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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多个Offer抽签H1-B不道德吗?

内容摘要

多家Offer同时抽H‑1B在法律上可行,但因道德争议与移民局“related entities”解释风险,需慎重评估。

1. 关键信息

  • 法律层面:多家公司为同一受益人提交独立H‑1B请愿在现行法规下不构成欺诈(#31、#29),但 USCIS 对“related entities”拥有最终解释权,若被认定为关联公司可能导致永久禁入(#34、#36、#37)。
  • 道德层面:多数回复认为虽合法但“有点不道德”,尤其会增加招聘团队的工作负担(#1、#4、#26),也有人认为在生存压力下道德可让位(#4、#56)。
  • 行业现象:印度咨询公司(ICC)长期利用此“漏洞”,大量一人多抽导致抽签成功率下降(#6、#18、#19、#29)。
  • 实际操作:抽签费用约 10 美元/份(#22、#23),部分人通过多家公司(甚至 10 家)提交请愿以提升中签概率(#14、#30)。
  • 风险提示:若 USCIS 认定多请愿为“related”,可能被永久禁止(#34、#30),且抽中后若公司撤回Offer,受益人仍可能面临签证失效风险(#8)。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 法院案例 Liu v. Mayorkas 表明 USCIS 支持个人多抽(#33),但解释仍以“同一工作”原则为准(#34)。
  • 部分用户分享实际费用与流程(10 美元/抽),并提醒需关注公司是否属于同一业务实体(#36、#37)。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观点 | 主要论点 | 代表楼层 | |------|----------|----------| | 合法且可接受 | 法律未禁止,多家独立公司提交不构成欺诈;道德可因生存需求让位 | #31、#29、#4 | | 不道德 | 破坏招聘团队投入,违背职业诚信;若被认定为关联公司会导致严重后果 | #1、#26、#56 | | 风险警示 | USCIS 解释权宽泛,可能随时改变政策;抽中后公司撤回Offer风险大 | #34、#30、#8 | | 行业批评 | ICC 等咨询公司利用漏洞导致抽签公平性受损 | #6、#18、#19 |

5. 行动建议

  1. 确认公司独立性:在提交多份请愿前,确保各雇主在业务、所有权、招聘职位上无关联,最好咨询移民律师(#36)。
  2. 评估道德成本:权衡个人签证需求与对招聘团队的负面影响,若决定多抽,准备好解释并尽量减少对原公司造成的损失。
  3. 准备应对风险:了解 USCIS 对“related entities”的最新解释,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备被质疑时提供证据。
  4. 控制费用:每份请愿约 10 美元,合理规划预算,避免因大量请愿导致不必要的经济负担(#22)。
  5. 保持透明:如可能,向 HR 说明自己持有多份 Offer 并计划抽签,以降低被视为欺诈的风险(#10)。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SweetSorghum 的回复 (2022-02-13 20:26:22 PST) ---

LZ之前跳槽,拿了好几家Offer,公司表示接了offer就可以抽签。因为时间比较巧,正好都在抽签前,现在已经接了一家,入职定在抽签以后。LZ是本科学历,所以抽签中签率低,在现在东家已经两年没有中了。东家可以把人运到加拿大去再运回来,可我本科就是在东部读的,真的是不想去吃雪了。从法律上来讲,接多家offer抽然后抽中哪家去哪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offer都是At Will的。 从道德上讲,我觉得很过意不去。不谈契约精神,因为我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都是契约所赋予的权利,这是符合契约精神的,只谈对招我的工作的组的影响。我知道组里招人面试都是花了精力和心思,如果有一个candidate在入职前撕了offer,组里之前的准备都浪费了,Hiring Manager还要重新去筛选简历和面试,应该对组里是很大的overhead,如果我以后做了manager,有人撕我offer,我甚至会对整个这样的群体(比如A校毕业/哪里人)之类的产生怀疑。 我现在不准备接别的offer,会告诉HR把offer都取消了,但是,从理论层面看这个问题,这件事情道德吗? …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生得晚也没赶上免费发绿卡,也没赶上H1B不用抽签,也没赶上H1B抽签没有被Consultancies abuse的年代。 ============================================================================ Edit:LZ最后在老东家抽的情况下又接了两个offer,最后一个offer的一家中了签,另外一家和老东家没中。感谢坛友。

