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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听过的奇案:用假身份获得庇护,后来当上美国移民官,发现身份造假后被起诉刑事除籍。更新:案子被 dismissed

内容摘要

尼日利亚男子假身份获庇护并成移民官,后被刑事除籍,案件最终被撤销

1. 关键信息

  • 一名尼日利亚男子 Ifemembi 使用伪造的英国护照和虚假身份(Karlos Mourfy)在美国申请庇护成功,后在美国加州成为律师,并最终进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担任移民官。
  • 调查发现其庇护申请信息造假(出生地、家庭成员存活状况等),但由于超过10年追诉期,无法刑事起诉庇护造假。
  • 检方以其入籍时使用假身份为由提起刑事除籍诉讼。
  • 更新:该刑事除籍案件最终被政府主动撤销(dismissed without prejudice)。
  • 案件的撤销引发了关于政府是否“不想管”或存在其他原因的讨论。
  • 该男子在申请庇护时谎称母亲和兄弟被杀,但后来试图将其母亲申请来美。
  • 他的妻子 Ogechi Okwuchi Ifemembi 也在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orate 工作,但未被起诉。
  • 即使刑事案件被撤销,民事除籍(civil denaturalization)仍可能继续进行,因其没有追诉期。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 刑事案件被政府主动撤销(dismissed without prejudice)。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案件被撤销的原因不明,引发猜测(如政府不想管、与妻子合作成为污点证人等)。
  • 对于这种假身份获得庇护并进入移民系统的人,案件却能被撤销,许多用户表示惊讶和不解。
  • 有观点认为,即使刑事案件撤销,民事除籍仍可能进行。

5. 行动建议

  •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最终的撤销结果,用户应关注后续可能的民事除籍程序。
  • 警惕任何涉及身份造假的风险,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案件可能被撤销,也可能面临长期法律后果。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04:28:54 PST) ---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尼日利亚人 Ifemembi ,本来在等着他同父异母的哥哥 petition 他的 130 排期,但是(我猜的啊)苦于 F4 排期太久将近 20 年,他爹又死了,不能靠着他哥哥申请他爹,他爹再申请他(这个要快一半时间)。他是为了在美国读书,他就不想等了。

于是,他就买了一本英国剃头护照,照片是他的照片,他用英国护照免签进入美国,在机场申请庇护,被关进移民监狱,在监狱里面上庭几个月获得了庇护。他本来出生在尼日利亚,他说自己出生在塞拉利昂,他的庇护理由是他妈和他兄弟被杀了,他妈和兄弟其实活着,他用的名字也不是他的真实名字,他本来叫 Ifemembi ,他说自己叫 Karlos Mourfy。

他获得庇护之后开始读书,在 UC Berkeley 拿了一个 BA 学位,后来又在 Oregon University 获得了一个 JD 学位,后来成为了加州律师,你现在还能在加州律协查到他的名字。https://apps.calbar.ca.gov/attorney/Licensee/Detail/258870

他入籍面试的时候,要求把名字从 Karlos Mourfy 改成 Karl Nwabugwu Odike Ifemembi ,问他为啥,他说 “I decided to change it back to the original family last name.” 估计是从这里开始怀疑的吧。

他的 N-400 表格上面披露了他的美国公民同父异母的哥哥。

他入籍之后,开始找工作,他去 USCIS 找工作,当上了 immigration services officer 。

后来就对他展开调查了,发现了他哥哥给他 petition 的 130 ,上面有他的真实姓名。

去了塞拉利昂,查他的出生记录,查无此人。

于是就有了这个案子,由于他的庇护造假超过 10 年的追诉期,不能刑事起诉他庇护造假,所以用的是他入籍用假身份的理由,刑事起诉他除籍。

他还打算把他妈给申请来美国,虽然他的庇护案情里面写着他妈被杀了。

更新:案子被 dismissed

grassley.senate.gov

Asylum, Citizenship Fraudster Hired as Immigration Adjudicator | U.S. Senator...

