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又回美后,ap批了能用么?
回美后获批的离境前申请AP是否可用于下次出入境。
关键信息
- 背景情况:楼主的LD在提交I-485后,仅收到单独批复的EAD便离境,后使用H1B签证重新入境。其离境前申请的I-131(AP)在回美后意外获得了批复(#1, #3)。
- 核心疑问:这种在离境后才获批的AP,在下一次回国出入境时是否可以直接使用,以避免重新面签H1B的麻烦(#1)?
经验与数据点
- 有效性确认:网友指出只要AP顺利获批,该证件就是有效的,可以直接使用(#2)。
- 审批逻辑说明:离境作废通常是指pending状态下离境可能导致该申请直接被拒。但如果USCIS在审批时未发现申请人已离境并最终给出了批复,则该AP本身仍然合法有效(#5)。
值得跟进
- 后续DP求证:已有其他网友跟帖询问楼主后来是否实际使用过该AP顺利出入境,目前尚无后续D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