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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主要针对F/J身份的报税入门指南文档

内容摘要

F/J身份报税入门指南及中美税务条约应用详解

该帖提供了一份详尽的F/J身份报税入门指南,重点解读了中美税务条约(Treaty)在报税中的应用,特别是Article 19(教师、教授和研究人员免税)和Article 20(c)(学生收入免税)的细节。作者分享了多年讲座经验和实际案例,解答了关于身份判定(NRA/RA)、收入性质认定、表格填写、FICA税退税以及不同签证类型(F1/J1/H1B)下税务处理的复杂问题。帖子更新至2026年,内容涵盖了IRS表格的变化和税务政策的演进,旨在帮助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美国税务事宜。

1. 关键信息

  • 中美税务条约应用:
    • Article 19 (J-1 Scholar): 前三年(36个月)的工资收入可免征所得税,即使转为RA身份后,若访美前是中国税务居民,仍可能适用。
    • Article 20(c) (F-1 Student): 每年最多5000美元的个人服务收入(如TA/RA工资)可免征所得税。
    • Article 20(b) (Student Fellowship/Scholarship): 全额免征所得税,不受RA身份影响,但需注意学校发放的税表(如1042-S, 1098-T)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 身份判定 (NRA/RA): 基于“实质性存在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SPT),F/J签证持有者在特定年份的在美天数可能被豁免计算,影响NRA/RA身份判定。
  • FICA税: 学生在校内工作通常免FICA税,校外工作(如CPT)RA身份则需要缴纳。错误缴纳的FICA税可通过Form 843 + Form 8316申请退税。
  • 税表处理: 强调了IRS Free Fillable Forms的实用性;对于1042-S与W-2的合并处理、1099-MISC/NEC的申报、以及州税的复杂性,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案例。
  • EITC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详细解释了EITC的计算流程,并指出Treaty免税收入不计入Earned Income,但可能影响EITC的计算。
  • 重要更新: 2026年更新提到CTC(Child Tax Credit)大幅上涨,且需要父母之一有SSN。

2. 羊毛/优惠信息

3. 最新动态

  • 2026/3/24更新:提到2026年(2025税务年度)表格变化不大,EITC上涨,CTC大幅上涨且需要至少父母之一有SSN。
  • 2023/3/27更新:增加了杂项内容,引用了论坛讨论,PDF书签整理优化。
  • 2022/3/27更新:1040 Schedule 1 增加了China-US Treaty的填写位置,方便填写5000 other adjustment。

4. 争议或不同意见

  • 关于FICA税是否适用于RA身份在校外工作,以及学生RA是否需要缴纳FICA税,存在讨论和不同理解。
  • 关于Treaty免税收入是否应计入Earned Income以影响EITC计算,存在不同观点。
  • 关于学校发放税表(如1042-S)的正确性以及如何处理错误发放的税表,存在复杂情况和讨论。

5. 行动建议

  • 仔细阅读IRS官方说明和作者提供的PPT文档,理解自身身份和收入的税务性质。
  • 及时与学校HR/Payroll/International Office沟通,确认身份和收入的正确申报方式。
  • 对于复杂情况,考虑咨询专业CPA,但需注意部分CPA对留学生税务细节了解不足。
  • 善用IRS Free Fillable Forms进行报税。
  • 留意IRS表格和政策的更新,及时调整报税策略。
原始内容
--- 第 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08 21:59:34 PDT) ---

2026/3/24 更新:隔了一年后,2026(2025税务年度)再度更新。表格变化不大进一步细化,EITC 涨,CTC 大涨且需要至少父母之一有 SSN 了(之前 ITIN 也行)。

另外就是多年线上讲座后的首次线下讲座发现,现在从国内倒腾钱过来买房的 J-1 变多了(因此对 NRA/RA 身份比较在意),不像我们当年当博后那么穷得叮当响从来不 FATCA 什么的……

2024/4/14 更新:2024(2023税务年度)没有更新,就上传了一份最新税表。

2023 的 1040 表格基本没有改动;参考去年 slides 即可(年份请自行替换)

2023/3/27 更新:2023(2022税务年度)继续,下载链接不变 ~

今年杂七杂八的东西加得多了一些,还引用了本论坛我和其它各位的几个讨论贴。

自我感觉良好的一个点是 PDF 文档的书签整理得更好了。

2022/3/27 更新:2022(2021税务年度)继续,下载链接不变 ~

今年 IRS 的表格修订对我这个 slides 的最大影响是 1040 Schedule 1 终于有个地方可以把 China-US Treaty 填成 5000 other adjustment,而不像过去十多年(几十年?)那样不得不强行填成 -5000 other income 了。舒服多了,哈哈。

经管理员同意。单独开帖发一个吧。

是个人制作的一个报税最基础入门指南的 slides,有那么119页。

主要内容是个人和某学术系统的 CSSA 组织合作,面向F/J签证新人开的每年一次的报税讲座,事后的PPT整理版本(疫情前此系统中来自中国的博后+访问学者估计 > 3000、且每年新陈代谢1000)。文件最后也提到了一点点最基本的相关理财概念,和很多年前在本博客受到的启蒙也有不少关联!希望能回馈到这边一点点。

最初开讲座的主要动机是个人有个奇怪的读 1040 introduction(火坑必读物看多了写错了) instruction 的爱好,然后辅助身边朋友和朋友的朋友报税越来越多,然后开了个公众号(基本已废弃)写指南,再然后索性拉这个博后成堆的 CSSA 每年开讲座。

只面向新人,重点包括:

全国统一 50k 70k年薪的火坑专业打工人(J-1)
上述打工人的配偶(J-2)
还在上学的小朋友(F-1)
刚入职场的…非码农…(F-1 OPT或部分H-1B)

对以下人士可能作用 非常有限,帮不上忙:

股海纵横的
狡兔三房的
儿孙满堂的
200k package 起步的…
(MR点数比我多两个数量级的)

下载链接:

Google Drive

Tax - Google 云端硬盘

(个人信息泄露光了,从此在本论坛谨言慎行……)

--- 第 3 楼来自 Americanbigbull 的回复 (2021-04-08 22:29:55 PDT) ---

给大佬赞一个。同在波屯其实可以约饭。

--- 第 4 楼来自 looouisz 的回复 (2021-04-08 22:46:54 PDT) ---

给大佬赞一个。同在波屯其实可以约饭。

--- 第 5 楼来自 plus1s 的回复 (2021-04-08 22:48:59 PDT) ---

【引用自 NH4NO3】:
最初开讲座的主要动机是个人有个奇怪的读 1040 introduction 的爱好
老哥看来是通读了1040 instruction,佩服佩服

这个ppt对特别是F/J签证的人帮助很大。

如果有时间的话,一些小的主题可以单独开贴总结。

比如说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saver’s credit, stimulus check。

很多人不知道有这些tax credit,科普一下造福大众。

--- 第 7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09 07:39:31 PDT) ---

额,才发现 instruction 写成 introduction 了……专业相关级别失误。

大佬说的很对;不过我这个ppt基本是与时俱进的,看听众需求。而且两次讲座耗时3+2小时,已经长得不像话了。我自己1040主表之外的instruction基本也是被逼才去扩展读……

去年和今年 stimulus check / EIP 是讲座重点内容之一,这个太出圈了人人皆知、数额也太馋人了不可能不提。

往年很多J-1颇有“就算填错1040和1040-NR反正我要交的税都是0”的心态,今年这个逼得很多人开始去查自己是NRA还是RA了。

然后J-2配偶其实可以无条件申EAD顺带申SSN的,往年如果是全职带娃的话并没动力;今年我催着很多人去了。也是因为EIP的诱惑。

EITC今年之前还好,这讲座大部分受众的收入都在范围之外(免征部分还是计算为earned income)。明年估计得重点介绍,CARES 2021 法案放宽到很多无娃者都能拿了。

Saver’s credit 对我这边的受众其实有点不太实用。我做过摸底调查,虽然大家AGI可能会低到在标准内(特别是J-1第3、4年减掉免征之后),然而大部分人都选择拒绝搞任何退休计划、搞任何投资,连雇主match白送的401(k)部分都不想要……实在是因为太穷+太忙着读introduction+太风雨飘摇的职业规划,心态上还不知道下一步会在哪里。

前面大佬解答的我另一个帖子的问题(rollover IRA相关)不是J-1常态,我这样没啥投资概念、但搞了一点点退休计划的都属于火坑人里过于折腾的。

--- 第 8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09 07:41:17 PDT) ---

我和大佬差太远了……我自己连退休计划和投资账户都刚起步,这块还在本坛发帖大佬刚刚解答了呢。

别人这部分相关税务的问题闭嘴围观学习……

--- 第 9 楼来自 Chentz 的回复 (2021-04-09 07:47:07 PDT) ---

楼主牛逼……

--- 第 10 楼来自 sazera 的回复 (2021-04-09 07:52:35 PDT) ---

支持楼主 !!!!!!

--- 第 11 楼来自 monsekey 的回复 (2021-04-09 08:02:47 PDT) ---

支持。

我觉得1040 inst好好读一读还是挺有用的,尤其是现在越来多的CPA、律师不靠谱的贴出现在论坛里。
【引用自 physixfan】:
提醒大家检查cpa报的税:我cpa好几千refundable的钱没claim
哎美帝真的是逼着大家不得不自己变成税务专家…

--- 第 12 楼来自 antimony 的回复 (2021-04-09 09:24:23 PDT) ---

看到lz名字再看lz id太贴切了

--- 第 13 楼来自 handuo 的回复 (2021-04-09 09:50:11 PDT) ---

哈哈哈哈我也想到这儿了

--- 第 14 楼来自 Tiramisu 的回复 (2021-04-09 09:51:35 PDT) ---

必须手动点赞一下。楼主在论坛和博客的留言都非常详细,引经据典,不像有些专业人士回复问题,要么缺主语,要么缺宾语,要么缺关键修饰词,反而可能给新人造成更多困惑。再次感谢!

--- 第 15 楼来自 yezhiwan 的回复 (2021-04-09 10:04:03 PDT) ---

119页太可怕了hhh

--- 第 16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09 11:08:44 PDT) ---

贝鲁特港爆炸后我国内游戏的这个ID都被强制改啦……

--- 第 17 楼来自 blenint 的回复 (2021-04-09 19:40:33 PDT) ---

有个问题替我朋友问您:作为F1身份,收到的1099-MISC表适用于中美5000treaty吗?谢谢

(在glacier这个平台上说不适用,但有些文章表明1099-MISC适用这个减税)

--- 第 18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0 07:02:19 PDT) ---

【引用自 blenint】:
收到的1099-MISC表适用于中美5000treaty吗?
看1099-MISC是什么性质、谁发的。

表名“MISC”(MISC: miscellaneous)说明其内容庞杂,可能符合、可能也不符合。今年更可能是不符合。

中美税务协议 Article 20(c ) 要求的是 income from personal services,也就是因为个人劳务的工资或报酬可以,银行利息之类都不行。

劳务收入收到的税表一边有3种:

视为雇员(employee)发W-2表

视为承包商(contractor)发1099-NEC表(NEC: nonemployee compensation)

但是去年(2019税务年份)前IRS没有创立1099-NEC表,而是和其他类别混着用1099-MISC表

个别情况发1042-S表(有可能是发错了,不过不影响最后计算结果的话一般没问题)

请留意下你看的号称1099-MISC适用免征的那些文章的发表年份。如果是去年或更早,要确定是否讨论的是今年(2020税务年份)改发1099-NEC的这种情况。

--- 第 19 楼来自 KW2021 的回复 (2021-04-10 18:47:16 PDT) ---

RA 身份读phd, fellowship + 学费全免,学校给的1098-T 没有写奖学金(box 5),没有W-2,这个stipend应该怎么报? 学费还需报吗?

--- 第 20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0 20:08:16 PDT) ---

Fellowship(Article 20(b)全免)不是 stipend(Article 20(c )免$5000)吧。看你工作性质,有没有安排TA/RA (research assistant 的 RA,不是 resident alien 那个)工作,还是说什么都不用做就能直接拿奖学金。

至于减免的学费部分,纸面上的一个数字而已;这个没发给过你、你也没交过。报税应该直接忽略。

记得当年特朗普税改有个版本说是要把不管是减免的学费算作收入,大家很是恐慌了一阵:这就要未从没见过的一个数字交一大笔税了。还好后来修改了没这事。

--- 第 21 楼来自 KW2021 的回复 (2021-04-10 20:28:46 PDT) ---

感谢 , 我看了一下我的paystub, 显示是 Fellowship,所以需要报吗 然后在 Other Taxable Income 减出来?还是直接不用写?

--- 第 23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0 20:39:24 PDT) ---

复制粘贴下我另一个帖子下的回复:

1、忽略1042s,直接报W2,因为W2已经减去1042s里的金额;

2、手动把1042s和w2的收入金额加一起报一张w2,在other report income里填上1042s金额的负数,并在描述项里注明treaty条款。

理论上应该2是正确方案,可能最好加8833(也有人说不用加)。

实际上我认识的人都按1操作,简单省事,没有听到过有任何问题。我个人觉得最后结果一样的话,就算被问起来也很好解释吧。

美卡论坛 – 8 Apr 21

大家好,我是注册会计师,说几个大家报税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理论上应该2是正确方案,可能最好加8833(也有人说不用加)。 实际上我认识的人都按1操作,简单省事,没有听到过有任何问题。我个人觉得最后结果一样的话,就算被问起来也很好解释吧。

--- 第 24 楼来自 KW2021 的回复 (2021-04-10 20:59:19 PDT) ---

那可不可在

Deductions&Credit → Education → Scholarships/Grants (for all schools)-> Other Scholarships/Grants/Fellowships

那里填? 好像最后结果是一样的。

2020年我还开了Roth IRA存满了6k,应该没事吧?我看这个的介绍 Fellowship Income Is Now Eligible to Be Contributed to an IRA! - Personal Finance for PhDs

感谢

--- 第 2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0 21:15:23 PDT) ---

软件的操作问题无法回答,这个应该是相应软件客服的工作(你用的软件是什么都没说,更没法了解该怎么操作了)。

从来都是裸填表格(IRS Free Fillable Forms)。

退休账户无法回答,我自己也还在学习中……

--- 第 26 楼来自 bill2020 的回复 (2021-04-10 21:57:05 PDT) ---

感谢楼主,ppt真的做得特别详细!我想请问一下,在美国拿的PhD,然后出境转J1再回美国读博后,还满足J1头三年不缴税么。。。多谢!

