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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O编辑总结:中国留学生如何应对 ICE 的盘查与检查

内容摘要

中国留学生和绿卡持有者讨论在ICE盘查和CBP检查中如何利用“三金句”行使沉默权,并区分了移民拘留与刑事逮捕的记录影响;新增讨论聚焦于绿卡持有者在CBP查验中可能遇到的民事资产没收(civil asset forfeiture)问题,强调了提前签约靠谱律师的重要性,以及对执法收紧背景下应对策略的细化。新回复强调了在被盘问时明确表达“我要见律师”(I want to see my lawyer)的重要性。

1. 关键信息

  • (之前已归纳) 应对策略与风险: 核心策略是熟记并使用“三金句”("I do not consent to any questioning. I wan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Am I free to go?")以行使沉默权。
  • (之前已归纳) 入境口岸(POE)风险: CBP执法趋严,即使绿卡过期但有延期信(i797)的案例也可能被拘留(Detain)。
  • (之前已归纳) 法律后果区分: 移民法下的拘留(Detain)与刑事逮捕(Arrest)记录影响不同;移民拘留记录不一定出现在州逮捕记录中,但被逮捕记录难以消除。
  • (之前已归纳) 遣返后果: 仅涉及移民法层面的麻烦,通常是禁止入境五年,申请非移民签证困难,除非涉及“permanently inadmissible”的情况。
  • (之前已归纳) CBP操作: 在POE可能被戴手铐,但不算“arrest”,可能当场释放。
  • (之前已归纳) 绿卡离境风险: 绿卡离境超过一年,CBP可能怀疑“放弃”(Abandonment),应拒绝签署自愿放弃身份文件,选择被扣押。
  • (之前已归纳) 新增信息(绿卡/民事没收): 讨论中出现了绿卡持有者案例,涉及民事资产没收(civil asset forfeiture),这通常是当地警察局(PD)的行为,与ICE的移民执法不同,但可能因司机身份问题被牵连。
  • (之前已归纳) 新增信息(Cashier's Check): 用户提到cashier’s check(银行本票)需要先将钱存入银行才能获得。
  • 新增回复: 在被盘问时,明确表达“I want to see my lawyer”(我要见我的律师)是关键的权利行使方式。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 (之前已归纳) 讨论背景是川普第二任期后ICE执法收紧,尤其在“蓝州”取消了对“敏感地点”的限制。
  • (之前已归纳) 执法升级:入境口岸(CBP)审查更严格,对证件“可疑点”的关注度增加。
  • (之前已归纳) 有用户认为执法收紧比预期来得更快。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之前已归纳) 策略有效性: 对ICE是否会顾忌程序违规成本表示怀疑。
  • (之前已归纳) 操作难度: 认为普通留学生在压力下难以准确执行复杂流程。
  • (之前已归纳) 记录影响: 即使被律师捞出,被逮捕记录仍会留存,对个人档案有长期负面影响。
  • (之前已归纳) 对遣返后果的认知差异: 部分用户认为仅涉及移民法的遣返后果不严重,其他人则认为后果严重。
  • (之前已归纳) 对新案例的定性: 对新增的绿卡相关事件,有用户明确指出其属于civil asset forfeiture,与ICE的移民执法是不同范畴的问题。
  • 新增争议点: 强调“I want to see my lawyer”这一句的重要性,暗示其他“三金句”的表述可能存在细微差异或在实际操作中效果不同。

5. 行动建议

  • (之前已归纳) 提前准备身份文件复印件,并熟记关键英文短语。
  • (之前已归纳) 了解并保存学校ISO和移民律师的联系方式。
  • (之前已归纳) 警惕社区防御和对抗性行为的潜在法律风险。
  • (之前已归纳) 积极关注社区情报来源,了解当地ICE活动热点。
  • (之前已归纳) 尤其注意入境(Port of Entry)时的证件问题,CBP执法可能导致直接拘留。
  • (之前已归纳) 了解移民拘留(Detain)与刑事逮捕(Arrest)在记录上的区别。
  • (之前已归纳) 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需谨慎,超过一年需准备应对CBP的“Abandonment”质疑。
  • (之前已归纳) 提前签约靠谱的移民律师,在免费咨询阶段就进行初步筛选,以备不时之需。
  • (之前已归纳) 了解cashier’s check的获取方式(需先存款)。
  • 新增行动建议: 在任何被盘问或拘留的情况下,务必清晰、直接地表达“I want to see my lawyer”。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德州烤肉 的回复 (2026-02-06 21:36:37 PST) ---

作者刘翔熙是美国联邦劳工部探员。

作者:刘翔熙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003429393003987167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首发留学生日报, 为日报的特约稿件: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川普第二任期开始后,联邦层面对移民执法的显著收紧。美国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在各州,尤其是民主党主导的“蓝州”如明尼苏达、加利福尼亚、纽约和伊利诺伊的街头、社区、交通枢纽甚至校园周边执法,已经彻底从每日头条的新闻变成了许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这些州由于大学密集,加之ICE已取消了以往对“敏感地点”的限制 (即过去默认较少在学校、医院等场所执法的内部限制)。也使得中国留学生有更多可能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地暴露在执法接触之中。 这种高压氛围下的接触往往来得突然、压力极大。不少人干脆就在日常出行、购物或去校园周边的时候突然面对自称ICE的特工要求查看文件。而语言障碍、文化差异加上身份敏感性,则很容易让彼此情绪失控,把一次例行检查放大成严重事件。也有很多留学生担心被随机盘查,登门检查,以至于应对失措导致自身签证受影响。

为此,今天受邀来聊一下:如果真的遇到ICE,留学生该怎么做,才能做到既合法,又不把事情弄得更糟?

首先,我们要确定一点,虽然这个问题没有万能答案,但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不要幻想靠“乖”和“配合态度”换取安全或放过,也不要误以为摆出“强硬对抗”的姿态就等于维权。 明白自己的权利,并有足够的边界意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类似接触中所需要保持的底线。

我在介绍劳工法相关的时候总提到,很多国人的态度是 “犯法时无知无畏,被抓后躺倒任锤。“ 期望自己的彻底躺平能换取对方宽大。 但是美国恰恰是反过来的。 社会和法律是要求你提前了解,我不知道/不熟悉也不是免于刑责的理由。 作为留学生,你的签证状态决定了你必须随时准备证明合法身份,但这并不等于无限让步。相反,通过了解移民法规和宪法保护,留学生也是可以用克制的方式降低风险,避免小事变大祸。

至于什么是边界意识,举例比较块,对于ICE接触留学生时,最容易出问题有三个场景:在路检或交通检查中被额外询问身份、在社区、商场、公共场所被“随机盘查”、在住所被敲门要求“简单核实信息”。 考虑到最常见也是最容易混乱的就是在社区、商场、公共场所被“随机盘查”。这里我们就做一个情景扮演:

情景1:

想象你是一个持有F-1签证的中国学生,正在明尼阿波利斯的一个购物中心购物,突然你发现附近有点混乱,很多穿着战术背心,蒙面的人从不同方向进入,并开始盘查,并进行逮捕,一些被逮捕的人开始挣扎,很多人举着手机照相,现场有点混乱。 这时有两名这样的执法人员向你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面罩,直接提问:“Do you have your documents?”(你有文件吗?)你英语还行,但从未经历过类似情况的你已经开始心跳加速,不知道该怎么回。

那么这时你应该如何做?

