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持从大陆出境问题
双持人士从大陆出境的风险与操作探讨
1. 关键信息
- 核心问题: 双重国籍人士(持有中国“红本”护照/旅行证和外国“蓝本”护照)从中国大陆出境的风险与可行性。
- 操作方式:
- 深圳/香港: 普遍认为使用“红本”自助出关,“蓝本”办理登机牌,最后“红本”出香港机场关是相对安全的操作。
- 北京/上海: 曾有“蓝本”值机、“红本”出境的说法,但被认为是“outdated news”或“fake news”,风险极高,基本等于暴露。
- 风险:
- 中国大陆不承认双重国籍,使用“蓝本”值机存在被查验并暴露双重国籍身份的风险,可能导致“抓双持”。
- 航空公司曾被要求查验外国护照持有人的中国签证,系统漏洞(如登机牌与护照绑定)已被堵上。
- 特殊情况:
- 1980年9月10日《国籍法》生效前取得美国国籍者,根据不溯及既往原则,理论上合法双持,且中美领事条约允许在两国间旅行便利,但出入境手续仍需遵守居住国和前往国法律。
- “国籍冲突”儿童(如美宝)在中国大陆落户存在复杂性,可能因使用美国护照而被拒绝落户,除非放弃美籍。
- “出入境通行证”被提及为国籍冲突人士的解决方案,但可能与户口、旅行证等存在冲突,且可能是一次性证件。
2. 羊毛/优惠信息
- 无
3. 最新动态
- 航空公司查验签证的漏洞已被堵上。
- 各地出入境政策和执行情况存在差异且不断变化。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关于“蓝本”值机、“红本”出境在北京上海是否可行存在争议(被认为是过时或虚假信息)。
- 关于国籍冲突人士(如美宝)落户的政策执行细节存在讨论和不确定性。
- 关于1980年前取得美籍人士的双持合法性及操作可行性存在不同解读。
5. 行动建议
- 为规避风险,建议在任何中国领土(包括大陆及香港机场、政府机构)避免亮出“蓝本”。
- 深圳/香港出境可尝试“红本”自助出关,“蓝本”值机,“红本”出香港机场关。
- 北京/上海出境,避免使用“蓝本”值机、“红本”出境的组合。
- 国籍冲突人士(如美宝)在办理户口、旅行证、护照及出境时,需仔细研究当地具体政策,必要时咨询官方或寻求“出入境通行证”等替代方案。
- 对于1980年前取得外国国籍的特殊情况,建议谨慎操作并了解相关条约和法律细节。
本人这几年长居深圳,每次出国都是香港西九龙红本自助出关,香港红本自助入关,蓝本办登机牌,最后再红本出香港机场关。但是听说北京和上海只要蓝本值机红本出境也可以,有没有大佬分享下最近成功的情况
要保险就不要在任何中国领土上亮出蓝本,包括且不限于大陆及香港机场,大陆及香港政府机构,中国驻外领馆和派驻机构。
成功是因为没有严查而已, 数据其实都有
【引用自 skyphen】:
但是听说北京和上海只要蓝本值机红本出境也可以
fake news
北京红本出境蓝本值机的事情我也听说过,不算fake news,但是算outdated news,以前存在过,现在风险太大,基本等于暴露。
台胞证入境能蓝本值机飞日本吗还是保险干脆绿本值机算了,反正都免签
只有极短的窗口期,在查签证的责任刚下放到航司的时候。但这个漏洞早就堵上了
理论上大陆不承认台湾人的外国护照,持有外国籍的台湾不能办台胞证。但实际上应该不管
主要现在日本要搞visit japan,要不就是绿本出入大陆。到了日本直接给蓝本,但航司应该会传绿本信息到日本机场。不知道日本管不管。上次反向,出入日本蓝本,值机飞大陆用的绿本,入境大陆用台胞证很丝滑
其实也没有什么窗口期,只能说有人运气好没碰到。那几年我出境时碰到过航司一个个查外国护照持有人中国签证的事。
你要是在1980年9月10日国籍法生效之前取得美国国籍的话,根据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合法双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关于中美领事条约的补充换文》:
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上述人员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
zh.wikisource.org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完全可以
【引用自 skyphen】:
蓝本值机红本出境
否则极高风险被抓双持。
这里指的是符合两国情况的情况下可以,要遵守两国在这件事上的法律。而中国这边的法律指的就是必须有签证才能直飞美国,美国那边的法律是给未成年人发pro forma visa
【引用自 v_v】:
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
中国的出境手续和证件是中国护照作为旅行证件,美国护照作为入境许可。这是完全能走通的。
在查签证的任务下放给航司初期,边检系统里还没有登机牌绑定护照的功能。所以有人持澳洲护照作为入境澳洲的凭据成功值机,然后用中国护照出境——他有登机牌,也有护照。
但现在系统的漏洞补上了。你出境的护照必须在系统里有关联的登机牌
没说它不通!我说的是,它不是给普通双持人准备的出境方式!