WASHINGTON – A man who fraudulently obtained asylum and
U.S. citizenship was hired by the Obama...

justice.gov

--- 第 2 楼来自 吕奉先 的回复 (2026-01-08 04:35:36 PST) ---

那如果他不改名是不是谁也发现不了?

另:我北面哥什么时候可以有属于自己的 tag

大水比

--- 第 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04:37:38 PST) ---

这个是很有料的,不水。

--- 第 4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05:11:17 PST) ---

这事情就跟部分人作弊一样,一件事情能做成这样不黄才怪……

--- 第 5 楼来自 F798 的回复 (2026-01-08 05:13:43 PST) ---

最大感触是,做成这样,还差一点就成功了。而我们,还在纠结h1b表格上要不要亲笔签名,要不要开商业卡。。。

--- 第 6 楼来自 蛤利法二世 的回复 (2026-01-08 05:22:16 PST) ---

这就像俄罗斯轮盘赌一样,查是带有随机性的,有人就是赌自己是漏网之鱼,或者查自己档案的人是没经验的菜鸟,看不出来

--- 第 7 楼来自 nss123 的回复 (2026-01-08 05:28:56 PST) ---

不改名什么事情也没有

他是大意了 以为自己成功了

--- 第 8 楼来自 cufic 的回复 (2026-01-08 05:40:50 PST) ---

这个哥们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么

--- 第 9 楼来自 shong 的回复 (2026-01-08 08:57:21 PST) ---

读了JD当了律师结果去当Immigration Adjudicator是不是也很outlier?

普遍说法不是说是一群高中学历在审各位硕士博士的签证、绿卡材料..

--- 第 10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08:58:47 PST) ---

高低申请一个 IJ 或者 USCIS 的 counsel 吧,直接去做 case officer 的话不是不可能但是肯定不是常规解法。

--- 第 11 楼来自 折木奉太郎 的回复 (2026-01-08 09:03:08 PST) ---

【引用自 northface】:
英国剃头护照
这么好用?

--- 第 12 楼来自 USPIS 的回复 (2026-01-08 09:04:50 PST) ---

做坏事的首要原则就是抛妻弃子,父母兄弟?那是哪来的陌生人

--- 第 13 楼来自 CharlesSchwab 的回复 (2026-01-08 09:19:06 PST) ---

如果不在 N-400 上改名,而是等到入籍之后向 county court 提交改名申请,是不是就不能以入籍造假的罪名起诉他了?

--- 第 14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09:27:02 PST) ---

【引用自 CharlesSchwab】:
提交改名申请
这个名咱是非改不可吗 一般不也是转成 James Smith 这种名字嘛,转那么 ethnic 的名字,database 里面一抓一个准吗,都不要 DOB 了

--- 第 1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09:28:48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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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3:13:20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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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3:15:04 PST) ---

@三三得九 我看这个整挺好,咱俩也一人一本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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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8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3:19:20 PST) ---

你说得也没错,不过也得看是哪儿出来的 JD

--- 第 19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3:27:19 PST) ---

他申请了移民局的工作,不是私人工作,ISO 需要 secret 的 security clearance ,把他的档案一审查,也能知道。

有点儿问题的,别去碰 security clearance 的工作,会 dig into the past 。

--- 第 20 楼来自 争取多活两年 的回复 (2026-01-08 13:28:44 PST) ---

现在改变还不晚哦。

--- 第 21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13:54:17 PST) ---

谁有PACER access的看一下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什么

--- 第 22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3:55:46 PST) ---

这是点击就送的?别到时候附送银手镯了

--- 第 2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3:56:26 PST) ---

dark web 一人一本

--- 第 24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3:56:49 PST) ---

还没审完呢

--- 第 25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13:57:06 PST) ---

https://www.courtlistener.com/docket/59854925/united-states-v-ifemembi/

这还没完?

dismiss case是啥鬼?