--- 第 27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0 22:38:57 PDT) ---

【引用自 bill2020】:
在美国拿的PhD,然后出境转J1再回美国读博后,还满足J1头三年不缴税么
看你F-1阶段PhD读了多久,有没有转为美国税务居民(RA)

如果PhD一直是NRA,应该可以接着享受J-1 Article 19免征。
如果PhD最后已经成了RA,不满足J-1的免征。
如果PhD恰好占用了5个自然年,已经是最后一年NRA、下一年马上即将成为RA;而持J-1签证后是下一个自然年回到美国的:有点不太确定……

第一种情况可以参见本贴顶楼下载链接中

税表下载 - China-US Treaty与文档(p ) - 201438020.pdf

这个文件;里面第一页的例子就是在说这件事。

=

Article 19 原文(加粗强调为我操作的,原文无):

ARTICLE 19

(Teachers,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An individual who is, or immediately before visiting a Contracting State was, a resident of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and is temporarily present in the first-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for the primary purpose of teaching, giving lectures or conducting research at a university, college, school or other accredit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or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 in the first 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shall be exempt from tax in the first 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for a period not exceeding three years in the aggregate in respect of remuneration for such teaching, lectures or research.

满足 Article 19 免征的条件之一是,成为J-1之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

对于F-1转J-1的情况,如果F-1阶段是美国的NRA,那么就是中国税务居民。

如果F-1最后已经成为美国的RA了,那自然不是中国税务居民。

美国F-1结束后出境拿J-1签证再入境,中间只有几十天到几个月的话太短了,不能被认为恢复为中国税务居民而失去美国RA身份。

具体要回国待多长才能视为中国居民,我记得有判例,可能至少2年?这个数字不太确定,但转身就回来肯定不行。

【根据楼下帖子意见补充一句:以上均为IRS视角;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可能持不一样的观点。问题是现在是在讨论如何和IRS打交道,估计只能采纳这边的看法。

此外中美税务协议是个1984年的老文件,很多细节涵盖不周;而英美法系下这么多年的判例和原始文本一样都有法律效力。】

另一个有些关联的典型情况是在加拿大读完Ph.D来美国当博后(J-1),很多博后单位雇主会说你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而不是中国税务居民,所以不能在Payroll系统里设置免征。

不过我身边不少例子和IRS argue说虽然我来美之前是在加拿大上学,但我和中国保持着紧密联系、一直是中国(税务)居民,所以有资格享受 Article 19 免征,也都成功了。

【这个时候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部分观点,也许能借来辅助向IRS论证一二了。】

--- 第 28 楼来自 1997cui 的回复 (2021-04-11 00:11:44 PDT) ---

话说是否是中国税务居民究竟是听中国的还是美国的?一个人能不能既是美国税法下的RA,也是中国税法下的税务居民? 根据国税发[1994]89 号,无论F/J呆多久都算中国税法下的中国税务居民:
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税务居民的判定究竟听谁的?

--- 第 29 楼来自 bill2020 的回复 (2021-04-11 07:26:02 PDT) ---

谢谢大佬非常详细的解释!我估计也是,PhD期间成为RA之后应该不能再被免征了。

--- 第 30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1 08:24:31 PDT) ---

和IRS打交道的时候听美国的

和国家税务总局打交道的时候听中国的

以上讨论默认都是前者。当然就算这样个别时候也许能用上后者:例如向IRS论证自己是中国税务居民而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可能能引用一些中国法律辅助论证。

--- 第 31 楼来自 Torrey 的回复 (2021-04-11 16:45:21 PDT) ---

点个赞

--- 第 32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1 17:10:24 PDT) ---

其实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也不冲突吧。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多国税务居民

到美国前,他可以同时是中国和加拿大税务居民,应该可以选择适用对自己更有利的条约

--- 第 33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1-04-12 12:37:26 PDT) ---

您好,我看ppt中提到作为F1学生,即使是已经RA身份了,也不用交FICA,想问一下这个FICA怎么退呢?在填写1040表格时候哪里能refund呢?谢谢

--- 第 34 楼来自 sazera 的回复 (2021-04-12 12:43:28 PDT) ---

Form 843

--- 第 3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2 12:50:26 PDT) ---

楼上回答了

也可以看slides p20:首选尽快联系学校(最好发现误扣FICA立即就联系,过了年可能就晚了点);错过了时段或者学校实在不配合,填 Form 843 + Form 8316

后一种方法麻烦且复杂,而且退FICA本质上是退 payroll tax,和普通的报 income tax 并不直接相关,一般会比较慢,报税季的话可能很很狠狠恨恨慢。

这边的博客有篇文章介绍(补充:文章关于学生RA要不要交FICA这件事是错的,博文下的评论里也有人指出来了;不过怎么申报的方法是正确的):

美国信用卡指南 – 8 Mar 17

被扣了 FICA (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 怎么办?Caiwade 教你退! - 美国信用卡指南

大家好,我是Caiwade,去年我写了一篇《留学生报税基础指南》,旨在给大家一个基础的留学生税务普及,反响不错。今年本想深入全面的进一步讲解,无奈公事私事喜事太多,实在无暇分身,只能抽空写一些大家常问的、简单的话题,希望明年可以有时间写一份完整的指南出来。 简单的自我介绍,我是一个注册会计CPA,曾在事务所任职多年,现在公司里做财务和税务工作。作为一个留过学的过来人,从F1到OPT到H1B,深深体...Read more

(个人其实有个疑问:按说这个本不该收的 payroll tax 退回来后应该算作 income 的一部分,来年会发 1099-G 要求算成第二年的收入算 income tax 么?……)

我对 income 税基计算一直理解错了,见62楼回帖。

不影响前面关于怎么退FICA的说明。

--- 第 36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1-04-12 13:09:39 PDT) ---

你发的这个链接里面说变成RA的学生就得交FICA了

--- 第 37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1-04-12 13:11:57 PDT) ---

【引用自 NH4NO3】:
843
谢谢,这个843表需要附在1040后面寄irs吗?还是说要单独寄?

--- 第 38 楼来自 ustblpz 的回复 (2021-04-12 13:14:47 PDT) ---

我是f1 然后收到了paypal发的1099k 要怎么报呐…

--- 第 3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2 13:34:25 PDT) ---

那篇文章关于学生RA要不要交FICA这件事是错的;博文下的评论里也有人指出来了

不过怎么申报的方法是正确的

和普通报税无关,单独寄;IRS也会单独处理(可能很很狠狠恨恨慢)

--- 第 40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2 13:35:39 PDT) ---

1099-K博客有专题文章:

美国信用卡指南 – 12 Mar 21

收到 1099-K 税表怎么办?会影响身份吗?【2021.3 更新:2022年起超过$600就发1099-K】 - 美国信用卡指南

【2021.3更新】 我们文中介绍了目前联邦关于1099K的发放标准:累计数额超过$20k且转账超过200笔。目前几个州将标准下调到$600或$1000不等,所以很多读者收到了1099-K。但日前通过的第三轮新冠救助法案 Section 9674将联邦标准下调至$600:全美国自2022年1月1日起,第三方支付累计收款超过$600就会收到1099-K税表,见法案原文(HT: DoC)。 这不改变本...Read more

--- 第 41 楼来自 Casparian 的回复 (2021-04-12 13:35:48 PDT) ---

这篇文章写的是"成为 Resident Alien (RA) 就要交了。"

--- 第 42 楼来自 beny 的回复 (2021-04-13 09:13:30 PDT) ---

您好,请问一个关于substantial presense test判定NRA/RA的问题:如果在2010年以J-2签证入境<30天,之后又以F-1签证2017年入境直到现在,那么应该依据2010,2017,2018,2019,2020五个日历年从而在2021年被视为RA,还是2010年并不计算在内从而在2021年被视为NRA?

--- 第 43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3 09:21:43 PDT) ---

应该是RA

8843表上 Part III Student 部分虽然 Line 11 只调查前6年的签证状况。

但 Line 12 询问的是之前不限时间范围内有没有以FJMQ签证待过5年,这个应该统计的是终生的。

我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设计问题……

--- 第 44 楼来自 beny 的回复 (2021-04-13 09:25:55 PDT) ---

感谢 这是真实情况,J-2是访问学者的未成年子女,后面就是正常的F-1

Glacier也是这么判定的,但我不是很确定,感觉有点corner case了

--- 第 4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3 09:28:59 PDT) ---

恭喜明年报税EIP3 $1400外加一堆RA credit到手

我应该多鼓动身边的J-1临时访学朋友尽量把娃小时候就带过来遛遛~~~

--- 第 46 楼来自 maran1990 的回复 (2021-04-13 09:29:32 PDT) ---

好人一生平安

--- 第 47 楼来自 beny 的回复 (2021-04-13 09:33:55 PDT) ---

哈哈积攒SPT没毛病,但是今年家人汇了钱,被判定了RA就要报Form 3520和FBAR,麻烦程度ju不justify $1400 是个问题

--- 第 48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4 21:40:22 PDT) ---

印象中FICA tax是包含在总收入(W-2 box 1)里的,所以你交income tax时其实给FICA tax交了税,所以退回来了也不影响income tax?

--- 第 4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5 06:44:03 PDT) ---

【引用自 ibtes】:
印象中FICA tax是包含在总收入(W-2 box 1)里的,所以你交income tax时其实给FICA tax交了税
并非如此,不是这么双重征税的。

没有退休计划等税前扣减、收入适中的话,Box 1 (income tax计算起点) = Box 3 (Social Security税基) = Box 5 (Medicare税基)

我一直理解错了,楼上是正确的。

见62楼回帖

--- 第 50 楼来自 cmao 的回复 (2021-04-15 10:08:58 PDT) ---

看了这个贴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一直以为tax treaty可以用在1099-MISC,去年这么报的irs就按照我填的给我退的税…今年又这么填了…前几天才file的,后悔没早点看到lz的贴…请问现在需要给irs寄amendment吗?还是等irs给我发notice。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么

--- 第 51 楼来自 zhg 的回复 (2021-04-15 11:22:46 PDT) ---

FICA准确说NRA不交 Resident Alien在学校工作不交 在校外工作需要交吧?

--- 第 52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5 12:52:23 PDT) ---

我也觉得不应该双重征税

但是我看了某年暑假我被扣了FICA的工资

12块一小时,357小时,总计4284块,乘起来是对的。Box 1, 3, 5都是这个数字

Box 4和6显示扣了两三百多FICA tax

报税的时候,4284就到了税表上去算税了,看起来income tax就是按FICA前收入来算的了…

这不太符合直觉啊。是我傻了吗?

--- 第 53 楼来自 zhg 的回复 (2021-04-15 13:17:22 PDT) ---

fica你退休后算是还给你的 这个角度看也不算双重征税吧…

--- 第 54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5 13:22:03 PDT) ---

在校full time也要交(譬如暑假,40 hr/wk,没有注册research credit),我上面那个例子就是这样

--- 第 55 楼来自 zhg 的回复 (2021-04-15 13:42:57 PDT) ---

不应该吧 你是在学校干活吗?

irs.gov

Student Exception to FICA Tax |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FICA (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es do not apply to service performed by students employed by a school, college or university where the student is pursuing a course of study. Whether the organization is a school, college or university depends...

--- 第 56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5 13:54:38 PDT) ---

“where the student is pursuing a course of study”

好像说暑假全职RA就不算study了,要FICA(虽非全职但没注册学分的也要)

如果注册了学分的,就只能半职

--- 第 57 楼来自 zhg 的回复 (2021-04-15 13:56:28 PDT) ---

还有这么一说?那不清楚了 没有暑期学校工作的经历 你要有非暑期学校工资可以看看扣没扣fica

--- 第 58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5 13:58:51 PDT) ---

非暑期都没有扣FICA的

伯克利规定是“During the Summer, the exemption will require registration and enrollment in 3 units by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nd 3 units by graduate students."

我目前的学校不清楚要求多少学分,但我那次是0,所以就被收FICA了

--- 第 5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5 17:56:37 PDT) ---

【引用自 ibtes】:
12块一小时,357小时,总计4284块,乘起来是对的。Box 1, 3, 5都是这个数字
Box 4和6显示扣了两三百多FICA tax
我的意思是:

如果扣了 FICA,那么应该有

Box1 = Box3 = Box5 = x

Box4 = x * 6.2%

Box6 = x * 1.45%

你的初始总收入是 Box1 + Box4 + Box6 = 1.0765x,不过到手只有 Box1 的 x

income tax 以 x 为基础计算

但假如这份工资本来不该扣FICA、以上为设置错误。

那么可以找 IRS 把 0.0765x 要回来。

不过这个时候,你的 income tax 理应以总收入 1.0765x 为基础计算、而不是 x 为基础计算。

所以我怀疑要回来的 0.0765x 有可能会发一张 1099-G 税表,要求加到要回来那年的收入里作为 other income。

这个不是双重征税,而是 0.0765x 的部分要么作为 payroll tax (FICA) 交了,要么本该作为 income 计算 income tax。

—— 我不确定是不是真的会发 1099-G;如果不发,那结果就相当于这 0.0765x 部分双重免税了。

(一般工作offer上写的都是初始总收入,会是个比较整的数字;因此扣掉FICA后剩下的 Box 1 里通常会有零头。你这个扣掉FICA后恰好是整$12.00/小时,不知道是不是有州法律规定或者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导致的。)

我一直理解错了……见62楼回帖。

--- 第 60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5 18:47:56 PDT) ---

我的这份是学校临时工,不清楚跟外面正式工是不是一样,不过这个扣税情况却是很有意思

我的12块,是offer工资,也是我的名义总收入,是box 1

我实际拿到手的是12 - FICA - income tax,或者说box 1 - 2 - 4 - 6

这么看起来,我的income tax和FICA都是基于12块基准的,我为我付出的FICA tax又交了一遍income tax(双重征税?)

我听说,FICA tax是我出一半雇主出一半,所以雇主也为我交了7%,总共有15%(自雇者要自己交15%)。公司交的那一半是他的用工成本。我不清楚是不是有的公司会把这些算进offer工资,但这不能算进box 1吧?

