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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period期间收到offer正在办transfer,可以pp approve后&入职前跳别的公司吗

内容摘要

Grace period期间收到offer,H1B transfer PP后、入职前可否跳槽至另一公司

1. 关键信息

  • (之前已归纳) 用户在一月底被Layoff,Grace Period将于三月底结束(60天)。
  • (之前已归纳) 已收到公司A的Offer,正在办理H1B Transfer,但尚未提交LCA。
  • (之前已归纳) 计划参加三周后(约3月10日)公司B的Onsite面试,若通过且Team Match顺利,理论上可在Grace Period结束后(三月底)启动H1B Transfer。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询问是否可以让公司B在公司A的H1B Transfer批准后,再发起新的H1B Transfer。
  • (之前已归纳) 提到“Bridge Filing”(桥接递交)的概念,即公司A的H1B Transfer若能加急(14天内)批准,在Grace Period期间无需入职并拿到工资单即可跳槽。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考虑让公司A PP H1B Transfer,设定一个较晚的入职日期,待批准后,再让公司B发起H1B Transfer,收到Receipt后入职公司B。
  • (之前已归纳) 考虑此“极限操作”的原因是H1B剩余两年,希望尽早入职公司B以便办理PERM。
  • 新增:用户被告知“bridge filing”并非移民法术语,建议通过谷歌搜索相关信息。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之前已归纳) 用户提到自己是“极限操作”,通常的经验是先入职公司A工作一两个月并拿到两份Paycheck后再跳槽。
  • 新增:有观点认为“bridge filing”并非移民法术语,暗示该操作可能存在风险或不被普遍认可。

5. 行动建议

  • (之前已归纳) 考虑利用“Bridge Filing”策略,让公司A加急办理H1B Transfer,在Grace Period内获得批准,然后等待公司B发起新的H1B Transfer并收到Receipt后再入职公司B。
  • (之前已归纳) 需注意H1B剩余时间,尽早为PERM做准备。
  • 新增:建议用户通过谷歌搜索“bridge filing”等相关信息,以了解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并谨慎评估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