--- 第 2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3:58:46 PST) ---

没往下看

--- 第 27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13:59:08 PST) ---

我没PACER看不了doc啊

--- 第 2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4:03:14 PST) ---

不敢。你要说买护照,我倒是觉得黑市可能有一些non-biometric的BNO护照。很多香港人看不上BNO,就一直没续。这种买过来,或许能想办法更新。

--- 第 29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14:08:23 PST) ---

@BigBrother 你有PACER的话帮我看下案子

--- 第 30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4:11:09 PST) ---

N老师都绿卡入籍了,还这么在意这种事啊?

--- 第 31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4:11:50 PST) ---

法律爱好者吧

--- 第 32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4:12:17 PST) ---

我是 2024 年看的这个案子,没想到会有这个结果

--- 第 33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14:14:30 PST) ---

【引用自 三三得九】:
N老师都绿卡入籍了
还没入籍呢

再说了这个东西太神奇了我好奇

--- 第 34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4:24:02 PST) ---

感谢 I589AS 查完了,案子显示 dismissed ,这样的案子都能 dismiss ,你别纠结了,干吧

--- 第 35 楼来自 LoRA 的回复 (2026-01-08 14:26:23 PST) ---

【引用自 northface】:
他还打算把他妈给申请来美国,虽然他的庇护案情里面写着他妈被杀了。
炸裂啊

uscis里都是这种人么?

--- 第 3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4:40:24 PST) ---

https://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21/may/9/karl-ifemembi-wife-suspected-helping-illegal-get-d/

--- 第 37 楼来自 zzxx53 的回复 (2026-01-08 14:47:28 PST) ---

确实挺奇怪,4/11政府律师还在写motion要求exclude evidence, 4/15就主动提出dismiss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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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什么具体原因

--- 第 38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14:54:20 PST) ---

大概被老川搞的忙不过来了

这种臭鱼烂虾就不管了

--- 第 39 楼来自 什么名字呢 的回复 (2026-01-08 15:08:32 PST) ---

可以拍电影了,好莱坞拍了能上映么?编剧都不敢编吧

--- 第 40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5:10:51 PST) ---

要 Commonwealth 的 guarantor 证明你是自己,我们就互证

--- 第 41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5:50:39 PST) ---

小号真多

--- 第 42 楼来自 fishfood 的回复 (2026-01-08 15:54:41 PST) ---

牛逼,这算是成功洗白了?

--- 第 43 楼来自 dyw2 的回复 (2026-01-08 16:24:04 PST) ---

without prejudice大概不算洗白

--- 第 44 楼来自 fishfood 的回复 (2026-01-08 16:39:46 PST) ---

那还可以下次再搞。不过这哥们确实脑回路比较独特。

--- 第 45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6:49:02 PST) ---

下回再搞,超过了这个罪名的 10 年的刑事追诉期。

18 U.S.C. § 1425 (procurement of citizenship or naturalization unlawfu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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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7:15:00 PST) ---

LA FO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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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7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7:22:38 PST) ---

我看行,给我也来一个

--- 第 48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7:31:21 PST) ---

还是你聪明啊

--- 第 49 楼来自 KCNA 的回复 (2026-01-08 18:21:03 PST) ---

唐人街那些老老中这么干的也不奇怪吧

--- 第 50 楼来自 fishfood 的回复 (2026-01-08 18:25:15 PST) ---

只能说这个世界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 第 5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8:46:21 PST) ---

别忘了老实人接盘!

--- 第 52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8:52:27 PST) ---

你咋还不去研究护照购买渠道

--- 第 5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8:54:02 PST) ---

你这边各种案例啊渠道啊多一点嘛,我在等你更新帖子呢

--- 第 54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8:59:42 PST) ---

那个英国人肯定是把护照卖了,你没钱花的时候可以把你的加拿大护照卖了。

--- 第 55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03:58 PST) ---

可能是提供了一些别的信息吧

--- 第 56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05:04 PST) ---

英属北美护照和美国一样信息页改 PC 材质了,中国护照有人买吗?覆膜工艺才能换照片,否则只能找双胞胎!

--- 第 57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06:28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英属北美
印属吧?