所以,我的理解是,退FICA, 退回给我的是我交的7%,这部分看起来我已经交过income tax了,不会产生额外税负。公司交的7%是退回给他,自然也不会给我产生税务问题,但可能公司要多交所得税了

我真的是直到最近才发现这个双重征税问题,有点震惊。不知我这么理解是不是正确

--- 第 6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5 18:52:44 PDT) ---

【引用自 ibtes】:
我实际拿到手的是12 - FICA - income tax,或者说box 1 - 2 - 4 - 6
我觉得你可能要去撕一下了,这个太不正常了……

正常 payslip 上拿到的 net pay 都是 W-2 的 Box1 - Box2

我一直理解错了……见62楼回帖。

--- 第 62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5 18:55:34 PDT) ---

这就真的很迷了

我不介意贴出我的W2给大家观赏一下。不知道这是什么状况。按理说一个大学,几千个职工,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错误啊

(box 1比3多了1500,可以无视。这1500是学校给PhD的moving bonus,不是我那份工的工资。我个人认为这算fellowship,上一年的学生确实也是收到的1042S,我这一年学校却按工资扣了税(但没扣FICA)。我在报税时把这1500按fellowship扣掉了,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image802×200 26.9 KB

还有paystub

image3376×1174 238 KB

--- 第 63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5 19:48:44 PDT) ---

我认真算了一遍,是我一直理解错了 income 税基(Box 1)的计算方法

我误以为是先减去 FICA,剩下的才是 income 税基。

原来确实就是双重征税的:同一部分工资就是要同时交 FICA 和 income tax

准确一点,一份工资单,典型的计算顺序是:

Offer 上的工资

一些 imputed income 雇主非现金形式提供的某些超额福利视为“隐形收入”

(例如一般雇主都会送一份相当于一年工资的寿险,其中 >50k 的部分需要按IRS的一个公式计算为若干“隐形收入”,对应 W-2 Box 12 代码 C)

=

Gross Earning

Gross Earning

第一部分 Pre-Tax Deductions/Contributions

(例如 Empolyee Medical / Dental / Vision / … Insurance Premium 等雇员支付的医疗相关保费、transportation deduction 税前通勤费用扣减)

=

FICA / payroll tax 税基(W-2 的 Box 3 和 Box 5)

FICA / payroll tax 税基

第二部分 Pre-Tax Deductions/Contributions

(例如 Traditional 401(k) 也即 W-2 Box 12 代码 D,等延税账户)

=

income tax 税基(W-2 的 Box 1)

income tax 税基

imputed income(因为并不会真实支付,只是上面算入税基而已)

FICA

federal / state / local income tax withholding, 还有其它州和地方设立的各种税

再减

Post Tax Deductions/Contributions(例如 Roth 401(k) 等)

=

Net Pay

Net Pay

Reimbursements(雇主给雇员垫付工作相关支出的报销)

=

Check Amount

我原来理解错误,主要是因为知道第二步减去的那些(自己支付的医保保费等)既不需要交 FICA/payroll tax 也不需要交 income tax。

误以为第四步才进行的减去 FICA 本身也在第二步进行计算;事实并不是……

--- 第 64 楼来自 leida813 的回复 (2021-04-15 20:15:50 PDT) ---

所以就是暑假再怎么样RA也要register几个学分,可以少交点税咯?

--- 第 6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4-16 07:44:45 PDT) ---

【引用自 cmao】:
还是等irs给我发notice。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么
没啥特别不好的影响吧,IRS通知说改了就按他们改的好了

好像IRS一般只审计最近三年的税表?

--- 第 66 楼来自 cmao 的回复 (2021-04-16 13:17:59 PDT) ---

多谢,其实就去年和今年这么弄了。我就等irs的通知吧。

--- 第 67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4-16 13:33:12 PDT) ---

是这样的,但不同学校会有不同做法

譬如我校要求所有拿funding的PhD都要注册12分,暑假也要,不用FICA但是也断绝了拿full time工资的可能

伯克利我没拿过暑假full time工资,但认识的PhD都表示交了FICA

原因可能是注册学分意味着各种学费和杂费,老师可能不愿意出(老师已经多发工资了,总不能再多花几千块给我们省几百块的税

至于会不会有的恶劣老师暑假只发平时一样的half time工资,又不给注册学分,就不知道了

总之还是要看学校政策和老师funding

--- 第 68 楼来自 bill2020 的回复 (2021-05-05 19:02:15 PDT) ---

大佬请教几个问题。

1.去年报税拖延,小孩的$500刀没有claim,今年怎样补申呢?

2.是否可以联邦税夫妻一起报,州税分开报?

3.2020年大部分拿WI州工资,8月搬到NY远程工作,然后10月换到MA州工作(但还是住NY)。这种情况三个州都需要报州税吗?具体时间是按employer的地点还是居住地?

多谢!

--- 第 6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5-05 19:55:11 PDT) ---

【引用自 bill2020】:
1.去年报税拖延,小孩的$500刀没有claim,今年怎样补申呢?
2.是否可以联邦税夫妻一起报,州税分开报?
3.2020年大部分拿WI州工资,8月搬到NY远程工作,然后10月换到MA州工作(但还是住NY)。这种情况三个州都需要报州税吗?具体时间是按employer的地点还是居住地?
我这个只是F/J身份的入门指南;你这么复杂的情况我并不完全懂,问问站里更专业的人士吧。

就我的粗浅理解:

要填写 1040-X 修正税表。
应该可以,联邦税和州税是独立的;具体看各州州税的规则。
每个州规则不一样,一般来说居住地是主要报税的州。你的情况,是WI 1-7月的部分时段居民、NY 8-12月的部分时段居民,这两个州应该都必须报;然后雇主(收入来源)州,如果不是居住州,有的规定作为非居民也需要报税,看起来你是 WI 8、9月的有收入非居民,是 MA 10-12月的有收入非居民。我只知道MA要求有收入非居民报税,同时大部分居住州会容许填几个额外附表把这种交给其它州的税扣掉。

这么复杂了找个CPA吧。

--- 第 70 楼来自 bill2020 的回复 (2021-05-05 20:07:41 PDT) ---

嗯嗯。。。主要就是州税太难报了。。还是很感谢您的建议!

--- 第 71 楼来自 wyn0103 的回复 (2021-05-08 21:14:35 PDT) ---

请教大佬~

我2018年来美,j1 Teacher属性,学校给我发的是1042s,没有W2表。看完ppt爬完楼才发现,我2020年应该已经是RA了,是要缴fica的?然后这一年都没有withhold任何税。之前已经用sprintax填完1040nr的表了,一直没有寄出。

请问我现在应该填1040nr还是1040?如果填1040的话,1042上的收入应该填在哪里啊?

感谢帮助!

--- 第 72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5-09 10:43:02 PDT) ---

【引用自 wyn0103】:
我2020年应该已经是RA了,是要缴fica的?
请问我现在应该填1040nr还是1040?如果填1040的话,1042上的收入应该填在哪里啊?
是RA,缴FICA
RA填1040
参见slides p43, p51 最底下的说明框

--- 第 73 楼来自 wyn0103 的回复 (2021-05-09 16:01:39 PDT) ---

谢谢大佬回复!

PPT上的情况是把1042表的收入写成负数,但是我的情况是没有W2,只有1042表,也写负数吗?

如果我以NRA身份报税了,会有什么后果吗?

--- 第 7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5-09 17:28:11 PDT) ---

【引用自 wyn0103】:
PPT上的情况是把1042表的收入写成负数
是说这两张最底下的说明框;不是示例表格里填的负数。

你可能需要一行行跟着示例用自己的数据填写、理解一下整个表格的内在逻辑。

不然基本相当于要重讲一遍了

如果这样的话,强烈建议找个会计师帮忙报(找CPA的费用肯定少于下面提到的经济上的好处)。
【引用自 wyn0103】:
如果我以NRA身份报税了,会有什么后果吗?
这个问题的法律后果估计这里没人能够回答……

经济上的直接后果是:至少损失本可以填在 Form 1040 Line 30 的两笔经济刺激补助(EIP1+EIP2)$1200+$600(如果有配偶,损失 x2)

--- 第 75 楼来自 wyn0103 的回复 (2021-05-09 19:43:27 PDT) ---

明白了,感谢解答!

我用了您推荐的FreeFill Fillable Forms,便捷又清晰!之前还花了80块用sprintax做的NRA报税……

--- 第 76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1-05-09 20:15:47 PDT) ---

【引用自 wyn0103】:
之前还花了80块用sprintax做的NRA报税
这个之前倒也不算太亏吧;IRS 提供的这个 Free Fillable Forms 只支持 RA。

虽然有说法未来会支持 NRA,但不知道等哪一年才能实现……

--- 第 77 楼来自 sazera 的回复 (2021-05-29 17:25:50 PDT) ---

1099NEC payee是个人 要报Schedule C

F1 CPT应该是可以的,H1B是不行的哦,有移民法风险

收1099NEC最好的办法是用C Corp收,C Corp不是pass through 不涉及移民问题

--- 第 79 楼来自 starlight 的回复 (2021-07-12 14:25:16 PDT) ---

挖个坟问下大佬:

F1 RA 暑期full time CPT和学期part time CPT(均校外工作)需要交FICA吗?

是不是暑期要交,学期中校外工作交,校内工作不交?

--- 第 80 楼来自 lalaohlala 的回复 (2021-07-12 14:43:20 PDT) ---

F1暑期CPT实习不用交FICA,找你公司hr填写表格就可以不交了

--- 第 81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1-07-12 14:51:52 PDT) ---

RA 在外实习 需要交

全职的一定要 part time的应该也要

RA本身无法免除FICA 只有在学校工作的时候适用student exemption

甚至在学校内做着与学习无关的工作(宿管)也可能要交

irs.gov

Student Exception to FICA Tax |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FICA (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es do not apply to service performed by students employed by a school, college or university where the student is pursuing a course of study. Whether the organization is a school, college or university depends...

--- 第 82 楼来自 Koiost 的回复 (2022-03-16 05:26:41 PDT) ---

代朋友咨询大佬:请问现在F1 NRA 在CPT的过程中收到1099-NEC,也只有这一张税表,怎么享受这个Tax Treaty?

使用Sprintax报税,经过测试,必须要有W-2的时候才会出现选择Tax Treaty 的页面,咨询了客服说是要eligible才会显示。

谢谢!

@sazera 请问有什么报税软件可以报吗?

--- 第 83 楼来自 monsekey 的回复 (2022-03-16 05:40:36 PDT) ---

自己paper file。

不过我也不知道NEC能不能用treaty。

--- 第 84 楼来自 一万公里的距离 的回复 (2022-03-16 05:58:55 PDT) ---

感谢zszs,同时还想问下如何退税

--- 第 8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16 06:59:04 PDT) ---

没经验,应该可以吧。Article 20(c)原文是:

… be exempt from tax in that Contracting State with respect to:

(c) income from personal services performed in that Contracting State in an amount not in excess of 5,000 United States dollars or its equivalent in Chinese yuan for any taxable year.

你这个应该属于 income from personal services。

软件不懂;不过我一直是用 IRS Free Fillable Forms。

--- 第 86 楼来自 junjun0716 的回复 (2022-03-19 19:29:29 PDT) ---

您好,最近遇到这个问题,如何手动把1042s和w2加一起报一张W2?W2不是雇主发给我的,没法更改了吧,还是说我在1040的line1 填写1042s+W2的总金额,然后将1042s附在W2一起file呢?非常感谢。

--- 第 87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0 03:34:55 PDT) ---

手动的意思就是自己加

--- 第 88 楼来自 一万公里的距离 的回复 (2022-03-20 05:57:24 PDT) ---

收藏一会自己看

--- 第 8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0 07:44:03 PDT) ---

预报一下,今年个人的线上讲座安排在美东时间4/1晚上

有一些改动的2022年(2021税务年度)版文档预览版大约会在下周放上去(Update: 已上传),讲座后会修订为准最终版;下载链接不变见主贴。

--- 第 90 楼来自 Ryan2021 的回复 (2022-03-26 20:30:05 PDT) ---

原来我还是小朋友呢,开心嘻嘻

--- 第 91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7 08:23:52 PDT) ---

image808×45 27.3 KB

我认为这个是不包含 treaty 50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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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根据这个计算公式。treaty 5000怎么样都不会算在里面

--- 第 92 楼来自 margie 的回复 (2022-03-27 08:26:16 PDT) ---

【引用自 未知】:
大家好,我是注册会计师,说几个大家报税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税务
萧博士你好@NH4N03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案例,非常感谢!
2016/08/23 到 2021/07/15 是J1 scholar(2016, 2017 以NRA报税, 2018,2019,2020 以RA报税)
2021/07/16回国三周(隔离+重新申请F-1签证)
2021/8/04 到现在是F-1学生
2021年7/15之前,因为是J-1 scholar RA身份, 学校收了FIC…
貌似最开始应该发到这个板块来。。。

粘到这里,蹲一蹲楼主

--- 第 93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7 08:34:44 P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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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7 09:28:42 PDT) ---

RA F-1 Student 正确的报税方法是 1040 Line 1 填写包括 5000 在内的工资总额,然后在 Line 10 减去 5000(或者往年是在 Line 8 加上 -5000)。

一般人 earned income = Line 1,也就是包括这 5000。

雇主(学校)本来就应该把这 5000 放在 W-2 里。

如果雇主把 5000 放在 1042-S 里,那说明他们搞错了;虽然这种类错误经常发生。

阅读 1042-S 的说明会发现本表不该这么用。

所以我在示例 #RA1 #RA2 那里反复警告提醒:

就算雇主误把 5000 放 1042-S 里、而 W-2 少掉 5000;

虽然按很多“报税指导”建议的,忽略掉那 5000,不报在 Line 1 里、也不再在 Line 10 减去,最后算出来的 AGI 和 Tax 确实一样;

但这样做,Line 1 少了 5000,对 EITC 计算有影响;

如果算出来的 EITC > 0,很可能存在问题,一定要谨慎复核。

再说看你截取的 earned income 的定义,给学校当助教/助研挣到的工资当然全额会是 earned income(劳务收入),不会因为中美签了个免征协议就有一部分突然变成非劳务收入。

我这边处理 J-1 + J-2 家庭的情况更多,对什么是 earned income 的理解也是在实践中被逼着去查原文档的。

这边更常见、也更极端的一种情况是:

第三年的 J-1 Scholar 拿 ~50k 标准工资,按照 article 19 全免征。

J-2 配偶也有工作,挣个 10-30 k

全家收入 60-80 k,以美国中位收入来看,妥妥的高收入家庭。

要是因为免征就不算 earned income 的话,这类高收入家庭都能拿 EITC 了。

这就太开玩笑了……我就是被问多了之后,才不得不去搞明白了 earned income 的定义,然后在这个 slides 里面强调什么是正确的报税方法。

--- 第 95 楼来自 domo 的回复 (2022-03-27 09:35:58 PDT) ---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湾区的CSSA形同虚设…

--- 第 96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7 13:54:30 PDT) ---

如果雇主把5000 放在了w2里,那我提前填写了treaty的表格。这样5000应该是不用扣税的 (每次发工资都不扣)。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最后就公司给个表说我们w2给你加上了 但是你应该不交税?

