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需要提到让公司不要撤回140吗
PIP期间勿主动提I-140,HR问律所可能建议撤回
1. 关键信息
- #1 提问:PIP时是否需要主动要求公司不撤回I-140(未满180天),还是装作忘记。
- #2 回答:一般公司不会主动撤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满180天仅影响用其续H1B,PD(优先日期)始终保留。
- #3 提问:假如PD存在但不能用该I-140续H1B,主流方法是什么(等max out出境一年再抽H1B办I-140,还是CPT走PERM I-140)。
- #4 提问:若唯一approved I-140指望续H1B,是否在谈妥PIP时稍微提一下。
- #5 回答:基本没可能撤回,若距离180天很远就不问;问可能促使按程序撤回,但地里撤回DP很少。
- #6 反驳:I-140没有程序要求撤回,与H-1B不同。
- #7 担忧:若遇到死心眼HR,可能走流程撤回,因I-140证明雇主长期雇佣意愿。
- #8 补充:没人喜欢额外工作,楼上(@nanometer)是移民法大佬。
- #9 建议:不要问,无论撤回与否都无收益、全是风险。
- #10 补充:现在有了485J(可衔接I-140与后续雇主或I-485)。
- #11 @brew.layouts_2e:发帖人自述,自己的唯一leverage是manager有类似retaliation行为且已离职,想用severance谈判铺垫“不撤回140”,但担心HR死脑筋找immigration team导致blow up。
- #12 @brew.layouts_2e:确认“不撤回对公司没有任何风险”,但HR可能仍会走流程。
- #14 @ze3kr:HR不懂会问律所,律所为挣钱建议撤回,于是公司可能照做。
2. 羊毛/优惠信息
无
3. 最新动态
- 发帖人#11透露自身情况:有manager retaliation的leverage,计划在PIP severance谈判中顺便加入“不撤回I-140”条款,但担心触发HR主动咨询律所。
- #14指出律所出于盈利动机可能建议公司撤回,进一步强化了“主动提反而增加风险”的结论。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关于是否主动提及:多数认为不要问(#5、#9),但#11考虑用severance谈判作为“掩护”来提——这一策略存在引爆HR找律所的风险(#11自己担忧,被#14证实)。
- 关于公司撤回意愿:多数认为公司很少主动撤(#2、#5、#12),但一旦HR问律所,律所倾向于建议撤回(#14),增加了风险。
- #6指出I-140无强制撤回程序,与#7的担忧形成旧有争议;新回复未重置此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