--- 第 2 楼来自 twistane 的回复 (2022-02-13 20:30:51 PST) ---

生的早可能就来不了美国了

--- 第 3 楼来自 wtf 的回复 (2022-02-13 20:36:23 PST) ---

不道德,所以我同时接了三家。

--- 第 4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0:39:28 PST) ---

现在抽中的概率是1/3不到,在生存面前谈何道德。 从实效性而言,拿两个offer,两个都抽中造成你尴尬的概率也就十分之一,真出现了,就努力和公司承担签证的损失好了,其他不用太在意

--- 第 5 楼来自 css 的回复 (2022-02-13 20:43:23 PST) ---

那一个人多抽,有法律风险吗?这个不是at will了吧?

--- 第 6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0:44:52 PST) ---

有点点不道德,但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完全合法。印度的ICC就是利用了法律这个漏洞所以每年那么多人抽中

--- 第 8 楼来自 washedpretzel 的回复 (2022-02-13 21:19:48 PST) ---

公司会不会谈好的offer忽然就收回了?当然会了,眼睛都不咋一下。所以你觉得呢?

--- 第 9 楼来自 kfqqq 的回复 (2022-02-13 21:27:17 PST) ---

楼上的各位,这么做真的好吗

--- 第 10 楼来自 Tesla 的回复 (2022-02-13 21:31:18 PST) ---

我觉得如果把多家抽签这个背景能和所有 HR 或者 HM 透明化的话没什么道德问题。

--- 第 11 楼来自 Tesla 的回复 (2022-02-13 21:32:42 PST) ---

这个和楼主的性质不一样吧,楼主是靠自己能力拿了几家 Offer,ICC 利用漏洞的时候估计连面试流程都不需要。

--- 第 12 楼来自 tasdf 的回复 (2022-02-13 21:40:44 PST) ---

我觉得都差不多 制度不合理,不能赖钻空子的人。

--- 第 13 楼来自 Rocky 的回复 (2022-02-13 21:41:33 PST) ---

Icc 是什么呀

--- 第 14 楼来自 tasdf 的回复 (2022-02-13 21:44:02 PST) ---

Indian Consultant Company 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你可以找10个ICC给你抽,完全合法,后面可能RFE

--- 第 15 楼来自 Rocky 的回复 (2022-02-13 21:46:53 PST) ---

那有没有ccc? Chinese consultant company

--- 第 16 楼来自 tasdf 的回复 (2022-02-13 21:49:26 PST) ---

有啊· 但是还不如ICC ICC卖人速度快

--- 第 17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2:26:25 PST) ---

强调的是抽签这个过程,怎么拿offer的是另一个话题

--- 第 18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2:27:43 PST) ---

ICC简历造假的现象挺严重的,他想说的估计是这点。但这里是在讨论合理利用抽签的漏洞

--- 第 19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2:29:37 PST) ---

有一点还是得提出,人家可以搞,中国人不想搞,也是有客观因素的。 一个ICC的抽签名额,就得交五千到一万(不管是否抽中),印度人普遍比较穷,但在这方面是真豁得去。中国人很多都不愿意交这些钱,退路太多

--- 第 20 楼来自 Pipita 的回复 (2022-02-13 22:31:05 PST) ---

电子抽签后好像只要10刀了,所以去年历史性的abuse和三轮海底捞

--- 第 21 楼来自 bb3696 的回复 (2022-02-13 22:34:46 PST) ---

我觉得不必操心资产是你工资几百倍的单位会在乎你接不接offer 不接有的是人接

--- 第 22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2:37:17 PST) ---

真的吗?申请费只要10刀吗?

--- 第 23 楼来自 Pipita 的回复 (2022-02-13 22:39:30 PST) ---

抽签费用只要10刀,抽中后和以前一样。

--- 第 24 楼来自 Echika 的回复 (2022-02-13 22:52:03 PST) ---

好几抽都没中的路过 但我觉得楼主这么做没有哪里不好

--- 第 25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2:55:23 PST) ---

移民局好心办坏事啊

--- 第 26 楼来自 kfqqq 的回复 (2022-02-13 22:57:34 PST) ---

我是觉得撕offer这事损人品。要是像国内一样接offer入职前交保证金,撕的时候反而能更理所当然。

--- 第 27 楼来自 IcyJ 的回复 (2022-02-13 22:59:20 PST) ---

这已经不是不道德的问题了 拿了卡你都睡不安稳, fraud被抓就是permanent bar, 心大的话可以试试 edit: 看错了, 多个offer是可以file的, 搞吧

--- 第 28 楼来自 legalhigh 的回复 (2022-02-13 23:05:09 PST) ---

接多个offer抽签不违法吧?