很多人这时会慌张地立刻掏出护照或I-20表格,甚至开始解释自己是学生、来美多久、住在哪里。但其实,这可能就是在无意中放大风险。因为你做的所有事情,本质上都是在做一件事: 主动交出了对事态的主导权。 一旦你主动把护照或I-20递过去,对方就掌握了你的全部身份信息(姓名、签证类型、SEVIS ID、住址、学校信息等)。他们可以立刻在系统里查你的记录,而你却不知道他们在查什么、查多久、会不会顺手记下你的信息用于后续“观察”。这等于你把自己的“底牌”先亮了,而对方还没证明自己是谁。

而当你开始解释“我是学生,来美多久,住在哪里”,你其实是在主动提供额外信息。这些信息本身可能没问题,但执法人员非常擅长用“闲聊式诱导”挖出更多细节(比如“你最近有没有打黑工?”“你男/女朋友是公民吗?”“你假期去哪了?”)。一旦你回答了哪怕一句,就等于进入了“自愿回答”的程序轨道,后面的任何回答都可能被当作证据使用。 请记住, “不自证其罪”(Self-incrimination)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障的一项核心权利,即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不得被迫作对自身不利的陈述,也衍生出缄默权和拒绝作证的权利。而一旦你开始自愿回答,就实际上放弃了这个权利,那么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 例如很多留学生在紧张时会不自觉说出一些“多余但听起来可疑”的话(比如“我最近刚换了专业”“我在校外打工但有CPT”),这些话虽然本身合法,但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升级为更长时间的盘问,甚至带回ICE办公室里进一步核实。这种无意中触发更严格的二次筛查既没有必要,也会对你带来额外的麻烦,如当天行程全废、课程缺席、甚至被学校要求说明情况,甚至可能导致后续签证审查时被要求额外解释相关情况。

此外,ICE或其他执法人员在现场往往是在“筛选目标”。一个立刻掏证件、急于解释、情绪明显紧张的人,在他们眼里就是“最好配合、最容易控制”的对象。相反,一个冷静、要求先看证件、明确询问是否被拘留的人,会让对方评估“继续推进的成本”——因为一旦程序出错,后续可能面临投诉、诉讼、媒体曝光。

因此,让自己变为一个“尊重/配合对方执法,但展示自己同样不是一个好捏的软柿子” 才是正确的应对态度。

那么正确的回应方式是什么?

首先,要掌握主动权,先确认对方的身份:

“Who are you? Can I see your badge?”(你是谁?我能看看你的证件吗?)

如果他们出示了徽章或证件,证明是联邦执法人员,那你可以配合提供基本移民文件,比如护照复印件、签证和I-94记录。这里注意,建议平时就把原件放家里,只带复印件。 但别急于多说话。

记住,作为留学生,你不像公民那样可以完全拒绝提供文件,但有权限制对话范围。

这时,你可以开始背诵三金句::“I do not consent to any questioning. I wan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Am I being detained, or am I free to go?”(我不接受任何询问。我要和律师谈话。我是被拘留了,还是可以离开?)

这些话听起来正式,但在美国法律语境中,它们是标准短语,能帮助你确认是否正式被扣留。如果对方说你可以走,那就礼貌离开,别再纠缠;如果他们坚持,你可以要求联系你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学校往往配有律师专业解决这些问题)或移民律师。

分支1: 对方指着自己战术背心上的标识说:“我们是ICE,没义务出示徽章或证件”。 留学生该怎么应对?

这种情况在最近执法环境下越来越常见。许多报道和视频显示,ICE特工(尤其是蒙面、战术背心的那些)经常拒绝出示徽章、姓名或具体身份,理由往往是“安全考虑”或“没义务”。

这里注意: 联邦法律确实没有强制要求他们在所有场合必须立即展示徽章(不像一些州法对地方警察有更严格规定),但这也正是问题所在:拒绝出示会让普通人(尤其是非公民)陷入两难——你不知道对方是真ICE,还是潜在的冒充者(2025年以来已有多起冒充ICE抢劫或诈骗的案件报道)。

那么作为持有F-1签证的留学生,你不能像公民那样完全“硬扛”,但你也不必因为对方一句话就立刻交出文件或配合进一步询问。正确的应对是把焦点拉回程序边界上,用克制、重复的标准短语迫使对方明确你的状态,同时给自己留退路。你应该保持冷静、声音平稳、眼神直视,别跑别争吵的回复到:

“I understand, but to confirm you are a legitimate federal agent, can you please show me your badge or credentials?”

(我明白,但为了确认你是合法的联邦执法人员,能请你出示你的徽章或证件吗?)这句话不是挑衅,而是合理请求。很多ACLU指南和移民权利手册都建议这么问,因为它记录了你尝试验证对方身份。如果他们继续拒绝,你已经在现场建立了“对方未提供可验证身份”的证据,这对事后投诉或诉讼非常有用。

如果他们坚持拒绝,立刻切换到上面三金句:

“I do not consent to any questioning. I wan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Am I being detained, or am I free to go?”(我不接受任何询问。我要和律师谈话。我是被拘留了,还是可以离开?)

这几句话会迫使对方必须明确你的法律状态。如果他们不说“你被拘留了”,你就不是正式detained,只是consensual encounter(自愿接触),那么你可以持续重复询问并保持沉默,避免在不清楚状态下被动延长接触。

如果他们回避或说“配合就行”,重复:“I do not consent to any questioning without seeing identification. Am I free to go?”

请记住: 这三句组合在美国宪法框架下是标准的——第五修正案保护沉默权,第四修正案保护免于无理扣押。你作为留学生,说这些不会被视为“妨碍执法”,反而显示你懂法、不好糊弄。

如果是公共场所(街头、商场),他们没明确拘留你,那么你需要在不激化冲突的前提下结束接触并离开现场。礼貌说“I’m going to leave now since I’m not detained.”(既然我没被拘留,我要离开了),然后走开。别跑(跑可能被视为逃跑),但也别站着不动。

如果他们开始物理阻拦或上手。 别反抗,但一定要大声重复:

I do not consent to any questioning and searching. I wan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并让周围人录像(录像是合法的,只要不干扰)。同时在脑中迅速开始记录以下内容。

事发的时间、地点、对方外貌/服装/车辆、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拍照或录音如果安全的话。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ISO)和移民律师。

整个过程的关键,不在于“对抗”,而在于你清楚自己在哪些环节必须确认边界:身份验证、基本配合、沉默权行使。作为留学生,你需要时刻要清醒的一点:你不是公民。公民面对ICE时,很多执法权限本身就有争议,他们可以辩称不需要随时携带文件。但对留学生来说,在被合法询问身份时,非公民需要能够证明合法身份;因此随身携带可证明身份的材料(如护照信息页复印件、I-94、I-20/DS-2019)是一种必要的风险准备。(再说一遍原件最好放家里)。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只能被动、恐慌、无限配合。你需要的是“不卑不亢地确认边界”的思路 – 在压力下保持理性,保持克制、不情绪化、不多说额外信息,用规则保护自己。

情景2: 路检中警察先因交通违规拦车,ICE随后介入询问移民状态

这种场景在大学城周边常见:当地警察以超速、尾灯坏了、没打转向等“小毛病”拦车,表面上是常规交通执法,但几分钟后ICE特工(有时甚至是同一辆车的“乘客”)就会下车,亮出联邦徽章,直接把话题转向“你移民身份如何”“你在美国多久了”“签证类型是什么”。很多留学生被拦后,先是紧张地配合警察查驾照、登记车辆,然后面对ICE的移民问题时大脑一片空白,直接开始解释“我是F-1学生”“我在XX大学读PhD”“我有OPT申请中”。 结果不少人被带去进一步核实,甚至当天就进了ICE拘留中心。

为什么这种“先交通后移民”的套路特别危险?

因为交通拦检是合法的,你必须配合(出示驾照、车辆登记、保险),拒绝会直接升级为妨碍执法。但一旦你配合完交通部分,对方就顺势把你困在原地(车门被堵、你站在路边),然后用“闲聊式”问题挖移民信息。你一开口多说,就等于自愿进入了“consensual encounter”的延长版,时间越拖越被动。

那么正确的应对方式是什么?

