信息收集能力都没有,或者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那就好承担起相应的风险,愿赌服输。不能像隔壁帖里有些人的或者甜甜圈的巨婴思路一样,买了房房价跌了国家对不起我,加杠杆炒币爆仓了国家对不起我。

--- 第 665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8 19:03:48 PDT) ---

批不下来就一直呆着呗

最坏情况,境内等240天还批不下来,顶多丢份工作,拿了新的工卡再重新找。

出境后被拒签/拒绝入境,可就是半辈子来不了美国的问题了。

--- 第 666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8 19:03:56 PDT) ---

【引用自 clinica】:
隔壁帖
哪个?z

--- 第 667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8 19:04:21 PDT) ---

这几年phd毕业的,10年多前本科就入坑了,那时候哪有短视频。

--- 第 668 楼来自 ygsq 的回复 (2025-08-28 19:06:26 PDT) ---

同时有的专业的水博是可以一篇paper都不正式发就能毕业的……我的意思就是100%太绝对了

--- 第 669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8 19:06:54 PDT) ---

这还用问 当然file 140早呗

--- 第 670 楼来自 Cressifal 的回复 (2025-08-28 19:40:52 PDT) ---

中国eb2过去10年排期都是3-5年,排期短不存在的,只能是pd拿的早

IMG_56501200×800 152 KB

--- 第 671 楼来自 ra1n 的回复 (2025-08-28 19:55:46 PDT) ---

10000018311100×832 143 KB

小红书上刷到了这个

--- 第 672 楼来自 leida813 的回复 (2025-08-28 19:57:39 PDT) ---

说的没问题。现在人口膨胀了,大家都在耍花招,很多本来意向好的program都被abused了。

--- 第 67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19:59:54 PDT) ---

【引用自 leida813】:
大家都在耍花招,很多本来意向好的program都被abused了
D/S这条,确实4年不够的。PHD 基本就5年了。

Day1CPT应该堵死没错,这个太abuse了:借学生签证名义工作,肯定是abuse。

还是应该尽快婚绿··· 只有这个是正途··· 山人婚绿一计含金量越来越高了。

婚绿655×334 28.5 KB

--- 第 674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20:16:18 PDT) ---

顶着自己名字发这种comment的是等着别人开盒自己吗 。会不会是仇家为了搞臭这个人故意用他的名字。

--- 第 675 楼来自 Carbonates 的回复 (2025-08-28 20:20:30 PDT) ---

搜索一下linkedin 有惊喜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搞笑

--- 第 676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20:20:55 PDT) ---

查过了,太符合刻板印象了hhh

--- 第 677 楼来自 Carbonates 的回复 (2025-08-28 20:21:11 PDT) ---

笑爆了 他删了照片 但google还能看到

--- 第 678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8 20:22:47 PDT) ---

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linkedin被家访了

--- 第 679 楼来自 DivingPenguin 的回复 (2025-08-28 20:23:05 PDT) ---

没有删吧,linkedin上的头像真的是他本人吗,感觉放这种照片上去很不专业呀。

--- 第 680 楼来自 YuriX 的回复 (2025-08-28 20:23:10 PDT) ---

这个还真不一定,现在一亩三分地上一群人都是累了毁灭吧的心态,都用“好日无边”这种表达来自嘲

--- 第 681 楼来自 Carbonates 的回复 (2025-08-28 20:24:58 PDT) ---

看不到了耶

现在点开主页是没有头像 但小红书评论里别人的截图有头像

--- 第 682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8 20:29:51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Day1CPT应该堵死没错,这个太abuse了:借学生签证名义工作,肯定是abuse。
美国法律是屎山代码,能跑起来就是靠loophole,所以其实无所谓abuse。

--- 第 683 楼来自 lucy1101 的回复 (2025-08-28 20:31:39 PDT) ---

商科和econ的phd们集体中枪了

--- 第 684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20:32:18 PDT) ---

【引用自 xxnm】:
能跑起来就是靠loophole,所以其实无所谓abuse
发现一个补一个呗 用学生签证工作,确实是一种abuse(设想中不应该这样),现在封住也合理。

--- 第 685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8 20:33:37 PDT) ---

堵loophole不是目的啊,因为正常的feature也要靠这些bug才能跑。就事论事讨论d1cpt这个feature要不要砍了就好,他怎么跑起来的不重要。

--- 第 686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8 20:34:06 PDT) ---

【引用自 xxnm】:
就事论事讨论d1cpt这个feature要不要砍了就好,他怎么跑起来的不重要
那对。。

--- 第 687 楼来自 Olympics 的回复 (2025-08-28 21:41:41 PDT) ---

有些本科专业都不止四年 建筑学常见五年本科项目

--- 第 688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8 21:42:39 PDT) ---

【引用自 clinica】:
全网群嘲生化环材,一个22岁左右的成年人如果一点信息收集能力都没有,或者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那就好承担起相应的风险,愿赌服输。
适不适合做科研,能不能做成是要真的去做了才知道

美国科研的其中一个优势是真的存在 exit path

说愿赌服输承担风险,那就是只有富家子弟才能走科研

这真的好吗

--- 第 689 楼来自 clinica 的回复 (2025-08-28 22:26:11 PDT) ---

【引用自 a66】:
美国科研的其中一个优势是真的存在 exit path
你是指subway端盘子的exit path吗

穷人富人都得承担风险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啊,目前科研风险就是这么大,好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确不推荐有着孤注一掷心态的穷人走科研。当然有写pi喜欢家庭条件差的学生,方便压榨,但至少我自己招phd的时候不这么干。

--- 第 690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9 00:15:35 PDT) ---

【引用自 clinica】:
你是指subway端盘子的exit path吗
理工科可以去业界,当码工,做金融
【引用自 clinica】:
穷人富人都得承担风险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啊
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命运负上最终责任,这当然不错

正如有一天我走在美国街上被无缘无故射杀,旁人也能说句承担风险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但一个走在街上会被无缘无故射杀的社会,这真的好吗?

这儿问题是只有富家子弟才能走科研,这样的社会现象真的好吗?

--- 第 691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8-29 00:51:38 PDT) ---

其实现在eb123很搞笑,eb1的不一定找得到工作,找得到工作的学术上又做不到eb1的条件,在eb23粪坑里摸爬滚打 算不算又一种资源错配

--- 第 692 楼来自 bravefilm 的回复 (2025-08-29 02:53:14 PDT) ---

【引用自 newacct】:
不能读同等
不能读同等学位也太过分了

--- 第 693 楼来自 bravefilm 的回复 (2025-08-29 02:54:17 PDT) ---

美国宪法能够用到今天已经是奇迹了

--- 第 694 楼来自 bravefilm 的回复 (2025-08-29 02:56:09 PDT) ---

欧陆不少博士就是老板点头签字就能毕业,有的甚至可以用作品集代替毕业论文。

--- 第 695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06:04:25 PDT) ---

day1 cpt是abuse

那H1B被搞成现在这个中签率,是不是也是abuse?

能中签没有人愿意走到day1 cpt这一步,还要交着高昂的学费。

--- 第 696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9 06:18:29 PDT) ---

【引用自 lucaa】:
那H1B被搞成现在这个中签率,是不是也是abuse?
对。所以这个的改革也在进行中俄

--- 第 697 楼来自 里见光钻 的回复 (2025-08-29 06:26:28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所以这个的改革也在进行中俄
鉴于H1B在线提交导致一人多抽爆发是川1.0搞出来的。。。

--- 第 698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5-08-29 06:35:20 PDT) ---

我就说过H1B改成申请人必须在境内就会好很多(实际已经入职这家公司)如果有海外调任的需求,先L/O/etc这类签证把人调过来,再申请

当然本身H1B quota也太低了

--- 第 699 楼来自 xyzxyzxyz 的回复 (2025-08-29 06:38:13 PDT) ---

要求抽签的必须有美国学位就挡掉一大半了。只是这样做不太好听

--- 第 700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9 06:42:26 PDT) ---

【引用自 starlight】:
我就说过H1B改成申请人必须在境内就会好很多(实际已经入职这家公司)
但是没有H1B咋入职啊? 所以两难

--- 第 701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06:46:08 PDT) ---

H1B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川普搞出来的,一句“改革中”不能合理化川普对F1的操作。H1B被他坑的人,继续被他堵死掉cpt的路。

黄川们当初大张旗鼓说只搞非法,或者黄川干脆是上车锁门踹人党

非法搞了,没啥大效果,现在连小心翼翼维持身份、上学交学费的人都要搞,

川普的刀迟早有一天架在绿卡上,拿着140等排期的也一样。唇亡齿寒罢了。

--- 第 702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06:47:27 PDT) ---

opt或者L1或者H4或者cpt或者J2或者O1

有啥可两难的?

--- 第 703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9 06:53:10 PDT) ---

【引用自 lucaa】:
opt或者L1或者H4或者cpt或者J2或者O1
有啥可两难的?
照这么说,连H4 J2都可以用的话,就婚绿呗,婚绿和H4 J2也没啥区别,那就啥都不难了···

婚绿655×334 28.5 KB

--- 第 704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06:58:07 PDT) ---

你在说什么,其他签证被你吃了你只看到h4和j2你说话总会转移话题,抓不到重点

--- 第 70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9 07:00:51 PDT) ---

一样的逻辑的话,OPT应该被取消,太abuse了,F1不是移民签证,怎么都想着靠OPT工作三年然后留在美国?借学生签证名义工作,肯定是abuse?

--- 第 706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9 07:02:56 PDT) ---

【引用自 lucaa】:
在说什么,其他签证被你吃了 你只看到h4和j2你说话总会转移话题,抓不到重点
俄…那应该这样:

opt或者L1或者H4或者cpt或者J2或者O1或者婚绿

--- 第 707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8-29 07:03:43 PDT) ---

【引用自 xxxyyy】:
一样的逻辑的话,OPT应该被取消,太abuse了,F1不是移民签证,怎么都想着靠OPT工作三年然后留在美国
OPT是法律允许的,设计来就是让这么用的,那肯定不能算abuse

--- 第 708 楼来自 liu0714 的回复 (2025-08-29 07:18:41 PDT) ---

没太看具体政策,但是真落实了对于现在的F-1影响体现是啥。。 反正签证都是只给了一年,目前看来day-1 CPT是堵上了。

不过说实话,真有这闲心还不如去整治下drug和一些其他的事情… 当然人家是懂得转移矛盾的

--- 第 709 楼来自 红猞猁 的回复 (2025-08-29 08:47:56 PDT) ---

【引用自 lucaa】:
非法搞了,没啥大效果
效果不要太好,走线都绝迹了吧现在,增量没了,存量很多自己走了

--- 第 710 楼来自 Mllepuff 的回复 (2025-08-29 09:14:18 PDT) ---

上边讨论的,都是在说几年前读生化环材博士读书期间转码,或者是工作之后刷code,读二硕转码。自己去算算这些人什么时候选的专业?都是10-15年开始读本科这一批哪里有短视频收集信息?有这些资源的人还没毕业呢

--- 第 711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29 09:42:09 PDT) ---

589已经死了,只能婚绿

说实话婚绿现在都收紧了。比如485顺风车原来可以水过,现在面谈也在慢慢变严

--- 第 712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9 09:44:56 PDT) ---

【引用自 starlight】:
我就说过H1B改成申请人必须在境内就会好很多(实际已经入职这家公司)
但 H1B 本来就是为让非美国人来美国工作

必须在境内完全不合理

而且 H1B 的申请人其实是美国公司

--- 第 713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09:49:34 PDT) ---

你们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想

你站在美国的角度想 看你们为了那点名额打得头破血流 等排期战战兢兢 这制度真tmd太好了

李世民说科举这个好 天下英雄尽入瞉中

放心 美国世界地位的基本盘不变 改革只会越改越坏越改越惨

--- 第 714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9 09:53:39 PDT) ---

所以后期科举依然卷但招不到人才了啊

--- 第 715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09:55:38 PDT) ---

称得上人才的大部分集中在eb1 把这一部分管好了就行 其他的都是牛马 谁来都一样

我要是政策制定者 我会给无证移民留灰色空间 灰色空间就是想要你来的时候你能钻空子来 想要你走的时候也有法律依据让你走 进一步收紧eb 选高精尖人才

--- 第 716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9 09:57:17 PDT) ---

[quote=“chowchan, post:713, topic:431784”]

你站在美国的角度想

[/quote]

美国是什么,是算不出来10以内加减法的红脖子,还是剥削外国劳工的资本家,还是早上车关门的香蕉人,还是其他什么?

美国从建立,发展到今天,一直都是移民的”功劳”。

没有移民,这个国家就会走下坡路。美国需要的是新移民把红脖儿的头皮剥下来。

--- 第 717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09:59:49 PDT) ---

我从没有说移民不好啊

不要那么狭隘好不好

我一直认为赶无证移民就很蠢

--- 第 718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9 10:02:02 PDT) ---

H1B设立的初衷就是给其他国家人来美国工作,不是专门给美国境内的外国人申请的,如果H1B不用抽签的话,那么国内大厂的senior就非常容易来美国工作,但是现在H1B中签率这么低,所以美国公司不愿意去招海外的人,因为没中签前面的招聘动作都是在浪费感情

--- 第 719 楼来自 红猞猁 的回复 (2025-08-29 10:04:46 PDT) ---

【引用自 tomandjerry】:
一直都是移民的”功劳”
现在maga已经开始否认这句话了。美国的建立不是因为 immigrant,而是settler,移民都是融入这个settler创造的社会和文化里,而不是移民自己的母国文化,移民文化从来没占主流,不管是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还是现在的墨西哥
【引用自 tomandjerry】:
没有移民,这个国家就会走下坡路
没有必然联系。任何国家,没有移民,都有可能走下坡路,也有可能不走下坡路,也有可能走上坡路,比如中国,没什么必然联系,美国也不例外

--- 第 720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0:08:17 PDT) ---

而且我再补充一点

给不给绿卡你们都得建设啊 到时候再换一批

嫖客每年老一岁 妓女永远20岁

这制度不好吗

--- 第 721 楼来自 您的用户名过短 的回复 (2025-08-29 10:11:28 PDT) ---

H1B 6年就得滚然后终身不能入境是吧

--- 第 72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9 10:11:43 PDT) ---

A lion doesn’t concern itself with the opinion of sheep.

我好奇,外来劳工任劳任怨,一大部分人收入吊打红脖儿”土著”,为什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境地呢。为什么不能重现剥头皮?

50m移民不能冲击政府获得权力?

--- 第 723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9 10:12:29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eb1
真的吗,这个不是早就被烙印玩坏了

干脆直接改成和北京户口一样,只给国企和少数重要学科单位名额,或者干脆做成邀请制

--- 第 724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9 10:14:27 PDT) ---

【引用自 tomandjerry】:
新移民把红脖儿的头皮剥下来。
真的吗,你猜烙印最希望把谁头皮剥下来

--- 第 725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9 10:14:55 PDT) ---

我知道我想把谁头皮剥下来。

--- 第 726 楼来自 bophan 的回复 (2025-08-29 10:19:21 PDT) ---

我目前遇到的本科ABC都是这种,而印度裔和西裔二代双母语的比例很高。

--- 第 727 楼来自 DanielCarroll 的回复 (2025-08-29 10:22:29 PDT) ---

【引用自 Americanbigbull】:
ABC基本上都有身份认同危机
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个危机。 就一定要给自己头上贴一个 XX 国民的 label 么?贴了有啥好处吗?可以不贴吗?

--- 第 728 楼来自 otonoco 的回复 (2025-08-29 10:33:20 PDT) ---

linkedin.com

Chengye Yin - ZipRecruiter | 领英

工作经历: ZipRecruiter · 教育经历: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 地点: 洛杉矶 · 500 多位领英好友。在领英 (一个拥有 10 亿会员的职业社区) 查看Chengye Yin的职业档案。

?

真鸡儿丑啊

--- 第 729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0:48:38 PDT) ---

太狭隘了 你不知道有个approved 140 h1b可以每年延吗 这就是制度巧妙的地方 你品你细品

--- 第 730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9 10:49:53 PDT) ---

social credit 加一分减一个月排期

--- 第 731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0:54:05 PDT) ---

【引用自 Rosmontis】:
干脆直接改成和北京户口一样,只给国企和少数重要学科单位名额,或者干脆做成邀请制
你这个也狭隘了 你这样exclude一大票人 分母不够了啊

给所有牛马韭菜希望 增大分母(收钱啊)140又没限额 485设限 大家使劲排呗 排到天荒地老天长地久 天下英雄入吾彀中 h1b每年延一次又是创收 赢 双赢 赢麻了 这种eb移民制度只会往坏了改 怎么可能自己砍自己的收入往好了改

--- 第 732 楼来自 Skyler2022 的回复 (2025-08-29 10:57:43 PDT) ---

目的很明显了,不缺刚毕业没啥经验的小留,以后更欢迎直接h1b高薪高技能润过来的卷王

--- 第 733 楼来自 Naive 的回复 (2025-08-29 11:17:45 PDT) ---

互联网之大无奇不有,这甚至能看到一群留学生要求冲击他国政府。纯纯的教唆犯罪。

--- 第 734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9 11:21:58 PDT) ---

最该被取消的是L2 J2 H4这些配偶的ead,不是美国人的亲属;没给美国交学费;也不需要自证是人才。 可以团聚,但是不该被允许工作

--- 第 735 楼来自 sot 的回复 (2025-08-29 11:25:42 PDT) ---

溜印拿大吗??

--- 第 736 楼来自 zefiroj 的回复 (2025-08-29 11:30:02 PDT) ---

哎取消什么取消。为了不被遣返也都是很努力了。

实际上来讲配偶不在的话有一定可能性就一起跑回去了。

--- 第 737 楼来自 shuanQ 的回复 (2025-08-29 11:33:02 PDT) ---

没有去印拿大的,都是直接去欧洲中东

--- 第 738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9 11:35:48 PDT) ---

美国人巴不得这些人都走,L签,J签持有人还有个“人才”的头衔,他们配偶真的没说服力了

--- 第 739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1:39:39 PDT) ---

確實挺不現實。

內卷這個東西在中國長大到高考就是那樣,幫別人就是害了自己。一直都是一個zero sum game。

戶口制度也是,上海跟北京人看不起其他城市的。一直就是一個比賽,誰面子最大誰就是贏家。

--- 第 740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8-29 11:49:27 PDT) ---

你在二战前会不会说”犹太人也不应该反抗希特勒政府”

--- 第 741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2:06:16 PDT) ---

zh.wikipedia.org

错误对等

错误对等是一种非形式谬误,其中基于有缺陷或错误的推理在两个主题之间得出对等。这种谬误被归类为不一致谬误。 通俗地说,对等通常被称为“比较苹果和橙子”。
当假设两个主体之间的一个共同特征表现出等价性时,尤其是在数量级上,而当等价不一定是逻辑结果时,就会犯这种谬误。 当轶事相似性被指出是相等时,错误等同性是一种常见的结果,但等同性的主张并没有经过严格审查,因为相似性是基于过度简化或对其他因素的无知。谬误的模式通常是这样的:
如果集合.mw-parser-output .serif{font-family:Times,serif}A包含了c和d,而集合B包含了d和e, 因为它们都包含了集合d, 所以集合A和集合B是相同的. 在一个更错误的版本中, d不需要同时存在于两个集合中;仅引用集合A中的两个项目d_1和集合B中的两个项目d_2的相似性来断言集合之间的等价性。

--- 第 742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2:23:30 PDT) ---

还有仇恨言论 剥人头皮

--- 第 743 楼来自 无空格简短 的回复 (2025-08-29 12:24:44 PDT) ---

是啊。否则请增加给O3签证的工作机会。为什么其他配偶都可以工作,O1人才签证的配偶无法工作?

--- 第 744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2:29:32 PDT) ---

美国底层也没多大见识 应该扩大移民 给底层外籍劳工更多就业机会 同时降低人力成本

你想 外籍牛马韭菜工作交重税养美国懒人 一旦拿到身份也可以像美国懒人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但这种机会得排队(排期)中奖的概率还不低 虽然我好几年没中 但身边不断有人中啊 总会轮到我的(自我安慰)

源源不断地外籍牛马趋之若鹜 不断贡献美国 就为了那悬挂在头顶的胡萝卜

妈的 这移民制度设计得太精妙了

--- 第 74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9 12:34:40 PDT) ---

这个新政目前专治来美国读PhD的人,这些人不是你说的eb1?还是说你觉得只有毕业的优秀PhD才算人才,第10个包子吃饱,前面9个就不用吃了对吧

--- 第 746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9 12:48:29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你想 外籍牛马韭菜工作交重税养美国懒人 一旦拿到身份也可以像美国懒人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但这种机会得排队(排期)中奖的概率还不低 虽然我好几年没中 但身边不断有人中啊 总
这辈子好好做慈善,死后上天堂吗

--- 第 747 楼来自 lllqqq1 的回复 (2025-08-29 12:56:30 PDT) ---

我认识的cs phd里有不少拿过化竞省一及以上的奖,感觉比物竞、生竞的都要多,当然样本量有限

--- 第 748 楼来自 davidx 的回复 (2025-08-29 12:57:33 PDT) ---

【引用自 Wi-Fi】:
没过qual的低年级学生要带走有的会transfer到新学校I20,变成新学校学生但transfer credit去新学校,可以qual前少上几门课,这种被新规禁止了。
可以说下为什么吗?没读完不是可以重读吗?转到新学校也是PhD也不存在倒读?

--- 第 749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3:00:35 PDT) ---

【引用自 newacct】: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这是堵死了想读二硕的人啊?图啥?

国际生难道不是财源来的么

--- 第 750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9 13:02:49 PDT) ---

好像之前理解有误,我再去读读原文。条文只说禁止入学后一年内transfer,禁止graduate transfer。

可以离境重新办F1.

--- 第 751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9 13:16:57 PDT) ---

【引用自 xxxyyy】:
来美国读PhD
【引用自 xxxyyy】:
eb1
既非充分亦非必要,不是给哪个政策洗地,但是现在打算读phd的还是想清楚

--- 第 752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3:25:36 PDT) ---

day 1 CPT漏洞

--- 第 753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9 13:27:54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美国懒人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美国难道不是搞钱的地方吗,有什么福利 除了美元在外国的购买力之外

--- 第 754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3:46:05 PDT) ---

那只要禁止申请过opt的人不得再申请cpt不就结了?

这下直接非美籍都不可能在美国读二硕了吧

--- 第 755 楼来自 ygsq 的回复 (2025-08-29 14:00:53 PDT) ---

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说100%工作40小时肯定夸张了,我周围很多水博20小时可能都不到

--- 第 756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4:09:30 PDT) ---

可以,但是政府不選擇那麼做。

美籍綠卡都可以二碩

--- 第 757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4:10:52 PDT) ---

牛了,加籍这种只需要I-20不需要签证就可以直接入学的是不是也废了?