根据我的截图 EITC 是按照line11的数值来算的。所以5000怎么杨都不在里面

我截取的是taxable income 这5000不属于taxable

--- 第 97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7 14:03:56 PDT) ---

很多人都是提前写了免税的表格 发工资的时候前5000都不扣税。

--- 第 98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2-03-27 15:29:41 PDT) ---

前面@NH4NO3已经说了,雇主不把这5000加到W-2是错误的做法,W-2上是错误的金额,需要自己加上5000. W-2少5000对你算税没影响,但是对ETIC是会有错误影响的。你要是愿意承担法律风险那也无所谓了

扣了多少税跟这是两回事。W-2需要显示的是收入总额,这应该是包括5000块的。withholding多多少少可以调整

另外,个人认为雇主因为“填了免税表格”对RA的前5000块不withhold是错误做法。只有NRA可以这样。当然RA可以通过W-4自行调整withhold, 这是另一码事

--- 第 99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7 16:30:51 PDT) ---

反正我觉得不需要。 因为ETIC很清楚是taxable income

--- 第 100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7 16:32:07 PDT) ---

另外,个人认为雇主因为“填了免税表格”对RA的前5000块不withhold是错误做法-那你说正确的做法是怎么样的?填写w4把前5000 taxrate 变成0?

--- 第 10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7 20:38:53 PDT) ---

这只是 Step 1 啊。你得走完 EITC Worksheet

借这个机会我也详细写一下 EITC 的整体计算流程吧

EITC 对应 1040 主表中计算最为复杂的一行 Line 27a,其说明文档、worksheet 和查询表占据了 2021 年 1040 instruction 中最大的篇幅,从 p38 到 p56 足足 19 页。

从 p38 开始按照 worksheet 走下去的流程是:

Step 1 先看 1040 表 Line 11 AGI,超上限直接终止计算,EITC = 0;

但这并不代表 AGI 是 EITC 计算的唯一考量参数。
Step 2 是看 investment income,超了直接终止计算,EITC = 0。
Step 3 分析哪些孩子 qualified、可参与 EITC 计算。
Step 4 单独处理一些无 qualified 孩子报税人的特殊情况。

然后重点来了:

Step 5 要求计算出 earned income,并且检查 earned income 是否超上限,超了也终止计算不用继续了;

实际上 earned income 是 EITC 计算的主要考量参数。
Step 6 提供一个机会可以请 IRS 帮忙计算,或者让进入 Worksheet A。

Worksheet A Part 1

Line 1-2 用 earned income 先算出来一个 EITC。
Line 3-4 问你 AGI 是否和 earned income 相同;如果相同,那么上面就是最终结果了。

如果不同,则进入 Worksheet A Part 2。

Line 5 的实质是:

如果 AGI < earned income,那么上面就是最终结果。
如果 AGI > earned income,那么还得用 AGI 算出来一个 EITC;

取两个结果中更小值作为最终结果。

所以最后的效果就是:earned income 和 AGI 都不能太高。

EITC 设计目的探讨

EITC 的目的是鼓励中低收入人群工作,上述所有计算流程的设计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基本原则上是按照 earned income (以下简称 EI)计算 EITC。

如果 EI 太低,那么也只能拿 EI 的一定比例作为 credit(0 / 1 / 2 / 3+ 孩子分别是15.3% / 34% / 40% / 45%),这个叫做 phase-in。

这是为了让 EITC 和失业救济之类区分开来;EITC 不鼓励收入越低拿越多。

如果 EI 太高,那么也不给了。到一定数字后拿的 credit 逐渐下降到 0。这个叫做 phase-out。

这是为了不补助有钱人。

但有的人 unearned income 和总收入很高,而 EI 很低、有办法控制在上述 EITC 的上下限范围内 (例如那些宣称只拿一点点年薪的老总、高管)。

那么需要有补丁排除掉这类人群。

补丁 1 是通过 investment income 设置一道坎,投资收入过高的直接踢出去。

这也是这条规则这么狠的缘故:超 $1 直接归 0,而不像上面还有个 phase-out 的过程。

补丁 2 是再检查一遍 AGI,如果 EI 不高、AGI 因为某些原因更高,也会导致 EITC 变少。

(但如果遇到 EI 较低而 AGI 更低的情况 —— 说明存在某些 adjustment —— 补丁 2 对此没影响;还是根据 EI 计算,不会因为 AGI 低了落到 phase-in 那边按百分比拿更低。)

实际 EITC Worksheet 里一共检查了两遍 AGI:

最开头 Step 1 是 AGI 预筛;直接踢出去 AGI 过高的。

这么设计是为了减少工作量,让不符合资格的人可以尽早被排除掉。因为大部分人直接在 Line 11 可以找到 AGI,如果发现超了上限,就不用再费力气去算 EI、去判断孩子是不是合格了。(Step 2 把投资收入过高的尽快踢出去也是类似目的。)

到了 Step 5 进入到最后 Worksheet A 后,还要再进行 AGI 复核;再检查一遍是否 AGI > EI。

这么设计就是上面的“补丁2”,算出两个 EITC 来取最小值以防止有人 EI 不高但 AGI 高。

总体来说,EITC 的设计还是经过了几十年的打磨,内部逻辑现在比较完善了。
F / J 签证扩展讨论

我等 F / J 签证因为 treaty 的存在,AGI < EI。

这属于上面“补丁2”下面括号里提到的情况:存在某些 adjustment。

(美国人更常见的是投资、生意亏损等导致的 adjustment。)

无论如何,AGI <= EI 时,AGI 勿论,只看 EI。

下面是更多一些过于细节的题外话:

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Article 19 Scholar 的全部收入 和 20(c) Student 那 $5000,都属于 EI,本质上还是劳务换来的收入。只不过在后面 adjustment 因为 treaty 减去不会算在 AGI 里。
但 Article 20(b) Student 拿的“真”奖学金(Scholarship/Fellowship),不属于 EI。这不是劳务换来的收入。且因为 treaty 同样也不会算在 AGI 里。

这样在计算 EITC 的时候,20(b) 奖学金很占便宜:既不在 EI 里、也不在 AGI 里。

如果这位学生有其它 EI 收入、且落在范围内,按法律确实能拿不少 EITC。

19 和 20(c) 收入就没有这种好事了:直接就是 EI 的一部分,通常导致拿不到太多 EITC。

个人看法:

中国留学生通过 20(b) 这样的 treaty 全部都规避掉了算入 EI、也规避掉了被 Step 5 - Worksheet A 的 AGI 复核踢出去,感觉并非立法者本意。出现了一个空子。

美国本土学生和从无 treaty 国家来的留学生拿的奖学金,在 Step 5 Part I Line 2 那里会要求把相当部分的 taxable 住宿费伙食费等加回到 EI,只有学费书籍课本电脑费等学习直接相关的能逃过。

—— 顺便说一下区分无 treaty 国家来的留学生奖学金这两类费用感觉是 1042-S 本来的设计用途之一,不过早被学校用乱了、IRS 也弃疗了……

推荐补充阅读

有不少和国会山保持密切联系的 NGO 在分析和探讨 EITC 是否实现了其设计目的、和失业补助之类相比哪个更好、未来应该如何改革。

大体上认为基本上还是运作不错的(当然和失业补助相比较很可能就涉及政治立场了)。

我从下面这篇受益良多,有兴趣者可以一读:

https://sgp.fas.org/crs/misc/R43805.pdf

另外还有篇和 EITC 无关、类似分析 CDCTC 的。

这个就指出 2020 之前的 CDCTC 存在巨大 bug,根本没能实现鼓励中低收入家庭双职工都去工作(而补助 day care 费用)的效果;2021 的改好了不少:

bipartisanpolicy.org

BPC_CDCTC_Report_V3.pdf

2011.94 KB

--- 第 102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7:39:13 PDT) ---

楼主写了这么多但是漏洞百出.

Step 5 要求计算出 earned income -这里并没有任何说明要+上tax treaty

我之前的截图 earned income 很明显是taxable income. ETIC的最初目的名不能当作你计算方法的依据.一切以白纸黑字为准

Line 3-4 问你 AGI 是否和 earned income 相同;如果相同,那么上面就是最终结果了。 这里明确说是line11 肯定不包含 5000 treaty

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你说雇主发1042s 并且w2 扣掉了5000是错误的. 请问怎么做合理?

--- 第 103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7:45:01 PDT) ---

你可以去搜一下 IRS 对 EI的定义Earned income includes all the taxable income

treaty不属于 taxable

--- 第 10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07:56:04 PDT) ---

【引用自 yinhangyt】:
earned income 很明显是taxable income
1040 表 的 Line 11 是 AGI (Adjusted gross income)

Line 15 才是 Taxable income

如果坚信这个网页 Earned income and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EITC) tables |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上的这句话

Earned Income

Earned income includes all the taxable income and wages you get from working for someone else, yourself or from a business or farm you own.

中的 “includes” (“包含”)应该理解为“等于”、而且后面的 "taxble income” 要精确按照字面理解的话。

那么应该把 Line 15 当作 earned income,

而把 Line 11、Line 1 都扔垃圾桶去。

既然 treaty(属于 adjustment) 部分的 income 不是 taxble income,那么 standard deduction 部分也不是 taxable income 嘛。

修订补充:

上面是反话。

意思是 EITC 介绍网页上这句话只是面向大众的通俗解释什么会算成 earned income 而已,并不是术语定义。

术语定义还是跟着 1040 instruction 里的 EITC worksheet 走吧。

另外 IRS 这个页面第一部分有个 “ EITC Qualification Assistant”,里面可以调整各类收入,看看 IRS 怎么算 earned income 和 AGI 的。可以考虑试试。

--- 第 105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8:00:07 PDT) ---

那line 15 是包含5000 treaty的了?

1040 instruction 里面没有写要用 line 15的数字啊

--- 第 106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08:05:19 PDT) ---

大哥我是在说反话……

意思就是把 EITC 网页上那句给大众通俗解释的话,当成 earned income 的精确定义是错的。

要认为那句话就是 earned income 的精确定义,那就可以把 instruction 和 worksheet 指导从 Line 1 和 Line 11 算起的内容都撕了。

--- 第 107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8:05:30 PDT) ---

【引用自 NH4NO3】:
另外 IRS 这个页面第一部分有个 “ EITC Qualification Assistant ”,里面可以调整各类收入,看看 IRS 怎么算 earned income 和 AGI 的。可以考虑试试。
另外 IRS 这个页面第一部分有个 “ EITC Qualification Assistant ”,里面可以调整各类收入,看看 IRS 怎么算 earned income 和 AGI 的。可以考虑试试。–这个只能算AGI。AGI应该不包含treaty吧

image1198×343 40.2 KB

我试了一下 AGI=Earned income

--- 第 108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08:07:07 PDT) ---

【引用自 yinhangyt】:
这个只能算AGI
试试看走到最后一步呗

earned income 和 AGI 都会算

--- 第 109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8:09:09 PDT) ---

请问这个treaty 5000 应该填在哪. 我觉得不应该在 total wages without withheld. treaty 应该是hold了0%

还有个问题你一直不回答. 5000不从w2 扣掉发1042s 应该怎么做?

--- 第 110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08:23:22 PDT) ---

【引用自 yinhangyt】:
我试了一下 AGI=Earned income
重复一下:这是因为你的学校发错表了,基于错误的 W-2 和 1042-S 开始计算的 earned income 结果也是不对的。
【引用自 yinhangyt】:
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你说雇主发1042s 并且w2 扣掉了5000是错误的. 请问怎么做合理?
我从最初 slides 里反复出现的备注框提醒这件事中,给出的就是推荐计算方案:

雇主(学校)对中国来的留学生 RA 不该发 1042-S 的。如果他们错误发了,那么解决方案是自己主动视为和 W-2 等同、合并计算到 1040 表 Line 1 里(后面再用 Line 10 adjustment 减掉)。

当然我知道有人认为 Line 1 的原文只包含 W-2,不包含 1042-S ,认为不用把那 $5000 加进去。

往年应该没啥影响(反正拿不到什么 EITC)。

但今年 EITC 改革了,让不少 F-1 留学生的收入落到无子女家庭 EITC 的范围里、而且大大增加了可以拿到的 credit,就要发生影响了。

如果坚持按照原文理解、坚持认为学校发了 1042-S 可以将错就错、最后拿更多 EITC 回来……我只能说自己的决定、自己选择吧。

(讲真 F-1 Student 如果减去这 $5,000 能拿EITC,那么加上这 5000 多半也能拿,除了极个别的边缘情况差不了多少。我更多时候是在劝说那些 Article 19 接近 $50,000 全年工资免征的 J-1 Scholar + J-2 家庭们谨慎填表;特别他们要是有1-2个娃的话,假如还“将错就错”,能多拿的就高了去了。)

