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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の末日?目前小戏精已有面签过程中被提问的

内容摘要

美国将对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强制口头询问两项迫害风险问题,答案为“否”方可继续办理,意在限制庇护人数,引发法律与实际操作争议。

1. 关键信息

  • 新规内容:领事官员须口头询问申请人①“是否在原籍国或最近居住地遭受过伤害或虐待?”②“是否担心返回原籍国或永久居住地后会遭受伤害或虐待?”(#1)。
  • 答案要求:两问均必须回答“No”,否则签证审理停止(#1)。
  • 法规依据:引用特朗普2025年1月行政命令,要求重新评估所有签证项目,防止“外国恐怖分子及其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滥用(#1)。
  • 潜在后果:若后续在美申请庇护,可能被指签证欺诈、被驱逐或被拒绝入境(#1、#13、#9)。
  • 司法背景:2024年4月24日,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特朗普以“非法移民入侵”为由限制庇护者入境不合法,政府计划上诉(#1)。
  • 实施方式:口头提问,答案记录在案,立即生效(#1)。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 媒体披露:《华盛顿邮报》首次报道该电报(#1)。
  • 网友讨论:多数回复围绕新规的可操作性、法律风险及对“589”庇护申请者的影响展开(#2‑#20)。
  • 法规程序疑问:是否需通过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公开评议仍在讨论中(#20‑#22)。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合法性争议:有人指出即使签证时回答否,入境后因“虚假陈述”被拒的做法可能违背美国《难民地位公约》及相关司法解释(#23‑#24)。
  • 实际操作难点:口头问答与DS‑160表格新增问题的关系不明,是否需要修改表格或仅口头执行存疑(#2、#20)。
  • 政策效果质疑:部分网友认为此举对真正需要庇护的人员无效,只是形式上的威慑(#3、#6、#14)。
  • 政治立场:部分回复带有强烈亲美或反华情绪,影响讨论客观性(#12、#16)。

5. 行动建议

  1. 准备材料:若计划申请非移民签证,务必准备好能够证明“未曾遭受迫害且不担心返回”的文件,以防口头提问时出现矛盾。
  2. 风险评估:计划在获签后立即在美申请庇护的申请人,应评估潜在的“虚假陈述”风险,考虑是否延迟入境或先取得其他合法身份。
  3. 关注后续司法动向:密切留意特朗普政府对2024年4月裁决的上诉结果及可能的行政修正。
  4. 法律咨询:建议在签证面谈前咨询移民律师,了解新规对个人案件的具体影响,尤其是涉及潜在迫害风险的细节。
  5. 关注官方通告:留意美国国务院或美国驻外使领馆的正式指引,确认是否会通过DS‑160表格更新或仅限口头执行。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2324r 的回复 (2026-04-29 07:12:20 PDT) ---