--- 第 29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2-13 23:06:22 PST) ---

别乱说,这不是fraud,多家公司的H1B申请都是基于意向,且是独立的。我认同这是法律漏洞,但漏洞已经成了阳谋一样的存在了。ICC abuse这漏洞多几十年了,并没有人因为这个犯事的,被查的都是简历和公司造假的问题

--- 第 30 楼来自 IcyJ 的回复 (2022-02-13 23:06:59 PST) ---

嗯, 可以的, 已edit 不过还是要提醒一点, 移民局关于溯往有最终解释权, 比如川普上来分分钟把F1的overstay变成了illegal presence, 风险始终还是有的

--- 第 31 楼来自 henso 的回复 (2022-02-13 23:07:46 PST) ---

同一个人由多个没有互相隶属关系的公司提交 H1B 抽签本来就符合法律规定,哪来的 fraud? USCIS 也是用这个理由拒绝处理 ICC 一人多抽的问题(倒是那些 ICC 倒有可能互相 related 因此违法 要是能 USCIS 能保证一人只能提交一次抽签楼主也不需要接多个 offer 抽多次

--- 第 32 楼来自 SweetSorghum 的回复 (2022-02-13 23:29:31 PST) ---

那是不是LinkedIn和微软不能一起抽…?可能没法抽这个签了?

--- 第 33 楼来自 eleboson 的回复 (2022-02-13 23:37:43 PST) ---

Liu v. Mayorkas,移民局的立场是支持一人多抽的 edit: 姓刘的太多了,是 DDC 1:21-cv-1725

--- 第 34 楼来自 IcyJ 的回复 (2022-02-13 23:42:41 PST) ---

你说的是对的, 我没认真审题. 但有一个风险在于, 是不是related完全由USCIS来界定. 如果是真的不同领域和职位还好, 但类似职位, end user/customer是同一个的话USCIS是可以界定为related. 这在现实中是有出现概率的. 比方说两个公司都在为竞标一个项目招工, 虽然这两个公司从企业意义上non-related, 但USCIS眼里是可以界定为related而被bar的 Instead, we construe “related entities” to include petitioners, whether or not related through corporate ownership and control, who submit multiple petitions for the same beneficiary for substantially the same job. 这个解释的根本还是为了一个"job", 抽一次. 尽管确实"真不相关"的两个公司被界定成related的几率不大, 但并不是没有, 因为移民局根本不care你们是不是相关的, 只有它认为你们再undermine lottery就可以bar. 归根结底就是USCIS的解释权太硬了, 普通人能一路告下去且告赢的太少了. We are not concerned with petitioning employers who have any quantum of a relationship. Two unwitting companies would not likely have the requisite similitude to trigger the bar. But the more similarities in the records, the more likely the companies were seeking to undermine the purpose of the random lottery process.

--- 第 35 楼来自 IcyJ 的回复 (2022-02-13 23:42:52 PST) ---

我去读读这个case edit: 我瞄了一眼这个case是argue符不符合eb1的条件的吧

--- 第 36 楼来自 henso 的回复 (2022-02-14 00:41:39 PST) ---

楼下 @lcyJ 给了 USCIS related entities 的原文,个人理解微软和 LinkedIn 应该是算 related(具体咨询律师不构成法律意见

--- 第 37 楼来自 henso 的回复 (2022-02-14 00:44:10 PST) ---

确实 USCIS 有最终的解释权,但是正因为这条的存在,ICC 可以合法地一人多抽导致正常抽签的人中签率大幅降低,如果抽签机会即将用完,公司不能 relocate 或者不想 relocate 出去用 L1 回来继续抽的话,个人觉得同时接几个 offer 参加抽签的道德和法律风险都是值得的

