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潭日报 uscardforum · 内容汇总

新规可能导致工作许可申请因逮捕记录被拒,影响OPT, H4 EAD, AOS etc.

内容摘要

新规可能导致有逮捕记录者被拒发EAD,波及OPT与AOS。

最新动态

  • DHS(美国国土安全部)提出新规草案,拟规定申请工作许可(EAD)的外籍人士若承认犯下、曾因或被判定某些刑事行为,除非有重大反向公共利益(如协助执法),否则将不予酌情批准(#2)。
  • 尽管新规原文中并未直接提及 OPT、H4 EAD 等字眼,但其限制的 8 C.F.R. §§ 274a.12(c) 范畴涵盖了这一系列常见的工作许可申请类型(#1)。

风险/限制/注意事项

  • 新规对“逮捕”的界定可能非常宽泛。有坛友指出,在美国被开具带 NTA(出庭通知)的公交/地铁罚单(如地铁上进食、未买票等)也算作逮捕或需要上庭/交罚单的范畴,可能因此波及未来的 EAD 申请(#5)。

值得跟进

  • 该规章目前处于公众意见征求阶段,RN Law Group 提供了反对该拟议新规的公共意见书样本。坛友提醒,由于政府机构会将完全相同的模板信件合并并给予极低权重,该样本仅应作为起草个人化评论的起点,不宜原样套用(#1)。
DHSEAD逮捕记录OPT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