首先,完全配合交通部分,对于当地警察问驾照、登记、保险 ,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建议平时把这些文件放在容易拿的地方,别翻包翻半天显得慌张。 如果警察说“下车接受酒测/搜车” ,则要问清楚:“Am I being detained for the traffic stop, or am I free to leave after providing documents?”(我是因交通违规被拘留,还是提供文件后可以离开?)

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说“只是例行检查”,你就继续配合,但别主动多聊。

如果ICE介入并亮明身份时,则立刻划清界限

例如ICE探员上来问:“Do you have immigration documents?” 或 “What’s your immigration status?”

你则可以回应:

“I have complied with the traffic stop. For any immigration questions, am I being detained, or am I free to go?” (我已经配合了交通检查。对于任何移民问题,我是被拘留了,还是可以离开?)

这句把交通和移民两件事彻底分开。警察的拦车权限有限,ICE的介入如果没有独立的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就不能无限延长你的停留。

如果他们回避,或要求配合,则立刻开启三金句模式:

“I do not consent to any questioning. I wan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Am I being detained, or am I free to go?”(我不接受任何询问。我要和律师谈话。我是被拘留了,还是可以离开?)

然后安静等待,别再回答任何问题。别解释你的签证、别说学校、别提OPT——这些都可能被用来“钓”出漏洞。

如果他们坚持让你下车或搜车

问:“Do you have probable cause or a warrant for searching my vehicle?”(你有合理根据或搜查令搜我的车吗?)

如果没有,你可以说:“I do not consent to any search.”(我不接受任何搜查。)

但别物理阻拦。 让他们搜,但全程大声重复上面的 “我不接受搜查,我要律师”。事后这些话是呈堂证供,能证明你没自愿同意。

一旦出现最坏情况,ICE探员说“You are being detained for immigration verification”,别争辩,立刻说:“I invoke my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d want an attorney.” 然后闭嘴。并第一时间记下所有细节(警徽号、车牌、时间、地点),出拘留中心后立刻联系学校ISO、移民律师。很多大学有“ICE Response Team”24小时热线。

这里要注意的是,交通拦检是“不得不配合”的部分,但移民问题是“你有权沉默”的部分。把这两件事切割开,用那句“Am I free to go?”反复试探对方的底线。很多时候,他们看到你冷静、不慌乱、不多嘴,就会觉得“继续推进不划算”,让你走人。

情景3: ICE登门检查(最常见的住所场景)

ICE登门通常不是“破门而入”,而是两人或三人敲门,穿制服或便衣,亮徽章说“We are ICE, we need to speak with [你的名字] about your immigration status”或“routine check”。很多留学生一慌就开门、请进、开始解释,结果被带走或现场签了自愿离境表。

为什么不应该开门?

因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你的“家”(包括租的公寓、宿舍)免受无理搜查。除非他们有搜查令(warrant)或紧急情况(exigent circumstances,如有人在里面喊救命),否则他们不能强行进入。一旦你开门,就等于“自愿同意”他们进来,后面的任何搜查、扣留都可能被视为你同意的。

那么正确现场正确应对是(全程通过门缝或猫眼说话,别开门,建议装那种有摄像头和麦克风的门铃):

先确认身份和目的,通过猫眼或门缝问:

“Who are you? Can you show me your badge and credentials through the peephole or under the door?” (你是谁?能通过猫眼或门缝给我看你的徽章和证件吗?)

如果他们拒绝或只亮了个模糊的东西。 继续问:

“Do you have a warrant to enter my home?”(你有进入我住所的搜查令吗?)

如果他们说“没有搜查令,但需要你配合”, 你可以直接回:

“I do not consent to you entering my home without a warrant. If you have a warrant, please slide it under the door so I can review it.”

(没有搜查令,我不同意你们进入我的住所。如果有搜查令,请从门缝塞进来让我看。)美国联邦法院多次裁定:没有搜查令+没有同意,ICE不能强入民宅。

如果他们坚持敲门或威胁,请保持冷静,重复:

“I am not opening the door without a warrant.”(没有搜查令我不会开门。)

“Am I being detained, or am I free to go about my business?”(我是被拘留了,还是可以继续我的生活?)

“I wan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before answering any questions.”(在回答任何问题前,我要和律师谈话。)

然后你可以打电话给学校ISO、移民律师或911(说“我家门外有人自称ICE,但没出示令状,我担心安全”——911会记录,会让ICE更谨慎)。

如果他们从门缝塞进文件

只看搜查令的签名、法官姓名、具体地址和授权范围。如果不对(比如令状是针对别人的),可以说:“This warrant does not apply to me or this address. I will not open the door.”

拍照留证,然后继续不开门。

他们走后,立刻写下全部对话细节、时间、对方人数/外貌/车辆。联系学校、律师。很多州(如加州、纽约)有“Know Your Rights”热线和免费律师资源,专门帮国际学生处理ICE登门。

这里的关键是:家是你的最后堡垒。没有搜查令=你有绝对控制权。开门那一刻,你就把控制权让出去了。冷静地通过门缝划定边界,往往就能让对方知难而退——因为他们最怕程序违规被投诉到法院或媒体。

总而言之,对留学生而言,应对ICE正确的姿态是:你可以配合合法执法,但你不需要主动提供超出要求的信息,不需要解释你的生活、行程、计划,不需要和执法人员“聊天”。很多留学生出事,不是因为身份本身有问题,而是因为紧张之下说错话、为了显得“没问题”而主动多说、被诱导性提问带节奏、在不清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随意出示材料。沉默本身不是对抗,而是一种合法选择。

在当前环境下,ICE特工最怕的就是“程序出错留下把柄”。他们知道一旦你冷静要求验证身份、明确状态,并行使沉默权,后续如果有不当行为(比如无理扣留、没出示证件就强行带走),很容易被投诉到ACLU、联邦法院或国会调查,甚至引发媒体曝光。很多蓝州(如加州、纽约、伊利诺伊、明尼苏达)已有临时禁令或地方法要求特工在某些场合显示可见ID(比如芝加哥地区已有类似法院临时要求非卧底特工必须戴可见徽章)。拒绝出示会让他们的行动成本更高,尤其对留学生这种“有后援”的群体。

有一个现实但很少被说清的点是:ICE在很多场合,其实是在试探边界。他们会观察你的反应、语言能力、情绪状态、服从程度。你情绪失控、语无伦次、急于证明自己“没问题”,在对方眼里,恰恰是最好下手的对象。而真正让对方犹豫的,从来不是你嗓门大不大,而是你是否清楚规则、是否知道何时停下、是否在合法范围内保持克制、是否让对方意识到,程序出错的代价不低。这不是傲慢,而是成熟的风险判断。

这里我也想特别强调一点:程序正义是事前克制和事后救济的组合。

事前克制,意味着你在现场就用清晰、克制的语言划定边界: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明确询问是否被拘留、拒绝无根据的进一步询问、行使沉默权并要求律师。这些行为本身就是在“提前”触发程序要求,迫使执法人员意识到他们不能随意越界,因为越界会立即产生可追溯的记录和潜在法律后果。很多时候,ICE在面对一个态度从容、熟悉规则的留学生时,会选择退让,因为继续推进的成本(包括后续可能的诉讼、媒体曝光、内部调查)已经高于“随便抓一个容易的目标”。这正是事前克制的作用:用程序本身作为盾牌,最大限度减少冲突升级的可能性。对于留学生,这特别实用,因为我们的身份更脆弱,但通过这些短语,我们能把对话拉回正规轨道。