--- 第 111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8:47:09 PDT) ---

我的意思是如果f1 想在发工资的时候前5000就不扣税.学校正确做法怎么做

--- 第 112 楼来自 Discrete 的回复 (2022-03-28 09:35:26 PDT) ---

【引用自 bill2020】:
在美国拿的PhD,然后出境转J1再回美国读博后,还满足J1头三年不缴税么
【引用自 NH4NO3】:
看你F-1阶段PhD读了多久,有没有转为美国税务居民(RA)
如果PhD一直是NRA,应该可以接着享受J-1 Article 19免征。
如果PhD最后已经成了RA,不满足J-1的免征。
如果PhD恰好占用了5个自然年,已经是最后一年NRA、下一年马上即将成为RA;而持J-1签证后是下一个自然年回到美国的:有点不太确定……
【引用自 NH4NO3】:
美国F-1结束后出境拿J-1签证再入境,中间只有几十天到几个月的话太短了,不能被认为恢复为中国税务居民而失去美国RA身份。
具体要回国待多长才能视为中国居民,我记得有判例,可能至少2年?这个数字不太确定,但转身就回来肯定不行。
【根据楼下帖子意见补充一句:以上均为IRS视角;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可能持不一样的观点。问题是现在是在讨论如何和IRS打交道,估计只能采纳这边的看法。
【引用自 NH4NO3】:
另一个有些关联的典型情况是在加拿大读完Ph.D来美国当博后(J-1),很多博后单位雇主会说你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而不是中国税务居民,所以不能在Payroll系统里设置免征。
不过我身边不少例子和IRS argue说虽然我来美之前是在加拿大上学,但我和中国保持着紧密联系、一直是中国(税务)居民,所以有资格享受 Article 19 免征,也都成功了。
【这个时候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部分观点,也许能借来辅助向IRS论证一二了。】
楼主在这两处的理解和Form 8833 instructions是违背的,既然在后面加拿大这个情况可以向IRS论证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我是中国税务居民,因此IRS应该把我当作Dual-resident taxpayer,从而可以用treaty,那么在前面这个已经成为RA之后再转为H1B/J1的researcher的情况中,同样的argument也是成立的。请参阅Form 8833 "Dual-resident taxpayer."部分。【An alien individual is a dual-resident taxpayer if that individual is considered to be a resident of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another country under each country’s tax laws. 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中国的税务居民只需要看中国的法律】
【引用自 NH4NO3】:
Article 19 原文(加粗强调为我操作的,原文无):
ARTICLE 19
(Teachers,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An individual who is, or immediately before visiting a Contracting State was, a resident of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and is temporarily present in the first-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for the primary purpose of teaching, giving lectures or conducting research at a university, college, school or other accredit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or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 in the first 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shall be exempt from tax in the first 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for a period not exceeding three years in the aggregate in respect of remuneration for such teaching, lectures or research.
楼主还特地加粗了who is, or immediately before visiting a Contracting State was, a resident of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根据8833 instruction这里is a resident of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是适用的。

其实根据IRS的案例(Zhongxia Ye v. 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 T.C. Memo. 2017-216, 6 November 2017),这里更应该加粗的是temporarily, 如果一个researcher在本来适用treaty期间提交了绿卡申请,就很可能不再适用treaty了。

--- 第 113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09:39:49 PDT) ---

怎么调整预扣税使得尽量精确是个玄学问题;一是每年每人的税表细节都不太一样,二是也相当取决于雇主(学校)HR Payroll 部门工作人员的修为。

反正我身边遇到的例子是怎么都不可能精确,多预扣点总是风险更小,少预扣了小心罚款和滞纳金。

除了 J-1 前36个月全免征那种,还是要去争取下 0 预扣,早点拿到钱。

--- 第 114 楼来自 yinhangyt 的回复 (2022-03-28 09:46:09 PDT) ---

谢谢. 最后结论是没有别的办法 只能发1042s. W2 中扣除5000 作为 income 然后放到1040 报税

--- 第 11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09:49:22 PDT) ---

【引用自 Discrete】:
那么在前面这个已经成为RA之后再转为H1B/J1的researcher的情况中,同样的argument也是成立的
J-1 签证和 H-1B 两种工作签证存在着很大差别。

J-1 被视为是临时工作职位,例如在申请绿卡时,J-1 自己作为申请人提交 EB1(a) 或 EB2-NIW 都没问题。但若希望雇主作为申请人、自己作为受益人,提交 EB1(b) 或普通 EB2,很可能就会遇到“非永久工作职位”的障碍,需要改为 H-1B 签证才能开始。
【引用自 Discrete】:
其实根据IRS的案例(Zhongxia Ye v. 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 T.C. Memo. 2017-216, 6 November 2017),这里更应该加粗的是temporarily
Article 19 原文并没有规定签证类型,实际操作上基本上都是 J-1 签证持有者才能用。

原因和上面一样,J 签证一般认为是 temporarily。

上面这个案例里的 Zhongxia Ye 2008 年就改为了 H-1B 签证?一般这就是永久职位了,不能算 temporarily,所以直接判定不适用 Article 19 了。后面提到 ta 提交绿卡申请是进一步辅助论证这点。

(其实提交 I-140 未必代表移民倾向,还有 argue 的余地;提交 I-485 才是确凿无疑的。不过这都属于移民法范畴了。)

--- 第 116 楼来自 Discrete 的回复 (2022-03-28 09:54:37 PDT) ---

Zhongxia Ye 博士毕业就直接拿到tenure-track position肯定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案例要看totality of facts,IRS在这个案例好像并没有给出action on decision来解释哪个factor是决定性的。

H1B是dual-intent non-immigrant visa,我认识一个人本科毕业之后直接用H1B签证做Research assistant也被学校发了1024S适用treaty。

--- 第 117 楼来自 Discrete 的回复 (2022-03-28 10:00:51 PDT) ---

其实上面那个贴的回复主要想说的是J1 scholar前三年都可以用treaty的,只要中国税法认为ta是中国的税务居民,而不需要在意成为J1 scholar之前是不是美国的Resident alien

--- 第 11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10:11:56 PDT) ---

【引用自 Discrete】:
Zhongxia Ye 博士毕业就直接拿到tenure-track position肯定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我不清楚 ta 2006 毕业后下半年、2007 全年用的是 F1-OPT 还是 J-1 签证。

由于用 J-1 过渡,之后转 H-1B 也好、申请绿卡也好都属于自找麻烦(需要联系中美两边政府耗时耗力办理 J waiver),我猜测 F1-OPT 可能性更大。

判决里只说了 2008-2009

The US Tax Court explained that she was physica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more than 183 days in each tax year 2008 and 2009, and that an exception for a teacher holding a J or Q visa (as described in IRC section 7701(b)(3)(D)(i),(5)(A)(ii),(C)) did not apply in the present case because the taxpayer held an H-1B visa instead.

按常理推断,这位既然在试图 2008-2009 使用 Article 19,那 ta 2006-2007 应该也同样做了。

那么这判决暗含的意思是 2006-2007 的事情 OK?

这点倒是挺有意思,也验证了我原来的一个猜想:F1 毕业后,用 OPT 找份教职,立即从 20(c) 免 $5000 切换为 19 全免三年!

--- 第 120 楼来自 Discrete 的回复 (2022-03-28 10:17:30 PDT) ---

2006-2007应该ok吧,2008年改变的事实是ta前一年提交了绿卡申请。
【引用自 NH4NO3】:
F1 毕业后,用 OPT 找份教职,立即从 20(c) 免 $5000 切换为 19 全免三年
哇!这是挺有意思的…

--- 第 12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3-28 10:32:04 PDT) ---

……

我从头到尾的核心论点都是:(1) withheld 与否只是雇主操作,不具有决定收入税法性质的权威性;(2) 况且某些雇主操作还不具有正确性。

我经常遇到当事人忘记设置,或者雇主 HR 犯糊涂,给应该全免征的 J-1 预扣了收入税呢。结果一般也就是第二年报税要回来,并不会因为这种不太对的操作改变了这部分收入在税法上的性质归属。

相对的,本论坛很多已经工作的人士经常讨论工资不让雇主 withheld 任何部分,自己用信用卡每年4次手动预交税撸开卡奖励。这也不会让工资因为没有被 withheld 就切换了税法性质不算 earned income 了。

EITC 网页也好、那个便民计算工具也好,里面提到 withheld / withholding 只是给普通群众看了好理解的说法而已。

如果认为某些收入的税法性质是看雇主有没有 withheld 的话。

那么讲真,真被审计的时候恐怕就只剩下 “我雇主(学校)这么做的,他们 HR 的操作比你 IRS 审计官更权威” 这条抗辩理由可以用了……

--- 第 122 楼来自 dakota 的回复 (2022-03-28 11:09:13 PDT) ---

顺路请教楼主,如果是RA-F1 OPT转绿卡的那一年,还可以用treaty直减5000吗?

--- 第 123 楼来自 ibtes 的回复 (2022-03-28 15:13:33 PDT) ---

我的看法是学校不应该给RA用“免税表格”,有需求免除5000的人可以在W-4上填deductions

当然这样做的效果不是前5000免withholding,而是5000均匀分配到每个月免withholding

我就没有要求学校免除5000 withholding, 就每年在年底报税时退回,也是可以的

但其实不论如何withhold, 这都不应该影响W-2上的总收入数字。我跟@NH4NO3的看法都是这5000应该算进W-2, 不应该发1042-S

你可能把tax和withholding混淆了。你说的扣税是withhold. 学校发工资时的withholding本身只是个tax的估算,跟你每年报税时算出来的实际tax肯定不一样的,多退少补。withholding跟实际tax相差不多就没关系。不论学校有没有给你的5000块withhold, 都不应该改变W-2上的总收入。我们的看法是学校在W-2上的总收入里减去5000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学校给你的前5000免除withholding就一定是错误的

--- 第 124 楼来自 handuo 的回复 (2022-03-28 15:42:09 PDT) ---

我读了treaty原文后的理解是,treaty applies to the prorated wages during the F1 period. 所以如果转身份之前收入超过5000就可以完全claim,否则claim对应的prorated收入。

--- 第 125 楼来自 BugYi 的回复 (2022-04-03 17:10:41 PDT) ---

各位,麻省州税那个state fillable forms是不是挂了(不是IRS联邦税那个free fillable form). 请问有人今年用了那个吗

--- 第 126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2-04-03 19:03:19 PDT) ---

改 MassTaxConnect 了

Mass.gov

E-file and Pay Your MA Personal Income Taxes

E-filing is the fastest way to file your Massachusetts personal income tax return and get your refund from DOR. Learn what e-filing and payment options are available and what you will need.

--- 第 128 楼来自 Sybil001 的回复 (2022-09-10 23:29:15 PDT) ---

Savor’s credit不给full time student的,必须得是工作之后收入还在范围内才有。至于F1 OPT在这个情景下算不算学生我就不清楚了

--- 第 130 楼来自 罗伯特 的回复 (2023-02-04 09:03:43 PST) ---

【引用自 NH4NO3】:
China-US Treaty 填成 5000 other adjustment,而不像过去十多年(几十年?)那样不得不强行填成 -5000 other income 了。舒服多了,哈哈。
发现虽然表改了,但是TaxAct 好像并不支持 (软件的other adjustments 里没法输入24.z)

还是得强行填成other income…

--- 第 131 楼来自 Alienrobot 的回复 (2023-02-04 09:27:45 PST) ---

我现在是RA F1 OPT,公司根本不让我扣FICA, HR硬说F1不需要交FICA,换成H1b了再扣。。。

--- 第 132 楼来自 BugYi 的回复 (2023-03-20 18:25:35 PDT) ---

想问下去年没收到的州政府补助怎么在报税时候要过来?去年MA有个每人$500刀的covid补助周围同学都收到了我没收到。。。

--- 第 133 楼来自 BugYi 的回复 (2023-03-23 12:58:11 PDT) ---

我个人的理解是在麻省税表 line 31 写上 $500 并附上schedule CMS. 写在refundable credit 里。也许再附上一个statement写明麻省$500 stimulus 的由来和自己收入符合要求。请问这样可以吗,有人有经验吗

--- 第 13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3-26 16:39:42 PDT) ---

Mass.gov

COVID-19 Essential Employee Premium Pay Program

This program distributed $500 million to lower-wage frontline workers who put themselves at risk with admirable commitment to their communities.

看一下是否符合所有条件?

例如收入有没有高于下限且没超过上限?

还有 MA 州政府是不是知道你是本州居民(我知道有人博后前几年收入全部免税一直懒得报 MA 州税,这种自然就收不到钱)

要都符合;看上面官网的意思是只能自动发放,没提供索取途径……

--- 第 135 楼来自 BugYi 的回复 (2023-03-26 18:19:24 PDT) ---

谢谢回复。

我肯定是符合的,同学都收到了支票,大家工资都一样;我去年也报税了。

我那天后来翻银行账单才发现它去年给我退了两次州税。我四月申报的退税是四百,但麻省分别在五月和十二月给我打了七百和一百。

没收到任何关于这两个数字的说明。。。我怀疑可能stimulus 直接给我direct deposit了虽然the numbers don’t exactly add up… 所以我最后报税时候没多要500刀

--- 第 136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3-26 18:26:12 PDT) ---

5 月的看不懂……

12 月的应该是 42F 退税

我在顶楼更新了今年的 slides,里面稍微讨论了一点这个,可以看看

(虽然估计看完也还是不会懂)

--- 第 137 楼来自 juge 的回复 (2023-03-27 15:42:48 PDT) ---

请教一个问题,我的J-1签证去年已经过期,但ds2019还有效,在填schedule oi和8843的时候可以当作我的non-immigration status (J-1)一直没变且有效吗?比如Sch. OI的line E,F和8843的1b。谢谢!

--- 第 138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3-27 16:32:09 PDT) ---

当然是 J-1 身份继续有效……

不然现在是啥身份,既不可能变移民了也不可能黑户了

(未来你跟移民局打多了交道,会更深理解在美国签证是签证、身份状态是身份状态的)

--- 第 139 楼来自 juge 的回复 (2023-03-27 17:45:37 PDT) ---

多谢。我也是这么想的,身份应该由ds2019决定。就是有点纠结表格上字面意思所以犹豫,什么if you had a visa on the last day of the tax year, enter your visa type。

--- 第 140 楼来自 skyrim 的回复 (2023-04-03 14:42:57 PDT) ---

请问一下,我现在用F1 OPT在学校做academic hourly的工作,学校收了OASDI和FICA,这两个都可以问学校或者IRS退吗?我看很多说FICA的,OASDI是一样的流程吗?

--- 第 14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4-03 17:34:31 PDT) ---

OASDI 是 FICA 项目另外的称呼,FICA 两项分别叫做 social security (tax) 和 medicare (tax)

可以看下我顶楼的slides

有一张专门介绍了两项 FICA 在工资单、口语中的各种别称

--- 第 142 楼来自 skyrim 的回复 (2023-04-03 18:02:25 PDT) ---

十分感谢,已经拜读lz的slides,太全面了!!

