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卡和绿卡的保卡问题
枫叶卡和绿卡可同时持有,但CBSA频繁挑战且体验差。
1. 关键信息
- 枫叶卡与绿卡可同时拥有,不冲突 (#2, #4).
- 730天/6个月要求较严格,边境自由裁量权存在 (#27).
- Commuter Card不影响入籍时间但可维持身份 (#9, #43).
- 居住计算:每一天在境内即算一天,入境/离境均算全天 (#33, #49).
- 报税:申报全球收入并利用条约减免可能 (#15, #34).
- 实际DP显示CBSA每次入境都会challenge residency,虽无实质处罚但体验差 (#60).
- 开车过境时,回答任何一方residency都要求import车辆,非常麻烦 (#60).
- 12号法案可能扩大CBSA权力,需关注 (#61).
2. 羊毛/优惠信息
无。
3. 最新动态
- 有用户提及12号法案可能赋予CBSA更大权力,但具体影响待观察 (#61).
- 用户反馈CBSA“权力还好,恶心人那是非常恶心”,全球环境不鼓励两头占 (#62).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有人认为同时居住两边可能被认定无效 (#7, #47).
- 有人指出税务申报需谨慎避免逃税嫌疑 (#34).
- 有人质疑通勤模式时间、金钱成本高 (#18, #56).
- 实际经验表明CBSA频繁challenge且开车过境需import车,操作难度大 (#60).
- 新增观点:CBSA虽权力有限但故意刁难,体验极差 (#62).
5. 行动建议
- 咨询IRCC确认通勤卡对居留的影响 (#14).
- 保留完整出入境记录以备核查 (#10).
- 如需入籍,确保满足1095天居住要求 (#19, #32).
- 考虑CBSA挑战风险,避免开车过境;若必须开车,提前了解车辆import规定 (#60).
- 关注12号法案进展,评估对边境审查的影响 (#61).
最近危机感越来越强,想分开下注了。请问枫叶卡和绿卡能一起办吗?会不会影响正在排期的绿卡?谢谢 update:问题二 住在边境附近每天两边都转悠一下是否能算两边都呆了一天 加拿大保卡要求是“任意滚动的5年内实际在加拿大居住至少730天”,而美国是不能离境超过6个月除非提前申请一个Reentry Permit。请问这个730天和6个月是hard的吗?还是和海关解释下,差个几十天能放行的那种?还听说保卡的时候计算某一天算不算的标准和入籍的这个标准是不一样的,据说入籍严格很多?
不会,可以同时拥有
谢谢zszs
完全不会啊,办枫叶卡和绿卡排期有什么关系。
有无数人先140再去加拿大,先拿枫叶卡再交485的。甚至有绿卡到手,加拿大入籍的例子。
好的,我今天是听一个烙印说可能有冲突,所以跑来问问
据说如果同一天两边转悠(比如在美国工作,在加拿大睡觉)可能两边都不算
这么惨吗?好奇有没有人尝试过,找个remote的工作,住在边境附近然后每天来回走。
直接把美国绿卡转成Commuter Cards就行了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11-part-b-chapter-4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11-part-b-chapter-4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 is considered to have abandoned his or her status if he or she moves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the intent to reside there permanently. Ho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是两个地方的resident啊, reside只能是一个地方。在哪边时间多,哪边报税交税等等,你要有个defendable story。 730天和放行没关系,应该是能不能续卡的要求,比如申请续卡的时候填写所有出入境记录让系统给你算居留时间。美国的六个月应该是和放行有关。
明白了!感谢解读!!
还有这种好事啊!谢谢!
那么如果拿了 这位大佬提到的commuter cards,每天来美国上班,去加拿大睡觉,我能自己定义我reside在加拿大吗?(否则commuter cards岂不是没啥意义)
对这个卡不了解。我知道税务方面是看你的tie,房产工作伴侣银行账户在哪里等等。看看有没有别人比较懂的来解答。 你也可以尝试问ircc吧,就说你打算申请一个commute去美国的工作,如果用这个通勤卡工作,那会不会影响你枫叶卡居留的认可时间。 那你打算怎么报税呢?