事后救济,则是整个体系的后盾。即使现场无法完全避免不当对待,你仍然拥有强大的追责路径:向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报告、联系移民律师、向ACLU或移民权利组织求助、提起行政投诉、甚至通过联邦法院追究违反正当程序的责任。美国法律反复强调,程序违法本身就是可独立救济的理由——哪怕最终你的签证没问题,只要过程明显违反宪法(如无理拘留或未出示证件),事后仍可通过投诉、诉讼寻求救济,具体取决于事实与律师评估。许多成功的案例正是靠“事后”把现场的不当行为转化为系统性的压力,从而让执法机构在未来更谨慎。留学生可以利用学校资源的保护机制,来强化这个环节。

两者结合,才构成完整的程序正义:事前用克制和规则意识降低风险,事后用制度救济追究责任。这套逻辑不是让留学生变得“软弱”,而是让权力知道,任何越界行为都不是零成本的。尤其对非公民身份的留学生而言,情绪化对抗往往代价更高,而这种“事前+事后”的组合恰恰是最理性、最有效的自保方式。它把个人权利嵌入制度运行的成本计算中,让“识相”不再是唯一的安全路径,而是让执法者不得不“识相”。

因此,留学生最需要避免的两种极端:第一种,是把美国执法想象成“绝对正义”,觉得只要配合、态度好,就不会出问题。第二种,是把网上的“硬刚模板”当成护身符,试图用公民级别的姿态去应对自己并不具备的身份。真正安全的,是中间那条路:合法、冷静、不多说、不越界。

在美国,不卑不亢地确认权力边界,本来就是制度设计的一部分。但前提是:你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站在哪个法律位置上。对中国留学生来说,你不是要“学会对抗 ICE”,而是要学会——在压力下,不把自己推进更高风险的那一步。准备好文件、记住关键金句(如上面提到的英文原文)、知道学校的求助渠道,当你真正做到这些时,那份从容本身,就是最大的保护。

--- 第 2 楼来自 BoyceH 的回复 (2026-02-06 21:46:55 PST) ---

建议中国政府立法强制携程飞猪把这篇文章贴在赴美机票购买确认页。(工作的就不用了因为钱不是能抗拒的,除非真得被ICE毒打过。)

这比任何内宣都有用。

--- 第 3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6-02-06 22:05:41 PST) ---

写得很好
【引用自 德州烤肉】:
ICE在很多场合,其实是在试探边界。他们会观察你的反应、语言能力、情绪状态、服从程度。你情绪失控、语无伦次、急于证明自己“没问题”,在对方眼里,恰恰是最好下手的对象。
其实对大部分law enforcement都是,你没必要主动配合,just do the legal minimum,礼貌拒绝其他请求。越当乖孩子越容易给自己挖坑。

--- 第 4 楼来自 oOTTOo 的回复 (2026-02-06 22:16:03 PST) ---

ICE这么变态啊

--- 第 5 楼来自 lionlin 的回复 (2026-02-06 22:18:40 PST) ---

大部分是低学历社会青年

--- 第 6 楼来自 折木奉太郎 的回复 (2026-02-06 22:29:06 PST) ---

写的真好

这个前置确认过程需要太多太多知识了

--- 第 7 楼来自 spikeee 的回复 (2026-02-06 22:59:53 PST) ---

what a time we are living in…….

--- 第 8 楼来自 YK263 的回复 (2026-02-06 23:26:55 PST) ---

稍显过时了……现在的ICE并不在意程序合法,否则也不会连续枪杀美国公民。拿没有效力的行政“搜捕令”代替司法搜捕令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 第 9 楼来自 三目童子 的回复 (2026-02-06 23:27:20 PST) ---

写的太好了。很多人即使思想上不那么二极管,但行动上比较容易偏向一边。即要么过分听话,要么过分抗拒。有时候本来配合,但很容易因为一两句话升级为彻底地抗拒。想要克服就需要不停地与人交流合作得到锻炼,而这正是很多在国外的华人欠缺的。

--- 第 10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6-02-06 23:31:37 PST) ---

所以好像也没讲带的document应该什么时候才能拿出来?掰扯半天要是free to go了也不需要了,要是直接detain了拿啥都晚了

或者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到了不给document不行的情况大概率总会被detain,所以给的早了也没用

对比一下,碰到i10上那种cbp的边境检查站的话只能第一时间拿出来吧

--- 第 11 楼来自 awaken01641 的回复 (2026-02-06 23:45:19 PST) ---

【引用自 B1tWiz】:
到了不给document不行的情况大概率总会被detain
很有道理

--- 第 12 楼来自 peter0987 的回复 (2026-02-06 23:47:20 PST) ---

如果你预设ice真的完全不讲道理,那你做什么都没用。但是目前还没到这一步,学会正确的应对总比错误的强

--- 第 13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06 23:47:44 PST) ---

我也觉得,这个文档里的设定太理想化、学院派,用平常police encounter那套动作应对ICE,没有认识到当下斗争的残酷性。
【引用自 德州烤肉】:
他们最怕程序违规被投诉到法院或媒体
ICE当街开枪都没有制衡了,还怕这些?

--- 第 14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6-02-06 23:53:00 PST) ---

我觉得motivation还是合理的,毕竟人只能控制自己能控制的部分,在大家都同意不要和ice硬钢的前提下也没啥好办法了

问题就是他写的这玩意实操起来也很费劲…各种corner case,比如对面说“给我看了documents你就free to go”,那我是给还是不给呢?

--- 第 15 楼来自 LAWANDORDER 的回复 (2026-02-06 23:53:19 PST) ---

目前为止只开了两次枪吧

--- 第 16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06 23:54:18 PST) ---

大方向没问题,实操细节完全不适应当下现实,我鉴定为作者不光自己没遇到过ice也没看多少现场视频,还是按普通police encounter的视频calibrate的。

要我来写,首先就从分清楚定点抓人和随机fishing入手;定点已经上名单了那没辙了赶紧收拾行李吧,你不开门他们也会破门,只能控制来抓你室友时别被+1;fishing部分一开始就得别让自己进入会被ice随机撒网给网住的境地。

--- 第 17 楼来自 eicy 的回复 (2026-02-07 00:10:25 PST) ---

【引用自 德州烤肉】:
想象你是一个持有F-1签证的中国学生,正在明尼阿波利斯
【引用自 德州烤肉】:
首先,要掌握主动权,先确认对方的身份:
“Who are you? Can I see your badge?”
对于其他州讲理的ICE还好说,对于目前在MN的ICE来说听到这句话大概会

Gemini_Generated_Image_xltb75xltb75xltb864×1216 151 KB

--- 第 18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6-02-07 00:14:41 PST) ---

不携带I94或者其他registration原件难道本身不就是轻罪么 对面要按照这个原理给你detain了咋整

--- 第 19 楼来自 里见光钻 的回复 (2026-02-07 00:55:42 PST) ---

【引用自 德州烤肉】:
美国宪法
ICE 现在还讲这个么 都是私人禁军了

--- 第 20 楼来自 Eternal 的回复 (2026-02-07 08:15:16 PST) ---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 第 21 楼来自 zhhy 的回复 (2026-02-07 08:19:41 PST) ---

不止 还有几次是伤了但是没致死

--- 第 2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7 08:42:01 PST) ---

根据这本书的作者,更高明的做法是苟在家里,和疫情时期一样非必要不出门,包括买菜也是,“If they can’t see you, they can’t arrest you”

amaz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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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

如果实在要出门,遭遇了,给文件的同时,递上律师的名片(“卧槽,这臭小子真有个律师!”),”阿sir,不是我不配合啊,是那个律师要我保持沉默的,我有人家的电话,要不我现在给人家打电话,你俩探讨探讨?”