--- 第 5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07:18 PST) ---

我现在打开Instagram,都是推荐的卖护照的广告,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那些

--- 第 59 楼来自 无名之辈 的回复 (2026-01-08 19:07:23 PST) ---

【引用自 USPIS】:
首要原则就是抛妻弃子,父母兄弟?那是哪来的陌生人
所以最后还是安全了是吧

--- 第 60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9:09:18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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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1 楼来自 USPIS 的回复 (2026-01-08 19:09:53 PST) ---

抛弃家人啥的都不会出这门子事

--- 第 62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9:20:21 PST) ---

אָמֵן

--- 第 6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21:38 PST) ---

说实话我要是这种途径出国,家里人 100% 一点托举没有,我肯定直接断联,万一什么远房亲戚要来旅游什么的,知道你在当地还徒增麻烦

--- 第 64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22:46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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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23:05 PST) ---

算了吧送我都不要

--- 第 66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23:49 PST) ---

好歹是EU护照

--- 第 67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24:47 PST) ---

隔壁 @big_schwanz 征婚两本 EU 护照还送老公呢

--- 第 6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31:20 PST) ---

建议英国重回欧盟,然后CANZUK重新合并成一个英国

--- 第 69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32:44 PST) ---

逻辑链条太长了 我大英帝国和欧陆勾搭毕竟不妥,还是应该多照顾穷一点的 Commonwealth 国家

--- 第 70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9:34:49 PST) ---

我喜欢魁北克

--- 第 7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36:02 PST) ---

Boutique du Parti Québécois

Passeport Québec

Passeport Québec

合法的,半杯咖啡钱!

--- 第 72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38:58 PST) ---

Commonwealth realm和commonwealth of nations还不一样,前者就是英国国王头衔里带的15个国家。好像除了CANZUK之外都挺穷的。

--- 第 7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19:39:02 PST) ---

oui ….

--- 第 74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42:21 PST) ---

realms 也不是个个有钱啊……西印度的一般性,卖护照的大部分都是 CR。但是我觉得大英道义上应该把移民配额大多数分给 Commonwealth citizens,毕竟只是不同的 British nationality 之间转换而已 波兰人我看对英国文化的负面影响一点不输某些网上骂的人,但是后者至少攀得上大英亲戚

至于 freedom of movement 的话,其实 CANZUK 内部做然后卡 trade qualification 或者 bachelor’s degree 二选一就行了,也不一定非得 lead to LPR status,加勒比那边做长期 TR free movement 的框架蛮不错的。如果是 full freedom of movement 的话 CANZUK 国家也是有低端人口的,就别乱跑了吧

--- 第 75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45:47 PST) ---

如果commonwealth realms的公民都发一本BNO,那或许是British nationality的转换。但是现在肯定不是英国内部的nationality的关系。其实啊,BNO这种模式不差。给你来的visa,但是能不能找到工作待满五年,那就是你的本事了。

--- 第 76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45:47 PST) ---

我最大的希望是 CANZUK 能推动 BNA 修法,增加 British subject: CANZUK National 这个类别

--- 第 77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47:20 PST) ---

本来 Commonwealth citizen 就是 BNA 里面规定的一种国籍,严格来说不算是 BS/BOC/BPP 那种,但是肯定不是 alien,而且能发 emergency passport 为啥不能发 ordinary passport,只要把入境该签证签证这个大门把好就行了

--- 第 7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47:58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British subject
不不不,目前大家不是British subject。这些国家都是独立的王国,只不过国王“恰好”是同一个人而已。所以英国国王如果以加拿大身份访问美国,那就是加拿大国王访美,而不是英国国王访美。类似于威廉三世当上英国国王,但并不会导致英荷合并。所以如果要成为British subject,前提是每个人都发一本BNO