CuriousZ: 哪边报税交税等等 其实我现在就是两遍都报税的,只不过加拿大一直都是0,这样有问题吗?在美国报的时候说我reside在美国,在加拿大报的时候说我是加拿大的。因为我加拿大和美国都有存款…两边都在产生利息,收入是在美国。我报税的目的就是防止CRA/IRS找我麻烦。因为在美国即使是NRA也得报吧。
mgnt.adv: 住在边境附近每天两边都转悠一下 我的第一感觉是,难道 mgnt.adv: 枫叶卡和绿卡 比你有限的人生更有价值吗?这不是典型的被反薅吗
这不是怕回头还得回国嘛…啥时候两个本拿到了就熬出头了呗
你这个每天往返得每五年里有两年都这么做,不考虑经济成本,光时间成本就每五年有一年浪费在路上,这不等于少活20%寿命?
如果真的可以算的话其实3年就够了,加拿大入籍是1095天来着。之后就不会再需要这样了
我最近就有打算去住三年,然后再回美国拿绿卡
mgnt.adv: 如果真的可以算的话其实3年就够了,加拿大入籍是1095天来着。之后就不会再需要这样了 等你都拿到以后大概率就有娃了可能还有两个,相信我,你没时间和精力这么折腾
我没有你这种报税的经验。不过感觉报0是不对,你如果说自己是加拿大居民,在美国有收入,那应该需要报foreign income, 只不过根据treaty可能不收或者收差额税,但是好像是要报的。当然cra没有收到水表,你不欠税,也不一定很快找上你。不过鉴于你打算拿本,还是再多研究研究弄清楚比较好。
好的好的,谢谢!
确实…哎 好难
好难是因为既要又要
哪能咋办,但凡川普安分一点我都不会这么担心
加拿大枫叶卡不看居住在哪,730天的算法是每一个日历日有哪怕一秒钟出现在加拿大(从境外抵达但没有通过immigration的话不算),就算一天。730天不光换卡看,入境也可以看,不满足的情况下边境官员有权启动吊销枫叶卡程序。 美国绿卡看美国有固定住址+在美国过的夜数>在加拿大过的夜数。 美国可以转commuter status免除住址和过夜要求,但是缺点是commuter status下不算任何入籍时间,而且美国的工作不能丢,而且仍然必须经常到美国(这才符合commute到美国上班的情况)。 两国边境都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即使严格说可以吊销枫叶卡/绿卡的情况,他也不是一定要送你去吊销。但是川普治下CBP不能指望会为你着想行使裁量权。
真的,确实不让人省心
原来如此!请问1095天入籍时间也是这一天有一秒在就算吗?另外,请问您这个有没有source,我想参考下,非常感谢!
正常情况下离境日和入境日不是各算半天吗?
然而有相当一部分加拿大人/枫叶卡实际在美国工作啊,底特律/温莎每天一大堆护士、汽车公司职员之类的跨国上班。搞张Nexus/Global Entry卡后和普通通勤差不多
是的,加拿大换卡/入籍申请表上physical presence部分就能看出来
不是,加拿大PR的730天obligation从来都是离境和入境日都算一整天都在。旧的国籍法,入籍居住时间的计算里离境和入境只算半天(或是离境和入境日只有一个算一天,另一个不算,具体不记得了,两者反正是等价的),但新的国籍法下也改成和PR的obligation计算方法一致了。
这样报是错的,已经涉嫌逃税了。如果你跟CRA报自己是加拿大税务居民,那全世界收入都要报给CRA,并要算税的,已经交给IRS的部分可以1:1折抵(也就是要交差额给CRA)。
我说的是专门去开一趟车
明白了,那我明年补上,刚刚问了下chatgpt,它说我确实应该两边都交,不过我需要claim下在美国获得的这部分然后再用treaty豁免下。
绿卡不需要保卡 枫叶卡了解了下很多渠道
https://eservices.cic.gc.ca/rescalc/resCalcStartNew.do?&lang=eng https://eservices.cic.gc.ca/rescalc/resCalcStartNew.do?&lang=eng Residence Calculator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s-guides/cit0002.html?utm_source=chatgpt.com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s-guides/cit0002.html?utm_source=chatgpt.com Application for Canadian Citizenship – Adults (CIT 0002) 附上官方链接 谢谢大佬