--- 第 758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4:11:40 PDT) ---

加籍不用F1 visa,但是還是有f1 status的

--- 第 759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4:12:23 PDT) ---

太惨了

不过好奇如果本来是红本,换成了加籍蓝本这种他能不能查出来

本来还想过两年去读个mba呢

--- 第 760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4:12:44 PDT) ---

肯定查得出來,加拿大美國這些資訊都連線的

--- 第 761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4:13:22 PDT) ---

彻底gg了

工科生堵死了未来进修mba管理这条路

--- 第 762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4:14:02 PDT) ---

還好加拿大人的話至少還有TN

--- 第 763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4:15:26 PDT) ---

而且这个也堵死了所谓的PhD MBA双学位

JD MBA双学位这种

一旦之前有个硕士都凉了

--- 第 764 楼来自 无空格简短 的回复 (2025-08-29 14:15:48 PDT) ---

我现在面对在北京和上海出生的人都有一种挫败感。我感觉我低他们一等。腿软的差不多要跪下了。

--- 第 765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4:16:26 PDT) ---

之前同等學位都在美國嗎?不在美國的話應該不算的

--- 第 766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4:16:50 PDT) ---

就是指在美国的那批

--- 第 767 楼来自 Max_CC 的回复 (2025-08-29 14:20:32 PDT) ---

工作以后part time读?绿卡随意 但是h1b可以吗

--- 第 768 楼来自 Forlorner 的回复 (2025-08-29 14:22:26 PDT) ---

绿卡本身full time也不受影响

h1b能不能part time还真不清楚

--- 第 769 楼来自 酱油党 的回复 (2025-08-29 14:22:32 PDT) ---

H1b可以part time读书,但不能full time读

--- 第 770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8-29 14:46:24 PDT) ---

不知道旧签新I20还能不能搞,要是可以的话,如果签证有效,重新入境一下就OK?

--- 第 771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5-08-29 16:12:52 PDT) ---

不仅能part time,少数州立学校还能够instate tuition

--- 第 772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6:52:40 PDT) ---

不知道你这话啥意思

新政没有专治phd啊 反正4年后可以延期 毕业后也可以j1/h1b 博后 phd期间也可以file 140

--- 第 773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6:53:45 PDT) ---

等你有了身份 你就知道好处了

--- 第 77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9 16:54:57 PDT) ---

不能quit你是一点都不提,i20续期也得出境刷新i94过期日或者EOS是装作不知吗,多少PhD签证很难办一呆就呆到毕业的

--- 第 775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16:56:31 PDT) ---

增量没了,1000多万的存量,ice干到特朗普下台都送不完。

--- 第 776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6:57:23 PDT) ---

擦 你说这个啊

是个人才phd会读不下去quit吗 eos很难批吗

--- 第 777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9 16:57:42 PDT) ---

你有点何不食肉糜

--- 第 77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9 16:59:22 PDT) ---

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开心就好

--- 第 779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9 17:00:01 PDT) ---

这人发言太搞了

--- 第 780 楼来自 amao 的回复 (2025-08-29 17:03:53 PDT) ---

人家都用讲师做头像了,你们就不能让让他吗

--- 第 781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17:04:41 PDT) ---

[quote=“xxxyyy, post:745, topic:431784”]

这个新政目前专治来美国读PhD的人,这些人不是你说的eb1

[/quote]

[quote=“xxxyyy, post:774, topic:431784”]

不能quit你是一点都不提

[/quote]

你看看你在说什么 都要quit了还算个人才?

--- 第 782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17:07:17 PDT) ---

这个政策初衷就有点扯淡

符合这个条件的画像的人,除了中印,一个条件一个条件来看:

美国有着全世界最好的教育,不来美国读书的(没有F1),
且没有在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工作(办不了L1),
且还愿意花时间抽签的(非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

都愿意花时间抽签了,为什么不帮该海外员工办绿卡??抽签的时间成本和绿卡的时间成本到底哪个高?

正儿八经筛选下来的非中印、企业需要的人才,没几个。H1B号称为这一点人谋福利,却导致他们成为抽签制度的受害者。

H1B沦为中印逃离排期的工具的时候,就不要提初衷了,提初衷的话,过往几十万上百万中签者没几个是符合初衷的。

--- 第 783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9 17:10:59 PDT) ---

懒得跟你浪费时间,不懂装懂
【引用自 xxxyyy】:
第10个包子吃饱,前面9个就不用吃了对吧
没有任何人能在读PhD之前,打保票自己能100%读完PhD。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种情况可以让人quit,我光知道的就有快毕业了,学校funding砍掉了包括教授在内整个项目裁撤了不得不quit的

--- 第 784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9 17:11:45 PDT) ---

人都骂你脸上来了,还要把另外一边脸给他?
【引用自 chowchan】:
DHS新政下留美指北
再看看隔壁楼哀鸿遍野那屌样 跟温室的花朵似的 一看就是没吃过生活的苦 被社会毒打的不够多

--- 第 78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29 17:13:31 PDT) ---

经典我吃了苦你们也得吃苦,我被人干不敢吱声,你们也得跟我一样

--- 第 786 楼来自 CatGPT 的回复 (2025-08-29 17:13:59 PDT) ---

他连一作都没有,没觉得他吃过phd的苦

--- 第 787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17:15:11 PDT) ---

H4不是都有工卡,得有140才有工卡,

L2不清楚

J2估计和G4配偶一样,是对教育和ngo的让步吧,G4不用交税,一毛钱都不用交,G4配偶还没有工作限制。

--- 第 788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29 17:17:08 PDT) ---

还有些被导师搞、一直延毕的

还有想换导师的

这一锤子下去,毁灭吧,先拿绿卡后读博。

--- 第 789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5-08-29 17:38:47 PDT) ---

这个明显是玩梗啊

image225×224 75.7 KB

--- 第 790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9 17:39:40 PDT) ---

美国政府这帮人限制来限制去只会搞H1B F1,难度大还受批评。搞他们配偶阻力更小,还能变向劝退H1B,L1离开美国。移民局挺傻的

--- 第 791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9 17:44:20 PDT) ---

所以我就说美国政府就比较蠢,F签是来送钱的,还没法工作;搞H1B也困难重重。来抢工作的L签,J签配偶们被搞更容易,还能一箭双雕劝退H1B,L1,J1离开美国。

字节一大堆L签 把老婆老公也带过来,这明目张胆抢工作行为,美国政府是不当回事?

--- 第 792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7:46:28 PDT) ---

F簽有day 1 CPT工作啊

H1B每年都抽籤,供不應求。

還有現在不搞不代表以後不搞,一個一個來

--- 第 793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9 17:49:21 PDT) ---

CPT,H1B,J1工作都是有限制的。L2,J2,H4可是什么都能干。我是川普我第一个先搞这些人

--- 第 794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7:50:17 PDT) ---

有限制但是大家還是在exploit

主要是他搞H1B跟F1的頭條比較好看,沒人care L2那些

--- 第 795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29 17:51:55 PDT) ---

说明就是做样子给选民看看。我给参议员,白宫写信反映,没人鸟我

--- 第 796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7:52:23 PDT) ---

本來就是這樣的

你不在他的target audience

--- 第 797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9 18:16:34 PDT) ---

H1B设立的时候:

1.不来美国读书的(欧洲,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本土人才,当时没有NAFTA)

2.没有在美国跨国公司的(当时没有这么高度的全球化,互联网才诞生没多久,跨国公司数量和现在完全没法比)

3.花时间抽签的(当时不用抽签)

可以说H1B设立的时候美国公司只要愿意雇用,就能立马来,成本远低于办绿卡。办绿卡需要走劳工证流程,而Perm是2005年才有的,之前叫Reduction in Recruitment,当时因为处理效率极慢需要好几年才在05年被Perm取代,H1B设立初衷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不适应现代的环境而已。

--- 第 798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8-29 18:19:07 PDT) ---

那个时候就想到要加人数限制,也是很有远见了。

--- 第 799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29 18:22:13 PDT) ---

H1B基本上失去了设立时候的初衷了,现在美国之外的技术人员基本上来不了美国了(我不知道国内大厂的Senior能不能办O1),而且abuse太严重了,你加20万名额,ICC能给你整出100万份申请

--- 第 800 楼来自 a66 的回复 (2025-08-29 18:43:53 PDT) ---

【引用自 Haider】:
你加20万名额,ICC能给你整出100万份申请
这好办,大幅提高不可退还申请费便行

--- 第 801 楼来自 826aska 的回复 (2025-08-29 18:45:07 PDT) ---

AP当上了 离死也不远了

--- 第 802 楼来自 healthyAlive 的回复 (2025-08-29 18:51:12 PDT) ---

好像现在539不非要求打指纹了

--- 第 803 楼来自 healthyAlive 的回复 (2025-08-29 18:55:23 PDT) ---

说起target audience 你知道中国的工作签证叫什么吗。。。中国的工作签证有没有数量限制 分为什么类型 有什么要求吗。。。。其实我只知道中国的工作签证只给一年 需要一年一年续 而且每次续签好像都要出境(不保真)我觉得中国工作签证应该也像美国一样不仅有一种类别

你看 普通人很难知道本国的针对外国人的招工政策

--- 第 804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19:41:48 PDT) ---

都這樣,每個國家的優先權都是給本國國民。

H1B的optics很爛,再加上這幾年裁員潮。很多以為只有MAGA想要這些regulations,實際上democrats跟republicans都同意的東西。

--- 第 806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8-29 20:13:44 PDT) ---

不知道啊,等个 update

--- 第 807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5-08-29 20:16:50 PDT) ---

羡慕,我OPT 6个月才绿

--- 第 808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20:26:18 PDT) ---

恭喜了

我发这个并不是要吹我有多厉害 只是有些人申到了phd屁点成就没有还觉得自己是个人才算颗葱 现在phd满街爬 谁tm拿你蘸酱吃啊

--- 第 809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5-08-29 20:28:52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恭喜了
嗯,我纯属运气好,差点age out

--- 第 810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9 20:32:18 PDT) ---

我也觉得是

现在这个时代 材化环生四大天坑科研民工 前50不行 专业前100随便申都有

然后读完PhD的EB1都拿不到 还得靠各种求爷爷告奶奶靠citation拿NIW的 真当自己是人才吗? 不 你只是那些AP的耗材

--- 第 811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20:34:38 PDT) ---

phd毕业就能拿到eb1的真是人中龙凤了 我身边的就没有

大多需要j/h1b做几年牛马

啊对 你说得对 靠niw还当自己是人才吗(哈哈我承认我不是)

--- 第 812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8-29 20:36:37 PDT) ---

我身边还是有蛮多的 有两个做了一到两轮Post就做AP的 最猛的四年半UCB毕业 毕业时候就有EB1 然后投入工业界 现在创业当老板的

凡是读过博的(赌博过的)都应该知道学术界那些事情 也就糊弄糊弄没读过 对PhD有光环的小白了

--- 第 813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20:38:47 PDT) ---

我学校排名160多 现在都跌到200开外了

论人才我肯定不是啦

你说得那个得看专业 我们学校也有体育系运动学的phd毕业就去做ap的

--- 第 814 楼来自 DivingPenguin 的回复 (2025-08-29 20:41:58 PDT) ---

【引用自 chowchan】:
phd毕业就能拿到eb1的真是人中龙凤了
其实很多人毕业时候的标准就可以拿eb1a了,只不过大家普遍了解到渠道的时候都快接近毕业了,要不说信息差为啥值钱呢。

不说个例,我们专业30citation就可以niw,100就可以试试eb1a了,谁毕业没有个80-150的citation啊。只不过大家都是毕业后才开始着手了解到去办绿卡等等

--- 第 815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20:44:50 PDT) ---

够不了 phd成果一般出在最后几年 文章是有了 但citation上不去 review也不一定有 编书以及各种award更是可遇不可求的事

--- 第 816 楼来自 DivingPenguin 的回复 (2025-08-29 20:46:21 PDT) ---

如果是好一点的导师,会在你快毕业前1-2年就告诉你你现在需要开始攒review找推荐信了。但是大多数不会告诉,大家等到毕业后在走eb1a这条路,就会困难很多,因为你已经不在学界了(如果你是工作的话)

要不说对自己负责,这些事情就都要尽早打算。

--- 第 817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5-08-29 20:48:34 PDT) ---

你说得很对 我刚开始上学就file了140 等毕业后不到半年就绿了

导师是不可能指望的 自己要对自己负责 还想着把命运交别人手里吗

--- 第 818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8-29 20:48:58 PDT) ---

【引用自 未知】:
或许这里有人会了解外籍回国工作的难点和痛点? 签证与身份(美国以外)
刚看了一眼这个文件:
二、外国专业人才(B类)——(六)计点积分在 60 分以上的专业人才。
按比较保守的测算,这个60分感觉还挺容易?
[图片]
【引用自 未知】:
或许这里有人会了解外籍回国工作的难点和痛点? 签证与身份(美国以外)
A类第8条也不难啊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发表论文3篇。
中国工签在讲究双持vs单持的论坛当然有详细讨论…中国的eb1a动不动扯诺奖,但对标niw的记分制还是挺容易的;也有人把它类比为省提名,能搞定任何一个地方的土政策都能拿到。

--- 第 819 楼来自 bravefilm 的回复 (2025-08-29 21:25:12 PDT) ---

梦回中世纪

--- 第 820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8-29 21:36:05 PDT) ---

直博的痛,等了两年才有ms学位

--- 第 821 楼来自 Naive 的回复 (2025-08-29 21:56:07 PDT) ---

连走线来的都可以二硕,三硕,十硕。治的就是留学生。

--- 第 822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29 22:30:05 PDT) ---

沒看到ICE都在抓人嗎

--- 第 823 楼来自 Naive 的回复 (2025-08-29 22:31:15 PDT) ---

其实也还好,最近感觉消停点了。ICE去大学抓人效率太差,不如直击法拉盛。

--- 第 824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8-30 08:39:49 PDT) ---

【引用自 早乙女亂馬】:
字节一大堆L签 把老婆老公也带过来,这明目张胆抢工作行为,美国政府是不当回事?
感觉是正合川普的意思,厉害的直接L签运过来

--- 第 825 楼来自 lucaa 的回复 (2025-08-30 14:35:26 PDT) ---

所以那也是以前了。

如今H1B沦为了中印维持排期的工具,那没有必要再强调“H1B的初衷是为了美国公司海外捞人”把“H1B初衷”作为反对“限制美国境外人员参与抽签”的论据,没啥必要,时移势易。限制伤害到的人大概率是印度本土抽签者。

--- 第 826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8-30 14:40:35 PDT) ---

配偶也厉害吗? 现在共和党就是反移民,而这些工签配偶们最先该被反对。 我只能说要么蠢,要么就是做做样子。

--- 第 827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8-30 14:45:52 PDT) ---

没人提这次 rulemaking 对 H1B 的偷袭吗

As Nancy Morowitz of Fragomen told me in an interview, the current 8 CFR 214.1(c)(5) with the discretion language states: “Deference to prior USCIS determinations of eligibility. When adjudicating a request filed on Form I-129 involving the same parties and the same underlying facts, USCIS gives deference to its prior determin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applicant’s, or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However, USCIS need not give deference to a prior approval if: there was a material error involved with a prior approval; there has been a material change in circumstances or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or there is new, material information that adversely impacts the petitioner’s, applicant’s, or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That section would be replaced with the proposed: “(5) Decisions for extension of stay applications. Where an applicant or petitioner demonstrates eligibility for a requested extension, it may be granted at USCIS’s discretion. The denial of a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stay may not be appealed.”

Forbes

Trump Deals A New Immigration Blow To International Students

Trump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 have proposed a new rule limiting international students to fixed periods of entry, making a U.S. education more precarious.

--- 第 828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30 15:05:35 PDT) ---

关键是美国依然有从海外搬人的需求啊,要么给H1B加perm,要么降低O1要求用来替代H1B把高级技术人员搬过来

--- 第 829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30 17:26:50 PDT) ---

L1一大堆照樣搬, prevailing wage都跳掉了

--- 第 830 楼来自 Haider 的回复 (2025-08-30 17:54:50 PDT) ---

那H1B可以直接凉凉了啊,初衷目的是为了从海外搬一些美国临时找不到的人才,L1不满足临时要求,然后现在H1B又要抽签,也不满足了,美国人真的在乎H1B是被印度人abuse还是被其他人abuse了吗?既然他已经失去初衷了,美国人想着就是给直接cancel了啊

--- 第 831 楼来自 eu3129 的回复 (2025-08-31 00:33:13 PDT) ---

就跟大廠performance review一樣,optics是重點

--- 第 832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31 18:58:55 PDT) ---

所以新政通过后OPT延期要咋操作?

i94只给到了第一年OPT结束日,然后新的i20需要申请OPT延期才能拿到。

这个流程非常慢。但是i20很快就能拿到。

所以说得在新i20拿到后出入境刷新i94?还是得等到OPT延期也批准了后才走?

--- 第 833 楼来自 SkylerY 的回复 (2025-08-31 23:15:41 PDT) ---

i94还有期限的嘛

--- 第 834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8-31 23:33:48 PDT) ---

这帖子你是一点也没看吗 ,这不就是在想给F1的

i94设置期限吗

--- 第 835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5-09-01 18:20:38 PDT) ---

【引用自 xxxyyy】:
所以新政通过后OPT延期要咋操作?
i94只给到了第一年OPT结束日,然后新的i20需要申请OPT延期才能拿到。
这个政策会在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啊?

--- 第 836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5-09-01 18:25:16 PDT) ---

等公示期过了,会有修改,然后进入投票,按照老美的效率,至少得明年了吧。。。

--- 第 837 楼来自 vwai 的回复 (2025-09-01 18:26:12 PDT) ---

要投票么?

--- 第 838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5-09-01 18:26:14 PDT) ---

【引用自 YYssYY】:
然后进入投票
这个是国会投票还是?

--- 第 839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9-01 18:26:40 PDT) ---

【引用自 Allen_Z】:
有两个做了一到两轮Post就做AP的
能申请到三轮吗?没见过啊,感觉最多两轮

--- 第 840 楼来自 诸葛亮 的回复 (2025-09-01 18:32:21 PDT) ---

【引用自 YYssYY】:
等公示期过了,会有修改,然后进入投票
这个东西不是法律啊··· 移民局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不修改直接执行。投票是完全不需要的。

--- 第 841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5-09-01 18:34:22 PDT) ---

山人是对的,我理解错了,这个不需要投票

DHS可以根据留言选择或不选择修改直接发布。。。

国会可以在发布60天内选择投票禁止,或者什么都不做。。。

--- 第 842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9-01 18:45:24 PDT) ---

三轮基本上代表你废了 你不适合做学术

--- 第 843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5-09-01 18:46:03 PDT) ---

我真见过做十年postdoc的。生化环材害人不浅。。

--- 第 844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02 09:56:18 PDT) ---

也可以选择起诉,但无法保证法院一定会立刻叫停。尽管最终被叫停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但法院审理耗时长,对于当前的I-20卡在2026年上半年的人来说就很难受了,万一在续身份的关键时期正好撞上这个开始生效,还没被叫停的时候……

--- 第 845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02 12:08:49 PDT) ---

看了一下新放出来的那些评论,基本上顶着老美名字的全是支持的,少数反对的是嫌政策还不够极端

--- 第 846 楼来自 IamShawnMendes 的回复 (2025-09-02 13:57:47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基本上顶着老美名字
到底是哪些老美还天天关心F1的政策?还是说有一部分是顶着假名字的关门党

--- 第 84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02 15:08:40 PDT) ---

都是说留学生让他们失业啥的 觉得F1是H1B的后备军。

--- 第 848 楼来自 walpurp 的回复 (2025-09-02 15:35:34 PDT) ---

我在本地深蓝市的subreddit上看提到h1b的帖子,底下都是反对的评论。这批人说起PERM和H1b都头头是道(虽然都是错的)。反而偏保守的一个subreddit有些支持h1b的声音。pre trump时期确实是共和党更支持技术移民。

--- 第 849 楼来自 Andy04 的回复 (2025-09-03 11:32:40 PDT) ---

生物 化学这些专业,十年很常见啊。。。小老鼠模型就不是两三年搞起来的。

--- 第 850 楼来自 迷之少年E 的回复 (2025-09-03 11:39:17 PDT) ---

建制派支持

--- 第 851 楼来自 webmaster 的回复 (2025-09-03 14:00:07 PDT) ---

【引用自 YYssYY】:
国会可以在发布60天内选择投票禁止,或者什么都不做。。。
国会只能通过说他违宪来禁止执行

没写进法律本来就是因为国会不想(懒得)制定详细规则,才把权力下放给行政机关(USCIS)

如果想让他改规则,只能国会修改INA,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不过在共和党控制两院的情况下,只能说可能性不大,就算有可能也是明年中期选举结束以后的事儿了

--- 第 852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9-03 17:40:10 PDT) ---

生物我不知道 化学这样代表你废了

--- 第 854 楼来自 Andy04 的回复 (2025-09-04 13:22:04 PDT) ---

hmmm 化学这个也太广泛了 我周围组 做化学材料,递送载体啥的,pi要求都五年

--- 第 855 楼来自 freshguard 的回复 (2025-09-04 13:46:18 PDT) ---

支持

--- 第 856 楼来自 Allen_Z 的回复 (2025-09-04 14:05:33 PDT) ---

我见过的最多的做了7年了 肯定是不可能在美国做学术的 最后还是回国了

直接导师和conference上的大牛都明确暗示过 最多两轮4年 之后就说明你不适合做学术

--- 第 857 楼来自 Naive 的回复 (2025-09-05 00:13:17 PDT) ---

错啦,判违宪是法院的事情。国会可以通过法律直接禁止这样子的C.F.R.,然后DHS的行政法令就会因为违反国会的意愿而失效。

但是国会通过法律还是很复杂,所以基本不会的,只要DHS愿意,那只有法院能阻止这条法令了。

--- 第 858 楼来自 webmaster 的回复 (2025-09-05 00:46:40 PDT) ---

你说的对,查了一下是通过CRA

en.wikipedia.org

Congressional Review Act

The Congressional Review Act (CRA) is a law that was enac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as subtitle E of the Contract with America Advancement Act of 1996 and signed into law by President Bill Clinton on March 29, 1996. The law empowers Congress to review, by means of an expedited legislative process, new federal regulations issued by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by passage of a joint resolution, to overrule a regulation. Once a rule is thus repealed, the CRA also prohibits the reissui Before 20...

不过似乎不是走普通立法程序,而是加急

The law empowers Congress to review, by means of an expedited legislative process, new federal regulations issued by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by passage of a joint resolution, to overrule a regulation.

但是CRA可以在congress达成一致以后被总统Veto,需要国会2/3投票才能推翻……所以感觉对于现任总统推的rule意义不是很大 反倒是被trump拿来推翻奥巴马的rule,两个月disapprove了13条

--- 第 85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08 18:23:26 PDT) ---

【引用自 newacct】:
F1 grace period缩短到30天
这个如果生效了,是不是以后OPT的start day必须是毕业的30天内?