--- 第 79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50:14 PST) ---

BNO 是不可能 BNO 的,CANZUK 能谈出 CSME 这种水准就谢天谢地了 目前这几家人家互相的 WHV 都谈不拢

dgft.gov.bz

CSME-Travel-and-Work-2nd-Edition-EN.compressed.pdf

16.38 MB

而且这个 CSME 的好处是 CARICOM 不是全员参与,所以可以拿来 fend off 说 CANZUK 是 racist project 的人

--- 第 80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53:17 PST) ---

不给BNO,给BOC也行呀

或者加拿大、澳洲、新西兰都变成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y,发一本BOTC护照

--- 第 8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53:49 PST) ---

Commonwealth citizen 这个概念就是旧法的 BS,新法把 BS 的定义给换了,但是自治领从 1926 年开始就是理论上独立的 Crown 了,但是一直到 70 年代 BS 才改叫 Commonwealth citizen,而且这个变化是英国人自己修法的。不过 70 年代的时候这几个国家对英国的态度和现在今非昔比,是不可能同意这种称呼的,英国也不会违背这几个 Balfour OG 国家的意思增加新的国籍。

--- 第 82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19:54:28 PST) ---

【引用自 三三得九】:
或者加拿大、澳洲、新西兰都变成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y,发一本BOTC护照
英国国会完全有这个权力 但是这么一搞澳洲马上共和制

--- 第 83 楼来自 mengyu202 的回复 (2026-01-08 19:58:43 PST) ---

ICE干不掉自己人

还是学法律有用

--- 第 84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19:58:57 PST) ---

所以说BNO护照的方案其实是合适的,备注页可以写The holder of this passport has the right of abode in XXXX.这样既没有给英国政府增加额外的责任,又给了CANZUK公民移居英国的途径,还没有扩充British citizenship,也没有创造新的British nationality类别

--- 第 8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00:17 PST) ---

【引用自 三三得九】:
这样既没有给英国政府增加额外的责任
你就算增加一档 CANZUK citizen 的类别也不增加责任,当然英国完全可以说你拿着澳加新的本国护照也没有享受更少的权利。反正英国领事保护一直都给的。

而且香港人觉得 BNO = 老香港,这个问题是最大的政治问题。

--- 第 86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01:35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英国领事保护
前提是必须在当地没有你本国的领事代表存在

--- 第 87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20:02:48 PST) ---

他们干的事情可惊奇了。

--- 第 8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04:12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而且香港人觉得 BNO = 老香港
在BNO visa出来以前,大家都是骂英国,说英国人小气,就给个安慰奖,这破护照既没有居英权也不能传辈

--- 第 89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04:13 PST) ---

不方便的话也行,基本菩萨心肠的,身边不少 DP 在美国成功申请到旅行证件的

--- 第 90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05:06 PST) ---

已经很大气了,照道理交给本地主体民族政权就是 100% 撤主体民族的英籍,这个已经是看在香港人在交还这件事情上没 say 给的退让了。

--- 第 9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09:11 PST) ---

我觉得 CANZUK 语境里面最合理的是卡一定的学历/技术要求,然后对等发没有配额且不需要 sponsorship 并且失业了之后也可以停留的开放式工签,但是没工作的话福利要限制一部分(或者不给社会福利,医疗让原籍国的 medicare 负担),然后工作 X 年之后可以不打分有专门的通道转永居 本来这几个国家基本都有类似的 program

这样也不影响 TTTA,因为 TTTA 的待遇好过这个

除了加拿大之外的国家要 undertake 就业的时候 CANZUK national 和本地 LPR 对等,不可以歧视就行了

加拿大菩萨心肠的已经是只要不需要 sponsorship 都不允许歧视

--- 第 92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11:12 PST) ---

1983年国籍类别改革的时候,离1997年大限还远呢。当时香港是BDTC主要人口所在地,英国就是不给BDTC居英权。等到97之后五年,英国就给居英权了。

--- 第 9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13:02 PST) ---

80 年代之前交还的殖民地如果是给当地政权的话,除非有特殊的顾虑,一般也没留英籍,香港其实已经算特殊考虑过的了,不过香港扔掉了之后其他 BOT 的人民大举影响英国稳定的风险确实小 只能说澳加新独立得太早了
【引用自 三三得九】:
97之后五年,英国就给居英权了
英国人可能本来的时间线就是 T+5,不是香港早五年晚五年的事情 香港是那个 T