【引用自 v_v】:
你要是在1980年9月10日国籍法生效之前取得美国国籍的话
【引用自 v_v】:
可以
【引用自 v_v】:
否则极高风险被抓双持
你啥时候获得美籍,想用那个方式直接走,也是走不了的
一直走得了,走不了你来找我
【引用自 v_v】:
你要是在1980年9月10日国籍法生效之前取得美国国籍的话
先不说是否可行
【引用自 v_v】:
完全可以
你去和边检民警普法,纯粹是你法我笑。
还不如假设你祖辈要是在49年坐船去台湾,或者53年前跨过深圳河
【引用自 doubleview】:
先不说是否可行
可行
【引用自 doubleview】:
你去和边检民警普法,纯粹是你法我笑。
自由裁量权是有的,不懂法是有的,但还不至于不让你走。多少国籍法生效之前拿外国籍的老华侨,例子多到数不过来
你也别管什么老华侨,国籍冲突宝宝出不了境就是泥潭上的事,可以搜搜。
当然是有猪肝红才会出境的
泥潭国籍冲突的贴太多了,你说的是这个吗
【引用自 未知】:
“国籍冲突?”双本小朋友上海不能出境 法律
大家好,昨天发生的新鲜故事,之前想当然觉得上次回国小朋友回国(还是旅行证)没有问题就没多想。
基本情况:
美国出生,出生时没绿卡,所以有美国护照和中国旅行证。
第一次回国,呆了挺久,用旅行证落了户口,办了护照(护照当时没办下来,后续爷爷带过来的)
第二次/这次回国之前想续之前过期的旅行证,芝加哥说办不了应为有护照(我提交啥材料的时候勾的。。。我是傻),所以就又更新了一次护照(护照也过期了)
入…
lz的做法应该是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根据政策现状和执法问题,最优解应该是申请出入境通行证
(不需要注销国籍,且与护照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英语: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IT AND ENTRY PERMIT),证件为单页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颁发给下列人员:
从事边境贸易的(含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项目的)人员;
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人员;
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人员;
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中国公民;
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
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失效或者未申领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急需来内地的港澳居民;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人员;
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损毁、失效或者签注失效需要返回内地的人员;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失效或者签注失效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
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大陆居民;
持有台湾出生证明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
其实户口和旅行证不冲突,但护照和旅行证冲突,这非常容易给出生双持造成出入境的麻烦(但仍然有大量正常出入境dp)。
出入境通行证是一次性的吧 理论上来说办了一次 国内系统就应该有你两本的记录了,下次再回去就必须要注销了(满18岁)
有些省市的户口和旅行证存在冲突,上户口必须上交旅行证,办《出入境通行证》必须销户。
要么户口+红本
要么出入境通行证+旅行证
上述两个组合,只能二选一
注销什么,国籍冲突目前没有18岁的限制
现在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理论上旅行证落户之后如果不办护照还是可以继续持有的
美国出生如果拿了红本的情况下双持,上海是要求只能注销国籍了 但如果不放到台面上还是默许的maybe,不知道有没有更多dp。
有些城市要求上叫旅行证才能落户,想办出入境通行证又必须销户,直接锁死你双持的可能性
但是双国籍是终身的,本质还是合法双持。区别只在各地出入境政策上。
对,合法双持,但是美国护照一旦使用过一次,就终身不能落户,除非退出美籍,凭退籍纸才能落户。
【引用自 zoey_kwok】:
但是美国护照一旦使用过一次
中国出入境都是用旅行证吧?外国护照不是合法证件
上海有这种规定吗?没听说过。什么叫使用过一次?
以前看到美宝家长分享的DP,在美国给孩子办了旅行证,第一次回国没有立刻给孩子落户,而是回了美国之后第二次回国,到了父母的户籍地,想给孩子落户,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发现旅行证上有出境记录,意识到美国护照使用过,认为这个美宝有“留恋或父母替他留恋美国公民身份”的倾向(这一点是我的个人分析),因此拒绝落户,除非退美籍
@doubleview 是哪里忘记了,好像是上海、江苏、广东、河南的某个地方
或者画个流程图:
美宝在美国出生,父母都没有绿卡,可以办旅行证。
父母带着孩子回中国。(当地规定,落户必须在首次回国的时候落户,否则今后就没机会了,除非退美籍。)
父母带着孩子在国内短暂停留,又回了美国。
父母带着孩子第二次回中国,想落户,公安局出入境查询旅行证上的出入境章和系统里的出入境记录发现,宝宝拿着旅行证入境之后存在“离开中国又回到中国”的记录,不给孩子落户,除非退美籍。(我个人猜测,可能是因为美宝存在“留恋或父母替他留恋美国公民身份”的倾向,所以拒绝落户)
那如果第一次回国启动了落户程序,但是因为缺少材料或者公务员为难没有完成,第二次回国也不能落户吗?感觉落户全看公务员高兴,没有什么依据
一个地方,一个规矩。
同一个地方,一个时候,一个规矩。
不同地方不一样,同一个地方的规矩也不断变化,没有定数。
只是案例中的父母带孩子回去,由于美国护照使用过了,所以没给落户。
【引用自 zoey_kwok】:
要么户口+红本
要么出入境通行证+旅行证
上述两个组合,只能二选一
这个简单,先办户口,如果要交旅行证就交。如果有户口后不能办出入境通行证,就办港澳通行证。用港澳通行证经香港回美国,在美国办旅行证。
是的,没什么依据。在中国办事就是这样。永远都搞不清一件事能不能办,怎么办。法律写的模棱两可,全靠下面人自由发挥。根本没处讲理。又不能像美国一样起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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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那么折腾,还不如让孩子办红本,然后申请个日本签证转机赴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