话虽如此,对方要是还是一副“我今天特么的跟你拼了”的态度扑过来,说什么都没用了。所以,能苟则苟,出门时避免开车或步行这样容易被单独拦下的情况。印象中,Greyhound大巴被查得也挺频繁,但Amtrak似乎不怎么查?

--- 第 23 楼来自 YK263 的回复 (2026-02-07 08:42:03 PST) ---

我说的是“稍显过时”,不是完全没用。文章里面对ICE程序正义的判断过于乐观,不代表相应的动作/话不可以做。应该要做好了ICE有可能不鸟你的心理准备,以及在ICE明显不打算讲理的时候及时服软同时尽量留存客观证据。比如遇到encounter就先开录音录像或者视频电话给第三方录像,而不是依赖ICE agent 日后的证词来描述事件。

--- 第 24 楼来自 德州烤肉 的回复 (2026-02-07 09:04:25 PST) ---

是的,这哥们自己就是联邦雇员,而且没记错的话之前还当过兵,他的视角一直是偏conservative的,但还是比较理性。他的建议跟ACLU的是基本一致的,也是假设ICE仍然是在美国法律的框架下执法,如果已经认定ice就是无视法律的话,那策略也只能是跑路和躲藏了,个人的反抗是没用的。

ACLU know your rights pag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Know Your Rights, Share Your Rights: Immigrants' Rights

Regardless of your immigration status, you have guaranteed rights under the Constitution. Help make sure everyone knows their rights.

--- 第 25 楼来自 mistermyy 的回复 (2026-02-07 09:14:07 PST) ---

绝大多数ice自己都不懂这套protocol,然后闯了祸只要不死人可能连媒体都不会报,还有联邦政府兜底,绝大多数违规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比警察违规难搞多了

--- 第 26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6-02-07 09:42:49 PST) ---

【引用自 B1tWiz】:
直接detain了拿啥都晚了
detain是把你拦下来问话的环节,是个temporary stop,不是arrest

问话结束了要么arrest要么放你走

--- 第 27 楼来自 zhe 的回复 (2026-02-07 10:17:57 PST) ---

写得太好了 学到了

--- 第 28 楼来自 shong 的回复 (2026-02-07 10:22:23 PST) ---

大部分人压力之下能不能照着操作挺难说的,感觉需要雇人role play ICE来假装被盘查,多锻炼一下才能脱敏

--- 第 2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7 10:25:48 PST) ---

但是一听就好麻烦的样子,是我的话还是居家苟着吧,Reddit上面已经每天都有人在总结ICE在纽约都会区周边何时何地出没的报道了。

--- 第 30 楼来自 星际牛仔 的回复 (2026-02-07 10:30:29 PST) ---

什么时候枪杀Alex Pretti的两个人被charge,什么时候我才相信能用这套对付ICE

--- 第 31 楼来自 qwaszx 的回复 (2026-02-07 10:42:06 PST) ---

累不累啊,正当来留学的搞的像做了亏心事一样。ice问就按事实说就完事了,人就是要搞你,你说啥也没用,你就是例行检查,正常说也没啥关系

--- 第 32 楼来自 Shetao 的回复 (2026-02-07 10:53:02 PST) ---

【引用自 lionlin】:
大部分是低学历社会青年
他们甚至愿意花钱当ICE

--- 第 33 楼来自 哈耶克 的回复 (2026-02-07 10:53:14 PST) ---

【引用自 Wi-Fi】:
这个文档里的设定太理想化、学院派,用平常police encounter那套动作应对ICE
原作者是前美陆军士官+dol探员,可能他难以想象比起ice他对伊拉克老乡都没那么狠

--- 第 34 楼来自 争取多活几年 的回复 (2026-02-07 11:01:43 PST) ---

有种末日幽默的感觉了。

--- 第 35 楼来自 zhhy 的回复 (2026-02-07 11:09:51 PST) ---

现在这个情况下跟ice搞这着真的有用吗

--- 第 36 楼来自 maruha 的回复 (2026-02-07 11:12:25 PST) ---

很多老中连这套美国标准对应都不懂呢,被pull了都不知道继续傻傻开。条子靠过来主动上前问好拉家常,随口就什么都说出来了还以为是国内条子

--- 第 37 楼来自 Maigewitter 的回复 (2026-02-07 11:20:53 PST) ---

刘翔熙这人著名黄右了

到现在还在美国和邪恶的中国不一样只要你占理就没事 ice不敢违法因为成本太高

意思就是你在美国出事要么因为你是老中顺民没有公民意识 要么是因为你自己情绪有问题暴力抗法 美国制度绝对没有一点问题

--- 第 38 楼来自 CAIGOU 的回复 (2026-02-07 11:26:28 PST) ---

被三枪包头前产生的幻想

--- 第 39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07 11:34:27 PST) ---

DoL抓到了黑工是罚老板,对黑工也不会动手啊。能逮捕吗?

--- 第 40 楼来自 哈耶克 的回复 (2026-02-07 12:06:33 PST) ---

可以抓老板

--- 第 41 楼来自 basics 的回复 (2026-02-07 12:15:28 PST) ---

电子版I94我缩印了一份放钱包里,也算是随身带原件了

--- 第 42 楼来自 MTA 的回复 (2026-02-07 12:21:48 PST) ---

是不是把ice想的过于善良了 你法我笑了阁下该如何应对

--- 第 43 楼来自 沙漏9 的回复 (2026-02-07 12:50:19 PST) ---

【引用自 浅吟低唱】:
问话结束了要么arrest要么放你走
公民不能arrest吧

hsgac.senate.gov

2025.12.8_ICE-Report-revised-FINAL.pdf

858.29 KB

Federal immigration officials have detained multiple citizens for days, far longer than the short timeframe envisioned in “Kavanaugh Stops.”

--- 第 44 楼来自 浅吟低唱 的回复 (2026-02-07 14:00:35 PST) ---

真的是无法无天了,照理来说ICE也不能detain公民的,除非短时间无法验证ta的公民身份

不过今天搜了一下又长知识了:ICE的detention属于administrative civil custody,不是criminal detention / arrest,理论上是“non-punitive”的。正因为他是civil的、non-punitive的,所以不像刑事程序有更多的限制和checks and balances,所以可以无限期地关押你、没有Miranda rights、没有first appearance rule……

真是太讽刺了。

--- 第 45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7 14:09:21 PST) ---

在移民监狱里面被关上七、八年的都有,主要原因是因为不会说英语

--- 第 46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7 18:20:48 PST) ---

前几天看美警视频里有一期,拦了几个老中,车后备箱里查出一大堆礼品卡,当时可把警察给乐坏了,晋升有希望了

--- 第 47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7 18:23:50 PST) ---

只能祈祷上帝保佑,让他们先抓爱出去玩的那一批人了,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 第 48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6-02-07 19:02:43 PST) ---

当然是打开tiktok直播啊

将来民主党上台说不得能兑换u签一枚呢

IMG_79581179×1035 33.8 KB

(有成为国内恐怖分子的风险)

--- 第 49 楼来自 23rj-as 的回复 (2026-02-07 19:07:55 PST) ---

ICE也不该杀人啊

--- 第 50 楼来自 23rj-as 的回复 (2026-02-07 19:10:35 PST) ---

【引用自 浅吟低唱】:
不过今天搜了一下又长知识了:ICE的detention属于administrative civil custody,不是criminal detention / arrest,理论上是“non-punitive”的。正因为他是civil的、non-punitive的,所以不像刑事程序有更多的限制和checks and balances,所以可以无限期地关押你、没有Miranda rights、没有first appearance rule……
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第 51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6-02-07 19:11:02 PST) ---