--- 第 94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16:23 PST) ---

是的,就为了把香港扔掉,防止华人冲击本土。相比香港,BOT人口最多的开曼群岛也才不到8万人。要是人少就好办了,参考苏里南,在1975年独立的时候,荷兰给了5年宽限期,可以在期间选择荷兰籍并完成移居

--- 第 9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20:39 PST) ---

而且虽然其他 BOT 种族构成也复杂,但是没啥本土意识,而且当地人的宗教和心理认同的高端文化都和联合王国 compatible,给 ROA 就给呗,还比那些东欧来的 EU migrant 对社会的危害小

香港华人里面那些符合大英要求的最后也都给了 ROA,有些还给了勋章和爵位(现在按比例也是 BOTC 拿到封号的机会多,毕竟 BOTC 人少,但是每个地区都有首席部长、首席法官,高低给个 KBE/DBE 吧 )

我见过最 proper 的人基本来自大英帝国红脖自治领里面的小地方、尼日利亚、西印度群岛,是真的很 proper,关系好但是级别不同的 professional contact 也都是 last name basis

--- 第 96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26:06 PST) ---

不过英国那多本护照的政策确实有点意思。理论上,一个97年之前出生的香港人可以同时持有BNO + BOTC + CD + BC,如果他从香港先移民到某个BOT,然后定居到某个crown dependency,再申请second passport的话。

--- 第 97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28:45 PST) ---

并非漏洞。我觉得肯定是故意的。而且在香港设置一个新的 BNO 并不影响可以通过其他 BDT claim belongership + BDTC 的人,就像改革前撤出一个殖民地并不会让当地的 colonial elites 尴尬,因为大部分人都同时是 CUKC by connection to another colony,CUKC 身份不会消失,只是本土那些没上英国学校的人不再是英籍

殖民地政府留英奖学金得主或者 colonial service 里面的人本来就 qualify for 一堆领土的 CUKC if not 联合王国本土 CUKC,后来各种魔改只是针对沉默的大多数

--- 第 98 楼来自 fredz 的回复 (2026-01-08 20:31:52 PST) ---

好像是因为bar association 里查得到他的名字

--- 第 99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32:03 PST) ---

所以你加油,BNO虽然不可能,但你可以花五年时间在Gibraltar入籍,随后立即申请BC身份,但是不领护照。移居Bailiwick of Jersey,在那儿领CD护照。然后通过英国本土的passport office申请second passport。这样你就同时持有 BOTC + CD + BC三本护照了。

--- 第 100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34:54 PST) ---

【引用自 三三得九】:
你可以花五年时间在Gibraltar入籍
会讲西语加分吗 对西班牙大外宣基地

真能混个 KBE 或者 life peer 我这辈子就有了

--- 第 101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36:54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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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拿GCMG

那海峡群岛就是对法国的大外宣基地咯

--- 第 102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38:39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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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MG 比 life peer 好,加拿大人不能做 life peer 要 renounce 加籍。

--- 第 10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20:39:27 PST) ---

全世界挖坑

--- 第 104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40:41 PST) ---

英国国王作为诺曼底公爵,海峡群岛是他仅剩的在欧洲大陆的封地。

--- 第 10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40:53 PST) ---

【引用自 三三得九】:
海峡群岛就是对法国的大外宣基地
更像是反攻大陆的跳板

--- 第 106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41:18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GCMG 比 life peer 好
God calls me God

--- 第 107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41:52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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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peer 还要国会坐班 而且两个北美蓝本都不支持贵族双持,GCMG 没这个烦恼,在加拿大写信还能要求对方「放尊重点」

--- 第 10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45:13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反攻大陆的跳板
真别说,Jersey + Guernsey人口将近18万,而Gibraltar才3万多人

--- 第 109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20:48:20 PST) ---

你俩得把时间放在买护照上面

--- 第 110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49:27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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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49:55 PST) ---

不给我们推荐一些可以买到爵位的方式呗

--- 第 112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0:52:09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买到爵位的方式
帮英国拿回诺曼底