--- 第 860 楼来自 fredz 的回复 (2025-09-08 19:02:53 PDT) ---

我之前在维也纳的导师之一,做了6个post-doc,终于在2022聘上了AP,当了三年AP终于associate professor了,还是看个人产出吧。。。不过我是文科的哦。

--- 第 861 楼来自 Gnafiy 的回复 (2025-09-09 16:45:03 PDT) ---

大家好,最近DHS在 Federal Register 上发布了一项拟议新规(Proposed Rule),要取消我们F-1/J-1/I类签证长期以来的 D/S(Duration of Status),改成固定停留期限,并要求频繁提交EOS(Extension of Stay)。这对所有留学生、OPT、STEM OPT、CPT人群都会有直接影响。

原文链接(PDF):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5-16554.pdf

评论页面(可匿名提交): Regulations.gov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美国东部时间23:59)

主要变化与影响

取消D/S,入境I-94将显示固定到期日(可能是2年或4年),到期必须提前提交EOS,不然次日开始算非法居留。

OPT/STEM OPT期间,即使EAD还有效,也可能因为I-94到期被迫提交EOS,一旦积压/拒绝,就可能失去身份和工作。

博士生学制中位6.8年(NSF数据),固定4年必然导致博士、长期研究生被迫多次提交EOS,中断科研。

规则还拟限制转学/换项目,研究生不能轻易换导师/课题,甚至禁止同层级再读,严重干预学术自由。

DHS自己估算新规每年社会成本约3.9亿美元,每年40万+次额外EOS,必然加剧USCIS积压。

国际学生在2023/24学年为美国贡献438亿美元、37.8万个岗位(NAFSA/IIE),增加身份不确定性会直接打击美国对人才的吸引力。

我们能做什么?

现在规则还在公开评论期,每个人都可以去官网提交意见(可以匿名,不用担心隐私)。DHS在制定最终规则前必须逐条阅读和回应评论主题。

之前2020年川普政府也提出过类似的废除D/S方案,当时因为收到超过3万条反对评论,最后被撤回了。所以我们的声音真的有用!

提交方法:

打开评论页面: Regulations.gov

点击蓝色 Comment 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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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即可(支持匿名)

评论可以写些什么?

留学生已经承担高额学费,新规还要增加EOS申请费和不确定性

USCIS审批效率低,积压会导致身份卡在pending,随时可能非法居留

博士生学制>6年,固定4年完全不符合实际

国际学生对美国科研和经济有巨大贡献,制造身份不稳定只会赶走人才

应保留D/S制度,或至少给博士等长学程设≥6年基线,并保留宽限期

呼吁大家行动:别等新规生效再后悔!

每个人的评论都很重要,哪怕只写几句话,DHS也必须看到。

请大家转发给身边的留学生/OPT/CPT朋友,抓紧在9/29前提交评论!

--- 第 862 楼来自 summitguy 的回复 (2025-09-09 17:07:58 PDT) ---

这个泥潭好像之前发过相同主题的,可以合并

--- 第 863 楼来自 webmaster 的回复 (2025-09-09 17:19:45 PDT) ---

【引用自 未知】:
DHS 新政公示中:学生签证逗留期限从 D/S 改为最多四年、不允许再读同等或更低的学位等 签证与身份(美国)
更新:新的proposed rule出来了。
(跟2020年的proposed rule差不多。)
逗留期给到I-20/DS-2019过期日期,但是不能超过4年
逗留期后有grace period
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继续呆就要在grace period结束前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EOS pending期间可以继续读书、和(如果不是在grace perio…

--- 第 864 楼来自 Zig 的回复 (2025-09-09 17:21:50 PDT) ---

如果拿了 pacific northwest 的毕业证呢?

--- 第 865 楼来自 allset 的回复 (2025-09-09 17:23:04 PDT) ---

感觉有点区别,之前那个帖子是随便讨论,这个帖子算是呼吁贴,用途不大一样 但是建议改个标题,这个标题看不出lz发帖的目的

--- 第 866 楼来自 无空格简短 的回复 (2025-09-09 17:23:33 PDT) ---

楼主发这个帖子的重点应该是在于呼吁大家去评论。感觉标题没有准确表述内容核心

--- 第 867 楼来自 diamond_duke 的回复 (2025-09-09 17:27:07 PDT) ---

帮忙改了一下,不知道有没有更合适?

--- 第 868 楼来自 蚀心酸菜鱼 的回复 (2025-09-09 20:17:12 PDT) ---

之前帖子没用AI,这贴一股AI味

--- 第 86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10 09:10:28 PDT) ---

感觉这次大家comment的热情完全没有上次那么高啊。都过去一半时间了才6k条comment。

--- 第 870 楼来自 Shetao 的回复 (2025-09-10 09:18:00 PDT) ---

去写I’m Indian, I want to f*ck Trump, creampie in his a**hole

Comment Tracking Number
mfe-6vl2-g6b8

--- 第 871 楼来自 纳鲁的勇士 的回复 (2025-09-10 09:26:42 PDT) ---

这个政策实施的话 利好找工作吗

--- 第 872 楼来自 中美合拍 的回复 (2025-09-10 09:27:58 PDT) ---

头都要断了在这问“头断了是不是体重就轻了”

--- 第 873 楼来自 纳鲁的勇士 的回复 (2025-09-10 09:28:34 PDT) ---

懂了 利好婚绿

--- 第 874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5-09-10 11:20:15 PDT) ---

上车关门党巴不得小留的头断了

--- 第 875 楼来自 夕阳下的奔跑 的回复 (2025-09-10 15:08:40 PDT) ---

【引用自 Gnafiy】:
之前2020年川普政府也提出过类似的废除D/S方案,当时因为收到超过3万条反对评论,最后被撤回了。所以我们的声音真的有用!
2020年Trump政府提出的类似方案,并不是因为什么受到了3万条反对评论就被撤回了……而是后续Trump没有选上,后续政策就没有实施。

当然可以去评论了,这是你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劝你还是要有正确的心理预期,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一届Trump政府行政效率非常高,铁了心要实行的政策,可不会因为什么收到多少条评论就 撤回/修改 。

--- 第 876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10 15:54:08 PDT) ---

说实话,即使在大学里,本地学生也没几个反对这个政策的,甚至很多人心里头是认可的。。。

我甚至和工会这种比较进步的组织聊过这件事,他们的领导层也无非只是客套两句,并不愿意做进一步的工作,譬如呼吁成员comment,提交institutional comment之类的。

我觉得民意如此,真的是无法阻挡。已经做好回国的准备了。

--- 第 877 楼来自 DiuDiu 的回复 (2025-09-10 16:20:07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在大学里,本地学生也没几个反对这个政策的,甚至很多人心里头是认可的。。。
和系里美国人聊了 他们毫不知情 听完了只觉得妨碍自由了来得太突然了 但是觉得没办法做些什么

--- 第 878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9-10 19:38:05 PDT) ---

grad worker union过半数会员都是F1的情况下,这种涉及F1的大事还只是“客套两句”?选grad student worker工会的时候就应该看出来领袖是听外面黑帮工会老大的还是听学生群体的话。那种和资本家黑吃黑血洗出来的抢地盘收钱PhD工会,和扎根基层看准了60%+博士生是国际生所以努力争取移民福利和保护的PhD工会,根本不算同一个物种…

当年harvard工会选举后有人写感想说他们本地组织者就是国际生、真心在意国际生议题所以拉到了票,F1签证各种问题都成了选举季焦点,不知这次他们表现如何。

--- 第 87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0 19:57:09 PDT) ---

唉,现在这条还不如之前那条,之前那条还允许grad student 换三次项目,现在这条一次项目都不允许了

--- 第 880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10 20:28:59 PDT) ---

我反正是真失望了。感觉离开这个相看两眼的地方可能是对双方而言都更好的选择。

--- 第 881 楼来自 夕阳下的奔跑 的回复 (2025-09-10 22:10:56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我觉得民意如此,真的是无法阻挡。已经做好回国的准备了。
还是放平心态吧,as a foreigner, Immigration i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在中国的外国人是如此,在美国的外国人也同样如此。

--- 第 882 楼来自 Creditian 的回复 (2025-09-11 22:05:46 PDT) ---

【引用自 lighteningslayer】:
工会这种比较进步的组织
纽约够进步了吧,但是在纽约有一些工会是限定公民身份才能加入,有一些是绿卡也可以,事实上工会才是反移民的主力,来抢工作的还不把你挡在门外

--- 第 883 楼来自 almostsurely 的回复 (2025-09-11 22:20:59 PDT) ---

最保守的组织之一:警察工会

--- 第 884 楼来自 早乙女亂馬 的回复 (2025-09-11 23:05:33 PDT) ---

越是敌人反对的,越说明做对了。 美国人反对才有用

--- 第 885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9-12 17:18:06 PDT) ---

【引用自 Gnafiy】:
之前2020年川普政府也提出过类似的废除D/S方案,当时因为收到超过3万条反对评论,最后被撤回了。所以我们的声音真的有用!
当时是在川普末期,一堆人写了几万条评论,最后没逐条阅读完,没开始走流程,民主党上来之后就没后文了

之前纯靠写评论拖几个月容易,现在拖三年有点难。不过嘛,现在是LLM Agent时代

--- 第 886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12 17:37:38 PDT) ---

现在多少评论了?

--- 第 887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09-12 18:54:19 PDT) ---

不过之前说Visa过期必须重新申请签证这一条现在没有了?

--- 第 888 楼来自 aaron.sully 的回复 (2025-09-12 19:01:49 PDT) ---

我想让GPT帮忙写可是他说

I’m sorry, but I can’t help with drafting or submitting comments intended to influence government rulemaking processes.

怎么破。。

--- 第 889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12 19:08:35 PDT) ---

换gemini, grok, claude

--- 第 890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5-09-12 19:26:31 PDT) ---

用deepseeeeeeek

--- 第 89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13 11:49:09 PDT) ---

7k多,这次大家comment热情没有之前那么高。

--- 第 892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5-09-13 11:59:17 PDT) ---

确实…感觉comment里还有不少支持的

--- 第 893 楼来自 RiceCake 的回复 (2025-09-13 12:54:58 PDT) ---

这个是不是会断掉F1期间交140的可能性境内能214b拒签/拒I539吗?

--- 第 894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5-09-13 14:20:39 PDT) ---

我感觉是的,539考察移民倾向。就相当于b签证入境后交了niw,境内想延期估计困难

--- 第 89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3 14:49:41 PDT) ---

可能之前反对的很多人已经在这几年越发失望从而离开美国了,毕竟中国留学生数量减少了很多

--- 第 896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3 14:50:56 PDT) ---

我觉得不用惦记这个539和EOS了,其实就是逼你回国签证,就算可以申请估计也是几个月处理时间

--- 第 897 楼来自 RiceCake 的回复 (2025-09-13 14:51:17 PDT) ---

DHS 现在的网页是建议I-20到期前60-15天申请延期 并且一次只允许延期1年 考虑该proposal通过之后I-539处理时间 有无可能左派高校IC选择一次给I20延期4年?

--- 第 898 楼来自 RiceCake 的回复 (2025-09-13 14:52:09 PDT) ---

回国签证解决不了i20一次只延长一年啊 说实话这样一来没准有140的人回国重签比I539要安全

--- 第 89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3 14:52:44 PDT) ---

i20延长无所谓吧,有签证就去墨西哥出去回来重新刷一下i94就完事了

每次都靠539我是觉得还不如回国重新签证,不靠谱。回国签多了运气好指不定给你个5年签

--- 第 90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15:07:46 PDT) ---

突发奇想,研究出来了一个PhD如果毕业无望,也能在新规实施后也成功quit + 工作的办法。

找一个能不毕业就抽H1B的工作,3月份抽H1B抽签,让律师用master学位抽advance pool
需要H1B抽中,抽不中就继续苟在学校混日子争取PhD毕业 + 明年再重复第一步。(或者第一步利用一下H1B的规则,专门找那些小地方可以直接以lv4来抽签的公司)
如果H1B抽中了,需要交学历验证的文件,这个时候找学校出具已经完成了master degree课程全部修完的文件来代替学位证(这一步应该跟F1和i20没啥关系,只要你课程修完了学校没有理由不给你出)。如果这一步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实现,那就直接以本科学历抽签。
H1B抽中后从学校跑路,10月去公司上班激活H1B
这一步后i20应该已经失效了,你也不是F1身份了,F1新规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边上班边找学校申请颁发master学位,因为你课程要求已经符合了,也不需要i20继续上学change program什么的,学校给你发个学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成功拿到学位 + quit成master + 有H1B身份拿来上班

--- 第 901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16 15:58:39 PDT) ---

然后h1b check半年,你过12个月都不去入职,被取消录用

--- 第 902 楼来自 李十三 的回复 (2025-09-16 16:00:28 PDT) ---

【引用自 xxxyyy】:
找一个能不毕业就抽H1B的工作
有没有可能这个前提就不现实

--- 第 903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5-09-16 16:06:57 PDT) ---

毕业前就抽第一次h1b的比例比你想象的高很多。尤其很多博士生的岗位都是这样,三月就要接offer抽签了

--- 第 904 楼来自 fetanson 的回复 (2025-09-16 16:13:52 PDT) ---

我觉得maga没有支持的

--- 第 90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16:24:55 PDT) ---

为啥要check半年,境内cos了呀,就很正常F1转H1B没区别

--- 第 906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16:25:16 PDT) ---

厂就可以啊,直接H1B入职跳过opt的都有呢

--- 第 907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16 16:27:28 PDT) ---

你3月抽中,4月不交支撑文件吗,那就得4月毕业? 毕业后怎么等到10月境内转换

--- 第 90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16:28:38 PDT) ---

【引用自 tomandjerry】:
4月不交支撑文件吗,那就得4月毕业?
你读一读我的方案第三条。支持文件从来都不需要学位证,只要能证明你早已满足了学位要求但还没拿证,对于PhD来说,早早修完master学位的课程即可,再不济就用本科抽签肯定可以的,如果能保证自己lv3 lv4 那本科学历中签率也会很高

--- 第 909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16 16:31:31 PDT) ---

看你打这么多字,不像llm写的。6

--- 第 91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16:32:04 PDT) ---

llm肯定想不出来我这个主意

--- 第 911 楼来自 camh 的回复 (2025-09-16 16:34:08 PDT) ---

【引用自 诸葛亮】:
要想留美国的,来美国第一年就找真爱婚绿,当下最合适的路
当然是直接lobby国会通过private bill给你个公民权

--- 第 91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16 20:54:42 PDT) ---

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吧,反正它这个只是禁止修改和转移SEVIS记录,你可以让学校给你Terminate PhD的I-20,然后Issue一个新的master的I-20,拿这个master的I-20出境再重新签证就OK?

--- 第 913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20:55:24 PDT) ---

可以呀,问题是这么干就没opt了,没法工作,opt要求上一年学

--- 第 914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16 20:57:58 PDT) ---

可以先自费读一个学期,然后第二个学期申请CPT,然后毕业,转OPT

--- 第 915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16 21:53:03 PDT) ---

那要多读一年,还是我这个方案好点

--- 第 918 楼来自 ze3kr 的回复 (2025-09-16 21:56:37 PDT) ---

或者就在中国一直上班,然后让 ICC level 4 一直抽,然后等着被搬运过去。抽个几十年

--- 第 919 楼来自 ze3kr 的回复 (2025-09-16 21:58:24 PDT) ---

抽签的成本相当之低,对正经公司而言都是忽略不计的成本,所以毕业前注册一下很正常,相比重新招人成本低多了

--- 第 920 楼来自 Creditian 的回复 (2025-09-16 22:00:48 PDT) ---

之前NGO地主粮多, 几个月前被断粮了, 现在才是真实情况

--- 第 92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0 12:11:25 PDT) ---

federalregister.gov

Federal Register :: Request Access

comment period还有差不多一星期,目前已经有了10k comments

image965×264 30.3 KB

--- 第 922 楼来自 美国蔡徐坤 的回复 (2025-09-20 12:13:22 PDT) ---

????

--- 第 923 楼来自 美国蔡徐坤 的回复 (2025-09-20 12:15:18 PD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10k comments
我看成了也要付10k的意见

--- 第 924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0 12:24:55 PDT) ---

不是又要交钱啦 虽然这次comments没有2020年那么多,但10k+也不算小数目了

--- 第 925 楼来自 Matsumura 的回复 (2025-09-20 12:33:12 PDT) ---

PTSD了是吧

--- 第 926 楼来自 美国蔡徐坤 的回复 (2025-09-20 12:35:18 PDT) ---

后天要离境了

--- 第 927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0 12:45:19 PDT) ---

day 1 cpt人称小绿卡 要是10k就能办,比现在h1b和疮金卡划算一些

--- 第 92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1 08:05:59 PDT) ---

这条新规现在被Federal Register列为热门了

image616×598 62.5 KB

顺便提一句,其他被列为热门的还有medicare and medicaid相关政策,对应了前段时间的大砍社会福利,估计评论区里少不了一些问候父母的内容。

--- 第 92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2 13:36:57 PDT) ---

还有7天截止,现在已经有11k+了

--- 第 930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2 13:59:52 PDT) ---

才11k,美国留学生的发言率太低了

--- 第 93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2 14:03:51 PDT) ---

不算低了,一般其他的政策下面留言很少有这么多的。不过comments虽然政府有义务回复,但没有义务采纳,也就是说他一定要跟你耍流氓你也没办法,到时候就看律师们是否给力了。

--- 第 932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9-22 14:34:33 PDT) ---

求个写comment的提纲,自己写实在有点写不动。

--- 第 933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2 14:47:13 PDT) ---

先随便描述一下自己会遇到哪些具体困难,再请AI运用老练移民律师一般的argument能力扩充润色。其实可以先请AI看看政策在论述上有哪些逻辑漏洞,思路就一下子打开了。

--- 第 934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2 20:10:42 PDT) ---

评论9.29号截止,10月底能不能实施?

--- 第 93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3 01:45:20 PDT) ---

不好说,如果comments统一用模板和AI回复,原文一字不改,理论上可以在那个时候出台最终版,不过离正式生效估计还有时间。

--- 第 936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3 04:11:40 PDT) ---

评论期还有6天截止

--- 第 937 楼来自 Jkil 的回复 (2025-09-23 06:39:33 PDT) ---

咋啥都小绿卡啊

O1是小绿卡,combo是小绿卡,U是小绿卡,A5卡是小绿卡,咋现在F1都小绿卡了

--- 第 938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3 06:47:30 PDT) ---

通货膨胀是这样的

--- 第 939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23 07:09:13 PDT) ---

9月29是公众评论截止,还有一个对表格文书的评论截止于10月底。

--- 第 940 楼来自 watermelon_forever 的回复 (2025-09-23 08:42:03 PDT) ---

F1没了D/S就不是了

--- 第 94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4 06:13:22 PDT) ---

评论期还有5天截止

image1449×121 13.7 KB

--- 第 94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5 02:29:30 PDT) ---

评论期还有4天截止

--- 第 943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6 03:44:28 PDT) ---

评论期还有3天截止,卧槽今天怎么回事,评论怎么一下子多了这么多?

--- 第 944 楼来自 xx12a 的回复 (2025-09-26 06:03:50 PDT) ---

这估计有溜子用ai写的吧

--- 第 945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6 06:05:45 PDT) ---

看内容,也可能是红脖写的。

也可能是以前就有,积压很多,才放出来

--- 第 946 楼来自 susu1 的回复 (2025-09-26 06:46:07 PDT) ---

你可以读二硕,只是不可以申请opt

--- 第 94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26 06:48:44 PDT) ---

这我感觉都算DDOS了吧

看看最近的Comment是不是都是重复的。

--- 第 94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6 07:07:15 PDT) ---

但这也太多了吧,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了

--- 第 94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6 07:43:10 PDT) ---

其实comment能写的角度总共就那么多,最后不管怎么写,内容肯定会有不少重复的。只是上一次总评论数我记得才32k,怎么这一次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按理说之前评论数也不算少了,没有必要特意用bots刷评论吧?

--- 第 950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6 07:43:22 PDT) ---

image_2025-09-26_10-41-39778×474 29.3 KB

document comments 才14k,这是什么意思

--- 第 951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5-09-26 07:44:48 PDT) ---

要审核后才公布。这显然没审完。

--- 第 952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5-09-26 22:16:01 PDT) ---

看了下26号确实有些就只改了个名字的,内容大同小异。

--- 第 953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7 04:38:54 PDT) ---

评论期还有2天截止

--- 第 954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7 05:29:11 PDT) ---

怎么变少了

--- 第 95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7 05:31:17 PDT) ---

之前的看起来只是数据显示系统出故障了,

--- 第 956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8 03:48:35 PDT) ---

评论期还有1天截止

--- 第 957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5-09-28 06:40:03 PDT) ---

IMG_63801284×2778 265 KB

--- 第 958 楼来自 Another 的回复 (2025-09-28 06:41:55 PDT) ---

下一步是不是该让f1集体涨学费了

--- 第 95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28 11:50:26 PDT) ---

快截止了,大伙有空可以写写评论呀,AI生成很快的

--- 第 960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8 11:56:07 PDT) ---

然鹅之后对方也可以用AI快速生成回复

--- 第 961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28 11:58:33 PDT) ---

不好说,人家政府机关公务员摸鱼慢慢回复,干嘛要用ai一天干完一个月的活

--- 第 96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8 12:03:41 PDT) ---

因为疮说要有*,于是便有了*

--- 第 963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28 20:45:50 PDT) ---

顶一顶,快截止了

--- 第 964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29 03:38:51 PDT) ---

评论期今天截止

--- 第 96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30 03:48:25 PDT) ---

评论期已截止,一共收到了34822条评论

image743×291 28.2 KB

--- 第 966 楼来自 lrhacnohux 的回复 (2025-09-30 05:33:07 PDT) ---

没想到最后一天多了1万7评论,一共三万条还是很多的!

--- 第 967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09-30 05:52:51 PDT) ---

相比之下,H-1B抽签新政的影响同样很大,下面的评论数却很少,不知为什么

--- 第 968 楼来自 里见光钻 的回复 (2025-09-30 06:42:12 PDT) ---

那个是人工放出来的不实时更新

而且十万,明年能抽的估计都不需要分级了

--- 第 969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30 07:44:28 PDT) ---

看来大家都是拖延症

--- 第 970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5-09-30 07:45:39 PDT) ---

因为大概率不需要抽签了,照现在这个方向 ,又是10w,又是提高wage,抽签算法具体怎么搞已经没意义了,H1B名额能用满就是胜利

--- 第 971 楼来自 bophan 的回复 (2025-09-30 07:52:50 PDT) ---

月初就提交了一条评论,刚刚去搜了下确定没被po出来

--- 第 97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09-30 09:16:47 PDT) ---

有没有4chan红脖组团评论?

--- 第 973 楼来自 xx12a 的回复 (2025-10-29 12:50:06 PDT) ---

所以这玩意后来咋说啊?过了吗?没法拿多个博士学位了以后?