没那么正规

这个叫行政拘留

--- 第 5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7 19:27:32 PST) ---

只要会说这句英文:I want to get deported to China

都不会被长期关押

https://news.sina.com.cn/o/2010-08-03/093017904660s.shtml

https://www.chinanews.com.cn/hr/hr-mzhrxw/news/2009/12-18/2025404.shtml

--- 第 54 楼来自 diamond_duke 的回复 (2026-02-08 05:57:10 PST) ---

行政拘留比指居正规多了 行政拘留是第三方(拘留所)管理,所以不会允许办案人员胡来(因为出事了是拘留所担责),但是指居是办案机关自己监视自己办案

--- 第 55 楼来自 kkkleh 的回复 (2026-02-09 09:28:46 PST) ---

反正AR和手枪我也有,那就试试我宝剑是否锋利吧,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总比束手就擒好

--- 第 56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9 10:00:36 PST) ---

我倒是想到了一点,仿照电影《一战再战》里的情节,先去学空手道,然后和本地mcdojo的sensei混熟了以后加群,ICE来了随时amigo之间通风报信

--- 第 57 楼来自 kkktttny 的回复 (2026-02-09 10:05:21 PST) ---

那如果是持B1/2 visa入境的游客呢?也是这样对应就可以了?

--- 第 58 楼来自 黎ecccc 的回复 (2026-02-09 10:27:15 PST) ---

现在ice已经不能被用常理来看了。不听话子弹打脑门上了。

--- 第 59 楼来自 ys566 的回复 (2026-02-09 10:54:35 PST) ---

黄不黄右不好说,但是其他的绝对认同

刘哥自己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职位都是fed那层政府雇员了,老是给大家这种理论上怎么说都有道理现实中根本没法操作的建议。本质上和拿着东西城身份证的中央单位/政府公务员在网上反驳一切在外地被警察证件/出国问目的地等等等行为然后跟他说你不配合牢记人家是守纪律有党性的人民警察就没事了一样。“你看之前我在xxx被人查证件大吵一架一点事都没有”,丝毫不提外地小片警看到身份证就变怂的事实

--- 第 60 楼来自 B1tWiz 的回复 (2026-02-09 12:36:35 PST) ---

image1304×400 55.4 KB

我现在有点怀疑这哥们靠不靠谱了

B签和F签都是非移民签证,他在这叭叭F签先不给护照干啥呢

--- 第 61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9 12:58:47 PST) ---

上面的长长的正文都槽点太多,不知道从哪里吐起,看了难受

--- 第 62 楼来自 dude 的回复 (2026-02-09 13:35:42 PST) ---

这人纯纯纸上谈兵

--- 第 6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9 13:38:29 PST) ---

他写的这个,连纸上谈兵的理论知识都错。他都明显写了是刑事案件,这也不是刑事案件。
【引用自 德州烤肉】:
请记住, “不自证其罪”(Self-incrimination)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障的一项核心权利,即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不得被迫作对自身不利的陈述,也衍生出缄默权和拒绝作证的权利。而一旦你开始自愿回答,就实际上放弃了这个权利,那么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

--- 第 64 楼来自 MRRF 的回复 (2026-02-09 14:01:52 PST) ---

原作者是给川投了三次票的华人退伍老兵,可能他以为川普私兵ICE的道德水平和他在DOL的同事差不多。

--- 第 65 楼来自 LAPD 的回复 (2026-02-09 14:09:46 PST) ---

如果是绿卡该怎么应对

--- 第 66 楼来自 佛罗茨瓦夫 的回复 (2026-02-09 14:12:46 PST) ---

有人统计过ICE现在杀了多少移民嘛?美国公民都公开处刑了2个了,移民(合法非法的)应该更多吧,只是媒体都懒得报道

--- 第 67 楼来自 marche 的回复 (2026-02-09 14:48:07 PST) ---

居家隔离是唯一正解,但毕竟冰死率比covid还低,没落到自己头上之前都是口嗨说说的

我反正在湾区家门口不远处看到大在盘问邻居 头上直升机盘旋 已经老实了

--- 第 68 楼来自 mrmiywj 的回复 (2026-02-09 14:48:38 PST) ---

【引用自 marche】:
我反正在湾区家门口不远处看到大 在盘问邻居 头上直升机盘旋 已经老实了
卧槽湾区哪里?

--- 第 69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9 14:53:16 PST) ---

有一说一,能不能宅家得看人的,有的人宅家觉得很轻松, 但有的人觉得宅家就是坐牢,不出去玩不舒服。所以说,还得向上帝祈祷,全都死了,就我没死。

当然,提前物色并签约一个口碑可靠的律师,并存下律师的名片和手机号码,这一条确实是适用于所有人的。

--- 第 70 楼来自 marche 的回复 (2026-02-09 14:53:45 PST) ---

几周前的事了 阳谷县核心区域

工作日一个个都RTO了看不到,我wfh中午走出门差点遭重

--- 第 71 楼来自 marche 的回复 (2026-02-09 14:56:11 PST) ---

没错,有的人就算外面都是埃博拉也要出门,有的人作为covie受益者巴不得世界回到居家隔离模式

--- 第 7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09 15:01:50 PST) ---

还有一点是情报很关键,比如我最近一直在关注Reddit上对新泽西州ICE出没的定期播报

1/31/26-2/1/26 ICE Sightings around New Jersey this Saturday Sunday…with yesterday January 30th’s missing reports…and ICE’s violent arrests in New Brunswick caught on You Tube…and agents seen in West Orange, Fairview, Palisades Park, Elizabeth, Trenton and more… : r/newjersey

可惜那个帖子的楼主已经被封号了,倒在了解放前

--- 第 7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9 15:48:31 PST) ---

刘祥熙在美国读大学读中文系,能力和智力能高到哪里去

--- 第 74 楼来自 marche 的回复 (2026-02-09 15:49:45 PST) ---

东西海岸牢中聚居地基本都不能幸免了

而且不是谁都愿意主动report的,报出来的恐怕只有实际出没范围的一半不到

--- 第 75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9 16:00:31 PST) ---

绿卡,顶多你就往地上一趴,呈一个大字,别动弹。

你是绿卡,不存在把你拘留几天你就黑了。

没绿卡的非移民,拘留几天可能就黑了,黑了就有继续拘留的依据了。

--- 第 76 楼来自 worldendgf 的回复 (2026-02-09 16:05:12 PST) ---

关于Warrant 还要看签署warrant的人是不是judge 不能是别的 immigration judge也不行 因为只有judge可以签judicial warrant 其他人签的是administrative warrant不是必须要开门

可以说 this is not a valid warrant

这个知识点我记得我在哪里看见的

--- 第 77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09 16:18:51 PST) ---

Administrative warrant不是judicial warrant不用开门这个说法没错,但是也是过时老黄历了,今天ICE带着administrative warrant(或者不带)上门,不给开门就直接砸门破门而入。
【引用自 CCCKing】:
在另一个话题中
他们现在主张(包括内部培训)的是他们不需要judicial warrant只需要administrative warrants就可以进屋了。相当于他们长官可以随便签然后ICE挥舞着administrative warrants就随便弄。他们在明尼阿波利斯就已经在没有judicial warrant的时候持枪进家里了。
现在这种局面,看到ICE带着administrative warrant上门,不开门is no longer a viable option,只能心平气和的指出地址错误, sir that way

--- 第 78 楼来自 Yangff 的回复 (2026-02-09 16:41:50 PST) ---

有一说一啊,F签可能问题还不大,H签的给抓进去被公司开除那不是合法身份也变不合法了

就算你给放出来过俩月又能抓,抓错也变抓对了

--- 第 79 楼来自 Goodhunter 的回复 (2026-02-09 16:42:17 PST) ---

【引用自 Maigewitter】:
刘翔熙这人著名黄右了
这哥们就是个臭傻逼。他一个口口声声把A2当祖训的右派,为了给他的教主洗地竟然可以用“谁让你持枪”来justify盖世太保当街行刑式处决美国公民。