--- 第 11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56:43 PST) ---

能买这个的话和平奖也有着落了

--- 第 114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20:59:24 PST) ---

台胞证可以骗领

--- 第 11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0:59:36 PST) ---

细说一下吧!这种重要的可以另开新帖。

--- 第 11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21:00:30 PST) ---

你看申请材料就知道
六、申请材料

(一)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三)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二、由於大陸在臺灣並沒有辦理「臺胞證」之機構,因此申辦「臺胞證」仍需透過臺灣地區之旅行社代為申辦或親赴香港或澳門之「中國旅行社」臨櫃申辦。

三、申請辦理「臺胞證」注意事項及應備文件:

清楚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

提交兩吋正面免冠近照1張(大頭照),照片背面本人簽名。

若「臺胞證」仍在有效期間,但遺失申請補發,另須提交警察機關出具的遺失證明。

出生地在大陸地區者,應出具大陸除籍證明或無設籍證明。

--- 第 117 楼来自 eveningclock 的回复 (2026-01-08 21:03:54 PST) ---

最好还是改名,免得有人翻查旧账

--- 第 118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1:05:02 PST) ---

或者你带着马克龙反攻英国?

--- 第 119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1:05:51 PST) ---

微臣不敢忤逆犯上!

--- 第 120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1:07:23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微臣不敢忤逆犯上
孤只是奉天靖难,朕命僭主查尔斯退位!

--- 第 12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1:09:20 PST) ---

还是新西兰言论自由,居然废除了 seditious libel

--- 第 122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1:10:41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seditious libel
没有任何这个意思!还是按照基本法,按照选举法!

--- 第 12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1:13:48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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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4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1:17:08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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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1:17:56 P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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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6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1:25:50 PST) ---

按E可赛艇

--- 第 127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8 21:27:32 PST) ---

鸭嘴笔给自己画护照

--- 第 128 楼来自 pateiwe 的回复 (2026-01-08 21:42:20 PST) ---

这都能dismiss我的天

忽然想到之前那个买礼品卡被寄错误传票的谭友呢,还好吗?

怎么这世道就是逮着胆小的使劲欺负,追着胆大的使劲喂饱。

--- 第 129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1:58:54 PST) ---

moral vaccum

--- 第 130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8 22:19:26 PST) ---

【引用自 未知】:
美国移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看《北京人在纽约》这段就都知道了 签证与身份(美国)
[北京人在纽约1993EP04]

--- 第 131 楼来自 willsonT 的回复 (2026-01-08 22:50:58 PST) ---

这身份造假移民,案子还能被dismiss,MAGA不冲吗?连一个Hilton酒店不让住都能去冲

--- 第 132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22:51:46 PST) ---

【引用自 willsonT】:
MAGA不冲
huntington那边的MAGA大概阳痿了

--- 第 133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2:56:09 PST) ---

N老师最近去哪旅游呀?

--- 第 134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8 22:58:25 PST) ---

下周去hawaii跳岛

--- 第 135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8 23:05:11 PST) ---

这季节倒是不错,不冷不热

--- 第 136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9 01:05:47 PST) ---

移民造假一路平安,是因为政府不想管。

--- 第 137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9 02:17:16 PST) ---

【引用自 King_of_Water】:
申请一个 IJ
IJ 需要 post bar 七年法律工作经验

ICE lawyer 可以去做,不知道他为啥没去,可能是因为在南加州没坑?他想留在南加州?

--- 第 138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9 03:13:18 PST) ---

想管,一句话就够了。

不想管,材料一吨都治不了。

--- 第 139 楼来自 big_schwanz 的回复 (2026-01-09 03:44:51 PST) ---

英国人很想回。但是这样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咯。

“当初不是你想回,想回你就回”~

--- 第 140 楼来自 三三得九 的回复 (2026-01-09 04:38:45 PST) ---

肯定是要很久的。上次给了英国很多优惠,比如货币暂缓统一。如果现在又想回到欧盟,条件肯定要重新谈

--- 第 141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9 06:29:02 PST) ---

南加州随便找个街头 law firm 总有工作吧 也不是说想留南加州就非得做无关工作

--- 第 142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9 07:48:56 PST) ---

他老婆是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orate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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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3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9 07:54:52 PST) ---

妇唱夫随?