《华盛顿邮报》看到的一份美国国务院发给全球驻外使领馆的电报显示,川普(特朗普)政府正在对签证申请发布新规,指示使领馆人员在审核非移民签证时,要求申请人回答两个关键问题。申请人给出的答案将决定签证是否会被拒。这一做法可能会限制在美国的庇护申请数量。 据《华邮》报导,国务院发布的这份外交电报称,所有领事官员“应要求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确认,其返回原籍国或常住地时不会受到伤害或虐待,并将申请人的答复记录下来”。这一规定立即生效。国务院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美国官员将被要求询问申请人两个问题:“您是否在原籍国或最近居住地遭受过伤害或虐待?”以及“您是否担心返回原籍国或永久居住地后会遭受伤害或虐待?” 电报指出,签证申请人必须对这两个问题都做出“否”(no)的口头答复,领事官员才能继续推进签证审发程序。 “申请人害怕返回原籍国或永久居住地,这令人质疑其在申请签证时的旅行目的和移民意图。”电报说。 这些新规是川普政府为大幅限制在美获得庇护的外国公民数量,而采取的最新举措。 根据联邦法律,外国公民如果面临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担心回国后遭受迫害,可以在入境美国后寻求庇护。外国公民也可以通过另一套在境外申请的程序,以难民身份在美国重新安置。 国务院发出的电报并未明确说明,如果签证申请者对相关问题做出否定回答,获得美国签证后,在美国又申请庇护,将会面临什么后果。《华邮》说,这种情况可能使申请人面临签证欺诈的指控,甚至可能被驱逐出境。 电报还指出,大量外国人在美国申请庇护表明,许多外国人在签证申请过程中没有向领事官员如实说明其赴美的真实意图。 在这份电报中,国务院引用了川普总统于2025年1月签署的一项行政命令。该命令要求重新评估所有签证项目,以确保这些项目不会被“外国恐怖分子及其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所滥用。 在该命令中,政府要求采取“充分的保障措施……以防止任何难民或无国籍人士,在未经严格身份验证的情况下进入美国”。 在国务院向驻外使领馆发出签证新规之前,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4月24日裁定,川普总统以宣布美墨边境发生非法移民“入侵”为由,限制寻求庇护者入境的做法不合法。川普政府随后表示,将会挑战这一裁决。 白宫副新闻发言人阿比盖尔‧杰克逊(Abigail Jackson)当时回应说,司法部将寻求对该裁决进行进一步审查。“我们确信,会证明我们是正确的。”杰克逊说。 美国国土安全部当时回应说,该部强烈反对这一裁决。 “川普总统的首要任务仍然是对所有寻求来到、居住或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进行筛选和审查。”国土安全部说。

--- 第 2 楼来自 Kingpower 的回复 (2026-04-29 07:26:33 PDT) ---

还得口头问,ds160加个问题不就行了

--- 第 3 楼来自 qwaszx 的回复 (2026-04-29 07:33:58 PDT) ---

毫无意义,搞的好像庇护的人说的是真话一样。你要回答啥,我就回答啥

--- 第 4 楼来自 猪肉卷 的回复 (2026-04-29 07:44:11 PDT) ---

2324r: 华邮》说,这种情况可能使申请人面临签证欺诈的指控,甚至可能被驱逐出境。 这种看上去是君子协议,实际还是有一些威慑意义的

--- 第 5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6-04-29 07:45:43 PDT) ---

程序上禁止落地589? “之前对签证官说不会被迫害,现在入境对CBP说会被迫害。拒绝入境+申请”?

--- 第 6 楼来自 折木奉太郎 的回复 (2026-04-29 07:46:27 PDT) ---

庇护还不怕返回原籍,庇护就不成立了吧

--- 第 7 楼来自 麦当劳 的回复 (2026-04-29 07:59:02 PDT) ---

第22条军规吗

--- 第 8 楼来自 Coconutshrimp 的回复 (2026-04-29 08:04:33 PDT) ---

那不是支持走进来了

--- 第 9 楼来自 KanShu 的回复 (2026-04-29 08:10:56 PDT) ---

如果拿到签证后立刻赴美并申请庇护,那么法官就可以以他在申请签证时提供了相反的答案为由合理怀疑他的陈述真假,甚至直接拒绝啊。 如果10年签过了7,8年再去,那确实申请签证时说了啥就没意义了。但那群寻求589的人,肯定不会等这么久才去美国啊。

--- 第 10 楼来自 23rj-as 的回复 (2026-04-29 08:11:04 PDT) ---

签证前没迫害。 拿到签证之后,飞美国之前的这段时间被迫害了

--- 第 11 楼来自 TYG 的回复 (2026-04-29 08:33:31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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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 楼来自 Car 的回复 (2026-04-29 08:55:40 PDT) ---

一群589来吸美国血,早就该狠狠制裁了。我他妈纳税不是来养这些蛀虫的。这波确实得支持大统领。

--- 第 13 楼来自 summitguy 的回复 (2026-04-29 08:56:46 PDT) ---

就是 catch 22 问你是不是收到当地迫害? 回答是 拒签,回答否 但是到了美国以后你再申请589, 就说你当时虚假陈述骗签,拒绝 ,撤签。

--- 第 14 楼来自 Agonist 的回复 (2026-04-29 08:59:21 PDT) ---

真正需要庇护的人都走不到这一步。

--- 第 15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6-04-29 09:06:25 PDT) ---