--- 第 974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0-30 09:42:25 PDT) ---

还没有生效,需要先回复完评论,然后修改并出台final rule,然后好像再等60天才生效。这中间还有很多变数,比如政府关门时公务员们是继续推进政策制定工作还是会不会趁机摸鱼,final rule到底会改动多少,到时候相关诉讼也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 第 975 楼来自 blenint 的回复 (2025-10-30 09:53:03 PDT) ---

暂时没落地,但也是暂时

--- 第 976 楼来自 pandaq 的回复 (2025-10-30 10:04:17 PDT) ---

如果不是学位项目 博士毕业后 是否受限制 也不清楚是不是可行。。

--- 第 977 楼来自 smooth.key0112 的回复 (2025-10-31 00:04:10 PDT) ---

现在能知道这个生效的时间是30天还是60天吗?还是需要等到final rule出来的时候才知道?

--- 第 97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0-31 01:54:22 PDT) ---

不好意思,记不清了

--- 第 979 楼来自 BigDan 的回复 (2025-12-29 00:34:28 PST) ---

如果以前读过master回国了,现在也不能读二硕回美了?

--- 第 980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29 02:53:02 PST) ---

这个应该填不至于,动D/S影响的是I-94,回国后再来美相当于是拿了一张新的I-94,当然上面的允许居留时间会改成一个固定值,所以上学本身还是可以上的。

--- 第 98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29 02:56:03 PST) ---

自从proposed rule公布也有好几个月了,现在有人估计final rule会在26年一季度出台,也有人估计会抢在今年年底出台。

--- 第 982 楼来自 叮叮当 的回复 (2025-12-30 02:40:26 PST) ---

今年年底也就两天了

--- 第 983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30 02:49:50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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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proposed rule出台时间相差不大,要是加速办理以尽快出台final rule的话,可能相差时间也不会太大,毕竟weighted H-1b lottery那个在final rule里也没有什么改动

--- 第 984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12-30 03:28:15 PST) ---

所以是从rule出台后开始算四年还是入学起四年?后者的话所有PhD都g了啊

--- 第 98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30 03:36:04 PST) ---

入学后四年.其实我也不大理解为什么要针对D/S这种影响所有人的东西,而不是仅限于修改一些关于employment的条款。

--- 第 986 楼来自 shellywu 的回复 (2025-12-30 04:24:16 PST) ---

中间转学过呢?

--- 第 987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30 04:28:27 PST) ---

可以待到当前I-20的截止日期

--- 第 988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5-12-30 05:40:14 PST) ---

那所有phd都只能四年毕业了?完蛋了,I-20上是五六年也没用?

但是这一条看着是我说的前一种情况
【引用自 newacct】:
现在已经是D/S在美国的人的身份将在I-20/DS-2019过期日期(不超过final rule生效后4年)+grace period结束;
【引用自 未知】:
DHS 新政公示中:学生签证逗留期限从 D/S 改为最多四年、不允许再读同等或更低的学位等 签证与身份(美国)
所以是从rule出台后开始算四年还是入学起四年?后者的话所有PhD都g了啊

--- 第 98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30 05:50:10 PST) ---

不好意思没讲清楚,I-20如果超过四年的话按I-20上面的end date来

--- 第 990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5-12-30 08:53:52 PST) ---

这个是真的吗?还是只是喊一嗓子?

--- 第 991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5-12-30 08:56:01 PST) ---

这个可能稍有阻力

--- 第 992 楼来自 lrhacnohux 的回复 (2025-12-30 09:01:55 PST) ---

h1b要赶着明年3月抽签前生效。这个f1的改动和影响更大

--- 第 993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5-12-30 10:33:22 PST) ---

但印象中本届政府出台的移民相关政策还没听说过就因为有反对的comments就作出实质性改动的,基本上final rule和proposed rule都差不了多少

--- 第 994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13 11:48:37 PST) ---

【引用自 Forlorner】:
加籍这种只需要I-20不需要签证就可以直接入学的是不是也废了?
这个是最值得关心的问题,DHS 怎么还没出来解释?

--- 第 995 楼来自 Puebla 的回复 (2026-01-13 18:50:13 PST) ---

没懂上面这些怎么推导出来加拿大护照要废了的

这个的玩法不是直接跟TN/H1B啥的一样,签发一个有有效期的I-94吗……

然后时间满了要么境内extend要么去边境flagpole

--- 第 996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13 19:12:12 PST) ---

主要是同级读过一个美国学位再读一个吧

不过实际执行的时候对加拿大人放水概率很高

--- 第 997 楼来自 Puebla 的回复 (2026-01-13 20:36:39 PST) ---

反正SEVIS CBP也能看得见

看到有原同等级I-20就直接不给I-94 turn back不就得了

--- 第 998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13 20:38:03 PST) ---

虽然我没有美国学位,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加拿大人放水,其他的我没有反对意见了

--- 第 999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6-01-14 15:16:33 PST) ---

感觉即使是这样影响也很大。大多数博士毕业都是压着五六年毕业,如果按i20给五六年的时间,中间出点岔子延毕一段时间就麻烦了

根据这个法案,如果博士没读下来,master out确定不能拿opt了是吗?

--- 第 1000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1-14 15:22:07 PST) ---

往严了说,是这样的,任何涉及到I-20日期的改动,权力都将从学校集中到政府手里,那么以前很容易的事今后就不好说了

--- 第 100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1-23 12:24:05 PST) ---

今天有NAFSA网站更新了相关内容,看样子是和final rule有关,仅限会员阅览

NAFSA

DHS Final Rule Ending Duration of Status

NAFS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ducators is the world's largest nonprofit association dedicated to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exchange.

--- 第 100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1-23 12:25:36 PST) ---

噩耗终于是来了

--- 第 1003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6-01-23 12:28:44 PST) ---

为啥rule需要membership才能看呀?不是publicly available?

--- 第 1004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6-01-23 12:33:50 PST) ---

好像没有release

IMG_81531170×2532 237 KB

--- 第 1005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1-23 12:35:20 PST) ---

你是member,这是文章内容?

应该是马上要提交给白宫审核了。

--- 第 1006 楼来自 QF30 的回复 (2026-01-23 12:36:16 PST) ---

这不是人家的解读吗 楼上在说什么…

--- 第 1007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1-23 12:36:42 PST) ---

我想也是,应该不是final rule本身,只是提前为相关内容做了一个页面

--- 第 1008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1-23 12:41:51 PST) ---

应该是政府反馈了机构评论。机构知道的多一些。

快了

--- 第 1009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6-01-30 05:57:45 PST) ---

【引用自 Haider】:
这次特朗普政府学聪明了,完全按照APA流程来,法律上基本没漏洞了,再加上最高法院限制了上诉法院发布全国禁令的权力,除非DHS自己撤回,不然没办法拦了
【引用自 Jimmy91】:
exactly, 所以这就是我说的,Miller他们过去几年一直在研究如何“依法治国”,现在就是在法律上不留漏洞,然后现在又不允许全国injunction,其实这个执行基本上是板上钉钉,就看是否会有“微调”了。
如果2028民主党政府上台,撤销这个禁令的可能性大吗?

--- 第 1010 楼来自 咸鱼orz 的回复 (2026-01-30 06:56:53 PST) ---

拜登撤了几条你就说

--- 第 1011 楼来自 Sundec 的回复 (2026-01-30 07:13:32 PST) ---

10043现在还活着呢

--- 第 1012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6-01-30 07:21:56 PST) ---

那这还是不一样,10043是专门针对老中的,这个新政是对全世界扫射。

--- 第 1013 楼来自 Xinan 的回复 (2026-01-30 08:52:08 PST) ---

非移是民主党真爱,但是合法移民只是其备胎。

没有期望,就不会有失望

--- 第 1014 楼来自 whl12138 的回复 (2026-01-30 08:54:46 PST) ---

你的trip plan好了啊 准备回来被怼了吗

--- 第 1015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1-30 10:15:38 PST) ---

突然这么多回复,我还以为最终法案确认了。。。

reginfo.gov

View Rule

--- 第 1016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7 04:23:52 PST) ---

2月6日NAFSA又有一条更新,估计是和政策应对相关的,有哪位潭友有账户的,能看看是什么内容?

NAFSA

DHS Proposal to Replace Duration of Status

NAFS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ducators is the world's largest nonprofit association dedicated to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exchange.

--- 第 1017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6-02-07 07:41:19 PST) ---

免费账号也能看。没啥进展,状态还是Current status: Still awaiting DHS submission of a final rule to OMB.

--- 第 101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4 08:14:21 PST) ---

NAFSA

DHS Final Rule Ending Duration of Status

NAFS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ducators is the world's largest nonprofit association dedicated to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exchange.

昨天NAFSA有了个更新,不知道是啥内容

--- 第 1019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14 08:36:54 PST) ---

这次免费账号不给看了

federalregister.gov

Federal Register :: Request Access

这里反正还没出,准备publish的final rule这里会先出,他们应该是有小道消息知道了更新了啥.

--- 第 1020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6-02-14 21:34:27 PST) ---

如果真有什么风吹草动我觉得那些CPT学校的ISSS会是第一批发邮件提醒的。

--- 第 102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5 04:14:39 PST) ---

我现在就在用CPT,CPT学校只是负责执行层面,如果政策final rule还没有白纸黑字印出来之前就向学生发邮件,万一出了什么偏差是要负责任的,当然我相信他们内部可能已经开始讨论了。

--- 第 1023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6-02-15 07:16:46 PST) ---

之前travel ban出来之前,康奈尔,宾大的ISSS不也提前发了特定国家的旅行提醒嘛。我虽然他那个list事后表面并不准确。

--- 第 1024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6-02-15 18:26:50 PST) ---

DHS shut down 应该没工夫提交finalized rule吧

--- 第 102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6 13:59:32 PST) ---

final rule我估计相比proposed rule也不会有多少改动,因为也知道反正都会引发争议。没有立即出台是不是为了等春季学期结束?比如说,大部分学生都是春季学期毕业的,这样可以在临近毕业,学生正忙着升学求职时让它生效,卡住一波人,就算法院最后叫停了该政策,这一批毕业的人也多半等不到那个时候,只能卷铺盖走人。

--- 第 1026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6-02-16 20:54:00 PST) ---

我个人感觉有点强行加戏了…站在美国公务员的屁股上想想,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领导交代的docket上的普通task,上班时就正常协调推进,停摆了就暂停或者deprioritize。

--- 第 1027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6-02-16 23:40:04 PST) ---

牢印社群感觉出乎意料的安静。。。反而老中社群关注的多一些。

--- 第 102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7 03:54:27 PST) ---

Reddit/上f1visa版印友应该不少啊,印象中讨论这个的也是有的

--- 第 1029 楼来自 无能狂怒 的回复 (2026-02-17 04:46:22 PST) ---

牢印社区炸锅了呀…

--- 第 1030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24 17:03:44 PST) ---

耶鲁大学推测,final rule出台估计就在接下来几个月,可能会和春假时间撞上。

If you are a student or scholar in F-1 or J-1 status, please note that a DH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proposed rule that would replace “duration of status” with a fixed admission period is still under review since the public comment deadline of September 29, 2025. While this rule is not yet finalized, it may move forward in the coming months, which could coincide with spring break travel. We will share updates once the final rule is published.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 Scholars – 24 Feb 26

Spring Break International Travel Guidance

As we approach spring break, we have compiled a list of reminders about international travel for your review.

--- 第 1031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6-02-24 17:04:35 PST) ---

最终还是落地了,唉

--- 第 103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24 17:06:13 PST) ---

还没有吧,而且就算final rule出来后也不是立即生效。说老实话我都有点后悔当初转day 1 cpt转得有点早了。

--- 第 1033 楼来自 zhhy 的回复 (2026-02-24 17:06:35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not yet finalized
何意味?这么大的加粗

--- 第 1034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6-02-24 17:08:57 PST) ---

以耶鲁的资源,很容易推测出会不会落地吧

现在不落地,只是审核评论的时间长短问题,当时评论多就要审核时间长一点,按这届政府的德行,最终都不影响落地

--- 第 1035 楼来自 TroisRivieres 的回复 (2026-02-24 17:10:37 PST) ---

可能只是这时候都在看春假旅游,所以需要强调春假非必要不出行。春假后就会把这段话改成暑假了

--- 第 1036 楼来自 lighteningslayer 的回复 (2026-02-24 18:35:51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in the coming months
Yale的春假也就是下周五的事了,这个coming months是怎么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coincide with spring break travel

--- 第 1037 楼来自 sry 的回复 (2026-02-27 05:01:19 PST) ---

可能现在是二月,下个星期是三月吧,这邮件是26号发的

--- 第 1038 楼来自 BMW_M4 的回复 (2026-02-27 13:24:38 PST) ---

Breaking on F1 OPT & STEM OPT:

While the DHS response letter is dated January 9, 2026, it was just made public by Senator Eric Schmitt, who released the internal correspondence this week.

In that letter, DHS Sec. Kristi Noem confirms the administration is re-evaluating the scope and duration of OPT and whether it “appropriately serves U.S. labor market, tax, and national security interests.”

Although letter is dated Jan 9th, the letter was not made public until the senator released it.

She explicitly notes OPT exists by regulation (8 C.F.R. 214.2(f)(10)), not statute, meaning DHS has rulemaking authority to modify it.

The letter references a proposed rule in the Spring Unified Agenda (RIN 1653-AA97) to amend practical training regulations to:

— Protect U.S. workers from displacement

— Address fraud & national security concerns

— Enhance SEVP oversight

Translation: OPT, especially STEM OPT could face tighter restrictions or structural changes.

All eyes on the Spring Agenda and Federal Register. For foreign STEM students, this could be a pivotal moment.

--- 第 103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27 16:57:49 PST) ---

CPT估计也会受影响吧

--- 第 1040 楼来自 Jimmy91 的回复 (2026-02-27 17:10:42 PST) ---

想起来24年大选结果出来的时候,某些人高呼:懂王2.0 利好合法移民(只要有合法签证就算)

--- 第 104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27 18:09:27 PST) ---

只要砍的都是竞争对手,砍不到自己头上,那确实是利好。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不过到目前为止应该还没有合法签证持有者没被砍到吧,说实话那个h-1b weighted lottery当初都没想到那么快就出final rule了,相比proposed rule也没什么实质性改动,怎么这个取消D/S的就这么慢呢?

--- 第 1042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2-27 18:26:41 PST) ---

取消ds对科研/学费的影响太大了,比h1b那个高了几个数量级。

你就是办了day 1 cpt,希望opt赶紧取消?

--- 第 1043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6-02-27 18:26:48 PST) ---

rip stem opt/opt,这个大概什么时候会出final rule

--- 第 1044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27 18:31:55 PST) ---

这倒不至于,day 1 cpt学校有的也是毕业后送opt的,opt没了大家日子都不会好过。

我曾经问过分别Gemini和Grok同样的问题,本届政府在出台可能会引发争议的政策时会怎么做,Gemini认为政府会为了在公众面前保持强硬形象而不做妥协,而Grok认为政府会选择灵活的姿态,愿意适当让步以换取政策不被法院叫停

--- 第 1045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27 21:09:56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coincide with spring break travel
So what?新规和travel的关系,我只能想到这是在暗示让有visa sticker的两三年没出境的人考虑春假出境游…

--- 第 1046 楼来自 叮叮当 的回复 (2026-02-27 22:56:10 PST) ---

这个有说时间线吗

--- 第 1047 楼来自 i589pending 的回复 (2026-02-28 03:17:10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说实话那个h-1b weighted lottery当初都没想到那么快就出final rule了,相比proposed rule也没什么实质性改动,怎么这个取消D/S的就这么慢呢?
h-1b weighted lottery收了多少评论?D/S这个政策当时很多人也是为了拖时间积极评论,不知道现在迟迟不公布的原因是评论过多,还是这个政策最后不会落地。
【引用自 BMW_M4】:
OPT, especially STEM OPT could face tighter restrictions or structural changes.
按照川普过往的作风,如果动stem opt大概率是砍掉stem extension的两年,然后opt第一年取消自雇,改成像stem opt一样有雇主和工资,对应“— Address fraud & national security concerns”,这也是川普上台之前传出来的口风。

另外,今年川普针对合法移民的政策基本上都是遵照project 2025,这里面对f1或者opt相关的有两点:

1.通过“监管(regulatory action)”去限制哪些类别的外国人可以拿到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落地上来说可能会是提高雇主门槛或者引入h1b一样的最低薪资

2.Project 2025 还写到要评估若干“国家安全脆弱”的签证项目,点名包括 F(学生)签证 和 J(交流访问)签证。我觉得如果落地,今后大概率会像加拿大的安调一样,不是现阶段即使check之后也会给一年签这么简单了,而是很大一部分F1都会掉进安调陷阱里。

--- 第 104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28 03:26:37 PST) ---

取消D/S的那个有两万大几千的评论数,weighted lottery那个有一万多评论数,都不少了,但是现在有AI,如果执意要快速处理评论的话也不是做不到,先用AI总结归纳将评论分成几大类,然后AI生成回复模板,最后人工把关调整一下细节就可以了。

--- 第 1049 楼来自 xxnm 的回复 (2026-03-02 17:29:56 PST) ---

这么搞就要看法官买不买账了。法官觉得不行就可以判无效。

--- 第 1050 楼来自 Nnn 的回复 (2026-03-02 17:31:20 PST) ---

请问通过了吗?

--- 第 1051 楼来自 davidx 的回复 (2026-03-04 11:05:06 PST) ---

有人知道最近Day 1 CPT入职的情况吗?据我了解大厂虽然明面上不给签字,但实际可以有奇技淫巧可以解决?小厂 startup一般没啥问题?

--- 第 105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3-04 12:49:17 PST) ---

我记得网上可以查到支持day 1 cpt的大厂列表

--- 第 1053 楼来自 smooth.key0112 的回复 (2026-03-04 12:50:17 PST) ---

看学校要求,如果公司不愿意签协议一般可以用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 知晓学生使用CPT工作代替。

--- 第 1054 楼来自 davidx 的回复 (2026-03-04 12:56:27 PST) ---

我看那些agent也是这么说的 什么CISI那些

但我在想入职前哪来的EVL?谁会给签字说知晓学生用CPT工作呢?还是说这背后有什么灰色途径奇技淫巧?

--- 第 1055 楼来自 weighedsalt 的回复 (2026-03-04 13:05:25 PST) ---

请问如果只是用opt的grace period过度一下毕业后的i20 transfer有风险吗?

--- 第 1056 楼来自 Puyi 的回复 (2026-03-04 13:07:16 PST) ---

【引用自 Rosmontis】:
rip stem opt/opt
这是什么意思?没了?

--- 第 1057 楼来自 smooth.key0112 的回复 (2026-03-04 18:38:05 PST) ---

没什么灰色途径,让HR签

--- 第 1058 楼来自 Rosmontis 的回复 (2026-03-07 03:53:56 PST) ---

Kristi Noem滚了,会有什么变数

--- 第 1059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6-03-07 04:12:50 PST) ---

新上来的更极端

--- 第 1060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3-16 16:56:25 PDT) ---

这法案有什么进展吗,还是 proposed 阶段

--- 第 1061 楼来自 Changz 的回复 (2026-03-16 18:30:19 PDT) ---

估计dhs现在忙着leadership transition和争取budget通过呢吧

--- 第 106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3-17 05:02:48 PDT) ---

DHS算是一个四不像了,啥都管,因为最近预算冻结,TSA效率也低了,美国机场老是排长队

--- 第 1063 楼来自 lazycat 的回复 (2026-03-17 05:51:25 PDT) ---

之前法院有过判例 rule making的评论不需要逐条回复 可以归类 当然那时候法官没说ai就是了

--- 第 1064 楼来自 白洲梓的星怒 的回复 (2026-03-17 06:10:16 PDT) ---

这人是在制造焦虑吗

IMG_51641320×2224 369 KB

--- 第 106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3-17 15:06:16 PDT) ---

有哪位有账号的潭友说说今天更新了啥

NAFSA

DHS Proposal to Replace Duration of Status

NAFS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ducators is the world's largest nonprofit association dedicated to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exchange.

--- 第 1066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3-17 15:07:12 PDT) ---

+1。

真不是人,在h1b抽签前夜搞这种update

--- 第 1067 楼来自 Sundec 的回复 (2026-03-17 15:09:10 PDT) ---

有一部分xhs用户都不会用搜索,只会发帖

--- 第 1068 楼来自 xxxyyy 的回复 (2026-03-17 15:33:26 PDT) ---

所以update了什么

--- 第 1069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6-03-17 15:38:48 PDT) ---

不是月底出结果吗,马上出了?