--- 第 144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9 07:55:12 PST) ---

这种剧情能不能拍戏吧 你就说

--- 第 145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9 08:44:40 PST) ---

现实永远比艺术更抽象

--- 第 146 楼来自 zzzwww 的回复 (2026-01-09 09:05:12 PST) ---

案情和此案目前的状态相比还不够奇,政府主动dismiss case了,这人目前屁事都没有

Plaintiff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by and through its counsel of record, the United States Attorney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and Assistant United States Attorney Brian J. Yang, hereby moves pursuant to Federal Rule of Criminal Procedure 48(a) to dismiss the Indictment in the above-referenced case without prejudice. The government moves to dismiss the indictment against defendant in the interests of justice, and therefore respectfully requests the Court grant the motion and exonerate the bond for defendant. Counsel for defendant does not oppose this motion.

--- 第 147 楼来自 N589AS 的回复 (2026-01-09 09:08:30 PST) ---

会不会是做他老婆的污点证人了?

--- 第 148 楼来自 King_of_Water 的回复 (2026-01-09 09:10:06 PST) ---

一日夫妻百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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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9 楼来自 zzzwww 的回复 (2026-01-09 09:14:16 PST) ---

不清楚,他老婆的名字公布了吗?

他2024年从尼日利亚搞了一堆文件来证明他之前说的大多其实不是假话,政府就争辩文件不可靠,今年4月政府还交了个motion要exclude那堆尼日利亚文件as hearsay,结果几天后政府就主动motion to dismiss in the interests of justice了,没有更具体的理由,不知道搞什么。不知道会不会refile.

一般和政府达成交易,也会有个plea agreement给法庭的,不会这样悄无声息dismiss。

编辑:看上去这个是他老婆。连律师资格都没事,看上去不像被起诉了。

Ogechi Okwuchi Ifemembi # 258870 - Attorney Licensee Search

--- 第 150 楼来自 什么名字呢 的回复 (2026-01-09 13:25:31 PST) ---

我在网上看到过移民博主说“纸生仔”,以前移民局还是纸媒时代,档案室起火都烧没了,然后很多人去补录档案就可以带上“亲人”了

--- 第 151 楼来自 KCNA 的回复 (2026-01-09 16:17:40 PST) ---

孙中山:hold my beer

--- 第 152 楼来自 tikimad 的回复 (2026-01-09 16:33:32 PST) ---

【引用自 F798】:
还差一点就成功了
这是已经成功了但是东窗事发了

真就草台班子

--- 第 153 楼来自 northface 的回复 (2026-01-09 17:56:50 PST) ---

我追了两年剧,是这个结果

--- 第 154 楼来自 fuslwejs 的回复 (2026-01-12 20:21:26 PST) ---

技术上可以。

他在入籍文件上的虚假陈述够多了,出生地也是假的

--- 第 155 楼来自 fuslwejs 的回复 (2026-01-12 20:25:36 PST) ---

这哥们真的炸裂

哥们父亲在当地还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地人称其Royal Highness,至少得是个部落酋长吧。他在当地也是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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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资料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也确实有点多,出生地这一项就非常inconsistent。申请Asylum和N-400的时候说自己在塞拉利昂出生,结果他小孩的出生证上写他自己出生地为尼日利亚

被FBI抄家的时候翻出一堆文件坐实了他的真名,他的half brother跟他之间的通信,还有当年他的half brother给他办I-130的时候伪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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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一箩筐,最后dismiss了,行吧,但是这只是意味着USA vs 他的 criminal case dismiss了,但是civil denaturalization还是可以继续的吧?

Denaturalization cases require the government to show that a defendant’s naturalization was “illegally procured” or “procured by concealment of a material fact or by 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 . . . .” 8 U.S.C. § 1451. Civil denaturalization cases have no statute of limitations

--- 第 156 楼来自 taobility 的回复 (2026-03-09 15:04:46 PDT) ---

美国社会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