Screenshot 2026-02-09 at 7.41.44 PM1354×688 157 KB

“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指被6、7个彪形大汉按在地上暴揍。

--- 第 80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9 16:50:10 PST) ---

《论绿卡的用处》

--- 第 81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09 17:07:47 PST) ---

截图里面回复槽点太多 无从吐槽,这种人还顶着个 federal employee 的头衔,让我对美国政府的憎恶更加深了

--- 第 82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6-02-10 05:14:06 PST) ---

刘在中文互联网上得到了不应属于自己的不成比例的关注。他在美国顶多是个 ___________

--- 第 83 楼来自 alexiosi 的回复 (2026-02-10 05:41:08 PST) ---

给不熟悉这位知乎大v的一个context:刘翔熙所有的答案都透露出一种极度理性客观的态度 除了一旦牵扯到他为什么连续三次投川就开始车轱辘重复“民主党会把小孩变性会把福利灌给吸毒的非法移民”等一干maga最爱的propaganda

--- 第 84 楼来自 bossdao 的回复 (2026-02-10 07:34:02 PST) ---

这哥们在目前的环境下基本就是放屁了,现在 ice 只要看到你的身份证件上有一点可疑的,不需要举证,确认,直接就给你 detain 了,送 jail 的那种 detain。不要说 detain 之后没啥事就放了,身边人亲身经历了,我们还在想办法捞,他的绿卡过期,有 i797 延长信,法律上就是正式绿卡,2 月初 ORD 入关被扣,关了1 周已经。

--- 第 8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07:36:26 PST) ---

就算最后移民律师给捞出来了,被逮捕的记录仍然留在那里,这样一来档案里一生都会有污点,律师可以帮忙抹消犯罪记录,但被逮捕记录很难抹消。据说一些州正在修改法律允许抹消被逮捕记录,但也只是一部分。

--- 第 86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10 08:06:24 PST) ---

入关被扣是CBP扣的吧,不是ICE

--- 第 87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6-02-10 09:33:52 PST) ---

听起来很像驾照过期,及时更新,但是USPS没有寄送到,也可以抓人

--- 第 88 楼来自 船海Ocean 的回复 (2026-02-10 09:45:35 PST) ---

这总结还是有用的,虽然确实有些ice看到皮肤不白直接击毙,但总有些ice还是讲道理愿意看证件的

--- 第 89 楼来自 maruha 的回复 (2026-02-10 10:14:51 PST) ---

信用社会合体技

--- 第 90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0:15:15 PST) ---

那只能祈祷上帝保佑摊上一个good cop了,不过别忘了Stephen Miller依然坐镇白宫遥控指挥,要求各州ICE定期上报逮捕数字,没有完成任务的恐怕又要挨这个小秃头一顿怒斥

--- 第 91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6-02-10 10:17:38 PST) ---

本牛在2025年一月就料到有这一天,但是预计是今年年底。没想到这么快了。还是太年轻了。

--- 第 92 楼来自 medley 的回复 (2026-02-10 10:34:58 PST) ---

IMG_55881170×2532 394 KB

--- 第 9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1:09:22 PST) ---

移民监狱是 detain 不是 arrest 。执行移民法的,不是 FBI ,也不是州警察。

移民法不是州刑法,也不是联邦刑法。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被逮捕的记录仍然留在那里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但被逮捕记录很难抹消
这是移民监狱。不是联邦监狱,不是州监狱。不是 FBI 逮捕的,也不是州警察逮捕的,怎么会出现在州的逮捕记录呢?

--- 第 94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1:50:27 PST) ---

ice.gov – 24 Mar 20

Delegation of Immigration Authority Section 287(g) Immigration and...

--- 第 95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1:51:46 PST) ---

所以在机场被 CBP detain 进入移民监狱,会上到州的刑事逮捕记录里面

--- 第 96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1:52:45 PST) ---

【引用自 northface】:
州逮捕记录
这俩没关系

只是反驳你关于州警察不执行移民法的说法

--- 第 97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2:04:53 PST) ---

我反驳他,反驳得不好。

--- 第 98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2:06:08 PST) ---

看懂了

州的纪录是州的

联邦的记录是联邦的

--- 第 99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2:06:30 PST) ---

移民法是联邦法,也不是联邦刑法

--- 第 100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2:06:35 PST) ---

啊,我说的是逮捕记录,这个和被谁逮捕没关系,联邦还是地方的警察都一样,只要被逮捕就会走这个流程,那就是在一个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 (NCIC)下面的数据库留下记录。这个数据库是全美国联网的,基本上任何需要做背景调查的的场合都会要求查阅这个数据库,看你有没有在里面留下记录。

--- 第 101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2:07:56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我说的是逮捕记录,这个和被谁逮捕没关系,联邦还是地方的警察都一样,只要被逮捕就会走这个流程,
可是从机场被抓进移民监狱,是 detain ,不是 arrest ,也不是被联邦或者地方警察执行的,CBP 和 ICE 都不是警察。

美国有四套法律,一是联邦刑法(刑事处罚),二是州刑法(刑事处罚),三是民法(民事处罚),四是移民法(根本不是处罚,不是民事也不是刑事),你说的是前两个,从机场被抓进移民监狱是第四个。

--- 第 102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2:30:36 PST) ---

可惜的是NCIC的名字有误导性,虽然看上去只和crime有关,但实际上被逮捕的记录也都保存在里面。CBP和ICE是联邦警察,也有权逮捕。通俗地来说,如果被关起来还要按指纹的话,基本就意味着记录被存档了。

--- 第 10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2:31:39 PST) ---

在机场被限制自由,叫 detain 不叫 arrest ,是没有逮捕记录的。

--- 第 104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10 12:34:02 PST) ---

注意ICE的用词是Immigration detention / detainee,现在上街拉人也是。进小黑屋也算detained,CBP detain超过一段时间才会上报到可以查询的系统。

https://locator.ice.gov/odls/#/search

比如这个查ICE detainee的系统里只记录被CBP关了超过48小时的人,一般小黑屋+遣返用不了这么久就飞走了

--- 第 10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2:52:21 PST) ---

小黑屋+遣返记录用的是哪个数据库?DHS自己的吗?

--- 第 10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2:57:00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小黑屋
小黑屋我待过,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存档,我在自己的 FOIA 里面没看到。我 485 也没有 disclose 小黑屋 detention ,估计他们 DHS 内部自己都查不出来。很快就给我无面试批准了。

如果有警察逮捕记录,100% 会查出来的,会给安排 485 面试的。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遣返记录
上过移民法庭的遣返记录是这个

acis.eoir.justice.gov

Automated Case Information

Automated Case Information System

--- 第 107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3:02:26 PST) ---

小黑屋本身问题不大,小黑屋然后遣返的话就麻烦了

--- 第 108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3:04:02 PST) ---

小黑屋是inspection不是detention

虽然说法条认定这是detention但实际上因为所有人都被detain所以无所谓

All persons arriving at a port-of-entry in the United States by vessel or aircraft shall be detained aboard the vessel or at the airport of arrival by the owner, agent, master, commanding officer, person in charge, purser, or consignee of such vessel or aircraft until admitted or otherwise permitted to land by an officer of the Service. Notice or order to detain shall not be required. The owner, agent, master, commanding officer, person in charge, purser, or consignee of such vessel or aircraft shall deliver every alien requiring examination to an immigration officer for inspection or to a medical officer for examination. The Service wi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expenses related to such detention or presentation or for any expenses of a passenger who has not been presented for inspection and for whom a determination has not been made concerning admissibility by a Service officer.

ecfr.gov

Federal Register :: Request Access

--- 第 109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3:10:03 PST) ---

小黑屋里面有一句很大的标语:我们有权 detain 你们。

--- 第 110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3:10:16 PST) ---

不是一回事情

--- 第 111 楼来自 蚀心酸菜鱼 的回复 (2026-02-10 13:10:51 PST) ---

NBC News – 28 Jan 26

Trump's DHS has shot 13 people during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operations...