--- 第 143 楼来自 seanwang 的回复 (2023-04-06 18:32:36 PDT) ---

十分感谢,请教各位几个问题:

J1博后第四年换了学校(新的offer但position还是postdoc,没有出境,DS-2019表transfer了,时间上没有间隔),是否还使用Treaty Article 19?
如果适用的话,假设3月换的,这一年还有8个月的treaty免税时间,前后工资不同,免税额的计算:a) 1-3月小学校1的工资 加上 4-8月学校2的工资; b) 全年工资/12*8。应该采用哪种?
第一个州承认treaty,第二个州不承认。居住地已经在第二个州了,还能用第一个州的treaty免税额免掉1-3月小学校1的工资的州税吗?

感激不尽!

--- 第 14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4-06 18:51:29 PDT) ---

继续 Article 19
8 个月免征免的是 1-8 月份的工资,因为 36 个月覆盖期就到 8 月份为止。8833 表最后多写几句计算过程、说明清楚即可。
每个州规则很不一样,不熟悉也难以回答,得仔细读各州税表的说明文档。

但有一条是基本的:你现在报去年的税,要按去年的居住地来报(居住地点分段不同则分别报)、而不是此刻的居住地来报。这样算下来可能是两个州的部分时段居民什么的(看各州怎么定义),然后去查阅对应的规则。

--- 第 145 楼来自 seanwang 的回复 (2023-04-06 19:01:08 PDT) ---

感谢回答!

关于1的依据是不是:这个J1项目没有变更、且时间上是连续的(虽然换了学校),上次入境前还是中国税务居民。也满足临时在美国学校从事研究工作的要求。这样吗?

--- 第 146 楼来自 几曾识干戈 的回复 (2023-04-14 18:38:55 PDT) ---

我看到楼主的pdf中,第29页最下面说极端情况两者有差别,是在这帖子中类似的情况吗?line7的标记和line8的勾选实在有点迷惑啊。

--- 第 147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4-15 08:22:01 PDT) ---

可以接着看我PDF的

1.6 NRA / RA 身份及 中美免征时段 复杂情况辨析

这部分

简单来说,8843 设计糟糕,填写时充满了各种误导……

--- 第 148 楼来自 几曾识干戈 的回复 (2023-04-15 12:41:55 PDT) ---

我读了一下1.6,他应该是属于这种R-3C的情况,但是line7和8应该怎么填呢?line7勾选前两个,line8再选No的话,看起来确实奇奇怪怪的啊

--- 第 14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4-15 17:34:12 PDT) ---

8843 为何这么奇怪就不知道了……8843 非要这么设计,搞不懂 IRS 怎么想的

目前我这边也没有实际的数据点,以我的经验,遇上的 IRS 工作人员很多也是稀里糊涂过

--- 第 150 楼来自 几曾识干戈 的回复 (2023-04-16 20:20:26 PDT) ---

确实,打算就这样了
【引用自 几曾识干戈】:
ine7勾选前两个,line8再选No
这不就对上了
【引用自 NH4NO3】:
关于8843表的疑问,到底算不算NRA?
前一行问的东西并不必然推出后一行的答案……

--- 第 151 楼来自 talent 的回复 (2023-04-28 16:57:14 PDT) ---

大佬这教程绝了

本F1opt正在考虑跟j1 ld(2021.1来美)结婚,看上去我们今年(2023)可以联合报税并且同时享受J1 免税treaty吗?

--- 第 152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4-28 17:02:50 PDT) ---

当然可以

不过 treaty 只免 ta 的收入,你的还是只免 $5000

--- 第 153 楼来自 talent 的回复 (2023-04-28 17:04:31 PDT) ---

我已经超过五年不免啦 免ta的就可以了

感谢大佬亲自解答

--- 第 15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4-28 17:06:22 PDT) ---

额……也许你可以再看一遍 slides

中美 treaty 是少数变成 RA 也能继续用的,F-1 (含 OPT) 在美超过 5 年也能继续免 $5000

(据说类似的另外就只有一个孟加拉国)

--- 第 155 楼来自 picacho 的回复 (2023-05-05 20:22:55 PDT) ---

想请教一下,F1 NRA获得的dissertation research grant,应该是符合tax treaty 20(b)所说的免税条件的吧,但是funder发了1099-NEC,这是不是属于发错了税表了呢?

--- 第 156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5-06 09:06:16 PDT) ---

具体不同 grant 的税务性质不清楚

写邮件咨询提供者吧,还有尽量联系其他同获过这笔资助的人

--- 第 157 楼来自 picacho 的回复 (2023-05-06 10:02:54 PDT) ---

感谢回复!已经在问了,还没收到后续消息。之前的grant似乎都是1042S,拿这个grant的时候也提交了W8-BEN to claim tax treaty benefits,根本没想过还有可能需要交税的grant​

--- 第 158 楼来自 leo5269 的回复 (2023-09-17 19:21:47 PDT) ---

感谢分享,受益匪浅。我的情况有点特别,麻烦楼主帮忙看一下我的情况。

2020开始我在境外给美国大学工作,由于疫情签证原因,2022年才首次以J1 scholar入境美国。

2020和2021年我完全不在美国,但是W2上被扣了federal income tax和payroll tax。这两年我需要交税吗?
我的J1前两年NRA应该是2022和2023?
36个月免income tax是从我2022年入境开始算,还是从2020年第一次收到工资开始算?

另外我老公的情况也有点特别,他2020年J1 scholar入境美国,同年离境,一直远程工作,工资及DS2019没有间断,2022年重新J1 scholar入境美国。

2021年他完全不在美国,那他2020和2022算是NRA?
虽然他2021不在美国,但因为他的钱一直没断,所以他的36个月income tax应该是从2020年入境开始不间断的36个月,这样分析是否正确?

非常感谢回复

--- 第 15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09-18 02:59:52 PDT) ---

你的情况好分析一些:

2022才首次以J-1身份入境的话 ——

2020、2021:你和美国没有建立任何签证关系,只是雇主的一名海外雇员。

这也属于NRA,但没有F J等任何身份之一,不是slides里讨论的那些F J NRA。

一些类似在美国有收入、但人和美国没有任何签证身份联系的NRA例子是远程炒美股的人。他们美国来源的收入需要工资需要交payroll tax (FICA),任何收入都需要交incoming tax。

这样的NRA的收入美国缺乏有效的事后追加征收手段,一般会要求发放方多预扣(例如股票交易所对资本所得似乎是预扣30%?)。接收方可以不报税(即不要求退税),除了经济损失外,没别的问题。

2022从进入美国那天开始、2023:你是在美持J-1身份的NRA。从进入美国那天开始的收入免FICA、开始计算36个月(或者365*3天,看你哪个方便计算)的中美treaty免征incoming tax时段。注意2022进入美国前的收入还是算海外雇员,需要交两个税。

后面2024、2025:你会成为RA,FICA不免,免征时段继续,怎么报税参见slides就好。

你老公的情况有些复杂。涉及移民法和税法的双重问题。我个人没啥经验,不敢说下面的意见很靠谱。特别是假如你们未来还打算申请绿卡移民的话,可能要更加谨慎一些 ——

2021这么全年不在美国,理论上不能算J-1身份(任何在美非移民签证身份中断一年多在海外都说不过去;就算是移民身份持有人也就是拿绿卡者,一年多不回美国都会有些麻烦)。但看关于他DS-2019表的描述,又似乎是在按J身份在继续工作、领工资。

讲起来学校这么搞有很大的违规嫌疑。海外雇员是海外雇员,在美J-1雇员是J-1雇员,不应该存在什么海外J-1雇员。不过这疫情前所未有,类似的情况也出了不少,就是该咋处理没啥先例可以参考……

我的个人看法是两个方面:

优先从移民法角度考虑,也许装作一直在美连续J身份工作、没发生过海外一年多这种奇怪状态工作的事情比较好?就按连续在美这么计算NRA/RA免征期吧…

优先从税法角度考虑,理论上应该是中间那段视为海外雇员正常交两个税。2020 2022是免FICA的J-1 NRA、且36个月incoming tax免征期可以拆成不连续的两段计算。也许这样能省点税?但看你们2021究竟怎么报的、不确定在移民法上会不会有问题…

仅供参考,也许可以问问他雇主的HR或者国际办公室的看法、先探探口风,尽量别给后面在美工作移民身份留下太多矛盾冲突的隐患?

不知有没有别的大牛能提供更多意见?

--- 第 160 楼来自 leo5269 的回复 (2023-09-24 16:02:49 PDT) ---

非常感谢回复!

--- 第 161 楼来自 Scotch 的回复 (2023-09-24 16:27:05 PDT) ---

感谢楼主的指南!非常有帮助,发现自己今年的报税在网上搜的,treaty填了Line 9的-5000,明年学会了填Line 10的5000。

看到了RA税表邮寄部分的两种可能,但是一直有个疑问就是如果想申领treaty还有办法e-file吗,感觉邮寄税表好麻烦,能否直接e-file再补邮寄8833呢?或者楼主知道有什么e file软件/irs官网能直接申报8833吗?

另一个问题就是CA州税不承认treaty的5000,我目前的做法是先填5000生成一份联邦税表,再在软件上把5000删掉,再生成一份州税税表,请问这样做是否正确呢?同时因为联邦税表不能efile,州税也只能邮寄,感觉处理起来都慢了很多。。谢谢楼主!

--- 第 162 楼来自 fdorakon 的回复 (2023-10-24 13:34:22 PDT) ---

大佬我有个问题,如果在F1期间提交了I140且获得批准

还可以继续享受treaty吗?

--- 第 163 楼来自 fdorakon 的回复 (2023-10-24 13:50:46 PDT) ---

ppt里说理论上不受影响 实际操作可能有困难 是有多大困难

--- 第 16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10-24 18:09:32 PDT) ---

无法预测,因为理论上你交了485才算真正的移民倾向(要改当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兼税法税务居民),但不确定复核你税表的工作人员懂不懂140和485的差别

--- 第 165 楼来自 fdorakon 的回复 (2023-10-25 10:32:44 PDT) ---

好的 谢谢大佬

--- 第 166 楼来自 Celina123 的回复 (2023-11-26 11:06:36 PST) ---

哇,楼主的攻略好详细呀~感谢楼主的指南~不好意思,有个关于saver credit的问题,指南里没有提到这个credit

我和LD联合报税(他是绿卡,不是J2),我的收入treaty 19免税后,加上traditional IRA deduction,我们的AGI刚好低于这个credit的要求,这种情况是可以claim 这个credit吗?感觉有double dip的嫌疑呀。还是计算eligibility的时候要把我treaty免去的income加回去呢?不知道楼主了不了解这个credit.

感谢感谢~~

--- 第 167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3-11-26 15:26:13 PST) ---

虽然我没有实际操作过,但字面上看确实只考虑 AGI 没有不行的理由……

确实略有 double dip 嫌疑;这也是我不太提这个 credit 的缘由。

不过假如一个 AGI 很少的普通美国人(不管什么理由 adjusted 导致的很少,哪怕是可以把生意做成亏本的方式);但还坚持交养老计划(而不是按当前低税率赶紧落袋为安),税表通过此 credit 对这种坚持进行鼓励。

那么如果是因为收入来自 J-1 工资由于免征导致 AGI 很低,不选择把全部收入按0税率拿手里,而是还坚持交养老计划,感觉对此进行鼓励是有漏洞、但也还说得过去?

可以考虑试试看了,风险自负;欢迎事后汇报DP

--- 第 168 楼来自 uscard1024 的回复 (2023-11-26 18:30:04 PST) ---

2030/2021你不在 工资咋发的 谁给你发的

发的美金还是软妹币?

--- 第 169 楼来自 Celina123 的回复 (2023-11-26 20:57:14 PST) ---

感谢解答~明年有没有报都会回来哈~

--- 第 170 楼来自 agphsadjlsk 的回复 (2024-01-29 10:47:42 PST) ---

一个小问题:18年第一次以J1入境,19年又以F1身份入境,那么适用的F1/J1 NRA日期是视为19-23五年还是18-22五年?

貌似学校一直是默认的入学前五年统一按NRA发税表,但是也有人告诉我F1的NRA exemption是全部加起来不超过五年

--- 第 17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1-29 14:27:31 PST) ---

后者

你不主动告诉学校,学校没法去IRS或者CBP调阅你的历史签证情况

--- 第 172 楼来自 agphsadjlsk 的回复 (2024-01-29 14:30:34 PST) ---

但是今年直接按照RA报1040+8833应该就没问题了吧?收入类型不多,只有W2,1099-INT和奖学金的1042-S

--- 第 173 楼来自 zy35 的回复 (2024-02-15 22:59:17 PST) ---

想问一下楼主 NRA 低于invest价格抛了公司的RSU, 在fedlity的1099-B上在这行Short-term transactions for which basis is not reported to the IRS 中的Realized Gain/Loss 写着10000, 在后面的supplement里面写了Short-Term Adjusted Realized Loss 为 -200。 这个1099-B我需要报吗?因为我看nra的loss不抵税

--- 第 17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2-19 18:09:38 PST) ---

年收入太高者/股海纵横的问题回答不了

请考虑去隔壁专业CFA的贴

--- 第 176 楼来自 Alexandrina 的回复 (2024-02-21 09:01:32 PST) ---

我的情况和楼上一位潭友类似但不完全相同,想请教一下lz关于J1和F1的NRA和RA身份的问题。

我在19年暑假以J1 student intern的身份在美国待了三个月,没有任何收入。

20年下半年开始读phd,但是因为签证原因,21年初才以F1学生身份入境美国。

请问我是应该19-23年算NRA,还是从21年开始算NRA呢?

--- 第 177 楼来自 Frankfcc 的回复 (2024-02-21 09:32:17 PST) ---

想问一下LZ一个上面可能提到了但是还是有些疑问的部份…看了LZ发的slides上面说信用卡 refer 别人得到的奖励视同银行利息…但是银行给的税表是1099-MISC而不是1099-INT…这种情况下好像很容易被turbotax算自雇然后叫额外的税…有什么方法能够把它计入总包税额而不是单独呢

--- 第 178 楼来自 Skwbs 的回复 (2024-02-25 06:46:52 PST) ---

请问一下1099-NEC的报税问题。F1 RA去年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会议有一个750刀的travel award,今年收到了一张1099-NEC。 现在在用turbotax报税,可以选This is not money earned as an employee or self-employed individual, it is from a sporadic activity or hobby 吗?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报schedule c了而是报schedule 1?会有什么风险吗?谢谢!