--- 第 38 楼来自 jackliu 的回复 (2022-02-14 05:38:13 PST) ---

凭实力拿到的当然没问题 拿十个抽我也服,但是如果是搞老印那套的话就不道德了

--- 第 39 楼来自 SweetSorghum 的回复 (2022-02-14 10:16:47 PST) ---

LZ 决定只接一个,因为另外的offer都是大厂,如果被拉黑了以后可能去的公司得不偿失。 Edit: LZ 觉得大家讲得对,再接一个。。。

--- 第 40 楼来自 wawa123 的回复 (2022-02-14 11:19:26 PST) ---

法无禁止即可行

--- 第 41 楼来自 Sybil001 的回复 (2022-02-14 11:32:39 PST) ---

lz道德感强是好事,但是不用把公司拟人化然后对它产生人的感情。公司才不在乎一个小螺丝钉呢,要开螺丝钉的时候也不考虑道不道德。大家是单纯的business(而且这个你付劳动它付钱的business往往还是你被公司剥削剩余价值)

--- 第 42 楼来自 匿名用户 的回复 (2022-02-14 14:20:56 PST) ---

H1-B需要抽签道德么?

--- 第 43 楼来自 Vrose7 的回复 (2022-02-15 23:38:18 PST) ---

情况和楼主差不多,还没想想好签不签这些offer,纠结ing

--- 第 44 楼来自 SweetSorghum 的回复 (2022-03-29 09:56:34 PDT) ---

感谢各位坛友。LZ那家本来准备不去的公司帮我抽中H1B了。所以只好去了。

--- 第 45 楼来自 DMV 的回复 (2022-03-29 09:58:52 PDT) ---

h1b说不定平均下来1人3抽,先到了平均线再考虑道德吧

--- 第 46 楼来自 杠杠的爹 的回复 (2022-04-20 21:57:49 PDT) ---

这是幸福的烦恼啊,拿到h1b比什么都重要,恭喜了

--- 第 47 楼来自 baifeifei 的回复 (2022-04-20 22:00:23 PDT) ---

SweetSorghum: 生得晚也没赶上免费发绿卡 这要生多早才能赶上。赶上的那个年代还在打仗吧。虽然说现在这个年代也在打仗。。。

--- 第 48 楼来自 clorox 的回复 (2022-05-04 20:45:27 PDT) ---

可以请教一下楼主的跳槽时间线吗?也有在抽签前跳槽的打算

--- 第 49 楼来自 SweetSorghum 的回复 (2022-05-10 14:11:46 PDT) ---

我是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开始投。三月初拿offer,基本就可以了。大部分公司都可以接了offer以后抽签。

--- 第 50 楼来自 otto 的回复 (2022-10-25 22:00:12 PDT) ---

去哪里可以花这个钱?

--- 第 51 楼来自 otto 的回复 (2022-10-25 23:00:17 PDT) ---

所以到底怎么花钱申请多个 H1b?

--- 第 52 楼来自 列.伊.勃列日涅夫 的回复 (2022-10-25 23:42:12 PDT) ---

私信你吧,我没找,出任何问题啥的我都不负责啊。我也不回答任何问题。 大概就是4万刀找15个皮包公司给你抽。抽中你再transfer走 说实话哥你整这个太折腾了 还不如去买假结婚呢 都是假的反正。

--- 第 53 楼来自 otto 的回复 (2022-10-25 23:48:26 PDT) ---

笑死,不是说十刀吗?

--- 第 55 楼来自 IRS 的回复 (2022-10-26 04:37:01 PDT) ---

换个角度,狗脸软麻都给你offer了,同时四个公司帮你抽h1b,这时候还觉得不道德吗

--- 第 56 楼来自 纳鲁的勇士 的回复 (2022-10-26 04:46:17 PDT) ---

先活下来 再谈论道德 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哪个不是温饱线以上 自己啥都有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 第 57 楼来自 bobzhang 的回复 (2023-03-27 18:05:47 PDT) ---

挖个坟。

--- 第 58 楼来自 卡玩的飞起 的回复 (2023-03-27 20:29:42 PDT) ---

那也有点太早了

--- 第 59 楼来自 卡玩的飞起 的回复 (2023-03-27 20:30:28 PDT) ---

恭喜恭喜

--- 第 60 楼来自 tomari 的回复 (2023-03-27 23:39:16 PDT) ---

就应该这样,印度人都是这么玩儿的,h1b abuse,明年如果没抽中我也准备这么玩

--- 第 61 楼来自 wawa123 的回复 (2026-04-28 17:26:36 PDT) ---

法无尽致皆可行 鲁卡的逻辑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