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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period期间收到offer正在办transfer,可以pp approve后&入职前跳别的公司吗

内容摘要

Grace period期间收到offer,H1B transfer PP后、入职前可否跳槽至另一公司

1. 关键信息

  • (之前已归纳) 用户在一月底被Layoff,Grace Period将于三月底结束(60天)。
  • (之前已归纳) 已收到公司A的Offer,正在办理H1B Transfer,但尚未提交LCA。
  • (之前已归纳) 计划参加三周后(约3月10日)公司B的Onsite面试,若通过且Team Match顺利,理论上可在Grace Period结束后(三月底)启动H1B Transfer。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询问是否可以让公司B在公司A的H1B Transfer批准后,再发起新的H1B Transfer。
  • (之前已归纳) 提到“Bridge Filing”(桥接递交)的概念,即公司A的H1B Transfer若能加急(14天内)批准,在Grace Period期间无需入职并拿到工资单即可跳槽。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考虑让公司A PP H1B Transfer,设定一个较晚的入职日期,待批准后,再让公司B发起H1B Transfer,收到Receipt后入职公司B。
  • (之前已归纳) 考虑此“极限操作”的原因是H1B剩余两年,希望尽早入职公司B以便办理PERM。
  • 新增:用户被告知“bridge filing”并非移民法术语,建议通过谷歌搜索相关信息。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之前已归纳) 用户提到自己是“极限操作”,通常的经验是先入职公司A工作一两个月并拿到两份Paycheck后再跳槽。
  • 新增:有观点认为“bridge filing”并非移民法术语,暗示该操作可能存在风险或不被普遍认可。

5. 行动建议

  • (之前已归纳) 考虑利用“Bridge Filing”策略,让公司A加急办理H1B Transfer,在Grace Period内获得批准,然后等待公司B发起新的H1B Transfer并收到Receipt后再入职公司B。
  • (之前已归纳) 需注意H1B剩余时间,尽早为PERM做准备。
  • 新增:建议用户通过谷歌搜索“bridge filing”等相关信息,以了解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并谨慎评估潜在风险。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yuxuppx 的回复 (2026-02-21 15:02:15 PST) ---

之前在一月底被layoff,grace period将在三月底耗尽60天。

收到公司A的offer正在办h1b transfer,还没file LCA。

但现在还要准备三周后大概是3月10号dream company公司B的onsite,如果通过的话还需要team match,如果一切顺口的话三月底可以开启h1b transfer但理论上我这时已经过了grace period。

这种情况可以让公司B在公司A的h1b approve后发起h1b transfer吗?

问了AI,说公司A如果加急让h1b transfer在14天内approve的话,在grace period期间是不需要入职拿到工资单才跳槽的。这种方式叫做“Bridge Filing”(桥接递交)

所以我可以让公司A pp h1b transfer,定一个较晚的入职时间等approve后,让公司B发起h1b transfer,收到receipt后入职公司B?

之前没看到有人如此极限的操作,最快都是先入职公司A工作一两个月有2个paycheck再跳的。

我想这样极限操作还有个原因是,我的h1b只剩两年了,想早点入职公司B办perm机会大些。

--- 第 2 楼来自 Jason要好好踢球 的回复 (2026-02-21 22:51:22 PST) ---

人生大事别找AI,你用谷歌搜一下就会发现没有 “bridge filing“这个移民法jarg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