我在irs的1099-nec instructions里看到是这样写的:

If you’re not an employee of the payer, and you’re not in a self-employed trade or business, you should report the income on line 8j of Schedule 1 (Form 1040), Additional Income and Adjustments to IncomePDF and any allowable expenses on Schedule A (Form 1040), Itemized Deductions. Refer to Not for Profit Activities in Chapter 9 of Publication 334, Tax Guide for Small Business for allowable nonbusiness expenses.

--- 第 179 楼来自 BugYi 的回复 (2024-03-01 10:23:31 PST) ---

大佬今年是不是没什么大更新?我看1040只有standard deduction不一样,Form 1 只有23行不太一样。

--- 第 180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3-14 09:02:55 PDT) ---

楼主您好,我19年1月-21年6月是f1签证,期间使用过5000 tax treaty, 21年7月-23年6月是j1签证做research assistant,报22年税时使用了j签证的tax treaty,23年7月phd 入学,根据slides我在23年phd 入学时是nra,但是在23年上半年我不确定我的报税身份,请问我这种情况phd stipend能qualify tax treaty吗?

--- 第 18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04:02:08 PDT) ---

一年至少有一天在美国境内,才计算豁免(参与SPT计算日数的)年份

2019 2021 2022 2023 2024 日数豁免计算,会是NRA;2025 不再豁免,超183天则为 RA(如果一直 F 签证的话)

--- 第 182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04:05:43 PDT) ---

自雇现在是1099-NEC而不是1099-MISC

Turbotax要是搞不好……应该问他家客服,这个不是本贴管的事情

--- 第 183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04:09:14 PDT) ---

这种收入的性质我不太熟悉

但看说明,确实应该不算商业营收,直接按说明填就好?

这种我猜IRS很可能懒得管,真管了发修订说明过来不想折腾就按他们修订的认了呗

--- 第 184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04:11:58 PDT) ---

今年还没来得及看呢,人在不太方便上论坛的地方……

不过从线下认识我的人找我的频率骤降来看,可能确实今年税表新东西不太多(希望报税日前最后一个月不要被打脸)

--- 第 185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05:35:16 PDT) ---

先说结论:

你2023全年是RA(并不是前一大半RA后一小半NRA)
前半截收入符合中美treaty Article 19,全部免征 income tax(但由于是 RA 要扣 payroll tax / FICA)
后半截收入符合中美treaty Article 20(c),$5000 免征 income tax(学生身份校内收入不管是否 RA 都免扣 FICA)

以上有超过了普通IRS工作人员理解能力的风险……

详细分解:

第一部分:RA还是NRA

具体某年是RA还是NRA要看按全年在美日期按SPT规则的计算结果,而不是前半截RA后半截NRA。

所谓某签证多少年后转RA只是情况简单者根据规则推算的结果,而不是规则本身;情况复杂的需要按照规则具体去推论。

你的情况应该是:

2019、2020:持 F 签证这两年都是NRA,这很好判断。

背后的原因是这两年在美的天数都被豁免参与SPT计算,SPT计算结果为0,没有到183天,自然是NRA。

2021:这么计算:

前半截持 F 签证,这段的日数能否豁免参与SPT计算,看前面 终身 有在美天数(哪怕1天)因 F/J/M/Q签证 被豁免参与计算过的年份累计有没有到达 5。现在是2,那么这段天数继续豁免参与计算。

前半截持 J 签证,这段的日数能否豁免参与SPT计算,看前面 6年内 有在美天数(哪怕1天)因 J/Q签证 被豁免参与计算过的年份累计有没有到达 2。现在是0(前两年是因 F 签证而不是 J/Q 签证豁免参与计算),那么这段天数豁免参与计算。

所以 2021 加起来SPT计算结果为0,没有到183天,NRA。

2022:持 J 签证,之前6年内因J/Q签证被豁免参与计算年份累计为 1,本年在美天数继续豁免参与计算,NRA。

2023:

前半截持 J 签证,之前 6年内 因 J/Q签证 被豁免参与计算年份累计为 2,本年这段在美天数不能再被豁免参与计算。

后半截持 F 签证,之前 终身 因 F/J/M/Q签证 被豁免参与计算年份累计为 4,本年这段在美天数被豁免参与计算。

那么 2023 应该参与SPT计算的在美天数加起来为1~7月的天数,计算结果达到或超过183天,那么2023 全年是 RA。

第二部分:是否符合中美 Treaty 条件

2019、2020:由于来美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且来美目的/职业符合对应条款描述,那么 2019 来美后 F 签证身份一直符合 Article 20(c)。

2021:2021 中间 F 转为 J 签证身份,由于之前是中国税务居民(美国NRA),且来美目的/职业符合对应条款描述,那么前半截符合 Article 20(c)、后半截符合 Article 19

2022:J 签证身份继续符合 Article 19

2023 前半截 J 签证身份 虽然变成了美国 RA,但追溯到最初访美前(中间短暂离美开会或休假等不视为中断)是中国税务居民,那么不会因 NRA → RA 转换而变为不符合 Article 19(据说这点是中国和孟加拉国特供),可以继续。

2023 后半截在美国境内转为 F 签证身份,同样追溯到最初访美前是中国税务居民,符合 Article 20(c)。(但假如是2023年7月下半月离美回国重新签 J 的,有些不好说“访美前”的考察点会不会重新定义为2023.7.XX)

--- 第 186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3-15 05:53:37 PDT) ---

感谢大佬的回复,太详细了,万分感谢!还有几个额外的问题:

1.我是21年6月回国F签转J签,之后23年6月20日回国,在国内J签转的F签,请问这有什么影响吗?我算了一下23年J 签证身份在美国是171天,那是否就不能算是RA? 如果我是nra,只需要填写1040nr 就可以了嘛?

2. 我phd 是fellowship,是不是可以qualify 20 (b)全部免税?

3. 我22年是按照RA报的1040……需要提交表格更正吗?

再次感谢大佬的回复!

--- 第 187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06:49:12 PDT) ---

2021无所谓啊,你前面一直是美国NRA也就是中国税务居民,那么回中国签证、在美国天数更少都更加会是NRA。上面假设的是2023回国签证才有点微妙。

补充:才发现还有后半问,2023 前半截非豁免SPT计算在美天数不够183天,那这年也是 NRA

Fellowship 如果是不需要用 Teaching Assistant, Research Assistant 等劳务(包括名义上)来换取,那么不是劳务工资/补助(stipend),应该可以按 20(b);但这笔钱的细节性质得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确定,如果学校坚持要发 W-2 算成工资,估计就要扯皮了,还不一定能扯赢。

2022 年你应该 Article 19 全免征一片0吧,用哪个表都是0,这种改不改一般问题不大。

补充:你 2023 还是 NRA,填写 8843 有一问问你上次报税用的什么表,这里会略有点讨厌。不过看你吧,不清楚怎么做麻烦少一点。不过相信 IRS 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草台班子,将就着搞吧。

--- 第 188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3-15 06:51:20 PDT) ---

感谢大佬回复!太感谢啦!

--- 第 189 楼来自 sazera 的回复 (2024-03-15 08:16:21 PDT) ---

NH对于F/J的理解真的非常透彻,我时不时也会来这里充电学习

--- 第 190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3-15 08:35:21 PDT) ---

大佬我还是有两点疑惑

根据您的slides里对复杂情况辨析的介绍,J1 scholar是否是ra的判断依据是“ 虽然 Line 7 仅列出特定范围是否持 J / Q 签证在美待过,但对 Scholar 真实判断依据是有多少年中有日期因 F / J / M / Q 未参加 SPT 测试计算过;极端情况下两者有差别。“

但是根据您的回复,J1是否豁免只需要看前面在美持 J/Q 签证被豁免参与过的年份。请问应该按照哪个标准判断?
【引用自 NH4NO3】:
满足 Article 19 免征的条件之一是,成为J-1之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
对于F-1转J-1的情况,如果F-1阶段是美国的NRA,那么就是中国税务居民。
如果F-1最后已经成为美国的RA了,那自然不是中国税务居民。
那么Article 20免征是否也有同样的条件呢?只有在成为F-1之前是NRA,是中国的税务居民,才可以qualify article 20?

有一位这样说
【引用自 chowchan】:
中美税务条约 $5000 免税 (F1, F1-OPT)
我来补充一个exception
要qualify the tax treaty 需要在F-1入境前1年在中国有纳税身份(简单说来F1入境前1年要在中国)
能否请您clarify一下?再次感谢!

--- 第 191 楼来自 chowchan 的回复 (2024-03-15 10:37:51 PDT) ---

我最开始用glacier报税的时候 5000 tax treaty不符合条件 去学校tax office问的 那个officer也很奇怪 查了好久 终于查到一条法规 享受5000 tax treaty的前一年必须在中国是报税居民身份 因为我前一年只在中国待了4个月 虽然我的工资也缴税 但不符合美国定义中国报税居民身份(超过183天)所以不能享受

我现在看开了 其实你大可不必纠结 能报税报对的少之又少 你要是nra 且$100k以下的工资就用turbotax报好了 5000该减就减 被audit的概率很小 即使audit到了补上就是

再说一遍 能完全报税报对的少之又少 你如果担心今后绿卡的话也可放宽心 uscis看你有没有报税 而不是看你有没有报对税 他们也不懂的

--- 第 192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15 10:58:22 PDT) ---

【引用自 Overwatch】:
J1是否豁免只需要看前面在美持 J/Q 签证被豁免参与过的年份
【引用自 Overwatch】:
但对 Scholar 真实判断依据是有多少年中有日期因 F / J / M / Q 未参加 SPT 测试计算过;极端情况下两者有差别。
修订:后面这个是对的,是Pub. 519里第一章辨析RA NRA明确说明的。

slides 此处有误 是对的,一年没看自己忘…

Pub. 519 截图如下:当前 J / Q,要看过去 6 年内有多少年因 teacher / trainee / student (J / Q / F / M) 天数豁免过 SPT 计算。

IMG_58681284×1192 283 KB
【引用自 Overwatch】:
只有在成为F-1之前是NRA,是中国的税务居民,才可以qualify article 20
是的,可以看我slides引用的Article 20原文和注解,访美之前是中国税务居民就行。

然后有个到 Memorandum 201438020 的链接。这个备忘录确立了 F-1 美国境内转 J-1,J-1 应该追溯看最初 F-1 访美之前是不是中国税务居民。J-1 美国境内转 F-1 理应一样。

注意这个备忘录里的例子都是在美国连续居住、境内转身份,所以我说你要是出境回中国签新类型签证回美可能会有点微妙。当然根据你后来补充的数据现在2023 SPT计算<183全年是NRA,那么不管美国境内转还是回国重新签证,不管看最新这次7月“访美”前还是看当初2019访美前,都是美国NRA/中国税务居民,不用考虑上述微妙细节。

中国税务居民和居住在中国不一定是一回事,中国公民在美国居住但为美国NRA时期(像你在美前几年)就是中国税务居民。这几年中国政府理论上有权对NRA的在美收入征税(有的国家真这么做,我们也不能确保中国未来不这么做)。

那位的“一年”说法可能是在辨析另一些情景。例如已经成为美国RA者,回国度假两个月不会认为恢复为中国税务居民,回国休学一年就认为恢复为中国税务居民了(就算没收入、税为0)。

或者再例如中国公民持枫叶卡在加拿大居住、回中国探亲两周,再飞来美国F J,并不适用中美treaty:因为访美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回中国那两周不足以重建中国税务居民身份。(但假如之前不是拿枫叶卡住加拿大,而只是在加拿大留学、然后来美继续上学或博后,可以argue说在加留学期间是中国和加拿大的双重税务居民,来美后依然适用中美treaty —— 我这几年在身边推动建立这样的先例,包括被质疑访美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不适用后写信反驳,看起来IRS还是接受了)

--- 第 193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3-15 13:08:40 PDT) ---

感谢大佬耐心解释!!这下明白啦

--- 第 194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3-15 13:09:54 PDT) ---

感谢回复!我现在就打算按照我两种tax treaty都eligible的办法报,出了问题再说

--- 第 195 楼来自 Nitrogen7 的回复 (2024-03-17 01:06:19 PDT) ---

想请教一下,第一年NRA学校给的1024-s表上没有写tax treaty (exempt code 写的00,14%withheld)是不是不正常的情况?

这个应该要联系学校payroll office更改吗?(他们回邮件的速度真的慢到吓人

--- 第 196 楼来自 Azie 的回复 (2024-03-18 20:02:01 PDT) ---

大佬您好,看了slides受益匪浅,不过我还有一些困惑,特意注册了论坛想请教您

我是18年F1来美国,此后每年都在美国而且一直是F1身份没有变动,2022年开始读phd(平时有TA salary和系里的fellowship),查了IRS的身份界定和报税要求(以及您的slides)后,我的理解是报2023年的税应该是全年都按照RA身份来,但是最近收到了学校的税表:

1)1042-S有中美tax treaty 20 (c)的5k刀,这一条学校官网和您都有讲解;我的W-2上学校也已经自动在box 1 减掉了这5k,在box 16计算州税时加上了,因此我对这张表如何处理暂时没有疑问。

2)1042-S(第二张不一样的表),box 1写的code 16 fellowship,box 3a写的是code 04(exempt under tax treaty),3b tax rate=0,因此我对这一张表格的理解是它对应tax treaty 20(b),不知这种解读是否正确;但是目前的问题如下:

我学校官网对于这种code填写的解释是:

“Fellowship payments to nonresident aliens

Fellowship payments not subject to federal tax withholding due to your claiming a tax treaty will be reported on a separate Form 1042-S. Box 1 will show 16, Box 2 will report your tax-exempt fellowship payments. Box 7a will show zero.”

因此我非常疑惑,申报2023年税务时,我到底是RA还是NRA(或者说,学校乃至IRS认为我是什么身份),该如何处理这张表格?

您的slides里说,RA身份收到针对20(b)的1042-S“没有问题、可以放心忽略”,请问这是为什么呢?可以“放心忽略”的意思是说报税的时候可以当作这笔钱不存在吗(但是IRS是有这张表格的呀)?