--- 第 1070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6-03-17 15:39:06 PDT) ---

【引用自 Sundec】:
有一部分xhs用户
有一部分xhs用户___________

--- 第 1071 楼来自 景媛猎手 的回复 (2026-03-17 17:06:35 PDT) ---

没什么有意义的更新。

2026年3月17日

主题

监管信息

能力

合规管理

此页面的短链接:https://www.nafsa.org/dsproposal2025

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及海关执法局 (DHS/ICE)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终止 F、J 和 I 类非移民“身份期限” (D/S) 的拟议规则。公众对该提案实质性规则条款的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对受该提案影响的表格的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国土安全部拟议的新规将以I-94表格上的固定截止日期取代“身份有效期”入境规定,要求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缩短宽限期,并对项目变更施加新的限制。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变更将改善监管、项目完整性和国家安全,但院校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和法律风险、招生影响以及更重的咨询负担。

该规则在国土安全部完成对拟议规则的公众意见审查、向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交最终规则以供审查、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完成审查,以及国土安全部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最终规则并注明生效日期之前,不会生效。拟议规则指出,最终规则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后60天生效。与任何最终法规一样,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于《联邦公报》前至少24小时提供公众查阅版本。

当前状态:仍在等待国土安全部向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交最终规则。我们将在NAFSA的最终规则计划页面(https://www.nafsa.org/dsfinalruleanalysis)上发布任何更新信息。

KC ISSS 公开讨论:迎接最终版 D/S 规则。您的办公室是如何开始为新规则做准备的? NAFSA 国际学生学者服务知识社区 (KC ISSS) 在 KC ISSS 国际学生咨询网络论坛 (ISTA) 上创建了一个讨论帖,旨在了解各办公室在应对预期最终版 D/S 规则方面的规划进展。目标是为各学校创建一个平台,以便他们在流程的任何阶段分享方法、经验教训和疑问。访问 ISTA 讨论帖。

读:

拟议规则发布于90 FR 42070(2025 年 8 月 28 日),规定了非移民学术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和外国信息媒体代表的固定入境期限和延期停留程序。

NAFSA评论信:

NAFSA 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就 DHS 提案中关于取消身份期限和限制学术流动性的实质性条款提交的评论信。

NAFSA 于 2092 年 10 月 27 日就拟议规则的表格(信息收集)部分提交了评论信。

NAFSA 还签署了以下联盟意见函:

由美国教育委员会(ACE)牵头的信函

来自39个组织的多部门评论

另请阅读:

国土安全部作为D/S提案的一部分提交的完整监管影响分析(请注意,拟议规则的前言中仅出现了该分析的摘要)

NAFSA针对拟议规则发表的新闻声明。

NAFSA状态持续时间说明简报,包含可打印的 PDF 版本。

AILA请求将意见征询期从30天延长至60天。AILA与NAFSA合作,向美国国土安全部提交申请,要求将拟议规则的意见征询期从30天延长至至少60天。AILA于2025年9月16日提交了这封信函,信函由AILA和NAFSA以及其他102个组织共同签署,其中包括高等教育机构、媒体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请在拟议规则意见征询文件中查阅提交的信函。

查看 NAFSA 监管视角:拟议规则取消 D/S。2025年 9 月 2 日,NAFSA 工作人员就拟议规则举行了高级别讨论,该规则旨在取消 F 和 J 类非移民的“D/S”(身份期限)。我们分享了初步观点,回顾了该规则的一些关键方面及其可能对 F 和 J 类项目产生的影响。我们还讨论了 NAFSA 的回应,特别是我们计划撰写的评论信,以及您如何参与其中,并探讨了您撰写评论信时需要考虑的事项。NAFSA 会员可在www.nafsa.org/eventresourcedsproposal获取网络研讨会录像和幻灯片。

对提案的评论

该提案的实质性条款设有30 天的意见征询期,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结束。此外,还就受影响的“信息收集”工具(包括 SEVIS(I-17 表和 I-20 表)以及 USCIS 表格 I-539 和 I-765)的拟议变更,设有单独的 60 天意见征询期**,于 2025 年**10 月 27 日结束。

有关这些评论和评论机会的更多信息,请参阅NAFSA 的相关页面。

规则分析
本页

执行摘要

关键提案详细摘要

以固定入境期限取代F和J类非移民的D/S签证

将F-1签证的“宽限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

ESL学生入学期限限定为24个月。

对F-1签证教育目标变更的限制

研究生以下学习第一学年期间的转学限制和教育目标变更

研究生学习中无法解释的限制

禁止F-1学生进行横向和反向入学。

F-1签证变更教育水平程序

学校转学

国土安全部批准延长居留期限的标准

延期居留机制和资格标准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拒绝延长居留期限的申请

过渡条款

就业和延期居留程序

其他杂项规定

制度性影响

资源

拟议规则前言的要点总结

执行摘要

简而言之:国土安全部拟议的规则将以I-94表格上的固定截止日期取代“身份有效期”入境规定,要求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缩短宽限期,并对项目变更施加新的限制。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变更将改善监管、项目完整性和国家安全,但院校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和法律风险、招生影响以及更重的咨询负担。

拟议规则中包含的主要变更:

固定日期入境美国。目前(自1991年F类学生和1993年J类交流访问学者起)的入境许可方式为“身份有效期”(D/S),而申请F类或J类身份(F-1学生、F-2家属、J-1交流访问学者和J-2家属)的人员将不再按“身份有效期”(D/S)入境,而是按固定日期入境,该日期记录在F类或J类非移民的I-94表格上,有效期限于其I-20表格或DS-2019表格上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最长不超过4年,外加项目结束日期后的30天;F-1宽限期将从目前的60天缩短至30天;

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正式的 I-539 表格延期申请流程。任何因故(例如,延长学习计划、转学、提升学历、参加毕业后实习或学术培训)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个人,都必须在原有入境许可到期前及时向 USCIS 提交完整的 I-539 表格延期申请,并附上申请费、生物识别信息,可能还需要参加面试。

限制英语作为第二语言(ESL)课程的入学时长。英语语言培训学生的入学时长上限为24个月;

对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的限制。限制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禁止研究生变更专业);以及

禁止横向或反向入学。禁止F-1学生在完成一个教育阶段后攻读相同或更低教育阶段的课程。

该提案还概述了延期资格标准,扩大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自由裁量权,修订了相关的就业许可和家属规则,并为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之前获得身份期限的 F 和 J 非移民制定了过渡条款。

在序言中,国土安全部承认可能会对招生和机构合规成本产生影响,但将这些变化描述为加强项目监督和完整性以及国家安全。

如果最终方案按提议实施,学校和交流访问项目应预期:

由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新的申请要求,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的困惑和工作量增加。

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将面临更高的成本和延误(申请费、生物识别费、可能的面试费、可能的法律代理费)。

如果学生和交流访问者认为在美国学习和研究负担更重、更难以预测,则可能对入学和研究产生影响。

据美国国土安全部估计,第一年整个行业的 DSO/RO 培训和适应成本为 9330 万美元。

法律责任可能增加

由于目前仍处于拟议规则阶段,因此在国土安全部完成对拟议规则的公众意见审查、向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交最终规则以供审查,并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最终规则并注明生效日期之前,该规则不会最终生效。拟议规则指出,最终规则将在《联邦公报》发布后60天生效。有关规则制定流程的基本信息,请参阅NAFSA网站上的“《行政程序法》下的通用规则制定流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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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提案详细摘要

简而言之:本节概述了国土安全部针对F类和J类非移民签证的主要提案:以固定入学期限取代D/S签证,要求申请延期,限制英语作为第二语言(ESL)学习,并限制转学和教育变更。各院校应预料到这些提案将对学生流动性、课程灵活性和合规责任产生广泛影响。

这份《国家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案》(NAFSA)摘要仅包含对F类和J类非移民身份有效期的拟议变更。国土安全部还提议取消I类信息媒体非移民的身份有效期。

我们正在继续分析 2025 年拟议规则的措辞,并将随着分析的进展不断更新此页面。

此页面的短链接:https://www.nafsa.org/dsproposal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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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固定入院期取代D/S

简而言之:根据这项规定,F类和J类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只能入境至其项目结束日期,最长不超过四年,外加30天的宽限期。任何延期都需要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申请。这项变更将长期以来灵活的D/S类签证入境政策转变为严格的截止日期和申请流程。

根据该规定,F类和J类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只能入境至其项目结束日期,最长不超过四年,外加30天的宽限期。在拟议规则的前言中,国土安全部指出,这30天的宽限期将从“I-94表格的截止日期或EAD卡上注明的到期日起算30天”。任何延期都需要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申请。这一变化将长期以来灵活的D/S类签证入境政策转变为严格的截止日期和申请流程。

与目前(自 1991 年 F 学生签证和 1993 年 J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起)按“身份有效期”(D/S)入境不同,申请 F 或 J 身份(F-1 学生、F-2 家属、J-1 交流访问学者和 J-2 家属)入境的个人,将被仅允许入境至其 I-20 表格或 DS-2019 表格中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最长不超过 4 年,外加项目结束日期后的 30 天。

申请延期的F类和J类非移民签证持有者,首先需向项目/指定学校官员(P/DSO)或行政区域办公室(A/RO)提交延期推荐信,并附上反映该推荐信的I-20表格或DS-2019表格,流程与现行规定类似。如果P/DSO或A/RO推荐延期,F-1或J-1签证持有者必须及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I-539表格,申请延期居留(EOS),以便在I-94表格上注明的“入境截止日期”之后继续留在美国。

目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项规定会改变学校或项目可以在 I-20 或 DS-2019 表格上填写的项目期限……它将限制 CBP 或 USCIS 在 F 或 J 类签证的 I-94 表格上给予的入境期限。

这 4 年的最长入境期限并非 F-1 身份停留时间的总上限……它是 F 或 J 非移民可以入境的最长期限,以他们的 I-20 表格或 DS-2019 资格证书 (COE) 上的结束日期为准;或者,如果是毕业后或 STEM OPT,则以他们的 OPT EAD 的就业结束日期为准。

示例

在决定如果该提案最终按提案内容实施,将会对你的校园产生何种影响时,请参考以下示例。

完整的四年制课程。拟申请F-1签证的学生的I-20表格上的课程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可于2026年8月1日(最多在报到日期前30天)允许该学生以F-1身份入境美国,并将I-94表格的到期日记录为2030年9月30日(以反映拟议的30天毕业后宽限期)。尽管该学生入境美国的时间超过四年,但由于课程期限仅为四年,因此符合相关规定。

如果该学生需要再多一个学期才能完成课程,则必须及时申请延期推荐,并从其指定校方代表 (DSO) 处获得延期 I-20 表格,然后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 I-539 表格延期居留 (EOS) 申请(需缴纳费用),以延长其身份,从而完成课程所需的额外时间。

较短的课程。根据F-1签证申请者的I-20表格,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该学生仅被允许入学至2028年9月30日(I-20表格上列明的课程期限加上拟定的30天毕业后宽限期)。

如果该学生完成硕士课程并想转攻博士学位课程,则必须及时向其指定学校官员 (DSO) 申请并获得 I-20 表格,然后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 I-539 表格(需缴纳费用)以延长停留期限 (EOS),从而延长完成课程所需的时间。

项目时长超过4年。J-1研究学者申请表DS-2019上的项目期限为5年,从2026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由于最长入境期限为4年,该J-1学者只能以J-1身份入境4年,如需延长停留期限以完成项目,则必须及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I-539表格(需缴纳费用)申请延期。

请考虑以下SEVIS交易,如果这些交易导致新的项目结束日期或OPT结束日期,则根据拟议规则,需要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延期居留。清单中包含针对这些交易的现行SEVP或国务院(DOS)指示。

F-1

扩展计划。SEVIS帮助中心说明。

正确的项目日期。SEVIS帮助中心说明。

创建转入 I-20 表格。SEVIS帮助中心说明。

创建恢复身份 I-20 表格。SEVIS帮助中心说明。

更改教育程度。SEVIS帮助中心说明。

OPT申请(就业结束日期)。SEVIS帮助中心说明。

STEM OPT延期申请(就业结束日期)。SEVIS帮助中心说明。

J-1

在参与申请的最长期限内延长参与期限。DS -2019 用户手册13.1.6。

延长参与期限申请。DS-2019 用户手册 13.1.5。

类别变更申请。DS-2019 用户手册 13.1.1。

修改程序。DS-2019 用户手册 12.1.1。

交换访问学者转介。DS-2019 用户手册 13.3.1 和 15.2。

添加学生学术培训。DS-2019 用户手册 13.6.1。

恢复申请。DS-2019 用户手册 14.2。

更正 SEVIS 状态。DS-2019 用户手册 16.1。

拟议的监管措辞

请注意,除了将第 (f)(5) 段的主题标题从当前 F-1 规则中的“身份期限”更改为“停留期限”,并删除所有其他提及“身份期限”的内容外,该提案还将:

删除现行规则中“如果学生在完成学业方面取得正常进展,则视为保持学籍”的规定。

删除现行规则中关于设定项目结束日期标准的规定;现行规则(8 CFR 214.2(f)(7)(ii))标题为“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的报告日期和项目完成日期”,其中规定:“在确定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的项目完成日期时,指定校方代表 (DSO) 应根据普通学生完成同一学科类似项目所需的时间做出合理估算。”拟议规则(8 CFR 214.2(f)(5)(iii))标题为*“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的报告日期”*,但无论是标题还是拟议段落均未提及项目完成日期,尽管如果该规则按拟议最终确定,项目完成日期将比现在更加重要。

拟议的 8 CFR 214.2(f)(5)(i)中的F 条款(经拟议规则修改后):

(5) 状态持续时间停留期限–

(i)一般规定。F-1学生身份的有效期是指F-1学生在经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认证的外国学生就读教育机构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或在完成学业后参加经授权的实习培训的时间。但获准就读公立高中的F-1学生,在任何公立高中累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F-1学生可在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所列的报到日期或项目开始日期前最多30天获准入境。如果学生在完成学业方面取得正常进展,则视为维持其身份。 F-1学生获准入境美国的时间是固定的,即完成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所列课程所需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年,另加本段所述的额外时间。继续就读的F-1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可获得额外时间参加毕业后可选实践培训(OPT)和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OPT,具体规定见本节(f)(5)(i)(D)款。本节所述的F-1学生可在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所列的报到日期或项目开始日期前最多30天入境。本段所述的外国人可根据本节(f)(5)(v)款的规定,在美国额外停留30天。报到日期或项目开始日期前的30天以及项目结束日期或4年最长入境期限后的30天不计入最长停留期限。本段所述入学期限受以下例外情况限制:

(A)学习课程为英语语言培训课程的 F-1 学生,其入境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另加 30 天的停留期,以便离境或以其他方式寻求维持合法身份 。

(B)根据本节(f)(18)款的规定,边境通勤学生可以在该款所述的适用期限内入 学。

(C)就读公立高中的 F-1 学生完成学业的总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包括任何学校假期和年度 假期。

(D)根据指定学校官员建议的毕业后 OPT 或 STEM OPT 就业结束日期(以 I-20 表格为准)录取的学生,如果其就业许可申请正在审批中,且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已发出通知,表明已收到就业许可申请(I-765 表格)或毕业后 OPT 或 STEM OPT 的后续表格,则该学生如果根据就业许可文件 (EAD) 停止工作,而该 EAD 的有效期早于其入境/离境记录(I-94 表格)上注明的固定入境日期,则该学生将被视为自 EAD 上注明的到期日到 I-94 表格上注明的固定入境日期期间,在美国处于合法停 留状态。

(E)F-2 家属的获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 F-1 主学生的获准 停留期限。

拟议的 8 CFR 214.2(f)(5)(i)(A)​​-(D) 条款涉及一般准入规则的若干例外情况,其中包括:

拟议的 8 CFR 214.2(f)(5)(i)(A) ​​:ESL 课程最长 24个月入境期限:“(A) 学习课程为英语语言培训课程的 F-1 学生最长入境期限为 24 个月,另加 30 天的停留期,以便离境或以其他方式寻求维持合法身份。”

拟议的 8 CFR 214.2(f)(5)(i)(B):边境通勤学生:“(B) 根据本节 (f)(18) 款的规定,边境通勤学生可以在该款所述的适用期限内入学。”拟议规则并未改变边境通勤学生条款本身。

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i)(C)条:公立高中学生:“(C) 就读公立高中的F-1学生完成学业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包括任何学校假期和年假。” 这与现有的《移民和国籍法》第214(m)条[8 USC 1184(m)]有关,该条限制了F-1学生在公立K-12和成人教育项目中的学习。根据该条规定,个人可以获得F-1身份以便在公立中学学习,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学生在该公立中学就读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并且学生已向管理该校的地方教育机构偿还了“该外国人在该校就读期间的全部、未补贴的人均教育成本”。拟议规则不包含任何其他有关公立高中学习的监管条款。

拟议的 8 CFR 214.2(f)(5)(i)(D):这段令人困惑的条款似乎旨在解决 OPT 或 STEM OPT 申请人在 I-765 表格申请待审期间旅行的情况。但该条款的措辞晦涩难懂,需要国土安全部提供更多分析或澄清。拟议条款内容如下:“(D) 已提交就业许可申请的学生,如果其就业许可申请是基于指定学校官员建议的毕业后OPT或STEM OPT的就业结束日期(该日期已在其I-20表格上注明)而被录取,且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已发出通知表明收到其就业许可申请(I-765表格)或其后续表格,则如果该学生根据就业许可文件(EAD)停止工作,而该EAD的有效期早于其入境/离境记录(I-94表格)上注明的固定入境日期,则该学生将被视为自其EAD到期之日起至其I-94表格上注明的固定入境日期止,处于合法居留期间。” 在拟议规则的前言中,国土安全部(DHS)只是简单地重复了这段文字,而没有进一步解释。

拟议的 8 CFR 214.2(f)(5)(i)(E):F-2 家属的入境期限:“(E) F-2 家属的获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 F-1 主学生的获准停留期限。”

拟议的 8 CFR 214.2(f)(5)(iii)将取代、重新编号并修改当前的8 CFR 214.2(f)(7)(ii),具体如下:

(7)(ii) u(iii)[/u]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的报到日期和课程完成日期。在确定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的报到日期时,指定学校官员(DSO) 可选择合理的日期,以满足学生在正式开课前参加学校必要活动的需要。此类必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项目和新生入学指导。但是,出于就业目的,指定学校官员(DSO) 不得指定早于开课前 30 天的报到日期。在确定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的课程完成日期时,指定学校官员 (DSO) 应根据普通学生完成同一学科类似课程所需的时间做出合理的估算。

拟议的8 CFR 214.2(j)(i)(ii)(A)​​-(C)条款

(二)入境期限和停留期限。 (A) J-1交流访问学者。J -1交流访问学者可在交流访问项目期限内入境,具体期限以DS-2019表或其后续表格上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为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4年。

(B)J-2签证持有者随行家属。J -2签证持有者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首次获准入境期限不得超过主要J-1签证持有者的获准入境期限。

(C)停留期限。J -1交流访问学者及其J-2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在DS-2019表或其后续表格所列的报到日期或已批准项目的开始日期前最多30天入境。如果交流访问学者以J-1身份入境,则随行家属有资格以J-2身份入境。J-1交流访问学者及其J-2随行家属,可在项目结束日期或4年最长入境期限(以较早者为准)起在美国停留30天,以便离境或以其他方式维持合法身份。这30天的停留期限将记录在外国人的入境/离境记录表I-94表或其后续表格中。报到日期或项目开始日期前的30天以及项目结束日期或4年最长入境期限后的30天,不计入最长入境期限。

前言摘录供参考

以下是国土安全部在序言中谈到这些拟议条款的部分摘录:

摘录:“根据这项提案,申请以F或J身份入境的外国人,如果根据这项提案有资格入境,则最长可停留4年,或停留I-20表或DS-2019表上规定的项目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或停留至已批准的毕业后OPT和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OPT的就业许可到期日(如适用),外加30天的入境期和30天的离境准备期或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在美国居留许可的期限。”

摘录:“国土安全部认为,指定学校官员 (DSO) 建议延长学术项目,地区官员 (RO) 建议延长交流访问学者项目是合适的;然而,延长停留期限 (EOS) 涉及对外国人是否符合特定移民身份并已遵守其入境条款和条件的合法资格进行裁决。58 国土安全部认为,项目延期和延长停留期限的裁定应分开进行,DSO 和 RO 的建议是移民官员在裁定延长停留期限申请时考虑的因素之一。改为固定的入境期限将使移民官员能够以合理的频率进行此类评估。”

摘录:“此外,国土安全部预计这一变化将起到威慑和预防欺诈的作用,因为要求直接向移民官员报到本身就可能阻止人们利用 F 和 J 非移民类别中存在的漏洞。”

摘录:“四年最长入境期限的计算并非从30天窗口期内的入境日期开始,而是从项目开始日期开始。同样,F-1和J-1非移民的30天离境期也不计入四年最长入境期限。”

另请注意,国土安全部还提议修改 I-20 表格,以便“方便指定校方代表 (DSO) 推荐 F 学生延长居留期限”——请参阅下面的信息收集评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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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F-1签证的“宽限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

简而言之:国土安全部提议将F-1签证的宽限期减半,从60天缩短至30天,与J类和M类签证的宽限期保持一致。学生完成学业或培训后,准备离境、变更身份或申请延期的时间将减少,这将增加学生和顾问的压力。

根据现行规定,F-1学生在完成学业和所有实习培训后,有60天的时间准备离开美国。参见现行《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iv)条。拟议规则将把这一毕业后的“宽限期”缩短至30天,与J类交流访问学者和M-1学生目前的毕业后宽限期相同。

拟议的监管措辞

拟议的 8 CFR 214.2(f)(5)(i)条款

(5)停留期限——(i)一般规定。F -1学生获准入境停留一段固定的时间,该时间是指完成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所示课程所需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年,另加本段所述的额外时间。继续就读的F-1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可获准延长停留时间,以参加毕业后可选实践训练(OPT)和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OPT,具体规定见本节(f)(5)(i)(D)款。本节所述的F-1学生可在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所列的报到日期或项目开始日期前最多30天入境。本段所述的外国人可根据本节(f)(5)(v)款的规定,在美国额外停留30天。在指定的报告日期或项目开始日期之前的 30 天以及项目结束日期或 4 年最长入院期限之后的 30 天,不计入最长住院期限。

前言摘录供参考

前言:“国土安全部认为,对于F类非移民群体而言,30天的离境准备期是60天和10天离境准备期之间的适当平衡。国土安全部认为,F类签证虽然与M类或J类签证有所不同,但二者有一个核心共同点,即许多F类签证持有者都希望进入美国教育机构学习。因此,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签证类别应有一个标准的离境准备期,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延长、变更或维持其合法身份。国土安全部认为,30天对于F-1学生来说是足够的离境准备期,并且与其他类似类别(M类和J类签证的离境准备期)的离境准备期一致。”

前言:国土安全部认为,F类学生离境准备时间应从60天缩短至30天。参见《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iv)条和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v)条。根据现行规定,F-1学生在完成学业和任何实习培训后有60天的时间准备离开美国。参见《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iv)条。然而,这一时间是其他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J类和M类非移民)的两倍。参见《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j)(1)(ii)条和(m)(10)(i)条。此外,这60天的期限也是某些获准在美国居留多年的非移民的六倍,这些非移民仅被允许在10天内离境。例如,国土安全部规定,某些非移民在完成学业和实习培训后有10天的离境准备期。 2016年的一项规则制定规定,对于E-1、E-2、E-3、H-1B、L-1和TN类别的外国人,其I-94表格上注明的入境期限结束日期为10天。[ 112 ] 在讨论这一10天离境期限的规则制定中,国土安全部指出,在授权有效期结束后最多10天的宽限期,为这些非移民提供了合理的时间离开美国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延长、更改或以其他方式维持其合法身份。[ 113 ] 因此,国土安全部不明白,为什么F类学生需要更长的时间——60天——来准备离境,而其他非移民的准备时间却更短。[ 114 ]

前言:“国土安全部还提议澄清,拟议的期限为自 I-94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的截止日期或 EAD(I-766 表格或后续表格)上注明的到期日(以适用者为准)起 30 天,以便为离开美国做好准备,或以其他方式维持身份,包括根据本节 (f)(7) 款和8 CFR 214.1及时提交延期居留申请,或根据8 CFR 248.1(a)及时提交身份变更申请。”

前言:“国土安全部提议删除关于完成课程或项目的要求,以确保所有F-1和J-1非移民入境的一致性,并允许在入境时于I-94表格上反映离境期限,从而使F-1和J-1非移民在其授权入境期限上拥有明确的结束日期,并可在I-94表格上轻松查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审理F-1和J-1非移民身份变更申请以及F-1和J-1身份的退出申请时,也将提供类似的I-797批准通知,其中反映项目结束日期后的30天离境期限或4年的最长入境期限,或适用的OPT或STEM OPT期限。”

国土安全部的提案涉及多个传统上属于学术机构管辖范围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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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L学生入学期限限定为24个月。

简而言之:该规定将英语语言培训学生的入学期限限制为24个月,外加30天的宽限期。国土安全部表示,此举旨在防止项目滥用,但措辞含糊不清,让人无法确定该限制是针对每个项目、每次连续的F-1签证停留,还是终身,这引发了人们对语言培训项目和有条件录取途径的担忧。