能拿到护照来申请签证并飞美国的这俩答案可不是否嘛

--- 第 16 楼来自 donk666 的回复 (2026-04-29 10:26:24 PDT) ---

这是干嘛,这群人是对美国最忠诚的基本盘啊

--- 第 17 楼来自 里见光钻 的回复 (2026-04-29 10:40:41 PDT) ---

签证通过前什么都没干,签证通过入境后在大使馆门口举牌子,那么现在新情形下就有了恐惧了

--- 第 18 楼来自 小撸怡情 的回复 (2026-04-29 10:46:19 PDT) ---

2324r: 您是否在原籍国或最近居住地遭受过伤害或虐待?”以及“您是否担心返回原籍国或永久居住地后会遭受伤害或虐待?” 589人士来美国之前,完全可以岁月静好,爱国爱党,从来没有受到过迫害,也不担心回国。 一切都可以是到了美国后才发生的。比如在美国接受了民主自由的洗礼,实名反共反中,每周都去大使馆/领事馆门口抗议游行,举牌子,烧国旗,侮辱习近平画像,并拍照片拍视频广而告之,只要动静够大,常年累月的坚持下去,迟早引起国安的注意,国内派出所也会找家人谈话,这些都能当作证据,你在国外反共反中已经被国安注意到,回国有一定可能面临迫害。类似还有基督教,法轮功,你可以在国内的时候完全没有听说过,来了美国才接触到的。 这种过去没有受到过迫害,但是基于对未来可能会受到迫害的恐惧,也是符合589标准的。

--- 第 1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4-29 10:51:06 PDT) ---

这个确实不好整啊,因为人是会改变主意的,这也很正常。比如说留学生毕业后到底回不回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个问题在刚入学的时候压根没有考虑过,就算入学时是确实是想毕业后回国的,等真到了临近毕业时心态发生了改变,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他们也没有读心术,就算有读心术也无法预测一个人未来的心态会不会发生转变,所以只能靠客观证据,要么是已经发生过,被记录在案的事,要么是有白纸黑字签名的paperwork。

--- 第 20 楼来自 夕阳下的奔跑 的回复 (2026-04-29 12:23:15 PDT) ---

Kingpower: 还得口头问,ds160加个问题不就行了 我想请教一下,修改DS160表格,这个是不是属于部门规章范畴? 需要像往常一样,需要经过公众评议,并且刊登在Federal Register上么?

--- 第 21 楼来自 夕阳下的奔跑 的回复 (2026-04-29 12:28:00 PDT) ---

2324r: 《华盛顿邮报》看到的一份美国国务院发给全球驻外使领馆的电报显示, 这种属不属于,泄露国家机密?爆料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因为之前有一部电影就在讲这个,电影的名字就叫做 The Washington Post

--- 第 22 楼来自 Kingpower 的回复 (2026-04-29 12:32:19 PDT) ---

新加问题都要评议吧

--- 第 23 楼来自 Jkil 的回复 (2026-04-29 12:59:59 PDT) ---

这玩意我记得有circuit court的opinion的,即使是入境非法也不能作为唯一的拒绝理由。

--- 第 24 楼来自 Puebla 的回复 (2026-04-29 18:57:47 PDT) ---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第三十一条 非法留在避难国的难民 (一)缔约各国对于直接来自生命或自由受到第一条所指威胁的领土未经许可而进入或逗留于该国领土的难民,不得因该难民的非法入境或逗留而加以刑罚,但以该难民毫不迟延地自行投向当局说明其非法入境或逗留的正当原因者为限。 (二)缔约各国对上述难民的行动,不得加以除必要以外的限制,此项限制只能于难民在该国的地位正常化或难民获得另一国入境准许以前适用。缔约各国应给予上述难民一个合理的期间以及一切必要的便利,以便获得另一国入境的许可。 按照这个原则,美国不应该因为一个人在签证上作假而拒绝其难民申请 不过美国只签了《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而且国际法这种东西这年头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