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update) 我是行人,回国被骑自行车的撞了,两年后骑车的向我索赔10万
楼主拒晒核心法律文书遭质疑误导舆论,公序良俗与程序正义成争议焦点
最新动态:文书缺失引发“误导性陈述”严重指控
- 核心证据彻底缺席:坛友@geminixiao 指出,纵观全帖(含编辑前后),从未有人见过楼主的起诉状、答辩状或判决书全文转述(#349)。这一发现引发了关于楼主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影响判断”的合理怀疑,进一步削弱了其叙事的可信度。
- 律师与鉴定争议延续:此前关于律师辩护策略不明、伤残鉴定程序违法及法官报复性判决的指控仍在持续,但均因缺乏书面证据支撑而难以被采信(#326, #342)。
关键信息:索赔细节与过错辩解
- 无关费用争议:楼主坚持认为对方将事故前的皮疹、安眠药及流感药等无关费用计入索赔,并持有三甲医院证明反驳4个月休息期的合理性,但法院未采纳(#314, #308)。
- 闯红灯辩解失效:面对承认闯红灯的记录,楼主辩称因修路视线受阻且无穿越意图,试图将主观过错转化为客观意外,但未获坛友认可(#322)。
争议或不同意见
- “人肉网暴”借口被拆穿:楼主以“防止人肉网暴”为由拒绝提供完整打码判决书,@SourSweetTea 等坛友指出普通打码足以保护隐私,此举实为心虚及污名化正常核实行为(#296-#299, #340)。
- 公序良俗 vs. 法律程序:@BestCard 提出争议焦点应从单纯的法律对错转向“公序良俗”,质疑在上海等地是否存在“谁弱谁有理”的潜规则,暗示楼主可能利用了弱势身份获取不当利益(#351)。
- 道德审判与双标抨击:坛友普遍认为在过错明确的情况下,纠结于具体药费或休息天数意义不大,建议楼主停止网络对线,专注于法律程序或和解;同时持续抨击其只陈述有利部分的双标行为(#312-#319,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