国土安全部提议将F-1学生参加语言培训项目的**最长学习期限限制为24个月,**外加30天的宽限期。这24个月包括假期和休息时间,但不包括30天的宽限期。

拟议的监管措辞

拟议的8 CFR 214.2(f)(5)(i)(A) ​​:

“(A)学习课程为英语语言培训项目的F-1学生,其入境期限最长为24个月,另加30天的停留期,以便离境或以其他方式维持合法身份。”

前言摘录供参考

前言:“国土安全部提议将F-1学生参加语言培训项目的总时长限制为24个月,因为这既能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学习时间以达到熟练水平,又能减轻国土安全部对项目完整性的担忧。这一时间框架与剑桥英语考试最高级别所需的英语水平时长基本一致。”

前言:“国土安全部提出这项限制是为了防止F-1签证项目被滥用……国土安全部发现一些学生参加了长期语言培训,有的甚至超过二十年。国土安全部还发现一些学生,尽管之前已经就读或完成了需要英语语言能力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却仍然参加了语言培训项目……长期参加语言课程,包括在完成需要英语语言能力的学习项目后仍长期参加语言课程,这令人担忧F-1非移民是否符合法定意义上的“以临时学习为目的进入美国的学生”的定义。”

NAFSA笔记

前言中使用了“累计”一词,但拟议的监管文本中并未使用该词。2020 年的拟议规则使用了“终身累计 24 个月的语言学习”这一表述,但 2025 年的提案中没有。这可能表明,在新提案中,国土安全部并非试图规定英语作为第二语言 (ESL) 学习的终身累计时长,而是禁止因 ESL 学习而延长居留期限,使其超过 24 个月。应要求国土安全部对此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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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F-1签证教育目标变更的限制

简而言之:国土安全部引入了“教育目标”这一新的监管概念,涵盖专业、课程和学习阶段。该规定限制了重复或立即变更,并禁止研究生转专业。国土安全部承认,如果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无法适应这一变化,则实施过程可能需要延迟。

拟议的 8 CFR 214.2(f)(5)(ii)将规范“教育目标的变更”,这是 F-1 签证法规中的一个新概念。拟议的8 CFR 214.2(f)(5)(ii)(A)​​ 将“教育目标”定义为:

“例如,课程、专业或教育水平”

拟议的8 CFR 214.2(f)(8)(i)(b)条款,在新增的“学校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段落中,将“教育目标”定义为:

“‘教育目标’指的是F-1学生的教育水平或专业。”

作为背景,国土安全部在前言中指出,现行的F-1“完整课程学习”规定(8 CFR 214.2(f)(6)(i))要求学生的课程“旨在实现特定的教育或职业目标”,并进一步指出:

“反复更改学习计划,无论是在同一教育阶段内还是降级,以及初次进入美国后立即更改学习计划,都与实现此类教育或职业目标不符。”

然后,国土安全部对这些变化提出了限制,这些限制对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生学位以下的学习有所不同。

但国土安全部显然意识到其关于限制教育目标变更的提案可能一开始就行不通,因此在拟议的 8 CFR 214.2(f)(5)(ii)(E)中加入了这一“豁免条款” :

(E) 如国土安全部 (DHS) 认为本条(f)(5)(ii)(A)​​ 至 (C)款的实施因任何原因不可行,则可酌情决定延迟或暂停实施。如国土安全部延迟或暂停实施本条(f)(5)(ii)(A)​​ 至 (C)款中有关教育目标变更的任何规定,国土安全部将在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 (SEVP) 网站https://www.studyinthestates.dhs.gov (或其后续统一资源定位符)上发布延迟或暂停的公告。此后,国土安全部将在 SEVP 网站https://www.studyinthestates.dhs.gov(或其后续统一资源定位符)上至少提前 30 个日历日公布延迟或暂停的教育目标规定的实施日期。

前言部分阐述了在SEVIS环境下实施该规则所面临的挑战,并指出:

“国土安全部 (DHS) 意识到,此提案可能需要对 SEVIS 和其他系统进行更新。由于这些更新的时间表尚未确定,且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问题,DHS 提议加入一项条款,允许该部门酌情决定,如果认为教育水平限制的变更因任何原因无法实施,则可延迟或暂停实施。参见拟议的8 CFR 214.2(f)(5)(ii)(E) 。如果 DHS 延迟或暂停本节中关于教育水平变更的条款,DHS 将通过 SEVP 的各种沟通渠道(包括 ICE.gov/sevis、Study in the States 网站 ( https://studyinthestates.dhs.gov ) 和 SEVIS 广播消息)向学术界发布延迟或暂停的公告。DHS 还将至少提前 30 个日历日通过 SEVP 的沟通渠道(ICE.gov/sevis、Study in the States 网站和 SEVIS 广播消息)公布学位水平变更条款的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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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以下学习第一学年期间的转学限制和教育目标变更

简而言之:研究生以下的学生至少在一个学年内将被锁定在原院校和专业,除非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因特殊情况批准例外。相比之下,研究生将被完全禁止转学或更换专业。

国土安全部提议,研究生以下的学生必须在最初签发其I-20表格的学校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才能更改学习目标或转学,除非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因“特殊情况”批准例外。研究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根据拟议规则,“攻读研究生或以上学位的F-1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更改专业”。下文将对此进行更详细的阐述。

拟议的监管措辞

拟议的8 CFR 214.2(f)(5)(ii)(A)​​ 规定:

(A)F-1签证学生,在研究生学位以下的任何阶段,不得在学习计划的第一学年内更改课程或教育目标,即课程、专业或教育阶段,除非学生、教育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关闭或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学校长期无法进行面授课程)而批准例外情况。F-1签证学生,在研究生学位或以上阶段,不得在学习计划的任何阶段更改课程。

为确保这一点,拟议的8 CFR 214.2(f)(8)(i)(D)要求:

“(D)除非SEVP批准例外情况,否则该学生已在最初签发其I-20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学校完成其学年的学习计划;”

尽管拟议的8 CFR 214.2(f)(5)(ii)(A)​​ 和拟议的8 CFR 214.2(f)(8)(i)(D)都要求 SEVP 在学生使用 I-20 表格进入美国之前,对更改教育目标或转学进行预先授权,但拟议规则并未具体说明申请 SEVP 授权的程序是什么,也没有进一步解释什么可能构成此目的的“特殊情况”。

前言摘录供参考

前言:国土安全部提议限制学生在学习项目第一学年内的转学和变更学习目标,除非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批准例外情况;并禁止F-1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更改学习目标或在美国境内转学。“学习目标”指的是F-1学生的教育水平或专业。参见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ii)(A)​​条和第214.2(f)(8)(i)(b)条。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拟议的变更将兼顾合法学生的学术活动,例如他们希望攻读不同的专业领域或在现有领域进行更专业的学习。这些拟议的变更还将赋予SEVP更大的灵活性,以便在特殊情况下批准例外情况。例如,当学校关闭或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学校长期无法进行面授课程时,可以考虑批准例外情况。

前言:“国土安全部还观察到一种模式,即学生抵达美国后立即转学或改变教育阶段或学习项目。这些学生通常利用知名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I-20表格来提高获得学生签证的几率,然后在获得美国入学资格后立即申请转入他们想要就读的学校或学习项目。一些最恶劣的例子是,一些学生申请四年制大学,这类大学要求通过英语作为外语考试(通常称为托福)来证明其英语水平足以入学,他们基于申请就读四年制大学的意图获得签证,然后在抵达美国后转入英语授课项目。其他更危险的例子包括一些外国学生,他们基于申请学习人文科学的意图获得签证,但随后转入核科学等敏感专业。其中一些人因替中国从事间谍活动而被捕。[ 107 ] 现行法规很容易被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国人利用。这项提议旨在……”该规则旨在降低这种风险。自2020年以来,已有超过13,000名F-1学生在开课前或第一学期内转学,其中包括超过4,400名学生在第一学期或第一学段内从高等教育转入英语语言培训项目。在项目开始后的前60天内更改教育级别的F-1学生人数接近8,400人。虽然转学或更改教育级别的学生人数仅占F-1学生总数的一小部分,但这些转学往往受到第三方招生机构和其他营利性实体的推动,目的是让外国人利用学生签证程序掩盖其在美国的真实意图或规避F-1签证的限制。[ 108 ] 此外,学校官员通常还要承担处理F-1学生SEVIS转学申请的行政成本,这些学生往往谎报了其在本校学习的意图。

NAFSA笔记

大多数指定校方代表可能会将“专业”与学校在学生 I-20 表格上填写的“主修领域”联系起来。但例如,在拟议的更改专业限制的背景下,这种联系也变得模糊不清:

如果 CIP 代码在同一两位数范围内,是否会有区别?例如,将主修专业从 CIP 14.01(工程,通用)更改为 CIP 14.08(土木工程)是否会被禁止?

或者,如果专业属于同一个 4 位数系列但 6 位数系列不同,例如从 CIP 14.0802(岩土工程)更改为 CIP 14.0803(结构工程)?

国土安全部在前言中重点关注了从非敏感专业到敏感专业的转变,例如从CIP 50.0708(绘画)下的美术硕士学位到CIP 14.2301(核工程)下的硕士学位。他们在前言中举例说: “其他更危险的例子包括那些基于其人文学科学习意图获得签证,但随后转入核科学等敏感专业的外国学生。其中一些人因替中国从事间谍活动而被捕。”然而,在拟议的监管措辞中,国土安全部并未将拟议的限制限定于“敏感”专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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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习中无法解释的限制

简而言之:拟议规则莫名其妙地限制了研究生教育目标的变更和转学。这些规定似乎异常严苛,可能会严重限制研究生阶段学习的灵活性。

拟议的8 CFR 214.2(f)(8)(i)在新命名的段落“学校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中,对规则中的“教育目标”一词进行了定义,指出:

“……F-1学生如需更改教育目标或转学至经SEVP认证的学校,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C)该学生目前未就读研究生课程;

拟议的8 CFR 214.2(f)(5)(ii)(A)​​ 中的“停留期限”条款还规定:

“……攻读研究生或以上学位的F-1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更改专业。”

在这些条款的前言中,国土安全部表示,它提议:

“……禁止攻读研究生学位的F-1学生改变学习目标或从美国境内转学。”

这些规定加在一起似乎禁止研究生进行任何转学、更改课程(无论这意味着什么)以及更改教育目标(国土安全部提议将其定义为“F-1 学生的教育水平或专业”)。

国土安全部在序言中并未对这些研究生学习限制做出任何解释。

提交给国土安全部的意见中应解决拟议条款措辞过于严厉以及缺乏解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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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F-1学生进行横向和反向入学。

简而言之:完成某个项目的F-1学生将被禁止继续攻读相同或更低级别的其他课程。国土安全部声称此举是为了阻止无限期学习,但并未就将此规定适用于所有F-1学生给出充分的理由。此外,该规定也模糊了“教育水平”的定义。

拟议规则将禁止已完成某一教育水平课程的 F-1 学生继续攻读同一教育水平(横向入学)或更低教育水平(反向入学)的另一课程。

拟议的 8 CFR 214.2(f)(5)(ii)(C) 条款,在新提出的“教育目标变更”段落中规定:

(C)已在美国以 F-1 非移民身份完成某一教育级别的课程的外国人,不得通过相同教育级别或更低教育级别的课程维持、被录取或以其他方式获得 F-1 身份。

这项拟议规则的措辞可能被解读为终身限制,尽管前言中将其描述为禁止“在F-1身份期间将教育水平降低到相同或更低的水平”,这可能表明限制会在学生以F-1身份重新入境时重置。国土安全部必须对此作出澄清。

根据提议,只有升入更高教育阶段的学生才能获准变更教育阶段。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ii)(B)条规定:

(B)在美国完成一个教育级别的课程并开始一个更高教育级别的新课程的 F-1 学生,如果符合8 CFR 214.2(f)的规定,则被视为保持 F-1 身份。

关于“教育水平”一词的问题

对于此拟议目的而言,“教育水平”一词的使用既模糊又成问题,就像8 CFR 214.2(f)(10)中现行的可选培训规定一样,该规定指出,学生“在升入更高教育水平时,有资格再接受 12 个月的实践培训”。

例如:

法学博士(JD)学位的教育水平与硕士学位相当、高于硕士学位还是低于硕士学位?

硕士后证书的教育水平与硕士学位相当、高于硕士学位还是低于硕士学位?

医学博士(MD)学位在教育水平上与哲学博士(Ph.D.)学位相当、高于还是低于哲学博士(Ph.D.)学位?

ETC。

请注意,国土安全部还提议修改 I-20 表格以“更新教育水平列表”——请参阅下面的信息收集评论部分。

前言摘录供参考

前言:“此外,国土安全部提议保留‘教育’一词,用于描述教育水平的改变,因为国土安全部认为该词能准确反映当前的学术模式……具体而言,‘教育’一词涵盖了非学位课程,而使用‘学位’等词语则可能无法涵盖。例如,如果一名F-1学生转而攻读非学位证书课程,鉴于该证书课程并非‘更高教育水平’,因此他/她目前将不符合获得额外毕业后OPT的资格。同样,职业发展证书课程通常也不被视为‘更高教育水平’,因此F-1学生无法获得额外的毕业后OPT资格。”

该规定运作方式的前言描述指出,它要求:“任何非移民在完成某一教育水平的课程后,只能在 F-1 身份期间开始更高教育水平的另一课程,并且禁止在 F-1 身份期间更改为相同或更低的教育水平。”

前言:“反复更改学习计划,无论是在同一教育水平内还是降级,以及在初次进入美国时立即更改学习计划,都与实现此类教育或职业目标不符。”

前言:“国土安全部观察到,一些学生反复注册同一学位级别的不同课程,例如攻读多个副学士、硕士、本科、学士或证书课程。或者,一些学生会降低学历,例如完成硕士学位后转入副学士课程或英语语言培训课程。[ 105 ] 这使得一些外国人能够以F-1学生身份在美国长期停留,引发了人们对其居留临时性的担忧。2024年,国土安全部发现,自2003年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实施以来,已有近77,000名F-1学生以学生身份在美国停留超过10年。[ 106 ] 这其中包括在同一学历级别注册多达19次的学生,以及完成研究生课程后又注册本科课程(包括副学士学位)的学生。”

前言:“虽然可能存在一些学生希望改变其教育目标,以在较低或相同教育水平上获得知识的合理情况,但传统的学习路径通常是从较低教育课程逐步过渡到较高教育课程。”

前言:“国土安全部认为,学生升入更高学历是合理的,因为这是追求高等教育的传统路径。完成学业后在同一级别内继续深造或降级,会引发人们的担忧,即F-1签证持有者是否是真正打算暂时且仅完成完整学业的学生,​​还是实际上为了延长在美停留时间而攻读不同学位。”

前言:“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提案将鼓励F-1学生完成其获准入境美国时所报读的课程,并且只选择那些能够提升学位等级的进修课程,这符合合格的、真正来美短期学习且仅以完成学业为目的的学生的预期。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新限制不会对真正来美短期学习以完成全部课程的学生的选择产生重大影响。F-1项目有一项法定要求,即外国人必须是真正来美短期学习且仅以在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所列学校完成全部课程为目的的学生,因此不应被希望无限期留在美国的外国人利用。这些提案将更好地确保这一法定意图得到实现,同时又不妨碍真正来美学习的学生的选择,从而为这一问题提供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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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72 楼来自 景媛猎手 的回复 (2026-03-17 17:07:03 PDT) ---

F-1签证变更教育水平程序

简而言之:SEVIS 的功能与监管要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导致院校和学生面临困惑和申报风险。

尽管拟议的级别变更实质性规则十分复杂,但拟议的 8 CFR 214.2(f)(8)(iii)却简单地规定:SEVIS 的功能与级别变更法规之间存在脱节。

(三)*教育水平变更程序。*教育水平变更可按照本节(f)(8)(ii)款所述的转学程序办理。

这与现行法规8 CFR 214.2(f)(5)(ii)中的一些措辞相呼应,该法规也提到了“转让程序”。

现行和拟议的教育水平变更规定均不完善,因为交叉引用的转学程序段落提及了SEVIS系统中用于转学的功能,但并未提及用于教育水平变更的功能。例如,转学规定和SEVIS系统的功能都有“发布日期”,而SEVIS系统教育水平变更功能则没有(有关COL SEVIS功能的背景信息,请参阅SEVIS帮助中心的“教育水平变更”页面)。

除上述规定外,变更教育阶段的学生还需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完整的 I-539 表格延期居留申请。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 8 篇第 214.2(f)(5)(ii)(D)条规定:

(D)本节(f)(5)(ii)(A)至(C)段中提到的 F-1 学生在寻求改变教育目标时,如果寻求延长停留期限,则必须使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指定的表格申请延长停留期限,并缴纳所需费用,且须按照表格说明进行操作,包括8 CFR 103.16要求的任何生物识别信息。

I-539表格必须及时提交:

如果他们是受过渡规则约束的 D/S 学生,则必须在当前课程结束日期之前提交 I-539 EOS;

过渡期结束后,如果他们当前的 I-94 表格到期日不足以涵盖级别变更计划,则他们必须在当前的 I-94 表格到期日之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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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转学

简而言之:该规则将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规则合并为一个部分,导致资格条件重叠。研究生显然完全无法转学,而其他学生则面临新的限制,例如必须在原学校完成一年学业,并避免反复更换专业。

学校转学规定

拟议规则将新增一个名为“学校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的合并条款 (f)(8)。拟议条款 (f)(8)(i) 列出了一系列资格条件,这些条件有时会将转学资格条件、教育目标变更条件以及两者的条件混为一谈。

适用于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的新资格条件包括:

第 (8)(i)(C) 款将对研究生转学和教育目标变更作出严苛的禁止规定。

第 (8)(i)(D) 款禁止研究生以下学生转学和改变教育目标,直到他们在最初签发其 I-20 表格的学校完成一个学年的学习计划,除非 SEVP 因“特殊情况”批准例外。

第 (8)(i)(F) 款规定了一项新条件,禁止对“有反复无常、无法或不愿完成学业的行为模式”的学生进行转学和改变教育目标。

以下是拟议的完整段落 (f)(8)(i):

(8)学校转学和教育目标的改变。

(i)资格。F -1学生如符合本节(f)(5)(ii)(A)​​至(D)款所述身份,则可更改教育目标或转学至经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认证的学校。“教育目标”指F-1学生的教育水平或专业。更改教育目标或转学至经SEVP认证的学校的F-1学生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该学生目前保持学籍;

(B)要符合转学资格,学生必须:

(1)一直在进行全日制学习,除非根据8 CFR 214.2(f) 的规定适当授权减少课程负荷;

(2)已完成学位课程;或

(3)目前正在完成或已经完成毕业后或 STEM 可选实践培训(OPT);

(C)该学生目前未攻读研究生学位;

(D)除非SEVP批准例外情况,否则该学生已在其最初签发I-20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学校完成了其学年的学习计划;

(E)该学生未被留校察看或停学;

(F)该学生没有反复表现出无法或不愿完成学业的行为模式;

(G)学生将在转出当前学校后 5 个月内,或在其当前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注明的课程完成日期后 5 个月内(​​以较早者为准),开始在转入学校或课程中上课;

(H)如果 F-1 学生获准参加毕业后或 STEM OPT,则他/她必须能够在转出推荐其参加毕业后或 STEM OPT 的学校后 5 个月内或毕业后或 STEM OPT 授权到期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恢复上课。

大多数转院情况下都需要延长停留时间

简而言之:转学至新学校且课程期限超过其当前I-94有效期的学生,需要填写I-539表格提交完整的延期居留申请。如果申请未获批准,学生将失去合法身份,这将增加院校的申请负担和风险。

拟议的 8 CFR 214.2(f)(8)(iv)将要求,如果学生的 I-94 表格将在转入课程的结束日期之前到期,则学生在从转入学校获得 I-20 表格后,提交 I-539 表格的延期居留申请。

(iv)*延期居留。*如果学生转入的新项目无法在本节(f)(5)(i)款规定的授权居留期限内完成,则F-1学生必须按照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指定的方式和表格,向USCIS申请延期居留,并缴纳所需费用,且须遵守表格说明,包括根据8 CFR 103.16的要求采集任何生物识别信息,同时提交一份有效的、已正确签注的I-20表格或其后续表格,注明新项目的结束日期。USCIS在批准延期居留申请后,会将批准信息发送至学生和交流访问系统(SEVIS)。如果申请被拒绝,则该学生的身份失效,其在SEVIS中的记录必须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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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安全部批准延长居留期限的标准

简而言之:国土安全部将建立两步流程:学校或交流项目官员在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中提出延期申请,但最终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根据严格的资格标准裁定延期申请。这将取消目前关于“正常进度”的监管条款,并给常规的学业过渡增加成本、延误和不确定性。

两步流程

对于需要更多时间在美国完成其课程或学习计划的学生或交流访问者,拟议规则将建立一个两步流程来延长停留时间。

第一步是由指定学校官员 (DSO) 或地区官员 (RO) 使用与目前获取 I-20 表格或 DS-2019 表格类似的(或完全相同的)SEVIS 程序,建议延期:

程序扩展

教育水平的提升

转学到新的学校或参加交换项目

F-1签证毕业后OPT或STEM OPT

F-1签证恢复*

J-1学术培训

J-1签证恢复(必须在国务院批准J-1签证恢复申请后30天内提交I-539表格)

第二步,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及其家属)应及时提交 I-539 表格的完整延期居留申请,并缴纳费用,该申请将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根据修订后的标准进行裁决。

国土安全部还在前言中表示:“与其他所有提交 I-539 表格的外国人一样,F-1 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交生物识别信息,并可能需要根据8 CFR 103.2(b)(9) 的规定参加面试。”

* 请注意,对于F-1学生身份恢复申请人,拟议的I-539表格在线说明变更如下:“如果您申请恢复F-1学生身份,且在恢复身份后的六个月内无法在授权停留期限内完成学业,则您还需要填写另一份I-539表格申请延期,并且需要为每份I-539表格缴纳相应的申请费。如果您的恢复身份授权停留期限将在六个月内到期,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建议您同时提交两份I-539表格,以避免不必要的审批延误。如果您的恢复学生身份申请被拒绝,您的延期申请也将被拒绝,且两项费用均不予退还。”

拟议的F-1监管措辞

如本资源开头所述,该提案将取消现行F-1签证规定中关于“正常进度”的表述,并拟在8 CFR 214.2(f)(7)(i)中设立以下延期居留资格条件。指定校方代表(DSO)须通过学生和交流访问系统(SEVIS)签发延期居留I-20表格,证明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后,学生须在I-94表格所列入境许可期限到期前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申请。USCIS将根据相同的标准对延期申请进行裁决,这些标准包括:

(A)一直保持合法地位;

(B)目前正在攻读完整的课程;

(C)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目前已签发的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表明其完成学业计划还有剩余时间;或

(2)证明申请延期的理由如下:

(i)令人信服的学术理由,例如专业或研究课题的变更,或出现意料之外的研究问题。意料之外的研究问题是指由于导师的意外变更、需要根据初步研究完善研究课题、研究经费延迟到位以及类似问题而导致的问题。因学术留校察看或停学,或学生屡次无法或不愿完成学业而导致的延误,不属于延期的可接受理由;

(二)有记录在案的疾病或医疗状况,例如严重受伤,且有执业医师、执业整骨医师、执业心理学家或执业临床心理学家出具的医疗文件支持,构成令人信服的医疗理由;或

(三)学生无法控制的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国家卫生危机或学校关闭。

NAFSA笔记

措辞有些奇怪,尤其是关于条件 (C)(1),乍一看似乎涵盖了 (C)(2) 中的替代条件。然而,条件 (C)(1) 很可能是指学生 I-20 表格上的项目结束日期超过了其上次入境美国的时间。例如,如果一名学生获得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博士项目的 I-20 表格,但根据新规仅入境美国四年。不过,也可以认为该段落适用于学生获得转学 I-20 表格或级别变更 I-20 表格,且其项目结束日期超过了学生 I-94 表格的有效期的情况。

(C)(2)(i)款中的延期条件与现行的延期居留规定非常相似,但增加了“学生反复无法或不愿完成其学习课程”作为不符合延期居留资格的新条件。

前言摘录供参考

国土安全部在前言中表示,他们是

“提议取消关于申请项目延期时提及‘正常进展’的规定,并纳入一项新标准,明确规定申请延长居留时间以完成项目的可接受理由为:(1)令人信服的学术理由;(2)有记录的疾病或医疗状况;以及(3)外国人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

前言中还有:

前言。“学生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有充分的学术理由延长学业,以便指定校方代表(DSO)推荐其延长学业。之后,学生可以申请学业延期(EOS)。虽然学生的一封信函可能足以满足其举证责任,但移民官员将评估个案,并决定是否需要其他证据(例如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员工的信函)来裁决该申请。”

前言:“国土安全部拟澄清,除了学术留校察看和停学之外,学生反复无力或不愿完成学业(表现为课程不及格和多次申请课程延期)并非申请延长学业期限的合理理由。”

前言:“国土安全部还提议在延长居留期限的规定中增加一个新因素——学生无法控制的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国家卫生危机或院校关闭……与复学情况一样,国土安全部认为,除了令人信服的学术原因或有记录的医疗原因外,可能还有其他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在I-20表格上列出的项目结束日期前完成学业。”

前言:关于学生无法控制的情况,国土安全部在前言中指出:“某些情况目前已纳入恢复条款,即《联邦法规》第8篇第214.2(f)(16)(i)(F)条,例如自然灾害、流行病和指定校方代表(DSO)的疏忽,国土安全部认为这些情况在未来的延期申请中应予以优先考虑。其他情况可能需要更深入、更具体的分析,并可能属于拟议的第三项要求。例如,学校关闭的情况可能会被纳入考量,以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延长学业资格(EOS)。举例来说,如果一所学校因其所有者因从事学生签证欺诈(即不要求学生入学)而被定罪而关闭,但学生无法证明其在学校关闭前已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那么学校的关闭可能使该学生不符合延期学业的条件。相反,如果学校关闭,但学生能够证明其在学校关闭前已按要求入学,则该学生可能符合延期学业的条件。如果该学生继续上课并满足所有其他维持学籍的要求,那么学院的关闭可能会使该学生有资格获得学业延期。

前言:“……如果学生未能在获准停留期限到期前及时向指定校方代表 (DSO) 提出延长项目结束日期的建议,导致 DSO 在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 (SEVIS) 中建议在最近的 I-20 表格或后续表格上注明的结束日期之后延长项目结束日期,则该外国人需要申请恢复 F-1 身份,因为该外国人未能维持其身份,因此不符合延长项目结束日期 (EOS) 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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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居留机制和资格标准
I-539 作为延期居留申请表

根据该提案,延期居留申请需要填写的标准表格 I-539(非移民身份延期/变更申请表)以及相应的费用。

前言:“随着从临时入境/延期入境过渡到固定期限入境,F-1学生需要直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延期,提交相应的表格并遵循表格说明中列出的要求。USCIS预计将接受I-539表格(变更/延长非移民身份申请表)的申请,但如果新表格更高效或更符合工作量需求,USCIS也希望能够灵活地使用新表格。因此,国土安全部(DHS)提议使用通用措辞,以应对未来表格可能发生的变更……如果表格发生变更,USCIS将在其网页上提前通知相关利益方,并遵守《文书工作简化法案》的要求。”……“申请人需要证明他们符合所申请的非移民身份类别。”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必须在 I-94 表格上记录的入境期限到期前收到延期居留申请。
在延期居留和工作许可申请待审期间,F 和 J 类居留和工作许可将自动延期。

分析结果即将发布。
延期期限——项目结束日期或4年,以较短者为准。

延长居留期限为完成课程或所要求的实践培训或学术培训所需的时间,但不得超过 4 年(即,以较短者为准)。

前言:“F-1签证申请人通常需要及时提交离境延期申请(EOS申请),这意味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需要在授权入境期限到期日或之前收到申请。参见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7)(iii)(B)条。及时提交离境延期申请的期限包括完成学业或任何授权实习后允许的30天离境准备期。但是,如果在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v)条规定的完成学业后的30天离境准备期内收到延期申请,则F-1签证持有人可以继续学习,但在延期申请获得批准并签发工作许可(EAD)之前,不得继续或开始从事实习或其他工作。”

生物识别技术

前言:“与其他所有提交 I-539 表格的外国人一样,F-1 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交生物识别信息,并可能需要根据8 CFR 103.2(b)(9)的规定参加面试。”

可能需要面试

虽然不太可能,但国土安全部提醒公众,根据现行法规8 CFR 103.2(b)(9),“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也可要求任何申请人、请愿人、担保人、受益人或提交福利申请的个人,或任何提交申请的此类人员的群体或类别,出席面谈。”

前言:“作为EOS申请的一部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要求采集生物识别信息,并且根据拟议规则,将要求F、J和I类非移民申请人采集此类信息。USCIS拥有一般权力,可以要求并采集居住在美国的申请人、请愿人、担保人、受益人或其他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以用于任何移民和入籍福利。参见8 CFR 103.16。生物识别信息的采集有助于USCIS确认个人身份并进行背景和安全审查。此外,USCIS还可以要求任何申请人、请愿人、担保人、受益人或提交福利申请的个人,或任何提交申请的此类人员群体或类别,参加面谈。参见8 CFR 103.2(b)(9)。USCIS可能要求进行此类面谈,作为筛选和裁决程序的一部分,以帮助确认个人身份、获取信息以评估其获得移民福利的资格,并筛查任何国家安全或欺诈问题。”

F-1学生延长停留期限需提供充足的资金证明。

除了正确填写的 I-20 表格延期申请表外,学生还必须提交足够的资金证明,作为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的延期居留申请的一部分。

前言:“虽然担保学校在签发I-20表格前必须核实经济资助的可用性,但他们可能并不熟悉申请人提交的外国文件,而且在签发I-20表格和申请延期之间,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国土安全部有责任确定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官员必须确保学生有足够的资金在美国学习,而无需从事非法工作。现行国务院关于签发F类和M类非移民学生签证的规定(22 CFR 41.61(b)(1)(ii))中提到了“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费用”这一表述,而国务院现行政策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件证明,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预期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 [ 127 ] 虽然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必须立即拥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整个预期学习期间的费用(学习可能持续数年),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拥有足够的现成资金,以支付第一年的所有学习费用,并且在整个学习期间都有额外的资金可用。[ 128 ] 国土安全部认为,鉴于F类学生熟悉这一要求(因为这是国务院签发F类非移民签证时采用的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供现成财务资源证明以支付一年的学习费用是合理的。国土安全部还认为,这一标准是恰当的,因为它为整个学年的课程项目设定了具体的资源。此外,申请人必须证明,除非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否则后续每年的学习费用都将从同一来源或一个或多个其他明确指定的可靠资金来源获得充足的资金。此类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资助学生教育的每个账户的完整详细财务报表副本;其他可立即使用的现金资产;学校财务办公室出具的收据和/或信函,表明已支付的学费和任何未结清的账户余额;担保人提供的经济担保书;已获授权的私人学生贷款证明;[ 129 ] 和/或其他财务文件。

前言和拟议的监管文本中均未提及的一个问题是,申请毕业后OPT的学生是否也需要提交足以支付其申请OPT期限的资金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国土安全部并未提议修改OPT法规,该法规并不要求在指定校方官员(DSO)推荐OPT之前必须提供工作邀请。
受抚养人

持F-2或J-2签证的家属如需随F-1或J-1签证主申请人入境,则需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延期居留(EOS)或恢复签证。如果家属单独提交I-539表格,则需单独缴纳I-539表格申请费。但是,如果家属在主申请人提交的I-539表格延期居留申请中附上I-539A表格,则只需缴纳一份申请费。要获得延期居留资格,F-2或J-2家属需证明其与持有有效签证的F-1或J-1签证主申请人之间存在符合规定的亲属关系,且自身也需保持有效签证身份,并且未从事任何未经授权的工作。家属的延期居留期限不得超过主申请人的获准入境期限。

摘自序言以供参考

F-2 家属。前言:希望随F-1主申请人入境的F-2家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延期申请(EOS)或恢复签证申请。参见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7)(iv)条。希望在额外入境期限内随F-1主申请人入境的F-2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需要将其列入主申请人的延期申请中,或使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指定的表格自行提交延期申请。如果家属单独提交I-539表格,则需要单独支付I-539表格的申请费。但是,如果家属在主申请人的I-539表格延期申请中同时提交I-539A表格,则只需支付一份申请费……USCIS通常需要在先前授权的入境期限届满前收到延期申请,包括课程结束后的30天期限。 F-2 家属的 I-94 表格上会注明。要获得延期居留许可 (EOS),F-2 家属需要证明其与持有有效身份的 F-1 学生之间存在符合规定的亲属关系,同时自身也需保持有效身份,且未从事任何非法工作。参见拟议的8 CFR 214.2(f)(7)(iv)。F-2 家属的延期居留时间不得超过 F-1 学生的获准入境期限。通过取消家庭成员的居留期限,国土安全部 (DHS) 确保了从事非法工作的配偶将被拒绝延期居留申请,并必须返回原籍国。

J-2 家属。前言:“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 8 篇第 214.1(c)(4) 条中关于 J-1 非移民的 EOS 资格要求,国土安全部拟将以下政策编入法典:基于其作为主要 J-1 非移民的配偶或子女的衍生关系而获得 J-2 身份的配偶或子女,其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主要 J-1 非移民的授权入境期限。现行法规规定,配偶或子女的初始入境期限不得超过主要交流访问者的初始入境期限。[ 132 ] 也就是说,J-2 家属的初始入境授权期限将与 J-1 交流访问者的初始入境授权期限适用相同的要求,且不得超过主要 J-1 交流访问者的授权入境期限。参见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 8 篇第 214.2(j)(1)(ii)(B) 条。”

逾期申请延长项目结束日期需要重新申请。

拟议规则要求,如果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的当前I-20表或DS-2019表上的日期已过期,则在SEVIS系统中录入的项目结束日期延期信息必须恢复其身份。对于F-1学生,逾期延期要求学生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恢复身份申请,包括费用和生物识别信息采集;F-2家属必须单独申请恢复身份或延长居留期限。对于J-1交流访问学者,担保人必须首先向国务院申请恢复其身份并缴纳相应费用;如果国务院批准,J-1访问学者必须在30天内向USCIS提交延长居留期限的申请。

拟议的监管措辞:

拟议的8 CFR 214.2(f)(7)(viii) - F 学生条款。“(viii)*逾期申请延长当前项目结束日期。*如果指定的学校官员在最近的 I-20 表格或后续表格上注明的结束日期之后,在 SEVIS 系统中录入项目结束日期的延期申请,则 F-1 学生必须按照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指定的方式和表格,提交恢复 F-1 身份的申请,并缴纳所需费用,包括8 CFR 103.16要求的任何生物识别信息。希望陪同 F-1 学生入境的 F-2 家属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延期居留或恢复身份的申请。”

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j)(iv)(D)条——J类交流访问学者条款:“(D)*逾期申请延长当前项目结束日期。*如果主管官员需要恢复项目状态,并在最近的DS-2019表或其后续表格上注明的结束日期之后,在SEVIS系统中提交了项目结束日期的延期申请,则担保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要求的方式,并缴纳《联邦法规汇编》第22篇第62.43条规定的费用,提交恢复J-1身份的申请。如果国务院批准该申请,J-1交流访问学者必须在国务院批准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延期停留申请。”

延长居留期限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自由裁量权。

拟议的8 CFR 214.1(c)(5)重申,延长居留期限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自由裁量权。

(5)*关于延长居留期限申请的决定。*如果申请人或请愿人证明其符合所申请延期的资格,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批准延期申请。对延期申请的拒绝决定不得上诉。

再次提醒,《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第 1 卷第 E.8 节——自由裁量分析——对此作了总体解释:

“一般来说,当申请人符合适用的资格要求且不存在影响自由裁量权的负面因素时,官员可以行使有利的裁决自由裁量权批准福利申请。当申请人符合福利的资格要求,且积极因素大于消极因素时,行使自由裁量权批准福利也是适当的。同样,当申请人符合申请要求,但在裁决过程中发现的消极因素大于积极因素时,行使自由裁量权拒绝而非批准福利申请也是适当的。”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表示,行使裁决自由裁量权需要采取“综合考虑所有情况”的方法:

“行使自由裁量权涉及权衡各种积极和消极因素,并考虑具体案件的全部情况。在移民领域,其目标是根据所有情况评估该人是否值得获得有利的自由裁量权。”

有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近期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动示例,请参阅 NAFSA 的页面“ USCIS 将考虑‘反美主义’、‘反犹太主义’、移民福利申请中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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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拒绝延长居留期限的申请

简而言之:如果学生的延期申请在I-94表格到期日之后被拒绝,则该学生将立即失去合法身份,SEVIS系统将被终止,其学习或工作资格也将丧失。这项规定提高了行政或文件错误的风险,并造成了重大的机构风险。

拟议的监管措辞

拟议的8 CFR 214.2(f)(7)(vii)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拒绝 F-1 延期居留申请

(七)*拒绝。*如果 F-1 学生的延期居留申请被拒绝,且 F-1 学生的授权入境期限已过,则 F-1 学生及其家属必须立即离开美国。

拟议的8 CFR 214.2(j)(1)(iv)(F)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拒绝 J-1 延期居留申请

(F)*拒绝。*如果外国人的延期居留申请被拒绝,且该外国人的合法入境期限已过,则该外国人及其家属必须立即离开美国。

前言摘录供参考

前言:“根据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7)(vii)条,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拒绝延期申请,且学生及其家属的入境期限已过,则该学生及其家属必须立即离开美国。与其他非移民类别一样,他们在申请被拒后没有时间准备离开美国,并且如果未能立即离境,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移民后果。例如,此类外国人通常会在被拒签的第二天开始累积非法居留时间。国土安全部(DHS)认为,这一标准确保了所有非移民类别之间的平等,并邀请公众就此问题以及拟议的延期申请流程提交意见。”

前言:“……与其他非移民类别一样,如果提前离境申请被拒绝,外国人一旦其合法停留期限到期,就需要立即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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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条款

简而言之:在新规生效日期前以双学位/交换生身份入学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可以继续停留至项目结束日期(最长四年)。之后,他们必须过渡到新的固定入学期限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延期系统。这种双重框架可能会使过渡期内的合规工作变得复杂。

国土安全部提案还包含拟议的 8 CFR 214.1(m)中的过渡规则,其中规定了在最终规则生效日以 F 或 J 身份在美国境内的 D/S 非移民将如何过渡到新的特定日期入境系统。

过渡条款概要

最终规则生效日期。最终规则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60天生效。

在美国,根据最终规则生效日期,此前以D/S身份入境的F或J类非移民将被转为以固定日期入境,具体日期为:

在最终规则生效日(即最终规则公布后 60 天)有效的 I-20 表格(或 OPT EAD)或 DS-2019 表格的计划结束日期,

此外,F类非移民还需额外等待60天,J类非移民还需额外等待30天,但是

自最终规则生效之日起,期限不得超过 4 年。

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当前学习计划、F-1 OPT 或 STEM OPT 或 J-1 学术培训的 F-1 学生和 J-1 交流访问学者,或者想要开始新的学习计划或交流访问学者计划的 F-1 学生和 J-1 交流访问学者,必须根据拟议的 8 CFR 214.1(c)(2)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申请延长停留期限,以获得固定日期的入境许可。

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后的旅行和重新入境。

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之后离开美国并寻求入境的 F 或 J 类非移民,将受到该规则所规定的固定日期框架的约束。

国土安全部 (DHS) 的完整监管影响分析(第 30 页)讨论了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延期居留申请与通过入境口岸旅行后再入境之间的选择,指出:“根据拟议规则,希望延长停留期限的非移民需要直接向国土安全部申请延期。根据该框架,非移民可以选择使用 USCIS 提供的相应表格提交延期申请 (EOS),或者如果符合条件,则在入境口岸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 申请入境。国土安全部认为,已制定国际旅行计划的符合条件的非移民可能更倾向于在入境口岸向 CBP 申请重新入境,而不是承担提交延期申请的费用(参见拟议的 8 CFR 214.1(a)(4)(i)(A)​​ 和 (ii)(A)​​)。此过程确实存在风险,因为 CBP 官员可能会拒绝非移民入境。因此,国土安全部认为,虽然在入境口岸申请延期也是一种选择,但许多希望延长停留期限的非移民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方式,而不是通过入境口岸申请延期。”留在该国的申请人将提交一份入境许可申请(EOS),并在获得批准前留在该国,以降低被拒绝入境和无法再次入境的风险。

OPT 和 STEM OPT 过渡。

在最终规则生效日当天,申请OPT或STEM OPT且I-765表格仍在USCIS待审的F-1签证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待审期间留在美国。在最终规则生效后的前六个月内,他们无需提交I-539表格或重新提交I-765表格。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批准了 OPT,F-1 签证持有者可以保持 F 身份,直到 OPT EAD 到期日加上 60 天。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拒绝了 OPT 申请:如果学生的课程结束日期尚未到期,学生可以留在美国,直到其 I-20 表格上列明的课程结束日期加上 60 天。如果 USCIS 拒绝 I-765 申请时,课程结束日期和 60 天宽限期均已过去,学生必须立即离开美国,没有宽限期。

一般过渡

一般来说,在最终规则生效日(即最终规则公布后60天)之前已在美国停留“身份有效期”的F类和J类非移民,将被允许继续以F类或J类非移民身份留在美国,直至:

在其 I-20 表格或 DS-2019 表格上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该日期在最终规则生效日仍然有效;或者

对于参加毕业后实习或STEM OPT的F-1学生(及其F-2家属),需提供其就业授权文件(EAD)的到期日期;此外,还需提供以下信息:

F类非移民过渡期有60天的宽限期,J类非移民过渡期有30天的宽限期。

但是,这两个到期日均不得超过该规则生效日期起 4 年加上相关宽限期。

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之前获得批准的任何授权就业或培训,也将继续按照过渡条款执行,直至 F 或 J 非移民的相关 I-20 表格或 DS-2019 表格上的项目结束日期,或个人 EAD 上的到期日期。

已完成当前学习计划(包括申请毕业后选择性实习训练 (OPT) 和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 (STEM) OPT)或交流访问项目(包括学术培训)的过渡人员,或希望开始新的学习计划或交流访问项目的个人,必须根据拟议的 8 CFR 214.1(c)(2)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申请延期居留,以获得固定日期的入境许可。但请参阅下文关于“OPT 申请人六个月‘宽限期’”的讨论。

过渡程序不适用于最终规则生效时身处美国境外的个人,也不适用于任何违反其身份身处美国的个人。
OPT申请有六个月的“宽限期”。

拟议的 8 CFR 214.1(m)(1)(i)还将设立一个 6 个月的过渡期,免除在最终规则生效日身处美国境内的 F-1 学生提交 I-539 表格的新要求,以涵盖其申请的毕业后和 STEM 可选实践培训期间:

获推荐参加标准毕业后OPT的F-1学生,如果在入境期限届满前(包括过渡期的60天宽限期)提交I-765表格,则无需再为所申请的毕业后OPT期限提交I-539表格;

被推荐参加 STEM OPT 的 F-1 学生,如果在标准毕业后 OPT EAD 到期前(包括过渡期的 60 天宽限期)提交 I-765 表格,则无需再为所申请的毕业后 OPT 期限提交 I-539 表格。

这项“宽限期”将从最终规则生效之日起持续6个月。6个月宽限期结束后,除非国土安全部将这项临时规定再延长6个月,否则OPT/STEM OPT申请人不仅需要提交I-765表格,还需要提交I-539表格(延期居留申请),以涵盖其申请的OPT期限。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批准申请人的 I-765 申请,以获得毕业后 OPT 或 STEM-OPT,则在六个月的过渡期内,他们将被授权以 F 身份留在美国,直到 EAD 到期日加上 60 天。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拒绝申请人的 I-765 毕业后 OPT 或 STEM-OPT 申请,F-1 学生将继续获得在美国的合法居留权,具体如下:

申请标准毕业后 OPT 的申请人只能在美国停留到其 I-20 表格上列出的项目结束日期(该表格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后 60 天有效),前提是他们要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满足 F-1 身份的其他要求;

申请 STEM OPT 的申请人只能在美国停留到其完成 OPT 工作许可的到期日,前提是他们继续满足 F-1 身份的要求,外加 60 天。

在提交 I-765 表格之前旅行的学生将失去 6 个月的 I-539 表格提交豁免资格。根据拟议的 8 CFR 214.1(m)(1)(ii) 条款,受过渡条款保护的学生如果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之后但在提交标准毕业后 OPT 或 STEM OPT 的 I-765 表格之前离开美国,将根据新规则重新入境并获得固定的入境期限,且不享受6 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同时提交 I-765 表格和 I-539 表格,才能申请毕业后 OPT 或 STEM OPT。

最后,拟议的 8 CFR 214.1(m)(1)(ii)还规定,国土安全部可以选择通过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公告,以 6 个月为单位,延长豁免提交 I-539 表格的 6 个月期限。

序言节选:

前言:“国土安全部提议,在最终规则生效日当天身处美国境内且合法持有F类和J类非移民身份,以及通过D/S项目入境的人员,在无需提交EOS申请的情况下,继续以F类或J类身份留在美国,直至其在最终规则生效日当天有效的I-20表格或DS-2019表格上所列的项目结束日期为止,期限自最终规则生效之日起不超过4年,此外,F类非移民可额外获得60天离境期,J类非移民可额外获得30天离境期。”

拟议的监管措辞:

过渡条款将置于《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1(m)条的新段落中。该段落的主要内容如下:

(m)从身份持续时间到固定入境日期的过渡期。

(1)*对于在[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公布之日起 60 天后插入日期]正确保持 F 和 J 身份的外国人,从身份入境期限过渡到固定入境期限。*持有F或J签证且身份有效维持的外国人(自[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60天插入日期]起)如获准入境,且入境时已达到身份有效期,则有权以F或J非移民身份留在美国,直至以下两者中较晚的日期:就业授权文件(I-766表或其后续表格)的到期日,或I-20表或DS-2019表(如适用)上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自[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60天插入日期]起不超过4年,另加F类非移民60天的离境期(即[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4年零120天插入日期]),以及J类非移民30天的离境期。对于非移民,[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之日起 4 年零 90 天后插入日期]。根据8 CFR 274a.14,任何经授权的就业或培训将持续到该 F 或 J 类非移民的 I-20 表或 DS-2019 表(如适用)上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并由指定的学校官员或负责就业或培训的官员予以认可,或到该外国人的就业授权文件 I-766 表或其后续表格上注明的到期日为止。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当前学习计划的外国人,包括申请毕业后可选实践培训 (OPT) 和科学技术工程与数学 (STEM) OPT,或交流访问学者计划(包括学术培训),或希望开始新的学习计划或交流访问学者计划的外国人,必须按照本节 (c)(2) 款的规定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申请延长居留期限,以获得固定日期的入境许可。

(i)尽管本节(m)(1)款另有规定,被推荐参加毕业后OPT的F-1学生,如果在其入境期限(包括60天离境期)到期之前,按照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指定的表格和方式,提交就业授权申请表(I-765表)或其后续表格,并缴纳表格说明中所述的所需费用,则无需就所申请的毕业后OPT期限提交延长/变更非移民身份申请表(I-539表)或其后续表格。获得STEM OPT推荐的F-1学生,如果在其当前OPT就业授权文件(I-766表或其后续表格)到期前,于[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后六个月插入日期]之前提交就业授权申请(I-765表或其后续表格),则无需就其申请的STEM OPT期限提交延长/变更非移民身份申请(I-539表或其后续表格)。如果该学生的毕业后OPT或STEM OPT就业授权申请获得批准,则该学生将被授权以F签证身份在美国停留至就业授权文件到期日后60天。如果就业许可申请被拒绝,F-1 学生将继续获得授权留在美国,直至其 I-20 表格上列出的项目结束日期(自[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日期后 60 天插入日期]起)加上 60 天,只要他或她继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符合 F-1 身份的其他要求;或者直至完成学业后 OPT 的就业许可文件到期日(只要他或她继续符合 F-1 身份的要求)加上 60 天。

(ii) 本段所述的F-1学生,如在提交毕业后OPT或STEM OPT申请前离开美国,并获准以固定期限入境美国,则须根据8 CFR 214.2(11)(i)( B)(2)或(C)的规定,同时提交就业许可申请表(I-765表或其后续表格)和延长/变更非移民身份申请表(I-539表或其后续表格)。本节所述的外国人,如在就业许可申请表(I-765表或其后续表格)待审期间或获批后离开美国,则将根据8 CFR 214.1(a)的规定入境。国土安全部保留酌情权,可将豁免提交延长/变更非移民身份申请表 I-539 或后续表格的期限延长至 [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后六个月插入日期] 之后,每次延长 6 个月,并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2)*截至[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日期后60天插入日期],由F-1学生提交的、正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审理的就业许可申请。*本节(m)(1)款所述的F-1学生,如已及时、正确地向USCIS提交了截至[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日期后60天插入日期]仍在USCIS审理的就业许可申请,则无需申请延期或重新提交此类就业许可申请,除非USCIS另有要求。

(i) 如果F-1学生的毕业后OPT或STEM-OPT就业许可申请获得批准,该F-1学生将被授权以F签证身份留在美国,直至就业许可文件到期日加60天。如果就业许可申请被拒绝,只要该F-1学生继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符合F-1签证的其他要求,他/她将继续被授权留在美国,直至其I-20表格上列明的课程结束日期加60天。

(二)除毕业后 OPT 和 STEM-OPT 外,正在申请就业许可的 F-1 学生,如果继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符合 F-1 身份的其他要求,则无论就业许可申请是否获得批准或被拒绝,都将继续获得在美国停留的授权,直至 I-20 表格上列出的课程结束日期加上 60 天。

(3)*对于在[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公布之日起 60 天后插入日期]身处美国的具有 I 身份的外国人,将身份入境期限从固定期限过渡到固定入境期限。*除《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i)(3)(ii)条所述的外国人外,持有I类非移民身份且在[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60天插入日期]当天有效维持其身份,并获准以该身份入境的外国人,有权以I类非移民身份在美国停留至完成其活动所需的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300天插入日期]。但持有《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i)(3)(ii)条所述护照的I类非移民身份外国人除外,他们有权以I类非移民身份在美国停留至完成其活动所需的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150天插入日期]。 [最终规则]。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就业的外国人,如需延长就业期限,则必须在[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日期后 300 天插入日期]或[国土安全部将在最终规则发布日期后 150 天插入日期]之后(视情况而定),根据本节 (c)(2) 款和 214.2(i)(5) 的规定,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申请延期居留。

移民身份

在延期申请待审期间的身份性质。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viii)条本身并未明确规定在延期申请待审期间F-1身份的延长。该条规定,如果学生的I-94表格在延期申请待审期间到期,“将被视为处于合法停留期……直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就延期申请作出决定”。“合法停留期”与F-1非移民身份截然不同。虽然被视为处于“合法停留期”可能使申请人免于受到《移民和国籍法》(INA)第222(g)条规定的逾期居留处罚,以及免于根据INA第212(a)(9)(B)条规定被认定为非法居留,但美国国土安全部(DHS)长期以来一直区分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和“合法停留期”。

F-1 和 F-2 签证恢复。前言:[A] 如果学生未能在获准停留期限到期前及时向指定校方代表 (DSO) 申请延长项目结束日期,导致 DSO 在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 (SEVIS) 中建议延长项目结束日期,而该学生的 I-20 表格或其后续表格上注明的结束日期已过,则该学生必须申请恢复 F-1 身份,因为该学生未能维持其身份,因此不符合延长停留期限 (EOS) 的资格。参见拟议的8 CFR 214.2(f)(7)(viii)。恢复身份的申请必须按照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指定的方式和表格提交,并缴纳所需费用,包括8 CFR 103.16要求的任何生物识别信息。国土安全部 (DHS) 还要求希望随 F-1 主学生一同入境的 F-2 家属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延长停留期限 (EOS) 或恢复身份。这些要求与现行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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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延期居留程序

在延期申请获批期间,校内工作、实习岗位(CPT)和经济困难就业岗位可以继续,但最长只能持续240天。

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2(f)(5)(viii)条规定:“如果F-1学生的入境/离境记录、I-94表或其后续表格上显示的身份已过期,且该学生已根据本条(f)(7)款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则该学生将被视为处于授权停留期内,直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就该延期申请作出决定为止……在延期申请待决期间,任何F-1学生当前的校内实习、课程实践培训(CPT)以及因严重经济困难而获得的授权就业将自动延长,但此类自动延长不得超过自该学生入境/离境记录、I-94表或其后续表格上显示的入境期限结束之日起240天。但是,根据本条(f)(5)(vi)款因紧急情况而获得的严重经济困难就业授权将自动延长至多240天,或直至《**联邦公报》**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宣布暂停执行某些要求,以较早者为准。

但是,要享受这项自动延期,学生的I-539表格必须在项目结束日期前送达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如果USCIS在学生30天的宽限期内收到I-539表格,即使身份延期获得批准,在I-539表格待审期间,学生目前在校内、课程实习(CPT)以及因严重经济困难而获准的工作也不能继续进行到之前的项目结束日期之后。

前言:“对于无需工作许可(EAD)的校内工作,国土安全部提议允许持有F-1签证的外国人在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的离境许可(EOS)申请待审期间,继续获得校内工作许可,期限不超过240天……如果240天后离境许可申请仍未获批,F-1学生将不再获得工作许可,必须停止校内工作。国土安全部提议设立240天的自动延期,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助教、从事研究项目的研究生以及其他对F-1学生教育项目至关重要的岗位的校内工作的影响。”

前言:“国土安全部提议,对于此前已根据《联邦法规》第8篇第214.2(f)(9)(ii)(C)条证明存在严重经济困难,且此前已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获得就业授权文件(EAD)但该EAD已于项目结束日期到期的F-1签证持有者,在EOS申请待决期间,自动延长其校外就业授权最多240天。这些F-1签证持有者的就业授权有效期将随EOS申请一同延长……国土安全部认为,240天的就业授权自动延期将有助于缓解其严重的经济困难,避免就业中断,尤其考虑到EAD的必要性以及这些学生必须频繁提交就业授权申请。[121]此外,鉴于USCIS处理外国学生EAD的平均时间通常为60-210天,处理大多数其他学生EAD的平均时间为90-120天,240天的期限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延误。[1 22]”

申请F-1毕业后OPT和STEM OPT的学生也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与目前M-1学生的情况一样,根据该提案,如果F-1学生的I-94有效期在其I-765表格所申请的毕业后OPT结束日期之前到期,则该学生还必须提交I-539 EOS申请,以涵盖其申请的毕业后OPT期限。

J-1交流访问学者可受益于240天规则。前言:“J-1交流访问学者获准从事与其身份相关的就业活动。这意味着他们有权按照其项目条款工作,无需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就业许可。如果外国人的J-1身份已过期,但其已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EOS),国土安全部(DHS)拟允许该外国人自入境期限届满次日起,继续从事与其项目条款和条件相符的活动,包括任何就业许可,最长可达240天。参见《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74a.12(b)(20)条。” 这并非规则变更,因为《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74a.12(b)(20)条已涵盖J-1交流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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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杂项规定
关于离开美国时放弃待决身份转换申请的政策正式化

拟议规则还引入了一些变更,这些变更将适用于所有非移民类别,而不仅仅是F类和J类签证。这些变更包括:

拟议的《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48.1(f)条将纳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以及之前的移民局INS)长期以来的政策,即在身份变更申请待审期间离开美国将被视为放弃该身份变更申请。该条款内容如下:

(f)*放弃身份变更申请。*如果外国人及时提交了变更为另一种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但在申请待审期间离开美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视该身份变更申请为放弃。

错误或超出范围地删除 I-129 尊重条款

拟议规则将用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在批准延期居留申请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相关的全新措辞,取代现行法规 8 CFR 214.1(c)(3)(v) 中关于“尊重”先前 I-129 表格决定的措辞:

现行 《联邦法规》第8篇第214.1(c)(5)条规定:“(5) *尊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先前的资格认定。*在审理涉及相同当事人及相同事实的I-129表格申请时,USCIS尊重其先前对申请人或受益人资格的认定。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USCIS无需尊重先前的批准:先前的批准存在重大错误;情况或资格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新的、重要的信息,对申请人或受益人的资格产生不利影响。”

拟议的 《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14.1(c)(5)条:“(5)*延期居留申请的决定。*如果申请人或请愿人证明其符合所申请延期的资格,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批准。对延期居留申请的拒绝决定不得上诉。”

这很奇怪,原因有二。首先,它修改了关于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和I类媒体专业人员的移民申请相关规定。其次,它将使8 CFR 214.1(c)中出现两个几乎相同的“自由裁量权”段落,因为拟议规则保留了当前8 CFR 214.1(c)(7)中的现有“自由裁量权”规定:

(7)关于延期或修改居留申请的决定。如果申请人或请愿人证明其符合所申请的延期或修改居留的资格,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批准该延期或修改。对延期或修改居留申请的拒绝决定不得上诉。

评论应指出这一异常情况,并可能建议国土安全部打算修改第 (c)(7) 款而不是第 (c)(5)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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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影响

简而言之:国土安全部承认,拟议规则将带来显著的新成本、培训需求和咨询方面的挑战,仅第一年的机构合规成本就估计高达9330万美元。如果学生认为在美国学习的灵活性降低且负担加重,院校的招生人数也可能下降。

DSO 和 RO 规则熟悉和适应成本

国土安全部在拟议规则的前言中指出:

前言:“根据拟议规则,指定学校官员 (DSO) 和地区官员 (RO) 在规则生效后的第一年将需要花费约 67 小时进行规则熟悉和适应。每位 DSO 在规则生效后的第一年,规则熟悉成本将为 3,342 美元。此外,DSO/RO 每年将花费约 3 小时处理每份 F-1/J-1 非移民的延期申请 (EOS),以审核 F-1/J-1 非移民填写的 I-539 表格,更新 SEVIS 记录并跟踪 EOS 申请,并就延期流程和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 EOS 的要求向 F-1/J-1 非移民提供建议。此外,人力资源人员将花费约 1.5 小时处理每份 F-1 EOS 申请,以跟踪与每份 EOS 申请相关的表格更新,并避免因表格与 I-9 表格不一致而导致无意中出现未经授权的就业。DSO 处理每份 EOS 申请的成本为 233 美元。”

注:国土安全部的完整监管影响分析指出,前言中提到的 67 小时熟悉/适应负担的细分如下:“35 小时用于熟悉规则,16 小时用于创建和修改培训材料,16 小时用于通过全系统简报和系统性变革来适应拟议规则。”

“国土安全部估计,93.4%的小型学校受到的影响将不超过其年收入的1%。国土安全部估计,大多数小型J类赞助机构受到的影响也将不超过其年收入的1%。国土安全部邀请所有相关方提交数据和信息,说明拟议规则中的要求实施后可能对小型实体造成的经济影响。”

潜在的法律责任

延期居留申请是申请人个人的申请,会对申请人的移民身份和未来获得移民福利的资格产生复杂的影响。虽然高校辅导员需要了解延期居留的一般性问题,但他们不能提供法律建议。需要移民咨询、风险评估或移民策略规划帮助的申请人应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最能就任何延期居留申请的各个方面提供建议,包括回应补充证据请求 (RFE)、逾期居留和非法居留规则的适用性、受抚养人以及与申请人及其受抚养人的个人移民身份相关的其他事项。
入学人数和交换生参与人数可能减少

国土安全部错误地将拟议规则对非移民学生入学人数的影响描述为“微乎其微”。国土安全部在序言中声称:

“非移民学生的全球市场竞争激烈,许多美国院校凭借其优质的课程设置,在与外国院校的竞争中占据优势。然而,拟议规则对非移民学生的入学人数影响甚微。该规则仅影响需要延长学业时间的F-1和J-1非移民学生;但国土安全部表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申请延期时不会遇到任何困难,这应该可以缓解人们对延期申请获批不确定性的担忧。此外,学校可能还需要承担因变更信息系统和流程以实施拟议规则下的处理流程而产生的费用。”

国土安全部预计这项拟议规则对英语语言课程的影响相对较小;大多数英语语言培训学员参加的课程时长不足两年。部分学校可能会选择调整课程设置,将课程时长缩短至两年。拟议规则可能会导致一些语言培训课程的招生人数减少。

国土安全部预计,拟议规则不会对其他J类交流访问学者或I类外国信息媒体代表的参与产生重大影响。在其他国家,可能更难找到同等的美国本土交流访问学者项目(学术界以外),因此非移民选择其他途径的动力较小。

将 2025 年国土安全部评估与2020 年拟议规则中的评估进行比较,后者更准确地指出“拟议的变更可能会减少美国非移民学生的入学人数,同时增加其他英语国家的入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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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F类和J类非移民身份制度现行期限的参考文件

NAFSA 的《F-1 身份期限简史》总结了自 1979 年以来 F-1 身份期限的发展历程。

现行的F类非移民身份有效期制度于1991年生效,此前美国移民局(INS)的一项旧规已于1991年10月29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第56卷第55608页发布。拟议规则的前言中提到了这项变更,但链接已失效。为方便查阅,NAFSA提供了1991年《联邦公报》的PDF版本。

现行的J类非移民身份有效期制度于1993年生效,此前美国新闻署(USIA)的一项旧规章已在《联邦公报》58 FR 15180(1993年3月19日)上发布。另见美国移民局(INS)旧版现场备忘录CO 214j-P,作者James Puleo,1993年7月9日——INS对J-1签证的处理,该备忘录实施了针对交流访问学者的J-1身份有效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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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规则前言的要点总结

国土安全部在拟议规则的前言中列出了以下主要变更:

修订 8 CFR 214.1,即《入境、延期和维持身份的要求》,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删除所有关于 F、J 和 I 非移民的 D/S 条款;

描述 F 和 J 类非移民申请入境的要求,包括出国旅行后以及获准参加 OPT 和学术培训的人员;

更新交叉引用,并明确自动延长签证有效期条款中的入境标准,该条款涵盖在入境口岸 (POE) 申请的 F 和 J 类非移民,前提是其仅在毗邻领土或邻近岛屿停留不超过 30 天;

概述 F、J 和 I 类非移民申请 EOS 的流程;

明确规定在 F 或 J 非移民申请 F 或 J 非移民身份的离境许可和/或就业许可(以及相关的就业许可文件 (EAD))待审期间离境的影响;

为F、J和I类非移民提供从D/S签证过渡到获得固定期限合法居留许可的具体程序;

将具体表格名称和编号的引用替换为一般语言,以应对表格名称和编号的未来变化。

修订 8 CFR 214.2,即“入境、延期、维持和变更身份的特殊要求”,修订内容如下:

将F类和J类非移民的授权入境和延期期限设定为项目期限,但不得超过4年;

对于改变教育目标或转入SEVP认证学校的F-1学生,要求该学生在最初签发其I-20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学校完成其第一学年的学习计划,除非SEVP授权例外;

禁止 F-1 签证学生在研究生阶段的任何学习阶段更换专业。

概述 F-1 非移民在 F-1 身份期间改变教育目标的程序和要求;

规定任何已完成某一教育水平课程的非移民,在持有 F-1 身份期间,只能开始更高教育水平的另一项课程,并且禁止在持有 F-1 身份期间更改到相同或更低的教育水平;

将 F-1 非移民在完成学业或经批准的毕业后实习培训期后准备离开美国的允许期限从 60 天减少到 30 天;

根据8 CFR 103.16的规定,为 F、J 和 I 非移民提供在 EOS 申请中收集生物识别信息的功能;

限制语言培训学生的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24 个月,包括假期和年度休假;

对于 F 类非移民而言,因在 I-20 表格上规定的项目结束日期前未能完成项目而造成的延误(包括但不限于因学术留校察看或停学,或学生反复无法或不愿完成其学习课程而造成的延误)通常不构成项目延期的合理理由;

允许已按时提交的EOS申请在入境期限届满后仍处于待审状态的F类非移民,根据现行8 CFR 214.2(f)(5)(v)的规定,因紧急情况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自动延长其目前在校内和校外工作的授权。就业授权自动延长的期限最长为240天,或联邦公报宣布暂停某些监管要求的通知的截止日期,以较早者为准;

以固定期限的入境许可取代 I 类非移民的 D/S 许可,直至其完成与 I 类身份相符的活动或任务,期限不超过 240 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 I 类外国人除外),并为符合特定 EOS 要求的 I 类非移民提供 EOS 许可;

对外国媒体机构的定义进行编纂,使其符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和美国国务院 (DOS) 的长期惯例,从而获得非移民身份;

更新外国人必须提交的证明其符合 I 类非移民身份资格的证据;

明确规定,根据现行法规8 CFR 274a.12(b)(20)的规定,已获得特定雇主工作许可的 J-1 非移民,如果其身份到期且其及时提交的 EOS 申请仍在审理中,则其工作许可可继续有效长达 240 天;而 J-2 家属必须申请工作许可(以 EAD 为证),一旦 EAD 到期,则无法继续享有工作许可;

明确规定,根据8 CFR 274a.12(b)(20) ,非移民有权继续在美国为其外国雇主工作,即使其及时提交的 EOS 申请正在等待最多 240 天;[ 22 ]

删除所有关于F、J和I类非移民签证类别中“身份有效期”和/或“就业有效期”的表述;

包括可分割性条款。如果本规则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未能实施,国土安全部建议其余条款应按照本规则的既定目的予以实施。

修订 8 CFR 248.1,资格,修订内容如下:

制定相关要求,以确定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前获得身份变更申请批准、离开美国后又在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后寻求入境的F类或J类非移民的停留期限;

将国土安全部长期以来的政策编纂成法,该政策规定,如果及时提交申请的外国人在申请待决期间离开美国,则该外国人放弃变更为其他非移民身份(包括 F 或 J 身份)的申请。

修订《联邦法规汇编》第8篇第274a.12条,即“获准接受雇佣的外国人类别”,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8 CFR 274a.12,即“获准接受就业的外国人类别”,更新就业许可条款,以纳入8 CFR 214.2中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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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信息范围

请注意,NAFSA 的此页面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也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何适用于具体情况(包括本次拟议规则意见征询机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经验丰 富的移民律师。

--- 第 1073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3-17 17:10:55 PDT) ---

你急什么,你是phd啊

--- 第 1074 楼来自 中美合拍 的回复 (2026-03-17 17:29:09 PDT) ---

转不了硕士了

--- 第 1075 楼来自 tomandjerry 的回复 (2026-03-17 17:38:08 PDT) ---

phd=eb1a=green card

--- 第 1076 楼来自 中美合拍 的回复 (2026-03-17 17:49:48 PDT) ---

….我这种垃圾phd能弄niw就烧高香了,现在还遥遥无期

--- 第 1077 楼来自 Srandy 的回复 (2026-03-17 18:00:57 PDT) ---

根据我的理解已有master学位人在美国通过dba学位来day1cpt似乎不受影响?

--- 第 1078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3-17 18:20:09 PDT) ---

别忘了新政的关键是将延长合法身份的权力从大学转移到联邦政府手里,即使只是普通的升学,也不再是签新的I-20那么简单,因为DSO将无权延长合法居留时间,除非学生向USCIS提交I-539并获批准。

这件事妙就秒在I-539,这破玩意哪怕是现在就要审核等上个一年半载的,等以后不知道要等多久,你等不起只好卷铺盖走人,而USCIS还可以装无辜地说我们也没有要赶你走啊,你延长身份的申请我们不是已经在办理了吗

当然,除非是现在先延长I-20,这样至少可以续命到最新I-20的截止日期,之后一边祈祷有人起诉,一边祈祷day 1 cpt学校能有什么高招保证DBA顺利入学。

--- 第 1079 楼来自 CactusGreen 的回复 (2026-03-17 19:29:22 PDT) ---

艹,好长啊

--- 第 1080 楼来自 Noot 的回复 (2026-03-17 20:16:06 PDT) ---

有提到什么时候实施吗

--- 第 1081 楼来自 jnnksn 的回复 (2026-03-17 21:38:54 PDT) ---

我看身边究竟会不会出现连续三年不中的 没见过DP,是不是因为quant太容易抽了,物理系朋友多,都去当quant了

--- 第 1082 楼来自 景媛猎手 的回复 (2026-03-18 07:53:48 PDT) ---

【引用自 景媛猎手】:
没什么有意义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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