还有一个问题是,这张1042-S上fellowship的总和并不是我去年收到的所有fellowship,核对后我发现,学校将下半年的2笔fellowship计算在了1098-T的box 5里(所以那张表的box 5比box 1数额多几千刀),请问您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及我该如何在报税过程中处理吗?

【注:联系了两位CPA,都是建议向学校问清楚,他们希望学校可以把这张1042-S处理成RA能用的表格,否则我需要用dual status报税,但我个人而言没听说F1学生用dual status的,非常疑惑】

3)1098-T:如上述,我的box 5金额大于box 1,经核对详细账单后,除了两笔fellowship外(不与第二张1042-S的fellowship重合,且列出来的由头就是“Fellowships, Traineeships & Stipend”),学校把cover 给phd的health insurance也算在其中了,但是列出来的由头是“tuition/fee remissions”,看到很多人说box 5超过box 1的金额需要纳税,您的slides里也没有提到这张表如何处理,我的问题如下:

RA身份报税时是否需要申报1098-T上的部分呢?

这张1098-T上的fellowship在我看来依旧可以依据20(b)免税,请问这个理解正确吗?如果可以免税,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我需要提交8833表格,20b和20c可以放在一张表格上吗?

【注:我联系的其中一位CPA似乎只了解20c的5k刀减免,不太熟系20b,所以他认为多出来的都算taxable income;但我自己的理解是,IRS官方说article 20不受RA身份影响时是统一说了整个article 20,既然我能用20c那肯定也能用20b,不知您怎么看】

我是否需要为多出来的这一部分health insurance交税呢?因为我现在也在做TA,所以有发1095-B(因此insurance在我看来也可以解读为employer即学校为保护员工所cover的部分),而且我确实没有拿到这笔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呢?

以及一个更tricky的问题是,鉴于学校根本没有在1098-T上说明这是医保,而只是笼统地说是tuition/fee remission,这种写法是否意味着我需要为多出来的这几千刀医保纳税呢,如果不是,该如何向IRS证明呢?

4)此外还有一个关于tax treaty的问题,我们学校要求每年跟glacier renew tax treaty,但是在更新2024的表格时我发现glacier只认为我符合20c的情况,说我“not qualified to for an exemption for tax withholding" for graduate fellowships or grants,所以认为我的graduate fellowship and grants for 2024都是taxable income,因此我非常疑惑(我认为这一条指的是20b)。

我一直在试图联系学校glacier和payroll以及international students affair office(他们有一个提供税务咨询的office),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而且他们至今都在wfh特意说了只能邮件联系),现在我是又急又迷茫…

不知道您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呢?

以及如果glacier一直不让我claim 20b的话,这对我以后fellowship免税有影响吗?还是说之后都可以在报税时通过类似于8833之类的表格声明呢?我担心的点在于:主要是glacier的tax summary report把grad fellowship判定成了taxable,我不清楚这个report是给学校员工预扣税时看的,还是说也会一并更新在IRS的记录里。

问题很多,真的发愁得坐立难安,希望得到您的回答,先谢谢您!!

--- 第 198 楼来自 Song_Rui 的回复 (2024-03-18 20:27:52 PDT) ---

师兄好!第一次在坛里见到附中人,太高兴了!

我想请教一下师兄关于申报1099 -MISC的问题。 我在学校里打工,但是额外参加了学校的志愿活动,学校给了我700,因为不属于工资,是以1099 -MISC的形式给我报的税。

我现在很疑惑应该以哪种收入来报税,如果是报成Rewards的话,这笔钱不能免税,如果报成self-employ自雇收入的话,又需要填写“SCHEDULE C - BUSINESS INFORMATION” (我没有这些信息)。因此我想请教师兄,您觉得应该怎么报呢。

--- 第 199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22 10:20:08 PDT) ---

1042-S 表非常复杂,很多学校也搞不清该怎么填,经常发错。

IRS 也知道这点,通常来说只要最后算出来的税结果是对的就行

NRA 填的 1040-NR 表里面是明确区分免征收入和剩余部分收入的,就按照正确的数字填吧。

至于 1042-S 所有 code 的含义我也从没搞清过……每次读 introduction 开头就放弃了……

--- 第 200 楼来自 zy35 的回复 (2024-03-22 10:34:22 PDT) ---

想请问一下lz,如果我在2023年预扣州税是16000,并使用了Itemized deductions, 但是Itemized deductions上限是10000,所以只能在1040NR上抵扣10000。如果最后州税退了3000,也就是实际交的州税是13000,我在下一次报税时 是不需要对3000的州退税进行报税。这个理解对吗?

--- 第 20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22 10:58:43 PDT) ---

首先,不要过度焦虑……IRS 虽然非常烦,但还不至于出乱子就是灭顶之灾。

报不报税非常重要,报没报对没那么严重

特别是我们这种小虾米,一般税表差不离就通过了,或者给个信说已经修正调整如有意见可申诉,金额相差不多就接受了吧……
【引用自 Azie】:
我的理解是报2023年的税应该是全年都按照RA身份来
对的
【引用自 Azie】:
可以“放心忽略”的意思是说报税的时候可以当作这笔钱不存在吗(但是IRS是有这张表格的呀)
IRS 也会收到 1042-S,他们知道这是 20(b) 免征收入

这个报税时要么忽略、要么先加到总收入再找地方减去,结果都一样

大部分时候结果一片0的话,怎么报不会是重大问题
【引用自 Azie】:
这张1098-T上的fellowship在我看来依旧可以依据20(b)免税,请问这个理解正确吗?
大体上是正确的

对于美国本国学生和某些没有对应treaty国家的留学生,Scholarship和Fellowship收入要区分用于学习的费用和用于生活的费用,前者免征、后者征税。

但是对于中国留学生,Treaty Article 20(b) 覆盖了上述默认情况,Scholarship/Fellowship 全部免征。

1098-T 上的金额的性质是你学校确定的,如果非要搞明白不可只能和他们联系咨询。但我觉得你这个情况直接全部免征了就这样吧,省事。
【引用自 Azie】:
我是否需要为多出来的这一部分health insurance交税呢?
No

学校给你发的 Scholarship/Fellowship,如果有的买成了医保给你,虽然这钱没到手就去了保险公司,但也视为收入。而且由于并不是用于学习的费用,美国学生和没有treaty国家的留学生正常要为此交税。

然而,中美 Treaty 20(b) 也覆盖掉了这类 Scholarship/Fellowship,无视用途全部免征。
【引用自 Azie】:
如果可以免税,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我需要提交8833表格,20b和20c可以放在一张表格上吗?
我会建议直接别报,一片0省心。

况且你还有兜底的 standard deduction,这点钱都会被减成0吧?

实在发愁到一定要写点东西的话,8833 留了一大片写自由发挥的地方,当然可以同时提到 20b 20c 两件事。—— 然后恐怕接下来要为写没写对而继续发愁……
【引用自 Azie】:
我联系的其中一位CPA似乎只了解20c的5k刀减免,不太熟系20b
我这些年搞 F J 报税讲座就是发现这是 CPA 们的盲区……穷学生穷放学太没油水了,他们没动力琢磨。
【引用自 Azie】:
如果不是,该如何向IRS证明呢?
again,我的看法是直接一片0也许IRS那边最容易理解,努力想去证明反而可能搞晕工作人员,然后他们的行动未知。

也许不得不在“我不证明IRS会不会找我麻烦”和“我尝试证明会不会惹来更多麻烦”两种焦虑中选择一种。
【引用自 Azie】:
我们学校要求每年跟glacier renew tax treaty
这是你们学校的土政策。理论上无论是学校还是报税软件公司都不该指挥 IRS,不存在发份 report 给 IRS 要求必须看的情况。

如果学校根据土政策,多扣了税,找 IRS 要回来就行。

但若学校根据土政策判断修改了给你的钱的性质,例如说从此以后这算工资不算 Fellowship 了,那确实会有影响。IRS 多半也不会管(定义发的钱的性质的权力在学校)。这种我们外人就更没办法管了。

--- 第 202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22 11:15:19 PDT) ---

居然有人看出我的高中是哪了……

reward 超过 600 招惹来 1099-MISC 很烦……交吧,10% 税率?

视为自雇收入的话:(1) 似乎移民法上不太合规;虽说 IRS 默认不会和 USCIS 交换信息,但一般人会选择不招惹了……(2) 自雇收入相当于个体户,既是雇主也是雇员,请先付 7.65%+7.65% 的双份 FICA(学生非学校内的收入应该也要交),比上面 10% 高。

真要填 Sch. C 的话,Business Information 不是每项都必填,作为“个体户”没有的信息就没有,住址当商业地址就好。更麻烦的会是要填 Sch. SE

我能想到的这么做的好处是为了以后真的自雇了预先熟悉表格……

--- 第 203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3-22 11:18:34 PDT) ---

Itemized deduction 超出 SALT 上限了来年计算方法会变特别复杂

得按 Intruduction 里的几个 sheet 一行一行来推演

我建议:这么高的税,对应的收入应该也不会低;这种情况还是去请个专业会计师比较好……

本贴——
【引用自 NH4NO3】:
对以下人士可能作用 非常有限,帮不上忙:
股海纵横的
狡兔三房的
儿孙满堂的
200k package 起步的…
(MR点数比我多两个数量级的)

--- 第 204 楼来自 Azie 的回复 (2024-03-22 12:25:05 PDT) ---

谢谢您的回复!真的感觉您的解读很清晰~

五分钟前我也正好收到了学校的回复:

学校说,他们的系统是根据"residency status change date"(即183天的界限)来发放表格;因此在他们的系统里,我2023年是“dual status”(前半年NRA,后半年RA),1-7月的fellowship在1042-S上,8-12月的在1098-T的box 5上以“fellowship标注”,所以我看到的两个表上的fellowship不重合;但2024年起所有的fellowship只会在1098-T上

我也很同意您说的“理论上无论是学校还是报税软件公司都不该指挥 IRS”这一点。针对学校回复的这种情况,我想跟您再次请教一下,即使学校的系统我去年是“dual status”,但实际报税的时候,正确做法依旧是按照全年RA来申报、并且这两张表(1042和1098)上的fellowship都按您说的以一片0处理(忽略or先加在总收入再减掉)对吗?

再次非常感谢您的耐心回复!!

【此外学校的国际部也回复我了,很您说的一样,他们说学校(employer)让我claim具体哪条treaty是他们自己的行为,不影响我在之后报税中在fellowship上继续使用20(b),就算扣了税之后要回来即可,感谢您~真的很专业】

--- 第 205 楼来自 tsw0599 的回复 (2024-04-01 10:26:42 PDT) ---

请问今年还有更新吗

--- 第 206 楼来自 Hushubao 的回复 (2024-04-11 07:59:23 PDT) ---

帖子里很多信息都过时了 大家小心

--- 第 207 楼来自 学习薅羊毛 的回复 (2024-04-11 08:31:45 PDT) ---

@NH4NO3 大佬想请教一下F1报州税的问题

2023年中搬家换地方发展 (身份保持F1 不变),有两个州的收入和W-2,W-2上都没有apply treaty,且这两个州分别都承认China treaty:

这个treaty的5000是自己随便选一个州来报州税吗? 还是要按待时间较长的那个州来报 (5.5 month vs. 6.5month)?

还是两个州分别可以报一次5000? (感觉不太可能这么好 )

--- 第 209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4-13 21:17:46 PDT) ---

@NH4NO3 请教一下大佬,我因为涉及到两个tax treaty需要填写两个8833表格,其中一个我在box 6忘记提及该tax treaty豁免的收入了,请问这个会有问题吗?另外一个表格写清楚了

--- 第 210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4-14 17:16:21 PDT) ---

今年太忙,拖到最后两天看了下1040表,感觉没啥要更新的。

参考着去年的来啦,自己替换下年份就好

--- 第 211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4-14 17:20:29 PDT) ---

这是我一直想知道的问题……不清楚啊。

我slides里假设的是搬家同时该工作了学生转博后了,那么5000自然是只在前一个州报。

没遇到过两个州分别上学的情况。

要不分别各报一次试试看?大不了打回来修改呗。美帝这地方,钱不争取肯定没有,争取了不一定有。

--- 第 212 楼来自 NH4NO3 的回复 (2024-04-14 17:22:24 PDT) ---

这个反正是工作人员看的,怎么写都行吧?不过怎么写也都有可能他们出错……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一个8833表里直接写自己符合两条treaty的情况。

--- 第 213 楼来自 学习薅羊毛 的回复 (2024-04-16 16:41:09 PDT) ---

不过转博后了也要看是什么身份吧,如果是用的 F1-OPT的话,学生身份还是可以claim treaty的

感觉报税对于外国人来说真是不友好

--- 第 214 楼来自 Overwatch 的回复 (2024-07-24 12:08:22 PDT) ---

报一下dp,最后填了两张8883并且收到了全部的退税,希望能帮助到有类似经历的朋友

--- 第 215 楼来自 52pk 的回复 (2025-03-17 09:56:01 PDT) ---

在经历了痛苦的报税之后特意来感谢楼主,我24年是j1第三年,身份是ra但是要申请treaty,有w2和1042s,但是w2 box1是0导致软件都无法efile,fillable form又不支持1042s,我中途还换了学校需要报两个州税,最后只能根据楼主的ppt一步一步自己填了1040邮寄过去,帮了大忙了

--- 第 216 楼来自 were 的回复 (2025-03-31 01:49:18 PDT) ---

感谢楼主深刻学习后,甚至要回了好几年里IRS少给我的credit。2024的1040有更新吗?

--- 第 217 楼来自 YYssYY 的回复 (2025-03-31 22:10:16 PDT) ---

感觉没啥大变化

--- 第 218 楼来自 Chapel 的回复 (2026-01-20 10:18:35 PST) ---

逛泥潭还能碰到校友…

--- 第 219 楼来自 只看干货 的回复 (2026-03-27 11:38:34 PDT) ---

想请教大佬三个问题:1.RA, 1040,file treaty 19和20c, MFJ。纸质邮寄是按IRS官方按州列出的地址还是仍然寄TX,尤其是后者有dp吗?2.博后如果学校发的是W-2是不是完全不可能用treaty20b。3. Treaty 19的起始日假设是 2022.6.16, 那么第36个月终止日是2025.6.15吗?这种情况下,2025年如果平日就先预扣税,在2026年报税时怎么区分2025年W-2上哪部分收入适用Article 19.