Federal agents have shot three people in Minneapolis in recent weeks, killing two U.S. citizens, Alex Pretti and Renee Good. Videos contradict the Trump administration's account of their deaths.

总计12起,包括受伤和死亡

--- 第 112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3:11:56 PST) ---

【引用自 蛤利法二世】:
小黑屋然后遣返的话就麻烦了
小黑屋遣返只是在移民法上面麻烦,顶多禁止入境五年,申请非移民签证困难。

感觉你没见过啥世面吧,啥都怕。

--- 第 114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3:17:12 PST) ---

我的意思是他不是你一般想象的那种detention,虽然法律意义上他是

一般被detain在正常人类语境中是类比上了手铐带出机场去immigration detention center的那种

--- 第 115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3:17:25 PST) ---

光这一条其实就已经够吓人了

--- 第 11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3:22:10 PST) ---

没有 permanently inadmissible 啥都不算事儿

--- 第 117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3:23:29 PST) ---

在 port of entry 也可能戴手铐,不去移民监狱,在 port of entry 把人放了。

还特意告诉他这不是一个 arrest 。

--- 第 118 楼来自 CAIGOU 的回复 (2026-02-10 13:52:23 PST) ---

Ma基人的底层代码这块儿

--- 第 119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3:55:28 PST) ---

【引用自 alexiosi】:
“民主党会把小孩变性会把福利灌给吸毒的非法移民”
WOKAO ,惊呆了

--- 第 120 楼来自 dude 的回复 (2026-02-10 14:04:55 PST) ---

真的假的 扣押这种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 第 121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10 14:09:01 PST) ---

绿卡离境半年以内和半年以上的法律地位不同,超过一年入境、被CBP怀疑Abandonment,就得上移民法庭。CBP会引诱他签字自愿放弃然后重获自由(立即遣返,甚至立即放人进来一段时间),事主这时候选择被扣押坚决拒绝签字是符合逻辑的。

--- 第 122 楼来自 dude 的回复 (2026-02-10 14:11:12 PST) ---

哪里提到绿卡离境超过半年了?

--- 第 123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4:11:29 PST) ---

【引用自 Wi-Fi】:
离境半年以内
Returning resident
【引用自 Wi-Fi】:
半年以上
Arriving alien with valid I-551

--- 第 124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4:13:59 PST) ---

他也没说这个绿卡到底有什么事情,到底是离境时间太长,有犯罪记录啊还是什么的,我们也不知道内情。

--- 第 125 楼来自 dude 的回复 (2026-02-10 14:16:17 PST) ---

犯事了也不应该归ICE管?

--- 第 126 楼来自 Wi-Fi 的回复 (2026-02-10 14:16:22 PST) ---

我瞎猜的,CBP发起流程剥夺LPR要么是离境太久/过去几年在美国天数很少(“跑卡”,即使每次离开不超过六个月)要么是有犯罪记录(哪怕是重名)。请 @bossdao 补充更多信息吧。

https://www.cliniclegal.org/resources/absences-are-too-long-and-how-cure-them

Abandonment of LPR status is determined by a number of factors, however, and the length of the absence is only one of them. The factors that the agency will consider include the following: the LPR’s intent when leaving the country; any employment abroad; U.S. business affiliations; ownership of residence or property holdings in the United States; payment of U.S. taxes; length of time in the United States; community ties developed before the departure; maintenance of a bank account, club memberships, or other social ties within this country; and U.S. residence of other immediate family members during this period.

工作、报税、住房之类的其他因素法理上也要考虑,但入境时又看不到,还不是靠出入境记录和犯罪记录为主。
【引用自 未知】:
科普:美国边检scan护照能看到什么信息 签证与身份(美国)
背景
和ld家里family gathering的时候 发现ld有家人在某机场海关工作,正好问了问想问的事情: 因为lz的i94 travel history四十多条出入境 好奇在f1签证如此频繁出入境美国海关人员到底是怎么看待这类情况的
步入正题
在扫完护照下面的条形码后,海关人员的电脑系统(好像是一个叫做ATS的)界面有你的:
基础profile
护照信息 之前出入境照片
visa…

--- 第 127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4:18:45 PST) ---

外国人在美国触犯刑法,同时一定可能触犯移民法,ICE 可以扣留,看他有什么移民法的后果。

如果是判了刑事罪,蹲完大牢就是移送 ICE

--- 第 128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4:22:24 PST) ---

信息量不足,这就像水下炸鱼判了 500 年一样

--- 第 129 楼来自 maruha 的回复 (2026-02-10 16:28:03 PST) ---

10000338631280×1674 259 KB

新的case来了

只不过是绿卡

--- 第 130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6:35:07 PST) ---

civil forfeiture

--- 第 13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6:50:58 PST) ---

律师最好提前签约,在和律师第一轮免费咨询的时候可以大致筛一下不同律师的靠谱程度,有充足的时间挑一个令人放心的,出了事以后再火急火燎找律师形势就不太有利

--- 第 132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2-10 16:55:24 PST) ---

这跟ICE没关系,只是因为ICE抓的人,华人司机可能没身份。这个是当地PD civil asset forfeiture,也是美国条子臭毛病之一但是这个真的不是ICE的问题

--- 第 133 楼来自 星际牛仔 的回复 (2026-02-10 16:58:04 PST) ---

image1145×221 34 KB

幽默

华川粉要么蠢要么坏要么贱

--- 第 134 楼来自 dude 的回复 (2026-02-10 17:04:21 PST) ---

随身带30000块是要干啥

--- 第 135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7:06:13 PST) ---

逃税,字数

--- 第 136 楼来自 GhostCafe 的回复 (2026-02-10 17:11:52 PST) ---

随身带大量现金就是很容易被美国警察没收,而且绝大多数要不回来,地方越小越难办,很大概率就充公了(充哪了你别问.jpg)

--- 第 137 楼来自 沙漏9 的回复 (2026-02-10 17:36:11 PST) ---

这光是的吧 还有拿拳头揍的+胡椒喷雾怼脸喷+LRAD搞得永久听力损伤的

--- 第 138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2-10 17:45:46 PST) ---

大额现金建议使用 cashier’s check 携带

--- 第 139 楼来自 maruha 的回复 (2026-02-10 17:53:51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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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0 楼来自 eicy 的回复 (2026-02-10 18:18:54 PST) ---

这钱铁定回不来了。

之前看执法记录仪的片段,有个退役老兵带着卖房的$80k从一个州搬到另一个州。路上被警察查车,然后问他能不能搜车老兵同意了(大坑,应该拒绝),然后警察直接就给他钱扣了,说要调查。评论区说这调查10年不一定有结果,基本就是充公了。老兵最后哭的不行了。

很离谱这玩意,身上真不能带大量现金

--- 第 141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2-10 18:57:34 PST) ---

他用现金是不是不想交利得税?存银行里的话,IRS能查到流水,肯定会问资金来源。

--- 第 142 楼来自 dude 的回复 (2026-02-10 19:46:27 PST) ---

【引用自 northface】:
cashier’s check
要有这个 你需要先把钱存进银行里

--- 第 143 楼来自 Kcus 的回复 (2026-03-04 08:59:17 PST) ---

i want to see my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