nathalie: 枫叶卡了解了下很多渠道 公司外派【x】给加拿大政府干活【x】出国陪加拿大家人【x】 我没有一条能符合
mgnt.adv: 出国陪加拿大家人【x】 这一条你可以仔细看一下 找中介问一下哈哈 mgnt.adv: 公司外派【x】 这个也能说
mgnt.adv: 公司外派【x】 这个是指 和HR商量调到加拿大office然后再外派到美国吗?(之前试探性的问了下被用很奇怪的眼神看了) nathalie: 这一条你可以仔细看一下 找中介问一下哈哈 这么骚的操作吗…我再学习一下,谢谢
有帮你做假证据的中介,前几年刚判了一个,连带所有客户都被启动吊销身份 另外就是有教你没住满时怎么选入境关口怎么说,来尽量争取有利酌情权行使的中介。 合规合法且不依赖酌情权的搞法除非你真有加籍配偶,不然他说的基本没戏。移民局又不是中介开的。
但commuter card时间不算入籍
是可以的。只要入境了,这一天就算你在这儿。我知道有人住温莎,去美国工作,算两边的永居
那新法宽松了很多啊。楼主赶快拿吧,换成保守党没准变天。他们政客经常拿移民政策做竞选筹码
我记得是要加拿大的公司外派你才行,所以你应该是要先是加拿大公司的员工。其实这些规定的整体思路就是你是为了家庭团聚或者生计被迫不住在加拿大。如果自愿自主的就不能算。
真的么,那不是可以西雅图和温哥华往返,如果周一周五在温哥华,周五到周日在美国,一周7天相当于5天在加拿大,4天在美国,因为有重合的
你可以每天过一次边境,这样一周7天在加拿大,7天在美国。
你甚至可以每天都既在美国也在加拿大,只要登陆一秒钟就算这天在
大佬,这种讨论有没有”组织“?我感觉这种需求的人肯定不少吧?跑卡族是这种吗?
泥潭就是组织
甚至可以住point Roberts。买菜都可以过边境。
工作咋办
每天过边界,到时候即使要入籍,加拿大和美国都会质疑吧
为什么要质疑?每天住温莎,去美国上班,再回加拿大睡觉,这种事不少
1,要报加拿大税务居民 也就是每年要多交税 2,如果有孩子的话就不太可能,因为要提供孩子在加拿大的读书证明 3,在西雅图温哥华的话 通勤时间太长 浪费生命 4,这么多年没有一个真实DP 这样跑卡加拿大那边能续PR或者入籍的。温莎那边很多都是加拿大籍在美国工作吧 如果是美国工签加加拿大PR肯定没问题,如果是美国绿卡和枫叶卡,IRCC如果challenge 你到底是哪边的resident怎么办?这种最怕的就是时间,金钱成本都付了,最后竹篮打水。
igula: IRCC如果challenge 你到底是哪边的resident怎么办 法律上没有意义 5年住满*730天就能续卡,1095天就能入籍 住满*:在加拿大physical present就算一天
加拿大绿卡实际住美国多也可以以 non resident 来报加拿大税,这样就不用报美国收入给加拿大 不过non resident能不能续绿卡我就不知道了,入籍倒是没有要求resident tax return,只要有tax return就行(2年前旧信息)
发配LD去加拿大,拿到护照后再返美跟你团聚,你就不用保卡了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我老婆就是这样发配我的 不过好事儿是485马上快可以交了,终于可以解放了,虽然可以实现完美意义上的双持,但approved之后我一定要回国躺一年先。
实际DP是CBSA就会每次challenge你的residency. 虽然并不会把你怎么样,但是每次都是臭脸很烦。其次就是你不能开车过境,回答任何另一方的residency都要求你import车,很麻烦的一般人别想了
那个12号法案是不是让cbsa的权力变大了
权力还好,恶心人那是非常恶心了,总之现在全球这环境都不喜欢两头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