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工作还是暂时留美把485提交了?
妻子怀孕,OPT过期,面临回国工作或留美提交485的抉择。新增回复建议优先考虑留下生育,利用旅行证处理身份,再伺机在美国找工作,除非回国意愿强烈。
1. 关键信息
- (之前已归纳) 用户(Conan)面临回国工作(已获国内offer)或留在美国提交EB1 485的抉择。
- (之前已归纳) 妻子在美国怀孕,增加了留在美国的理由(照顾妻子)和不确定性(国内家人照顾不放心)。
- (之前已归纳) 用户OPT已过期,在美国找工作难度大。
- (之前已归纳) EB1表B已到,但表A尚需4-5个月。
- (之前已归纳) 建议先在美国生下孩子,孩子可持旅行证,进退两便。
- (之前已归纳) 如果8个月内拿到绿卡,孩子将成为美国公民。
- 新增回复建议,妻子怀孕了应留下,可以先“耗一耗”485,等孩子出生后再办理合法旅行证,之后再在美国找工作,除非本意是回国工作。
2. 羊毛/优惠信息
- 无
3. 最新动态
- 无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之前已归纳) 用户认为国内机会多,想回国体验,对美国待腻了。
- (之前已归纳) 其他用户对国内找工作表示不顺利。
- (之前已归纳) 新增回复中,对国内offer的“好”程度存在疑问。
- (之前已归纳) 对OPT过期后在美国找工作的难度有不同看法(认为只能回国)。
- (之前已归纳) 对孩子出生地和国籍的处理方式有不同建议(加拿大生、CP回国)。
- 新增回复强调,妻子怀孕的情况下,留下生育是更稳妥的选择。
5. 行动建议
- (之前已归纳) 建议先在美国生下孩子,利用孩子旅行证身份的灵活性。
- (之前已归纳) 考虑孩子出生后8个月内能否拿到绿卡,以确定孩子公民身份。
- (之前已归纳) 建议结合妻子怀孕情况,慎重考虑回国与留美的决定,优先考虑家庭照顾。
- (之前已归纳) 考虑OPT过期后的合法身份问题。
- 新增回复建议,在妻子怀孕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留在美国处理485和生育事宜,待孩子出生后再根据情况规划后续在美国找工作或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